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買賣合同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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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買賣合同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選買賣合同六篇

買賣合同 篇1

設備轉讓方: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設備接收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

(1)因甲方設備多餘,現轉讓臺給乙方,工作小時,出廠編號爲,經乙方負責人及技術人員現場看機試機後,甲乙雙方達成協商價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 )。乙方本着互相信任的情況下預付現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於年____月____日 將貨提走。

(2)甲方出售該設備提供該機;出廠合格證、購機發票、進口設備提供進口報關單等有效證件 備註:

(3)如該機是甲方偷盜或來路不明的,甲方將負全部法律責任。

(4)如合格證、購機發票或者進口報關單丟失,需在當地公安機關或者派出所開據證明:證明該設備屬甲方所有。

(4)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夥人有經濟糾紛,產權問題將與乙方無關。

(5)甲方若購機時在XX按揭款未繳納完,私自出售給乙方後,XX要追繳任何責任和尾款補清由甲方負責,如出售給乙方後,是甲方的原因,比如,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衛星定位系統鎖機後所造成的任何損失等誤工費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6)甲方在自己的場地上負責將該機設備安全裝上乙方的運輸車上。保證乙方順利離開,乙方將一次性付清餘款,該機產權屬乙方所有。

(7)爲了雙方共同遵守特訂立此協議。甲方需提供身份證複印件附合同上。

(8)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按手印後立即生效。

(9)如該設備屬於兩人合夥制經營或多人合夥制經營,需所有人共同簽字,按手印生效。

(10)甲方XX收款帳號: 乙方XX轉款帳號: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電話: 電話: 單位: 簽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設備買賣合同範文三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_ 地址: 地址: 身份證號:___ 法定代表人: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___ _____ 電話: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 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以下設備: 其它: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以上各項設備的總價款爲人民幣: 萬元整(_______元);

2.支付方式:合同簽訂後,甲方____日內先向乙方支付設備款 萬元整(_________元),餘款甲方在對以上各項設備驗收合格後____日內支付。

3.乙方開戶XX___ ______帳號:__ _______

三、乙方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交付設備,甲方自行安排提取設備。

四、如在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又把貨物處理他人或其他原因不賣給甲方,乙方將承擔合同中甲方已付金額的2倍作爲違約金,作爲賠償給甲方的損失。

五、乙方出售的以上設備,如是乙方偷盜或來路不明的,乙方將負全部法律責任;如乙方以前和他人或合夥人有經濟糾紛,產權問題將與甲方無關。

六、乙方保證對其出賣給甲方的各項設備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設備沒有設定抵押及質押,保證該設備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乙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七、違約責任:

1.本協合同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承擔因此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及交通費等。

2.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設備,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設備轉讓款總金額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甲方的原因,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合同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設備轉讓款總金額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八、有關費用的負擔:在本次設備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律師等費用),由______ ___承擔。

九、爲了雙方共同遵守此合同,甲乙雙方都需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和營業執 照複印件附合同後。

十、爭議解決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

一、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按手印及蓋章後立即生效。 十

二、補充: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買賣合同 篇2

一、合同形式問題

結合合同法第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的相關規定,可以認爲合同法實際上明確規定了一種獨立於口頭合同形式和書面形式之外的默示合同形式,此係合同法的新規定。法律的上述規定,是順應交易形式的發展習慣而制定的,因爲在現實生活中,大量存在着通過默示方式達成協議的情形,如自動售貨機、自動售票車、磁卡、房屋租賃合同的自動延期等。在司法實務中,我們仍需加強對該種合同形式的研究。

二、一般撤銷權的行使方式

實踐中,經常存在當事人在答辯時認爲合同顯失公平或存在欺詐而要求撤銷合同,卻不單獨提出撤銷權訴訟之情形,法院對其抗辯應如何處理存在較大爭論。有觀點認爲,撤銷權必須以反訴的形式提出。

