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買賣合同模板集合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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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爲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買賣合同5篇,歡迎大家分享。

實用的買賣合同模板集合五篇

買賣合同 篇1

甲方(買方):

(蓋章)

地址:

電話:

聯繫人:

乙方(賣方):

(蓋章)

地址:

電話:

聯繫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平等互利,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1.貨物名稱、型號規格、基本配置、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及合同價見表1:(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號序

貨物名稱

型號規格

基本配置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元)

計:人民幣(大寫)

備註:

2.技術資料

乙方應隨貨物提供下列技術資料:

2.1各系統的運用手冊

乙方應以書面或電子文檔形式提供給甲方。

3.交貨地點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或另見甲方書面通知。

4.售後服務:____________保修期____________

5.驗收

5.1 本合同的驗收期爲貨物正式運行後七天內。

5.2貨物驗收合格後,甲乙雙方在結算驗收證明書上簽字並加蓋單位印章。如甲方在貨物送達後無正當理由而拖延驗收或不驗收超過上述本合同5.1款所規定的驗收期的,則視爲其已驗收通過。

6.付款(詳見雙方說明的其它事項)

6.1 本合同以人民幣付款。

6.2乙方所供貨物經甲方驗收合格並出具結算驗收證明書後,由區級財政國庫收付中心依據財政國庫部門審批出具的撥款通知書及其附件在七個工作日內付款。

7.質量保證

7.1 乙方應保證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並完全符合行業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其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應具有滿意的性能。在貨物最終交付驗收後不少於本合同4.1條表3的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於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產生的故障負責,

7.2 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貨物的數量、質量或規格與合同不符,或證實貨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或使用單位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7.3 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或使用單位通知後,在本合同4.1條的響應時間內,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

7.4 如果乙方在接到甲方或使用單位通知後,在本合同4.1條的響應時間內,沒有彌補缺陷,甲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負擔,甲方根據合同規定對乙方行使的其他權力不受影響。

8.誤期賠償

8.1如果乙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甲方應從貨款中扣除誤期賠償費而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方法,賠償費按每週賠償遲交貨物的交貨價或延期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爲止。但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不超過合同價的百分之五(5%)。一週按七(7)天計算,不足七(7)天按一週計算。並且,買方可考慮終止合同。

9.合同轉讓和分包

9.1 乙方不得部分轉讓和分包或全部轉讓和分包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10.適用法律

10.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進行解釋。

11.合同生效

11.1 本合同在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11.2 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書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報雨城區國庫科支付貨款,另一份報雨城區政府採購中心備案。

12.雙方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簽約方: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蓋章) (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委託人: 或授權委託人: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的碩碼手機在授權地區的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合作模式:

1.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本合同約定甲方和乙方的經銷關係的基本內容,指定乙方爲區域獨家代理商, 代理期限屆滿後,如果雙方一致同意續延,在本協議規定的條款、條件下,附上補充文件,可續簽協議。

3. 如乙方超出規定的區域銷售,即視爲乙方竄貨,按照《竄貨亂價協議》處理。

4. 甲方分階段制定乙方區域任務和價格體系,乙方完成本階段提貨任務後纔可以享受相應的價格體系,如乙方未完成本階段提貨任務需繼續按前階段價格體系執行。

二、 銷售價格:

1. 雙方就本着合作相關的商業祕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乙雙方均有保守價格機密的責任。甲方給予乙方的代理價格以另行通知爲準。

2. 乙方作爲甲方的經銷代理商,應保證該產品在經銷區域內的規範運作。乙方保證按照與甲方協商共同確定的價格體系供貨,並在甲方指導下,約束下級經銷商不正當的銷售行爲,防止竄貨亂價等不正當的商業行爲,具體按防竄貨亂價執行。

3. 甲方統一進行價格調整;

4. 廣告促銷管理,甲方統一製作、發行雜誌及其他媒體的品牌廣告;

5. 甲方組織的促銷推廣活動,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執行。

三、產品銷售:

1. 試銷產品在市場反應遲緩的情況下,須在一個月之內申請退換貨政策,逾期一個月不予以作退換貨處理;

