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買賣合同範文彙總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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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社會公衆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大家又在爲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汽車買賣合同7篇,歡迎大家分享。

汽車買賣合同範文彙總七篇

汽車買賣合同 篇1

賣車人(以下簡稱甲方):邊,男,漢族,住____區太白廟附近,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買車人(以下簡稱乙方):李,男,漢族,住____區劉官寨村158號,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就甲方所有的陝3077出租車賣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自己所有的陝3077賣於乙方,並且甲方的經營權與繼承權一次性全部轉讓給乙方。

二、該出租車的價格爲肆拾陸萬伍仟元(:465000元)。

三、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以前出租車所發生的交通事故、違章以及保險理賠款等由甲方負責。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以後所發生的39;交通事故、違章及保險理賠款等由乙方負責。

四、甲方因政策性問題,車輛過戶手續在簽訂本合同時暫時不能給乙方辦理。

待能辦理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辦理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在車輛過戶手續不能辦理期間,若出租車公司或____市客運管理辦公室以及有關單位需甲方本人親自到場協助辦理時,甲方必須無條件到場,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

五、付款方式:分爲三次付款,

第一次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10000元定金,

第二次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405000元,剩餘款項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後____日內乙方全部付清甲方。

六、在出租車買賣合同簽定之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定金10000元,如有任何違約情況甲、乙雙方適用定金罰則。

本合同簽訂之後,出租車如有市場上的價格變動,甲、乙雙方都不能另行變動價格,都以本合同簽訂時約定的價格爲準。

七、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出現爭議,雙方應和平的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可以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以及中介人簽字和奈印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介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買賣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海關單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檢單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_________

交車時間: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

付款時間:_________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如發現屬於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護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由雙方協商):_________。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_______份(市場留存期_______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買受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賣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買賣合同 篇3

甲方(銷售方): 乙方(買受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交易汽車基本信息及配置

第二條 質量標準 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當符合出廠時的國家標準,且不低於生產者出廠檢驗標準,是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

第三條 價款

車輛價格每臺 元(人民幣),大寫 。 數量 臺,總計 元(人民幣),大寫 。

第四條 支付方式 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車輛價款: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 元(人民幣),大寫 。

2.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 %,即 元,大寫 ;餘款 元(人民幣),大寫 ,於 年 月 日前付清。

3.分期付款 。

4.其他 。 乙方應當將車價款付至甲方的財務部門或甲方指定的賬號(收款人 : 開戶行: 銀行賬號: ),不得將車價款付給甲方銷售人員

第五條 交付與驗收

1.交車方式:□甲方送車上門 □乙方自提

其他 。

2.交車地點: 。

3.交車日期: 年 月 日前。

4.交車時里程錶顯示數應符合國家標準,不大於 公里。

5.甲方交付車輛時應提供:(1)銷售發票;(2)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3)質量服務卡或三包憑證、維修保養手冊等隨車文件。交付車輛後 日內,提供(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6.車輛交付時應當場驗收。甲方應配合乙方對所購車輛型號規格、外觀、輪胎、內飾、配置、備件、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確認,雙方應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詳見本合同附件)。乙方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並在《車輛驗收交接書》上作詳細記錄;對確屬質量問題且符合相關規定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更換車輛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7.甲方向乙方交付車輛且雙方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即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雙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技術標準,對其所出售的車輛承擔質量保證責任和“三包”責任。

2.甲方出售車輛屬於事故車、有維修記錄車、處理品車、改裝車、“三包”退換車,應當事先向乙方作出書面說明。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付款和提取所購車輛。

4.乙方應爲《機動車行駛證》登記的車輛所有人。

第七條 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

1.甲方逾期交付車輛的,應每天按乙方已交付車款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車輛超過 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退還已交車款並按車輛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車輛價款的,應每天按逾期支付部分價款的萬分之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按車輛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3.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或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或不願意協商、調解的,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車輛驗收交接書、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住 所: 住 所(址): 郵 編: 郵 編: 營業執照號碼: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組織機構代碼: 電 話: 聯繫電話: 聯 系 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汽車買賣合同 篇4

訂立合同雙方:

買受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增強買賣雙方的責任感,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__)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行業標準的,按行業標準招待;

(3)無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買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買賣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備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買受人供應的以外,應由出賣人負責供應。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裝物,應按有關主管部門制訂的包裝物回收辦法執行;有關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商定包裝物回收辦法,作爲合同附件。產品的包裝費用,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向買受人另外收醛 如果買受人有特殊要求的,雙方應當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裝費超過原定標準的,超過部分由買受人負擔;其包裝費低於原定標準的,相應降低產品價格。)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__)項執行:

(1)出賣人送貨(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雙方協議執行);

