小額貸款保證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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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額貸款保證合同範本

小額貸款保證合同範本

保證人(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郵 編:

債權人(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郵 編:

乙方與債務人 (以下均稱債務人)於 年 月 日簽訂的編號 爲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甲方經認真閱讀並表示充分理解,爲確保該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擔保的主債權的金額

甲方保證擔保的主債權金額爲人民幣 (大寫) 。

第二條 保證期間

2.1 本合同保證期間爲 年,自主債權的清償期屆滿之日起開始起算。

2.2 如主債權爲分期清償,則保證期間自最後一期債務清償期屆滿之日起開始起算。

第三條 保證擔保範圍

3.1 保證擔保範圍爲主債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公證、評估、鑑定、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財產保全、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以及爲實現主債權而發生的各項費用)。

3.2 乙方依本合同行使擔保債權所得的價款,有權根據需要選擇不同順序對以下各項進行清償:

(1)支付行使抵押權等擔保物權所產生的公證、評估、鑑定、拍賣等全部費用;

(2) 支付乙方爲實現債權和擔保物權所發生的訴訟或仲裁、送達、財產保全、財產保全、財產保全、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3) 清償債務人所欠乙方的利息;

(4) 清償債務人所欠乙方的主債權、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四條 保證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當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按時清償本合同擔保範圍內債務時,乙方有權直接向甲方追償,甲方應立即向乙方清償債務人的全部到期應付款項。

第五條 保證人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處理

5.1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1)甲方的經營方式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變更,如實行承包、租賃經營、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託管(接管)、對外投資、合作、與外商合資合作、重組、轉贈、企業轉(改)制或計劃上市等行爲;

(2)甲方減少註冊資本、或以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主要資產或者爲第三人債務提供擔保,或以其主要資產進行爲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等承擔重大負債的活動;

(3)甲方的經營狀況和/或財務狀況惡化、或借貸高利貸尚未清償、或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4)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仲裁、刑事及其他法律糾紛;

(5)甲方被宣告破產、停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暫扣或吊銷許可證、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被撤銷,或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情形(甲方爲自然人的,還包括甲方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被採取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等情形);

(6)甲方的法人名稱、住所地、通訊地址、經營範圍、股東結構、聯繫電話、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更(甲方爲自然人的,還包括甲方發生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財產等發生的變化);

(7)甲方終止營業或者發生解散、撤銷或破產事件;

(8)甲方重大資產被查封、扣押、凍結或強制執行,或因其他原因損毀、滅失;

(9)甲方與他人簽署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或協議,或簽署對甲方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或協議;

(10)甲方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11)甲方在任何金融機構的債務到期(含宣告提前到期)而未清償或未及時清償;

(12)甲方違反本合同中關於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的約定;

(13) 甲方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或中國銀行業協會設立或批准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中出現不良信用記錄;

(14)甲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清償債務能力或可能喪失擔保能力的情況。

5.2 甲方發生前款第(1)項、第(9)項、第(10)項的情形應提前七天通知乙方;發生前款其他情形應在事後七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

5.3 甲方發生前款第(1)項的情形,應由資產受益人或繼承人繼續履行合同。發生第(6)項中變更法人名稱的情形,應由變更後的法人繼續履行合同。

5.4 若甲方違反第六條第一款的約定,或發生前款第(2)項、第(3)項、第(4)項、第(5)項、第(7)項、第(8)項、第(9)項、第(11)項、第(12)項、第(13)項、第(14)項的任一情形,或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任何形式的擔保的,則將被視爲本擔保出現風險。如果乙方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宣佈債務人的債務提前到期的,則甲方同意提前開始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5.5 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執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予以全額賠償。

第六條 債權人的權利與義務

6.1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調查瞭解,甲方應及時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爲自然人的,乙方還有權調查瞭解包括甲方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個人財產等信息和情況)。

6.2 對債務人的債務到期(含提前到期)無款支付或不足支付的,乙方有權將該未履行部分債務轉入債務人的逾期貸款戶,並按照有關規定計收違約金,甲方仍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3 若被擔保的債權還存在物的擔保的,無論該擔保物是否爲債務人本人所提供,甲方的保證責任和擔保範圍均不受影響和變化。乙方有權選擇合適自己的債權實現方式(包括放棄擔保債權),甲方承諾仍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並就全部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