籤居間合同的四大注意事項

學識都 人氣:6.24K

有時候居間合同會設計到三方甚至多方的利益,因此,簽訂居間合同就很有必要,居間合同的內容也很重要。簽訂居間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呢?請閱讀下文。

籤居間合同的四大注意事項

籤居間合同的四大注意事項

一、居間合同委託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間人的保密約定

在簽訂居間合同時,若委託人要求居間人不得將其姓名或商號、名稱告知對方。則應在居間合同中體現出來。此時,居間人就負有對委託人信息保密的義務。

居間人在交易雙方訂立居間合同之中或之後都應履行保密的義務。居間人對在爲委託人完成居間活動中獲悉的委託人的商業祕密以及委託人提供的信息、成交機會、等,應按照居間合同的約定保守祕密。若違反該義務致使委託人受損害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二、居間合同支付報酬的條件

只有當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時,居間人才能要求委託人支付報酬。

就像大家平時找中介租房子,一般你如果最後沒有看好房子,付租金,是不用付中介錢的,即使中介帶你轉來轉去看房子,花了一天的時間,你也沒看好一套,中介是沒辦法讓你給錢的。因此他沒有促成交易,合同沒成立是拿不到報酬的。

三、居間活動費用承擔的問題

當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時,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來負擔。但是,若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可以要求委託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但不得要求委託人支付報酬。

四、居間合同的居間人損害委託人利益的後果

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並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拓展閱讀

正式居間合同範文

甲方(委託人):

乙方(居間人): 甲乙方爲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負責辦理位於烏魯木齊市天山區 土地(以下簡稱“土地轉讓項目”)轉讓簽約的各項事宜,引薦甲方和該土地的使用權單位直接洽談,向甲方提供關於該土地轉讓項目的重要信息,並由乙方促成甲方最終取得該土地開發建設權。

第二條 轉讓土地的.慨況描述

2.1土地座落:

2.2土地面積:

2.3土地用途:

2.4土地現狀: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3.1、甲方應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指定土地轉讓合同簽約成立的各項工作,包括但不限於提供土地使用權人所需文件資料、資信證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轉讓費、以及應由甲方提供的各種合理條件等。

3.2、甲方負責提供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負責和土地轉讓單位進行合同談判。

3.3、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土地轉讓單位所簽訂的合同。甲方因履行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4、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4.1、乙方應盡全力促成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土地轉讓合同的簽約成立。爲此,乙方應協助甲方直接與土地使用權人就土地轉讓事宜進行各種商務談判,但談判內容的最後決定權歸屬於甲方。

4.2、乙方應如實及時地向甲方報告訂立合同的重要事實、信息等,不得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和提供虛假情況。

4.3、合同期除非甲方明確表示放棄或有其他行爲表明拒絕簽約的,否則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約定事項促成其他第三方簽訂合同。

4.4、乙方應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甲方的商業祕密。 4.5、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關該轉讓土地項目的信息,有義務協助甲方對該轉讓土地項目進行實地考察。如信息不真實,乙方無權取得居間報酬。

4.6、乙方向甲方提供擬轉讓土地的圖紙、拆遷安置戶的拆遷安置情況(包括住戶、商鋪、寫字間),需保證所有拆遷安置戶全部按期搬離;保證土地達到掛牌條件;協助甲方對土地的摘牌。

4.7、保證甲方取得土地後房屋開發的容積率不低於5.0,規劃建築面積不少於13000平方米;幫助甲方取得規劃條件的審覈通過。

4.8、乙方在甲方與土地轉讓單位進行合同談判期間,應盡到作爲居間人的慎謹和誠實義務。如果能夠達成土地轉讓合同,那麼在甲方與土地使用權人進行土地的轉讓手續搬離過程中,乙方仍有義務負責協調好甲方與土地轉讓單位的關係。“居間成功”是指完成本條所列全部委託事項。甲方與土地使用權單位未簽訂書面的有關合同的,乙方僅爲甲方提供信息,或爲甲方提供的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爲委託事項未完成。

第五條 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5.1、本項目居間費用爲80萬元人民幣。 5.2、乙方促成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簽訂土地轉讓合同之日,取得土地掛牌後日 內向乙方支付40萬元整;在甲方取得全部土地的摘牌後 日內結清剩餘40萬元。

5.3、甲方可以轉帳或現金的方式支付。

第六條 居間活動的費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間活動期間所支出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約定之外的任何費用。 第七條 合同終止

7.1、本合同簽字生效後至 年 月 日前,乙方仍未完成居間任務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7.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後終止。

7.3、甲乙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項時,本合同終止。

第八條 誠信原則

8.1、在本合同委託期和有效期爲180天(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計算)。居間方在此期間必須積極推動本項目業主與委託方進行實質性洽談,並協助委託方和本項目業主達成實質性成交合同。 。

8.2、委託期內委託方未能與項目業主方達成協議時,委託方將不支付居間方任何費用

8.3、居間方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信息給委託方,如在談判過程 3

中,委託方發現居間方提供的居間信息中有虛假或不真實的信息時,委託方有權向居間方索取本合同居間服務費標準30%的賠償。

第九條 其他約定條款

9.1、乙方領取本合同報酬時,須向甲方開具有效的稅務發票,甲方從應付乙方的居間報酬中,按居間報酬支付時間代爲扣除8%的稅費。甲方代扣稅費後,乙方因收取居間報酬所應繳納的各項稅費由甲方代爲繳納。

9.2、甲方與土地轉讓方對於合同的履行合同情況、違約行爲等,與乙方無任何法律關係。

9.3、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託事項進行轉委託。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0.1、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2、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甲方經營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3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