2. 乙方務必在甲方規定時間內完成提貨任務,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對該產品後續的經銷權。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規定的提貨數量後,可優先享有後續產品的經銷權。

3. 在乙方銷售不力的情況下,甲方可直接對乙方無法供貨的大賣場、連鎖店或核心售點進行直供,或由甲方另行指定第三方負責直供。

4. 20xx年 月 日至20xx 月 ,必須完成保底提貨量 臺。

四、 結算及提貨方式:

1.結算方式:款到發貨。

2.提貨方式:甲方負責發貨至乙方指定的一個收貨地點(門到門)。

3. 產品執行買斷價格。

五、 雙方職責和義務:

1. 甲方保證乙方所需供貨的數量和供貨時間。

2. 在協議範圍內,甲方應嚴格遵守協議內容並採取必要措施,保證乙方在代理區域內的各種利益。

3. 爲規範市場行爲,乙方應向甲方交納 貳萬元 竄貨保證金,協議終止時可抵衝貨款或返現金。

4.甲方嚴格執行區域獨家銷售(按機型)的政策,乙方只能在授權區域內銷售產品,禁止跨區域銷售.否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竄貨保證金,直至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5. 乙方負責在授權地區內獨家銷售甲方的產品,乙方如在非授權的區域銷售甲方的產品,一經發現,甲方將扣除全部返利並取消代理資格。

6. 在協議範圍內,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內容,保證甲方在代理區域內的各種利益,並且不得代表甲方作出任何擔保、承諾及其他對甲方有約束力的行爲。對於乙方超出協議範圍所做的一切行爲及其發生的後果,甲方都將有權不承擔任何責任。

7.乙方在授權的區域內,應積極組織分銷渠道,配合甲方做好市場推廣,樹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提高該產品的市場佔有率,並積極反饋銷售信息。

8. 在協議範圍內,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產品達到行業標準及國家有關規定。在按照國家對手機的三包政策確定爲甲方應承擔責任的產品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六、 售後服務:

甲、乙雙方另簽訂《售後服務協議》來補充此項約定。

七、 產品的儲運與驗收:

1. 乙方收到貨物時,應該當場拆開運輸包裝進行驗貨,檢查收貨數量是否與隨貨同行的送貨清單相符,每箱手機卡通箱包裝是否完好,尤其要仔細檢查封口有無被揭開後用透明膠紙重貼作二次封箱的跡象。

2. 乙方在簽收前驗貨時如發現有異常現象,必須立即開箱檢查,如果出現貨損或丟失,需立即通知甲方和承運商,由雙方協商後確定解決辦法。應甲方要求時乙方需向保險公司和公安機關報案,索取相關證明,作爲甲方向保險公司或承運商索賠的依據,否則甲方將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同時在送貨清單簽收單上註明所有異常情況,包括包裝異常和貨物損失情況。

3. 乙方簽收貨物後,如果再提出包裝異常造成貨損或貨物缺失等問題,甲方將不給予受理,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 乙方驗貨無誤後,需簽收送貨清單。對於送貨上門貨物,簽收單需交給送貨的承運商返回。對於機場自提貨物,每月的簽收單需在下月5日前集中寄回甲方財務部。如果乙方拒絕提交簽收單,則甲方有權終止發貨並視爲乙方已安全收貨。

5. 貨物運輸費用及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貨物所有權自乙方提取貨物或被視爲提取貨物後自甲方轉移給乙方,貨物所有權發生轉移後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八、 保密:

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的有關商業機密。甲方如發現乙方的行爲有嚴重違反本協議條款,嚴重違背商業道德和法律或損害甲方利益,甲方可以書面形式單方終止本協議。

九、 違約責任

1、乙方務必在甲方規定時間內完成提貨任務,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對該產品後續的 經銷權。如乙方連續3個月以上未完成月度最低銷售量,甲方即視乙方自動放棄在該區域的代理資格,並視違反本協議所約定事項,甲方有權在該區域另設代理商。