(2)出賣人代運(出賣人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買受人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買受人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出賣人,以便出賣人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買受人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買賣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雙方當事人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買受人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爲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買受人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出賣人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爲準。出賣人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買受人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爲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政府定價執行;

(2)按政府指導價執行;

(3)不屬於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產品,或因對產品有特殊技術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價格的,按買賣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執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政府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買賣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爲十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續;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產品質量監督機關招待仲裁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買受人在驗收中,如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爲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內向出賣人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買受人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買受人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爲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買受人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出賣人在接到買受人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買受人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買受人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隻、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 出賣人的違約責任

1.出賣人不能交貨的,應向買受人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通用產品的幅度爲1%-5%,專用產品的幅度爲10%-30%)的違約金。

2.出賣人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買受人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買受人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出賣人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出賣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出賣人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出賣人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買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出賣人應當償付買受人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出賣人應當負責賠償。

4.出賣人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貸款計算,向買受人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買受人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出賣人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買受人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買受人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出賣人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出賣人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買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出賣人未經買受人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出賣人提前交貨的,買受人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買受人可拒絕提貨。出賣人逾期交貨的,出賣人應在發貨前與買受人協商,買受人仍需要的,出賣人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買受人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出賣人通知後十五天內通知出賣人,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發貨。

第十條 買受人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中途退貨,應向出賣人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__%(通用產品的幅度爲1%-5%,專用產品的幅度爲10%-30%)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出賣人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買受人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出賣人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出賣人實際支付的代爲保管、保養的費用。

4.買受人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出賣人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買受人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受買人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或對出賣人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出賣人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當事人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應在_______天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本合同自_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內,當事人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分送銀行(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訂

汽車買賣合同 篇5

買方:

賣方: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就汽車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價格

二、付款方式、期限

三、交貨時間、方式、地點

四、驗收方法

五、其他約定事項

1.買方自提車及公路代運,按交貨期款到後發車。

2.賣方代運,以賣方委託鐵路起運日爲交貨期,貨款及運雜費等發車後向買方辦理託收承付。

3.賣方爲買方代運和代押運的汽車,賣方除向買方覈收運費和運輸保險費外,每輛另收廠內吊裝費和押運費 元/輛。

4.產品質量:按賣方規定的出廠檢驗標準。如發生質量問題,按賣方有關規定實行“三包”。

5.單價內不含車輛購置附加費。

六、違約責任:賣方逾期交貨(鐵路運輸等不可抗拒原因除外)應向買方付違約金 元/輛。買方逾期提貨,按到期合同貨款的 %向賣方付違約金 元/輛,並付 %利息(月息)。合同簽訂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如需修改或終止,應經雙方協商一致籤具修訂或撤銷的協議書。一方因故要求變更合同,應在交貨期前45天以函(電)向對方協商。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其餘爲副本(副本三份)。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日期:

汽車買賣合同 篇6

本合同當事人:

賣車人: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買車人: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在合法.平等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現甲乙就下列汽車的買賣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同意,甲將其擁有的舊汽車一輛(車牌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及相關車輛手續整體(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附加費本.養路費.保險單)出售給乙方.出售價格爲: 元,人民幣大寫 爲: 元.

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應保證該車手續真實有效,沒有出租車史,非盜搶車輛,能夠正常過戶,並且不欠附加費,養路費,同時甲方應無條件爲乙方提供過戶相關手續,如不能正常過戶或和有出租史時,甲方應無條件退還乙方所付全部購車款及賠償乙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上述車輛自本協議生效後,以前發生的一切經濟糾紛以及交通肇事或違章行爲以及其他意外情況引致的一切後果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乙方不付任何責任。以後發生的費用和其他事宜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本協議簽訂的同時,乙方將購車款一次性交付甲方,同時甲方將該車和相關手續交由乙方保管使用。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

此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電話

住址

乙方簽字 電話 住址 年 月 日 時

汽車買賣合同 篇7

買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上列當事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就其約定,將其所有的轎車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 後記轎車的買賣總金額爲人民幣 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 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___元。

(2) 餘款____________元(中期款)於申請過戶的同時支付。

(3) 餘款_______元,可分十次支付,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止,每月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__元,乙方應於過戶時,將相當於上述期滿金額的支票匯出交付。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負責辦理如下的過戶與交付手續:

前條第(3)項的支票於過戶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條 辦理過戶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若無法履行第二條第(3)款項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則必須將餘款一次付清。

第六條 甲方須保證後記轎車並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則只限於交付日後三個月以內,往後即不負一切責任。

第七條 後記轎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 丙方須對甲方保證,乙方確實履行本契約按期支付價金,並負連帶賠償責任。

本契約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爲憑。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