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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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建築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範本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甲方 就 工程所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通過勞務招標,甲方將本工程勞務分包給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本着對業主負責的精神,爲了實現甲方和乙方約定的質量目標,切實加強在施工過程中對工程質量、安全、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安全、材料使用、文明施工的控制和管理,雙方進一步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章 普通條款

第一條 工程概況和分包範圍:

1、工程名稱:

2、工程概況:

(1)建設地點:

(2)結構形式: 結構

(3)建築面積: 平方米(包括地下室 平方米)

上述面積作爲雙方結算的依據。因設計變更導致上述面積增加或減少,結算時按本章第四條.3中執行。

(4)層數: 地下 3 層,地上 16 層。

(5)檐高: 米。

3、承包方式:

(1)本工程實行固定綜合單價承包,結算時單價詳見附件一,單價爲乙方在本合同約定工期內完工的結算依據,乙方充分考慮到施工期間各類材料及勞動力市場的價格風險,以及國家政策性調整風險係數,一併計入綜合單價裏,以後不作任何調整,但若乙方未在約定工期內完成施工任務,除承擔違約金外,結算綜合單價下調爲清單報價單價的 80 %。

(2)本合同固定綜合單價爲乙方完成合同工程內容及修復缺陷所需的一切費用及隱含風險在內的費用總和。

4、分包工作內容:

第二條 勞務人員

1、乙方根據分包工程需要指派的作業人員不得低於甲方施工組織設計中按進度規定的勞動力需用計劃數量,且符合 北京 市建委關於現場施工人員配備的有關規定,滿足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方面的需要,具體管理人員的崗位清單和需要持證上崗人員的名單作爲合同附件,另行上報給甲方。

2、本合同簽訂之時,乙方須提供:

(1)管理人員崗位清單(相關證件複印件)

(2)需要持證上崗人員清單(相關證件複印件)

(3)相關工傷保險交納單據憑證複印件

(4)乙方資質證書、營業執照複印件和授權委託書原件。

第三條 合同工期

1、本工程開工日期定於 年 月 日,結構封頂日期定於 年 月 日,裝修工程完成日期定於 年 月 日。

2、上述日期或時間如有變更則以甲方的書面通知爲準。

第四條 合同價款

1、合同價款的確定

(1)本合同採用固定清單綜合單價報價,綜合單價中已包含乙方所必須交納的各種稅金、政府規費、保險、培訓、勞保、臨建人工費及租賃費、承包範圍內的全部人工費用、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優質工程獎和安全文明工地獎、材料檢驗實驗等費用,同時還包括本工程要求乙方提供的材料、機械和工具的費用,施工期間各類材料和勞動力的市場價格風險及國家政策性調價風險係數均已計入單價裏,不做任何調整,乙方同意不以任何理由增加此項費用。

(2)各分項工程承包綜合單價分別見報價清單,未註明項目視爲已包含在合同綜合單價中,實際完成工程量除註明外,所有的面積均指工程的施工面積。

2、乙方分包工程的合同價款包括但並不限於下列工作內容所對應的工程價款以及業主(建設單位)及甲方對乙方制訂的規定和提出的要求所對應的費用:

(1) 乙方已明確瞭解甲方並未將所有應由乙方承擔的工作在報價中一一進行表述。所有未表述的工作內容將會以通知、方案、交底、規章、制度等形式給乙方明確,乙方對甲方的指令有異議的,應首先予以執行,並在接到甲方指令後2天內提出書面異議,如在規定時間內未提出書面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則基於甲方指令所對應的支出費用視爲已包含在本合同約定的固定單價中。

(2)乙方接受甲方制訂的關於本工程質量、工期、環保、職業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的規定和要求所發生的費用。

(3)施工依據和施工內容及施工標準包括但不限於設計的圖紙和圖紙中規定的標準圖籍、規範、法規、以及甲方編制制訂的方案、交底。施工內容中還包括:臨時水、電的安裝、施工腳手架的搭拆,竣工工程清理垃圾外運、保潔和維護,成品保護工作和爲達到工程施工目標而在施工過程中需做的全部輔助工作內容,包括材料、機具、現場設備的倒運、加工、整理、清理安裝和進出場的裝卸車和在週轉料庫房的裝卸車工作;施工內容中還包括爲所有建設單位、甲方所另行分包的各專業分包的配合工作及專業分包施工期間所必需的停工等待而支出的費用。

(4)現場臨時水、臨時電的安裝、維護、拆除等全部用工所發生的費用。

(5)爲達到 北京 市安全文明工地的要求,對施工現場、生活區等進行清理、保護而支出的費用。

(6)爲達到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安全工作所付出的人工投入和支出的費用。

(7)固定綜合單價中包括雙方簽訂的正式合同和補充合同所述的全部工作內容、按照施工技術要求所規定的施工週期間歇所發生的用工等待費用、以及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所支出的費用,對於乙方按照政府有關規定辦理的所有證件、許可證、保險、用工手續時所發生的費用也同樣包含在固定綜合單價中,固定綜合單價中還包含乙方需上繳的各種稅費、非生產性開支等方面的費用;還包括了爲指定分包單位配合工作所支出的人工費用。