如果允許以抗辯的形式行使撤銷權,那麼在原告撤訴的情況下,法院因無法就被告的抗辯另行下判而出現法院對被告行使撤銷權不必處理的情形。同時,由於合同法賦予撤銷權人以主張變更、撤銷或合同有效的選擇權且只能選擇一種,若允許採取抗辯的形式,就會出現多種可能性,從而使撤銷權的行使和合同的效力處於不確定的狀態。

此外,撤銷權在性質上屬於確認之訴,撤銷權的行使應當單獨向法院或仲裁機構提出。另有觀點認爲,無論是反訴還是抗辯,都是向法院主張行使撤銷權的形式,關鍵在於依據合同法第五十五條進行審查時,其撤銷權是否存在已經消滅的情形。因此,應當允許通過抗辯的形式主張一般撤銷權。

三、債務加入問題

實踐中,經常出現第三人承諾或與債權人協議償還債務人的債務,形成與債務人共同償還債務的格局。這種情形的性質目前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因此,審判實踐引進理論上“債務加入”概念對其性質進行界定。爭論問題主要有:關於債務加入的認定標準,有觀點認爲,在目前沒有法律明確規定的情形下,判斷一個行爲的性質時應將其向法律已有規定最爲接近的行爲進行推斷,因此,第三人與債權人未明確約定免除債務人義務的',除協議中的文字和履行行爲可以推斷出不免除債務人義務的,視爲免除債務人的義務。另有觀點認爲,由於權利的放棄必須明示,因此,第三人與債權人未明確約定免除債務人義務的,除協議中的文字和履行行爲可以推斷出免除債務人義務的,視爲不免除債務人義務。

關於債務加入的責任形式,有三種觀點:

(1)債務加入的第三人加入到債務履行中完全屬於一種道德義務,沒有對價關係,其是否履行這種道德義務不受法律的約束,第三人不負民事責任。

(2)目前我國法律對債務加入的形式和責任均未規定,因而不能定性爲連帶責任,第三人應與債務人負並列的清償責任。

(3)由於第三人與債務人所承擔的是相同的、不分先後的償還責任,其性質與連帶責任最爲接近,因此,第三人應與債務人負連帶責任。

關於第三人履行義務後向債務人追償,也有三種觀點:

(1)如果第三人與債務人之間不存在協議,那麼,第三人履行義務完全是其一種自願行爲,未經債務人同意,債務人不負有向其支付的義務,第三人不能向債務人追償。

(2)第三人爲債務人償付義務後,債務人在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獲得了利益,符合民法通則中不當得利的要求,第三人可以不當得利爲由要求債務人償還。

(3)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了義務,應自然取得債權人的法律地位,其自然可以代替債權人的地位向債務人求償。

四、合同解除問題

關於合同解除通知與訴訟的關係,有觀點主張,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另有觀點認爲,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定:“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但這一規定不完備,如果違約方向法院提出確認之訴,在法院沒有判決前,合同的效力是解除還是沒有解除,法律沒有規定。

而在審判實踐中,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六條第一項關於“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之規定,此時合同應處於解除狀態。但如果法院判決合同不解除,則非違約方根據合同已經解除狀態所採取的行動就須恢復原狀。因此,爲了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應當規定在法院判決未下達前,合同不產生解除的效力。

買賣合同 篇3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

(以下簡稱丙方)

上列當事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就其約定,將其所有的轎車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 後記轎車的買賣總金額爲人民幣

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 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 元。

(2) 餘款 元(中期款)於申請過戶的同時支付。

(3) 餘款

元,可分十次支付,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月止,每月日前支付 元,乙方應於過戶時,將相當於上述期滿金額的支票匯出交付。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負責辦理如下的過戶與交付手續:

前條第

(3)項的支票於過戶的同____日支付。

第四條 辦理過戶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若無法履行

第二條第

(3)款項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則必須將餘款一次付清。

第六條 甲方須保證後記轎車並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則只限於交付日後三個月以內,往後即不負一切責任。

第七條 後記轎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 丙方須對甲方保證,乙方確實履行本契約按期支付價金,並負連帶賠償責任。