2、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不在授權地區另行許可第三方銷售代理本協議中的產品,甲方的後續新產品在該區域的代理權可以優先選擇乙方。

十、 協議續簽

本協議到期終止前一個月,甲乙雙方應共同協商協議的續延。本協議內容僅限於乙方內部使用,禁止向甲方的競爭對手及外界的第三方傳播,如果一經確認實爲乙方所傳播本協議內容,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3

出售人(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福建省建設廳

監製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存量房買賣合同說明

一、本合同文本爲示範文本,主要用於福建省範圍內,房屋出售人(賣方)、買受人(買方)就存量房買賣事宜達成協議時使用。

二、本合同所稱存量房,也稱二手房,是指已經交付使用且已申領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

三、在簽訂本合同之前,買賣雙方當事人可要求對方出示身份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產權證等有關證明文件,並認真審閱合同內容,仔細確認其中的選擇性、補充性、修改性內容。對合同條款有疑問時,可向法律人士諮詢。

四、買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建議對本合同所涉房產進行實地考察;並對房產周圍的環境、交通、學校、戶口等情況進行充分了解。賣方有義務如實提供包括產權狀況、租賃情況、戶口等有可能影響交易的真實信息。

五、爲保證交易資金安全,建議買賣雙方通過經紀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帳戶劃轉的第三方託管方式進行資金監管,並以協議方式明確約定資金監管賬戶及資金交付條件等相關事宜。

六、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後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對不選擇的內容,用橫線將其劃去。合同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視爲雙方當事人同意內容。

七、合同生成不等於產權過戶。合同生成到產權過戶,有一個時間過程,期間可能會出現產權被查封等特殊情況,因此請買賣雙方務必注意風險,及時辦理過戶手續。

存量房買賣合同

出售人(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等法律、規章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該存量房買賣的有關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房產基本情況

1.賣方房產(下稱該房產)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單元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附屬間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詳見___________房權證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號《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____房共字第___________號《房屋共有權證》(若上述表述與房屋登記簿不符,則以房屋登記簿記載內容爲準)。

第二條賣方對該房產現狀的聲明

1.賣方根據國家的規定已依法取得該房產所有權,對該房產現狀負全責,並保證該房產符合國家及所在地房產上市的有關政策及規定。賣方保證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完整、真實、合法、有效,否則由此產生的後果由賣方承擔。

2.賣方特此告知買受人上述房產存在下列情況:

(1)抵押狀態:【存在抵押□、不存在抵押□】,關於抵押權的補充約定及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出租狀態:【存在出租□、不存在出租□】,若該房產存在出租,則賣方保證承租方已明確表示在同等條件下放棄優先購買權,關於租賃的補充約定及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證狀態:【已辦理□、未辦理□】

(4)房產內戶口情況:【該房產內已有□、未有□戶口落戶;該房產享受過□、未享受過□政府相關“外地人購房落戶”政策】

關於戶口問題的補充約定及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買方對購買情況的聲明

1.買方已親自實地看房,並對該房產的現狀及疑慮詢問過賣方,在明確賣方所告知的事項後自願簽訂本合同。買方已親自審查過該房產產權相關權屬信息資料,瞭解產權相關信息,願意購買該房產。

2.買方保證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完整、真實、合法、有效,否則由此產生的後果由買方承擔。

第四條房產成交價

買賣雙方商定上述房產成交價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括□、不包括□】該房產的附屬設施、設備等物品(物品內容可另立清單附件)。

第五條交易定金

買方應向賣方支付的定金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定金交由[買方直接支付給賣方]□、[存入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紀機構在銀行設立的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劃轉]□。

買賣雙方約定定金通過經紀機構在銀行設立的專用存款賬戶劃轉的,買方將定金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存入專用存款賬戶的,即視爲賣方收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定金自動轉爲購房款,但買賣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房款交付

合同簽訂後,買賣雙方同意,買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種方式給付除定金、交房保證金之外的剩餘房款:

(1)一次性付款:

買方於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或__________將支付購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①買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或__________將支付購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買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或__________將支付購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買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或__________將支付剩餘購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3)買方向【銀行按揭貸款□、公積金貸款□】方式付款