(8)除甲方安排乙方到甲方承包的本工程以外的工程項目進行施工,經雙方協商費用外,其他一切發生在本工程內的生產、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料具整理、材料的檢驗實驗費等方面的工作無論是否由甲方進行安排,結算時均不對勞務合同中的固定單價進行增減。

(9)施工條件不具備但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並擅自將人員進場,造成的人員停工、窩工、誤工,甲方不予任何補償;施工條件具備,但乙方相應施工人員不足造成後續人員窩工,甲方不予任何補償。

(10)與工程施工相配合的架子及安全防護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生活區管理;除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機具以外的所有輔助材料、工具用具,小型電動工具及設備的購置或租賃費用。

(11)固定綜合單價中還包括現場臨時水、電新建的施工及管線拆除、材料現場卸料以及現場材料二次搬運及裝卸車、週轉材料及中小型機械的場內、外進場就位、退場歸還的一切費用。管線出建築物外規定範圍內的人工挖土方、回填土、預埋件預製和回收用工、現場文明施工清理用工、應對有關方面檢查的現場和生活區及辦公區清理用工、工程驗收時發生的清理用工及配合業主分包等的用工,以及施工完成後按照甲方的要求,將現場清理至甲方要求,所需的費用支出也包括在固定單價中。

3、關於合同價款的增減及窩工補償:

(1)乙方接受甲方下發的所有設計變更,對於承包範圍以外的洽商項目按照( 2001 年)《 北京 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計算規則確定綜合單價(報價清單中不包括部分),但不再計取各種費用;設計變更或承包範圍內發生的非乙方原因的返工,變更洽商(人工部分)按照( 2001 年)《 北京 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計算規則確定工日,每個工日綜合單價按 元進行結算,但不再計取各種費用。

(2)對連續超過一週時間因甲方原因停水、停電或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的補償費用(一週內部分不予補償),結算時按雙方確定超過時間部分的工人人數以 40 元/工日標準給予補償(以當時簽字的確認單爲準),但不再計取各種費用。

(3)對於乙方未經甲方 經營主管 書面認可、且超出工程施工圖紙範圍施工的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一律不予結算。

4、暫定固定總價款爲: (人民幣)

大寫爲:人民幣 元整

第五條 合同價款的結算與支付

1、合同文件解釋順序:

(1)本勞務分包合同

(2)勞務承包價及承包內容確認單、承諾書

(3)招標文件及招標補充文件

(4)現行施工驗收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的經濟技術資料

(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圖

(6)乙方根據甲方下達的施工任務書或現場負責人的指令,安排作業人員完成作業內容,並取得有效的書面簽證單據編制結算書

(7)經甲方書面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分項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

2、乙方在接到甲方下發的函件、會議紀要、工作聯繫單、總進度計劃和月進度計劃後,3天內沒有書面回覆予以否認和修改的,視爲乙方已經接受,並作爲合同附件及最終結算的依據。

3、合同價款的支付:

(1)本工程不支付預付款,乙方應投入資金保證按時發放農民工工資、保證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不得以甲方未支付作爲乙方對外欠款的理由,無農民工工資發放籤認表甲方不予結算。

(2)工程進度款結算:

1)每月25日前,乙方應提交手續完備的“工程數量籤認單”到甲方經營部進行審覈結算,並開據結算單進行中間結算;工程交工後28天內,乙方向甲方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甲方在收到結算資料後30日內進行覈實,給予確認並辦理分包工程結算手續。若乙方未在交工之日起28日內提交書面結算資料,視爲同意甲方的結算意見,同樣甲方收到乙方結算資料後30日內未提出異議,視爲承認對方的結算意見。

2)若乙方未及時報送結算原始資料,甲方有權單方面編制當月結算資料,乙方無條件予以認可,同時甲方將按 元/期向乙方收取勞務費用。工程不符合結算標準,甲方不予結算。

3)未按上述程序進行的中間結算和最終清算的任何單據或簽字不全的單據,甲方將視爲個人行爲,均不能作爲中間結算和清算的依據。

4)甲方結算時將扣除乙方超用材料費、使用甲方的機械費用、違約罰款等各項費用。在最後一期結算單開出時,同時簽訂“合同結算終止協議”,協議簽訂後,並不影響乙方根據合同應履行的義務,甲方可直接在保留金中扣除乙方應承擔的費用。

5)甲方每月扣留乙方工程款的'10%作爲保留金。其中5%在乙方全部完工後,且未發生任何安全責任事故後甲方支付予乙方。另5%待質量保修期滿、最終交驗後按建設單位返還情況而進行返還,至此全部履行完畢,合同自行終止。

