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園之商鋪租賃合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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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XX科技園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科技園之商鋪租賃合同書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致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範圍

甲方將位於**市X鎮X管理區XX科技園的商鋪 共 間,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經營範圍

1、乙方承諾只將本合同所指商鋪用於經營 ,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 乙方不能超出商鋪上述範圍經營,包括但不限於在門口的道路上擺賣或設置任何物品,一經發現又不按甲方要求限期改正的,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商鋪並適用保證金條款。

2、乙方如需改變承租商鋪的經營範圍或用途,必須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才能改變經營範圍或用途,否則,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商鋪並適用保證金條款。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金和租金的繳納方式、期限

1、甲乙雙方同意本商鋪租金標準:人民幣 元/平方米,即每月租金爲人民幣 元(大寫: )。租金中不包含上述商鋪之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稅收等費用。

2、乙方應於每月 5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繳清當月租金、上月水電費用及其他應繳的各項費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延期繳交租金和水電費及其他應繳的各項費用的,甲方每日按月租的萬分之五加收滯納金。

3、如果乙方逾期交納水電費用及其他應繳的各項費用,超過30天以上或金額超 過 元以上,經甲方書面催告或在商鋪張貼通知後乙方仍未交清的,甲方有權停止供應水電,乙方不得提異議,因此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如果合同租賃期限在兩年或兩年以上的,雙方同意執行年度租金遞增的原則,每年租金遞增幅度由甲方根據市場行情自行決定(但不超過200 %爲限)並通知乙方生效,若乙方不同意,則甲方有權不繼租。行情不好的甲方將不增加租金。

第五條 保證金條款

1、乙方同意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人民幣 元,如甲方違約,則應雙倍返還保證金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則甲方不予退還保證金,如雙方均未違約,合同期滿,甲方應免息返還保證金。

2、若在合同簽訂之日七天內乙方仍未付保證金,則甲方按每天萬分之五加收滯納金,並有權將從乙方向甲方支付的任何款項中優先扣除作爲保證金和滯納金。

第六條 房屋附屬設施

1.甲方負責將供電、供水等設施安裝至承租商鋪室內指定位置。其中,甲方負責將電力設施安裝至室內的配電箱部分,其餘部分由乙方自行安裝;供水設施的安裝,甲方負責水錶部分,其餘部分由乙方自行安裝。

2.租賃期間,乙方不得隨意搭建、拆建和改建鋪位及其附屬設施。如確因業務發展需要,須事先獲得甲方書面同意,改動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按價賠償。如乙方擅自搭建、拆建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直至單方解除合同並適用保證金條款。

第七條 租賃期間的商鋪維護和修繕

1、簽定合同後,乙方如需重新裝修商鋪或安裝設施、設備,應提前向甲方申請並交相關裝修資料和裝修計劃,經甲方檢查審批後方可施工,並在完工後由甲方驗收查驗是否有任何違規現象。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商鋪,保證商鋪結構及原有設施之完整,並且有義務排除危害商鋪的因素,使其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

3、商鋪的正常損耗的'修繕由甲方負責,修繕工程進行期間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消極拖延、阻撓施工。但由於乙方使用不當責任所造成商鋪的破損、影響外觀、妨礙正常使用、出現安全隱患等情形則由乙方自行承擔修繕責任,並且乙方自行修繕承租商鋪前應將計劃和方式書面通知甲方,獲甲方書面批准後方可施工。如果屬於乙方的維修責任但經甲方通知後乙方怠於維修的,甲方可自行委託他人維修,因此產生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租賃期滿後,乙方不再續約的,乙方退出時未能帶出之添附物、設備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進行拆除、毀壞,但甲方要求乙方拆除的例外。乙方並保證返還時恢復本合同簽訂時本商鋪之原主體結構。

第八條 租賃關係的變更改變

1、租賃期間,甲方如需將商鋪轉讓給第三人時,應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條款對新業主繼續有效。

2、租賃期間,乙方如需將租賃商鋪與第三人互換或進行轉租、出借給第三人的,應書面通知甲方,獲甲方書面許可後方可進行,未經徵得甲方之書面同意的上述行爲一律無效,且乙方的行爲視爲違約,甲方有權收回商鋪並適用保證金條款。

3、乙方在科技園之商鋪租賃合同提要:乙方如需改變承租商鋪的經營範圍或用途,必須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才能改變經營範圍或用途,否則,視爲乙方違約

徵得甲方同意後之轉租行爲,須到甲方處辦理轉租備案手續,備案時須向甲方提交轉租協議副本、轉租承租人營業執照複印件、身份證明覆印件等甲方要求之文件資料。轉租關係於備案後成立。

4、乙方將本商鋪轉租必須連帶保證轉租關係中之承租人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之所有條款。按照原規劃經營範圍,服從物業管理。同時,甲方承諾新承租人享有乙方依本合同享有之權利保障。

第九條 合同變更和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終止本合同;

2、乙方下列行爲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賠償損失,並適用保證金條款:

(1)違反本合同第四條之約定,不按時繳納租金逾期超過30天,或拖欠包括租金水電費在內的其他費用超過 元,本情形甲方視爲乙方拒絕履行合同;

(2)違反本合同第八條之約,乙方擅自將商鋪轉租、分租、換房的;

(3)乙方利用承租商鋪進行非法活動或其他有損於公共利益行爲的;

(4)乙方使用商鋪嚴重影響周圍環境衛生和社會治安的;

(5)由於乙方責任導致承租商鋪損毀或處於危害狀態的;

(6)乙方之轉租承租人不服從管理情節較重的。

(7)甲方取得證據足以證明乙方無法繼續依約履行合同;

(8)乙方其他違反本合同規定的行爲或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之其他情形;

3、雙方按照本合同規定行使解除權的,可將通知張貼於商鋪門口,或用掛號信或特快專遞形式向對方工商登記的營業地址(個人的爲籍貫住址)發出,自通知發出(含張貼)5日內視爲到達並生效。

第十條 租金調整

甲方有權每年根據市場經濟水平發展而作出適當的租金調整。調整比率可通過雙方協調達成共識。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因特殊原因甲方須收回商鋪自用或乙方不願繼續承租的,雙方均可提前終止合同,但應提前10天通知對方,並適用保證金條款。

2、乙方擅自改變承租房屋結構或使用功能造成本商鋪毀壞的,承擔全額賠償責任,還須負擔由此造成的甲方預期租金損失。

第十二條 免責條款

租賃期間,如因政府管理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響甲乙雙方履行租約的,合同可自然終止,甲乙雙方均不需作出賠償,在乙方交清其他應繳費用後甲方將如數退還按金給乙方。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發生任何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四條 其他事項

1、《XX科技園商鋪管理公約》爲本合同之附件,具有與本合同同等之效力,乙方願意遵守執行;

2、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 方:**XX科技園有限公司

乙 方: (身份證號)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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