①買方須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證金之外的剩餘首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並在買方辦理貸款審批時存入貸款銀行指定帳戶。

②買方須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之前向銀行提交抵押貸款申請的相關資料,並配合銀行辦理貸款審批手續,抵押貸款金額以銀行承諾發放貸款金額爲準。

因買方辦理貸款手續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買方自行承擔。

(4)買賣雙方約定的其它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上述款項由買方【直接支付給賣方]□、[存入____________________經紀機構在銀行設立的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劃轉□]。

____________________經紀機構設立的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開戶行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後,持賣方已登記在買方名下的產權證複印件到備案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交易保證機構按照《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劃轉協議》的約定辦理資金劃轉手續。

第七條交房保證金

爲保證按約定如期交付該房產並結清該房產項下的水、電、管道煤氣、閉路電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所有費用,買賣雙方協商同意從房產成交價中預留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爲交房保證金(不超過交易總價款的__________%)。該款項在賣方實際交付房產及完成產權轉移登記時進行結算,由買方【直接支付給賣方]□、[存入經紀機構專用存款賬戶劃轉□、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有關稅費

1.買賣過戶所涉及稅、費,買賣雙方約定按下列方式承擔:

買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有關規定,賣方需付稅費:(1)營業稅及附加(2)印花稅;(3)個人所得稅;(4)土地增值稅;(5)交易手續費。買方需付稅費:(6)印花稅;(7)契稅;(8)交易手續費;(9)房屋登記費。其它費用:以實際發生的稅費爲準。】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因政策原因須繳納新的稅費的,由政策規定的繳納方繳納;政策中未明確繳納方的,由【賣方□、買方□】繳納。

2.土地證辦理費用:土地證從賣方名下過戶至買方名下的全部費用由【賣方□、買方□】承擔;如房產所屬土地爲劃撥地,則土地出讓金由【賣方□、買方□】承擔;雙方約定其他承擔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配套設施過戶費:配套設施的相關證件過戶手續費用由【賣方□、買方□】承擔。

4.買賣雙方商定,對該房產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另行簽訂過戶協議,結餘部分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5.買賣雙方商定,賣方在交付該房產時,對該房產附隨的水、電、煤氣、__________等度數進行確認,並結清水費、電費、煤氣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____________________等費用,並經雙方簽字確認。

第九條房屋的交付

賣方在買方支付扣除交房保證金外的購房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或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將上述房產正式交付給買方,並履行下列手續:

1.賣方在交房前保證維護上述房產的現有固定裝修(固定裝修指構成該房裝修之固定部分,經拆除將破壞設施完整性,包括但不限於地板面、牆體、燈具、水龍頭、嵌入式排氣扇、壁櫥、門、門把、門窗、防盜網、廚衛設施及其它設施等),在買方接收時移交。

2.買方在接收該房產時對該房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約定事項進行驗收,交接確認後對該房產及附屬配套設施負全責。

3.如雙方認爲在上述房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的描述有不詳盡之處,可另行補充書面約定,在交接時以書面約定爲準,雙方僅對書面內容承擔責任。

第十條房屋權屬轉移登記

按下列第項辦理登記手續(選一項),選擇第(1)項的第十一條不生效。

(1)買賣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雙方共同到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2)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後__________日內共同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

(3)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後__________日內由買受方單方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

第十一條關於預告登記的約定

1.預告登記自__________內有效(約定的預告登記有效期最長不超過自預告登記之日起一年)。

2.申請預告登記的,在預告登記有效期內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該房屋預告登記轉爲房屋轉移登記手續。

3.買賣雙方因故終止存量房買賣合同時,預告登記的申請人應在__________日內向房屋登記機構辦理預告登記註銷手續。

第十二條違約認定

1.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一方未按合同約定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或未按合同及合同相關附件的約定履行義務的,視爲違約。

2.賣方保證上述房產產權清晰,在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前,若發生與賣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概由賣方負責,如因此造成合同履行障礙,視爲其違約;若該房產已出租,賣方未在交房前妥善解決租賃事項的,視爲其違約。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自違約行爲發生之日起,違約方按成交價款每日萬分之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的認定及支付不影響合同在違約行爲終止之後繼續履行。