6)每月扣留乙方工程款的8%的作爲民工工資保證金。每月由乙方制好民工工資表後,在甲方監督下發放,並將民工工資發放簽收表複印件在甲方財務備案後方可返還。

7)甲方每月扣留乙方工程款的2%作爲安全保證金,如果發生安全責任事故,2%的合同金額作爲事故處理的保證金額,多退少補;如果未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甲方將在清算時全部無息返還。

(3)工程款支付:

1)甲方給乙方結算時,原則上乙方法人代表(即合同簽約人)應親自到場,如派其他人員結算需出具法人或本人授權委託書及結算人員身份證,身份證複印件留甲方財務,授權委託書原件留存甲方經營部。乙方結算時應出具正規的、合法的勞務發票,付款辦法和時間按業主付款辦法和時間,由於業主推遲支付,甲方也將無息推遲支付。

2)支付時原則上只能以電匯等形式匯入合同指定的帳戶, 匯入合同非指定帳戶或其他方式支付時,需提供正式公函原件,提供委託付款申請書

3)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提供結算資料,導致甲方不能按期進行結算的,甲方有權不予進行資金支付。

4)甲方每期工程款支付時,控制在當期應付工程款的70%以內,乙方工程完工後,在扣除按照合同條款應該扣除或者暫扣項目後的餘額進行無息支付。

第六條 材料、機具供應

1、甲方提供的機械、工具及材料( ):

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工具及材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施工現場。

2、乙方提供的材料、機械和工具:除以上甲方提供的材料和機械及工具外,其餘工程所需的機械(包括所有使用380v電壓的電動工具、三級移動的配電箱、電纜和機械)及工具均由乙方提供且必須滿足安全生產規定。由乙方自備的機械、工具及輔助材料須自帶入現場,並符合國家安全標準。

3、乙方應遵守和執行甲方材料機具領用規定,對領用的所有材料、機具要與甲方共同清點,履行書面領、還手續,對領用的甲方的機具,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乙方應在機械、機具進場及時提出,如未提出視爲合乎要求,無論是否提出,乙方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使用,加強維修保養。

4、乙方自帶小型機械的正常使用維修費用由乙方負責。

5、對本工程材料機具的使用、維護,雙方約定如下:

(1)由甲方提供的施工機具及材料,乙方安排專人負責,及時對機械清理保養,機械發生故障屬乙方責任的,由乙方自行維修,費用自理,如發現人爲損壞機具,乙方按照市場價格賠償給甲方。

(2)甲供及調撥材料只限乙方在本工程使用不得外運;違者按材料數量雙倍處罰。在施工中必須按規定位置堆放材料,做到工完料清,保持現場整潔。

(3)甲方供應調撥給乙方原材料,由乙方負責看管。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損失、丟失等由乙方負責並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所有材料領用人員必須是乙方負責人、負責人書面授權委託人員或乙方現場負責人員,以簽名(蓋章)爲準,其授權委託書及身份證複印件留甲方機材部。

(5)其他: 。

6、對本工程材料的使用及獎罰,雙方約定如下:

(1)現場材料的供應量應根據合理施工方案現場調整。由甲方根據工程進度分批供應至施工現場。

(2)乙方確保商品混凝土在澆築過程中的模板、支撐等完善有效,發生因模板支撐等方面失效導致的混凝土浪費而被商品混凝土供應單位索賠的將由乙方承擔,乙方還應確保混凝土到場後按時迅速澆築,如因乙方人員原因發生混凝土浪費而被商品混凝土供應單位索賠的將由乙方承擔,對於工程實體材料,除商品混凝土外,乙方現場卸貨後,確認數量,並在料單上簽字,作爲甲方實際給付的工程實體材料數量依據(如果乙方拒絕簽字,則按甲方簽字爲準)。

(3)乙方應合理使用材料,妥善保管,按甲方要求碼放成堆,不得浪費和丟失。

(4)雙方約定工程實體材料的損耗率控制在以下範圍內(以設計圖紙的工程數量爲標準):

1)鋼材損耗控制在 %之內。

2)水泥損耗控制在 %之內。

3)混凝土損耗控制在 %之內。

4)砂石損耗控制在 %之內。

5)塊料面層損耗控制在 %之內。

6)其他未註明材料按照 計算。

如果實際損耗率小於上述控制率,則按超額節約部分價值的 %獎勵乙方;如果實際損耗率大於上述控制率,則由乙方按超出控制率部分價值的100%賠償給甲方且增加5%的材料採購費用。

7、乙方使用的勞動保護用品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安全帽、安全帶、手套、絕緣手套、絕緣鞋、工作服等),且質量必須達到規範要求。

8、乙方自行提供所有質檢及測量放線所需設備、工具及臨時用電的配電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