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品房預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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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承租人與出租人就房屋租賃的相關權利義務達成一致合意,從而簽訂的協議。下面,本站小編爲大家帶來上海市商品房預租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上海市商品房預租合同

  上海市商品房預租合同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

[出租]承租方(乙方)

預出租方(甲方)

[預租]預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出租/預租)的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 甲方____(出租/預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區/縣)____路__(弄/新村)__(號/幢)___室(部位)__(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___([出租]實測/[預租]預測)建築面積爲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爲____,房屋類型爲____,結構爲____.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出租]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證書編號:______].

2)[預租]預售許可證[許可證編號:_______].

1-2 甲方作爲該房屋的____(房地產權利人/代管人/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____(已/未)設定抵押。

1-3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爲____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覈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預租]房屋租賃期自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籤訂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