(二)自違約行爲發生之日起超過___________日,守約方即向違約方發出函件促其履約,發函即日起超過__________日仍未回覆並履約的,守約方可解除合同。若賣方違約,則賣方除應將扣除定金金額的買方已付購房款退還給買方外,還應向買方雙倍返還定金;若買方違約,則賣方應將扣除定金金額的買方已付購房款退還給買方,買方已支付的定金則作爲對賣方的賠償。同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產生的佣金、服務費、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其他費用、因違約行爲給守約方增加的費用、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收件人地址以合同落款處所留地址爲準,因地址不詳或有誤而無法送達,視爲送達。因此而產生的責任由應提供地址方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合同變更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買賣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徵得對方的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簽訂補充協議,註明變更事項。未徵得對方同意,擅自變更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五條因不可抗力或政策的改變等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買賣雙方免責。交易過程中已產生的費用由買賣雙方各自承擔。根據本條款免責,雙方應簽訂具結報告。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請求當地消費者委員會調解處理,或者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訴。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買賣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爲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買方、賣方各執__________份,房屋產權登記機構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特別條款

賣方應當在所售房產所有權轉移之日起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戶籍管理機關辦理原有戶口遷出手續。如因賣方自身原因未如期將與本房屋相關的戶口遷出的,應當向買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__日未遷出的,自逾期超過__________日起,賣方應當按日計算向買方支付全部已付房款__________的違約金。(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涉及戶口問題,適用本條款。)

出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買賣合同 篇4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品種、數量及價格(可另附表)

品種

規格

產地

商標

交貨期限

數量

(公斤)

單價

(元/公斤)

金額(元)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計金額(大寫):

第二條 質量要求

蔬菜的產品質量按下列第 項標準執行:

(一)有機食品標準。

(二)綠色食品標準。

(三)吉林省安全衛生優質農產品地方標準。

(四)無公害食品標準。

(五)約定標準 。

第三條 包裝要求

(一)包裝方式及要求 。

(二)包裝物由 方提供,費用由 方承擔。

第四條 交付和貨款支付

(一)交付的方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實行送貨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段送至 。

2.實行提貨的,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段至 提貨。

(二)貨款的支付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即時結清。

2.乙方應於蔬菜交付之日起 日內支付貨款。

3.合同簽訂後,乙方支付甲方定金 元;甲方交付蔬菜後,乙方應於蔬菜交付之日起 日內支付貨款,定金抵作貨款或返還。

4.其他方式 。

第五條 驗收

(一)乙方應在蔬菜交付當日對蔬菜進行驗收(農藥殘留的檢測除外)並將驗收結果書面通知甲方。

(二)乙方對蔬菜農藥殘留進行抽檢,檢測結果不合格,且甲方無異議的,乙方可予以銷燬。甲方對檢測結果有異議,以權威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結果爲準。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

(一)當市場價格高於或低於合同約定價格的 %時,雙方可對蔬菜價格進行重新協商。

(二)因氣候等因素造成無法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交貨的,雙方可另行協商。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交付的蔬菜品種、規格、產地、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調換,交付蔬菜的數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齊,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二)甲方遲延交貨的,每遲延一日,應支付乙方約定批次價款額 %的違約金;乙方逾期提貨的,每遲延一日,應支付甲方約定批次價款額 %的違約金。

(三)乙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每遲延一日,應支付甲方遲延貨款額 %的違約金。

(四)因包裝物質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損失的,由包裝物提供方承擔相應損失。

(五)其他 。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工商部門調解,也可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交工商部門備案一份)。

甲 方 乙 方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5

一、集資房買賣合同效力如何

根據《合同法》第52條的規定,如果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或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或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又或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第53條規定,合同中出現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或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免責條款無效。

