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租賃的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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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市場租賃的合同範本,歡迎閱讀與收藏。

市場租賃的合同範本

市場租賃的合同1

出租方: 家庭住址:

承租方: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附身份證複印件)

第一條 承租方租賃出租方所有的商位(指倉位或攤位,下同)座落位置: 市場 區 號,共 個(間), ㎡。商位設施有: ,按市場划行歸市要求經營用途爲 。

第二條 租賃期限共 三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期滿。

第三條 租金(大寫) 元/月(小寫¥ 元),承租方必須每月十日前一次性交清當月租金,逾期者每日按未交部分的3%計算滯納金,一次性交清合同期內全部租金的,優惠 元。

第四條 市場的物業管理由出租方負責,承租方必須按市場統一規定使用出租方水電並向出租方繳納水電物管等費,雙方約定價格爲:水費 元/噸、電費 元/度,水電費總表與分表的誤差按分攤係數計算交納,價格隨國家調整而調整,衛生費 元/月(商位內日產生垃圾量超50斤的,每次加收20元以上垃圾清運費)

第五條 承租方需對商位進行裝修或增設他物的,事先必須書面申請,經出租方同意後方可進行。商位內承租方裝修、增設他物費用自理,合同期滿後裝修設施或新增固定設施(不可撤除部分)無償歸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拆除,出租方不作任何補償。增設的他物(可撤除部分)由承租方自行撤除,損壞攤位的必須由承租方恢復原狀,或賠償修復費用。

第六條 租賃期內出租方負責屋面防漏和水電錶前的維修,承租方負責商位其他維修及水電錶後的維修,費用各自承擔。

第七條 經出租方同意並經有關部門批准,承租方可在市場內指定的區域對經營的商品進行廣告宣傳,廣告宣傳必須遵照市場統一規定並向出租方交納廣告位使用費。

第八條 承租方經營的商品的保管和財產安全由承租方自行負責,可自行辦理財產保險,出租方不承擔承租方經營商品財產丟失(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九條 承租方必須遵守以下條款:

(一)遵紀守法,遵守市場各項管理制度,誠實守信,亮照經營,明碼實價,照章納稅,自辦經營手續

(二)不得銷售假冒僞劣商品,“三無”商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商品;

(三)做好商位清潔衛生工作,配合出租方維護市場秩序,維護設施完整,維護公共安全;

(四)在租賃合同到期前,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出租方表明是否續租並辦理相關手續。

(五)必須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建立農產品進銷臺帳,認真執行《農產品索票索證制度》及《市場的准入制度》,保證所經營的農產品的質量安全和可追溯求源,不合格農產品必須立即銷燬,已銷售由承租方負責收回,未銷售的由承租方在有關部門的監督下自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造成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自行負責。

(六)嚴格遵守《消防法》及《環境保護法》等法律,安全用水用電,安全使用商位及設施,嚴禁私拉亂接和使用大功率(超過1000瓦)電器設備,嚴禁竊水、竊電,嚴禁在市場內燃放、轉運、銷售、存放煙花爆竹、乙炔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嚴禁在經營場所及公共區域進行污染性作業以及違章用火,燃燒柴快、垃圾、有煙煤等,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因承租方原因發生的安全、火災事故及違反治安管理法規造成的相關責任及損失概由承租方負責,出租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不負責賠償相關損失。

(八)違反市場管理規定須交納教育費的,必須及時交納,否則無條件從保證金中扣除,合同到期需續簽合同的,必須補足保證金後方可續簽。

第十條 承租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1、承租方擅自將商位轉租、轉讓他人,或不按要求使用商位隨意亂改致使商位損壞的;

2、承租方不交付或不按約定交付租金或相關費用累計超過兩個月以上(含兩個月);

3、承租方製售假冒僞劣、三無商品,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商品等,受到相關處罰兩次以上的;

4、承租方欺行霸市、哄擡物價,採取非法手段進行不正當競爭、不正當經營的;

5、承租方違反國家及出租方安全管理規定,出現安全責任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限期未整改的;

6、承租方不遵守市場管理規定,拒不服從市場管理,超攤、擴攤、離攤經營、佔道經營、大量隨地傾倒果皮菜葉等垃圾,累計受到處罰超過四次(含四次)的;

7、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商位的。

第十一條 資產以現狀出租,合同簽訂前出租方必須先行查驗商位,無異議後再行簽訂合同,合同一旦簽訂,在承租期內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尋釁滋事或者拒交商位租賃等費用。

第十二條 政府統一規劃或資產處置、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合同自行終止,承租方無條件在規定期限內搬離,出租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不作任何賠償。

第十三條 本合同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商位的優先租賃權,如承租方無意續租的,應在規定期限(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書面告知出租方。

第十四條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的,承租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三日內將租賃的攤位及出租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完好、適租的狀態交還出租方,出租方不作任何補償。承租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出租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及另行出租並不退還保證金。由此造成的損失及法律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第十五條 其它約定:

第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出租方(章) 承租人(章)

電話: 委託代理人: 電話:

簽訂日期:

市場租賃的合同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根據《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花木的品名_____________、規格_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_、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天。承租方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______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經雙方協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租金__________元。承租方交納後辦理提貨手續。

第四條租賃花木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承租方對租用花木要妥善保管。續租賃花木或退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有損壞、缺少、保養不善等,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償付賠償金、維修及保養費。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違約責任:

1.未按時間提供租賃花木,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10%的違約金。

2.未按質量提供租賃花木,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10%的違約金。

3.未按數量提供租賃花木,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償付違約期租金10%的違約金。

4.在租賃期間,出租方不得租賃花木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

二、承租方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金,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10%的違約金。

2.逾期不還租賃花木,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10%的違約金。

3.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花木變賣、抵押等行爲,除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花木外,承租方還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10%的違約金。

4.在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將租賃花木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六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章):________  承租方(章):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市場租賃的合同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 號場地,面積 平方米,用途以乙方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個月;其中免租期爲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爲/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依法亮證照經營。

3、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約定用途,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租賃期內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 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七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的違約金。

第八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爲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