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勞動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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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經典勞動合同範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經典勞動合同範本

經典勞動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 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第三條 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務規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

第四條 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 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範,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覈辦法。

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防止服務質量事故。

乙方違反服務規範,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出現服務質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據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條 甲方採用以下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日工資____,上班時間2個月以下按學生工對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爲每月______日

(二)簽訂合同滿一年的員工,根據企業經濟效益春節前享受全勤獎待遇。第七條 乙方違反服務規範,質量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應按甲方相應規定承擔責任。

第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有偷拿財物、賭博、吸毒、打架鬥毆行爲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合同條件的;

(五)嚴重違反服務規範,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六)私自向顧客出售違反法律法規禁止的食品飲料的;

(七)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處罰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八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離職,應當承擔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經典勞動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方(單位)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聘用乙方爲合同制員工。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經甲、乙雙方商定,本合同有效期爲無固定期限。本合同只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覈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

二、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8小時工作制。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公休假日及年休假、探親、婚喪、產假、女員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及標準: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員工工資不得低於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製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發放形式和工資標準。

(二)甲方應按月如期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三)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女員工勞動保護假期間,甲方應按不低於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的工資標準支付給乙方。

四、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各項社會保險,同時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社會保險的繳納情況。

(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地區有關工傷保險規定執行。醫療期終結,經專業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地區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後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和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需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六、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合同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2、乙方被宣告死亡的;

3、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4、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的;

5、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的。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的行爲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按規定爲乙方辦理退休手續的;

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5、甲方故意不履行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五)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後經市、縣級醫務勞動鑑定委員確認屬大部份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需住院治療的;

3、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員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4、乙方經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5、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不得解除合同的。

(七)除試用期內或員工被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別規定等情況外,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提前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工資收入的日平均數額計算補償給對方。

(八) 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九) 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時,甲方應按規定爲其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本地區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發生勞動爭議,應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同時,甲方按規定建立員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經典勞動合同3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下稱: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下稱: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下列的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第 項的合同類型與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起至 (某項工作名稱)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的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變更崗位(工種)。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接受甲方的管理。

第三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下列第 項的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必須按照規定報經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報酬

第五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爲元/月。

第六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及相關工資制度規定,同意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項工資形式(選擇√,不選×):

(一)實行崗位技能工資制:崗位工資元/月,技能工資元/月,輔助工資元/月。

(二)實行計時工資制:每月(周、日、時)元。

(三)實行計件工資制:(具體計算標準和辦法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四)實行提成工資制:固定工資 元/月,計提標準 。

(五)實行年薪工資制:年薪工資 元,每月工作 天,每月預付 元。

(六)實行甲方現行的工資分配製度。

(七)實行其它工資制度: 。

第七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年薪制工資、獎金的結算日,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甲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工資規定,執行當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並將工資表冊保存二年以上備查。

第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加班的,依法給予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九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週期,仍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停工期生活費,直到恢復工作或解除合同關係時止。

乙方依法享有的年休假、探親假、婚假、產假和喪假等假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政府的規定標準,或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以在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解除或終止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終斷或轉移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疾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以及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甲方規章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非國家強制性規定部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用具,建立健全生產(技術)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規章、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定期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依法做好職業病的預防工作,並在公開地方提示乙方注意預防。

未經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不得依照《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乙方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不斷提高勞動技能,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十六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迫勞動,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的無視職業安全健康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府規定及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 《勞動法》和《合同法》規定尚不明確的,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嚴重失職、營私舞弊、重大損害和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等情形,都可由甲方在規章制度中規定。

甲乙雙方變更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進行。

第十九條 甲方解除乙方合同,必須符合法定程序,違反法定程序不得解除。

除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情形外,甲方解除乙方合同必須事前通知工會,對工會提出的意見,必須按《合同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 終止合同,甲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如續訂合同的,應在原合同期滿之前辦理相關手續;不再續簽合同的,即在原合同期滿之日起的三日內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第二十一條 解除和終止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出具相關的書面文件或證明,原合同文本由甲方保存二年以上備查。

解除或終止合同的,甲方應在法定時間內結清乙方工資,在辦理相關交接手續後,即時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並辦理相關檔案轉移手續。

八、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約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應承擔的違約金 元(必須符合《合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範圍),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仍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違反合同,賠償乙方合同中斷履行期間的工資及其直接經濟損失。不能履行合同的,還應向乙方支付二倍經濟補償金標準的賠償金。

甲方違反限業補償相關規定或合同約定的,乙方不受甲方的限業規定製約。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合同應承擔的賠償責任限於以下範圍:

(一)甲方爲其支付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用;

(二)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本合同或集體合同約定的其它賠償費用。

對生產經營(工作)、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或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造成經濟損失,事先沒有約定違約金,且具體數額難以計算的,可以合同解除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爲基數,按未履行的合同期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不足半年的按照半個月計算。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依法向相關調解機構提出進行調解,也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訴訟。

十、其它

第二十六條 甲方的招工簡章、規章制度和變更或補充合同的書面協議書以及下列專項協議均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部分如填寫的,甲乙雙方可以簽字或加蓋指印的形式加以確認)。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行協商解決,如遇有與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等有關規定相牴觸的,均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當嚴格履行。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月日

經典勞動合同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同意根據甲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協商,對乙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應按照甲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的商業祕密爲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安排乙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自行安排。

甲安排乙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延長乙工作時間,應安排乙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爲乙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負責對乙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_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安排乙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的原因,使乙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保證支付乙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應爲乙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起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乙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爲乙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應遵守甲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違反勞動紀律,甲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委派乙到境內外甲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批准,乙到境內外非甲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商業祕密,給甲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項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

第二十四條 甲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項和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欲解除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甲在乙完成在手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可以隨時通知甲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以侵害乙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的,乙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 甲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項、第二十四條解除合同,應按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並對乙造成損害的,甲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並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於甲原因訂立無效合同,包括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故意拖延不訂立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合同以及合同到期後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合同手續的;

3.甲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甲有下列情形之一,乙除要求甲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合同後,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三條 甲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項解除合同,除給乙經濟補償外,甲應根據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 乙有第二十二條第3、4、5項情形的,甲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乙不得在掌握甲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後,亦不得在_________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 乙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後爲甲工作期限在_________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蓋章):_________

乙(簽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