單位集資建房,實質上是福利分房的一種,在未房改前住戶享受所謂“半產權”。儘管單位仍稱之爲產權人,但單位實質上失去了自由處置房屋的權利,除非得到住戶的許可。作爲一種歷史性產物,其時地方政府、有關單位甚至國家的行政規章、地方法規對福利性集資房的轉讓都作了不少禁止性規定,但這些規定沒有法律、法規的效力,不能作爲認定合同無效的依據。

綜上所述,集資房買賣合同既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在法律規定的合同無效情形範圍。同時,合同體現了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應認定爲合法有效。

二、哪些房子屬於集資房

1、單位職工集資建房方式

單位提供國有劃撥土地,由單位和職工共同集資繳納建房款,再委託建設單位開發建設。由於建造過程中可以減免許多房地產開發商必須要繳納的配套稅費及利潤,所以國家也一直把單位職工集資建房納入福利分房這種制度體制中。也就是說,如果你承租了公房且有資格購買房改房,你就沒有權利再集資建房,反之亦然。由於一些地區出現部分單位以集資合作建房名義,變相搞住房實物福利分配或商品房開發等問題。故建設部發文,自自20xx年08月14日起,停止審批黨政機關集資合作建房項目。但國有企業或事業單位的集資建房政策沒有取消,但審查已嚴格控制。

2、個人集資建房方式

即由居住在同一城鎮區域的在不同單位工作的職工通過政府牽頭組織成一個社會團體(城鎮住宅合作社),再由職工集資建造房取得住宅,比如說安居工程就是其中的一種。這種方式也一直是國家鼓勵與支持,但由於缺乏法律與行政法規的立法,且與地方政府通過利用國有土地經營城市和創造財富的執政理念衝突,因此,目前幾乎所有地方政府都對此持消極態度。目前國家實際上已經否決了該方式,而取代的是廉租制度、經濟適用住房政策和限制商品房政策。

根據上文的表述我們可以知道,如果集資房買賣合同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且不屬於合同無效的情形,那麼該集資房買賣合同就是有效的。同時還帶來了集資房的類型的知識,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來電諮詢我們的在線律師。

P2P中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問題

P2P網貸系統,是P2P借貸與網絡借貸相結合的金融服務網站。網絡借貸指的是借貸過程中,資料與資金、合同、手續等全部通過網絡實現,它是隨着互聯網的發展和民間借貸的興起而發展起來的一種新的金融模式,這也是未來金融服務的發展趨勢。

但是P2P平臺由於是線上交易,簽訂的電子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本文就這個問題作出了知識整理,僅作參考。

1、《合同法》承認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我國《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2、《電子簽名法》承認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電子簽名法》第三條規定:民事活動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單證等文書,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或者不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

當事人約定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文書,不得僅因爲其採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第四條規定: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爲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書面形式。

第十四條規定: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法》、《電子簽名法》的上述規定,實際上賦予了電子合同與傳統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並且從立法上賦予了電子合同應有的法律地位。

但從實務操作的角度分析:

經我們向各地仲裁委員會、法院立案庭諮詢,得到答覆如下:

序號諮詢對象諮詢時間答覆

1、上海仲裁委員會

(021-52921235)20xx年7月29日下午3點25分P2P網絡借貸是新興的事物,之前未處理過。立案需要攜帶電子合同等證據材料進行現場審覈,必要時請示領導決定。

2、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021-63875588)20xx年7月30日上午9點31分之前未處理過P2P網貸電子合同方面的糾紛,如果不能提供紙質形式的合同,則必須提供能證明借款合同已實際履行的證據,形成完整的證據鏈。

3、深圳仲裁委員會

(0755-25831662)20xx年7月29日下午4點06分鑑於電子合同是新事物,無法證明其真實性,也不能以有形的形式展現,需要攜帶電子合同等材料到立案庭進行現場確認,必要時請示領導。

4、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國際仲裁院)

(0755-83501700)20xx年7月30日下午4點11分採用電子合同形式訂立的合同,對方有可能以未簽字爲由,主張合同未生效,提出仲裁管轄權異議,平臺須提供實際上已履行借款合同的證據(譬如說提供借款的轉賬憑證)。如能提供借款實際發生的完整證據鏈,即使沒有電子簽名,也可以立案。

5、北京仲裁委員會

(010-65669856)20xx年7月30日上午11點12分之前未受理過P2P網貸電子合同的糾紛,但受理過其他行業的電子合同糾紛。如對方認可電子合同,則仲裁不存在障礙;如對方不認可電子合同的真實性,需要仲裁申請人簽署《風險提示》,保證電子合同的真實性,與原件一致,否則應承擔不利後果。對P2P網絡借貸這一新興的事物持保護、支持的態度。

6、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

(0755-82925891)20xx年7月29日下午3點33分如果不能提供有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能以書面有形方式展示的電子合同,則立案可能存在障礙,需要領導審批。

從以上各地仲裁委員會、法院的答覆可以看出:P2P網絡借貸屬於新興事物,大多數仲裁委員會、法院對P2P網絡借貸、電子合同比較陌生,仲裁委員會、法院立案仍然傾向於以書面形式、有當事人簽名蓋章的合同作爲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採用電子簽名的形式訂立的合同證明力上可能會有瑕疵,仲裁委員會、法院可能會不予立案,或者是立案需要經過上級領導的審批,程序負擔加重。

如果是沒有電子簽名的電子合同,在對方當事人不予認可的情況下,該電子合同就是孤證,證明力較弱,需要平臺提供其他證據予以佐證,比如說借款合同已實際履行的證據,包括但不限於提供借款時的轉賬憑證、對方還款記錄、催收證明等,只有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切實證明借款行爲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已實際發生的情況下,仲裁委員會、法院等纔會予以立案。完整的證據鏈能使仲裁或訴訟程序順利進行,減少訴訟風險。

鑑於現階段司法實踐中,各地區司法機關對電子合同的證明效力問題存在爭議,同時,考慮到電子合同和電子簽名在現行法律上的有效性,電子合同和電子簽名的運用、發展是大勢所趨,從提升用戶體驗的角度考量,建議P2P網貸平臺着手考慮採購具有相關資質、得到司法機關及相關政府部門認可的電子簽名服務供應商提供的電子簽名服務,運用電子簽名技術,解決電子合同的真實性、可視性不足等問題,補足電子合同的證明效力。

口頭合同有沒有法律效力

口頭合同有沒有法律效力呢?什麼樣的合同可以作出口頭合同呢?《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條關於“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的規定,人們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採用口頭形式訂立合同或協議。本文就口頭合同有無法律效力做簡單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口頭合同的有效適用情形

口頭形式的合同是指當事人以直接對話的方式或者以通訊設備如電話交談訂立合同。它廣泛應用於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與人們的衣食住行密切相關,如在自由市場買菜、在商店買衣服等。現代合同法之所以對合同形式實行不要式爲主的原則,其重要原因也正在於此。合同的口頭形式,無須當事人約定。凡當事人無約定或法律未規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採取口頭形式。

口頭合同不宜採用的情形

口頭合同屬於不要式合同,是指當事人以語言爲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達合同內容的合同形式。在法律未規定必須採用書面形式的情況下,只要當事人協商一致,都可以採用口頭形式。口頭合同在即時清結的交易中非常普遍。其特點是簡便易行,但其不足之處在於發生合同糾紛時難以取證,當事人孰對孰錯很難劃分。因此,《合同法》徵求意見稿原本規定,不動產轉讓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涉外合同、價款或者報酬10萬元以上的合同,除即時清結的以外,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法律規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鑑於我國東西部、城鄉經濟發展的不平衡,例如10萬元在深圳、上海的經濟往來中不屬於數額巨大、而在經濟欠發達地區卻屬於數額巨大,因此《合同法》第10條修改了徵求意見稿的規定,改爲:“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因此不動產轉讓合同、涉外合同、價款或報酬在當事人認爲數額巨大、不能即時清結的合同都不宜採用口頭形式,否則發生合同糾紛時舉證困難。

口頭合同的效力認定

只要其內容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一方沒有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雙方不是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雙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沒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訂立合同的主體具有民事行爲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實,這個合同就成立並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