本契約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爲憑。

賣方(甲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買方(乙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見證人(丙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附:

轎車的標示

牌照號碼:

顏色:

型式:

引擎號碼:

買賣合同 篇4

1、本合同文本爲示範文本,也可作爲簽約使用文本。簽約之前,乙方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主管部門諮詢。

2、本合同所稱房地產是指單位和個人擁有完全產權,領取了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的房屋及其所佔用的土地使用權。

3、對合同文本【 】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約定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 】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買賣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爲雙方同意內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爲優先。

5、在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向乙方出示應當由甲方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文件。

6、本合同條款由廣東省建設廳和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房地產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 )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轉讓方):姓名:國籍:

【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號碼:

居住地址:

【委託代理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受讓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號碼:

居住地址:

【委託代理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國籍: 國籍:電話:國籍:電話:

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買賣房地產情況

甲方擬將位於的房地產(房屋平面圖見附件一)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擬轉讓的房地產作了瞭解,願意購買該房地產。

該房地產【共用】【自用】土地使用權面積爲 平方米,土地使用權類型爲 ,房屋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其中【套內】【整層內】的建築面積爲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爲平方米(以上面積均以《房地產權證》登記的面積爲準)。該房地產甲方於 年 月 日向申請產權登記,領取了《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碼爲爲 ,房地產權共有(用)證號碼爲

第二條 買賣房地產價格、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議定該房地產交易總金額爲( 幣)¥ 元整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應於合同簽訂後天內支付甲方定金(幣) 仟 佰 拾 萬 仔 佰 拾 元整。

2、甲乙雙方約定付款方式見附件三:合同補充協議(二)第三條。

第三條 登記過戶手續辦理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甲、乙雙方應攜帶有關資料到 辦理過戶手續。乙方支付最後一期購房款時,甲方應同時將辦理過戶後的《房地產權證》交付給乙方。

第四條 房地產交接

雙方同意於 年 月 日由甲方將該房地產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權利保證約定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生買賣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方決定中途不賣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產時,作甲方中途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七日內將所收定金及購房款退還給乙方,另賠償乙方(幣)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的違約金。

乙方決定中途不買及逾期15天仍未付清應繳購房款時,作乙方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已付購房

款甲方在七日內退回乙方,另賠償甲方(幣)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的違約金,由甲方在乙方已付房款中扣除。

第七條 稅務承擔

甲乙雙方約定按以下第方式:

1、辦理上述房地產過戶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負責。

2、詳見附件三:合同補充協議(二)第五條。

買賣合同 篇5

出賣方(甲方): 身份證號:受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

一、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買賣車輛事項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

二、甲方用作買賣的車輛爲:。車架號: ,發動機號:車號: 。

三、做價金額爲 。

四、付款方式:簽定協議後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五、義務:甲方收到全額購車款後,必須將本車所有手續證件、發票交給乙方,並協助乙方辦理車輛過戶手續。車輛未過戶之前,每平年的年檢由甲方負責。

六、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之前所有違章罰款及簽定前發生產權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甲方全部負責賠償。

七、以上條款雙方檢查無誤後,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6

合同號: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_________。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_________。

第四條 裝運港:_________。

第五條 目的港:_________。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_________

轉運:_________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任何由於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_________

第九條 保險

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後或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爲合同總值的_________%,計_________。_________銀行收到下列單證經覈對無誤後,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註明“運費待收”,空白擡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_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後即刻通知買方啓運日期的電報/電傳副本一份。

(2)賣方在裝船後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3)_________銀行收到合同_________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承付合同總值的_________%,金額爲_________。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15、18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買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貨船隻,提前或推後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後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後,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後,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後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啓運日期。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應隨貨物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製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備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後60天內,向買方或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1)款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製成,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_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_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條款

(1)賣方/製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爲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後,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或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後_____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規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_______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13條和第14條規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a.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它必要的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規格、質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如果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不予答覆,則視爲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應按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期限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或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一百二十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1)雙方對執行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執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也可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非仲裁機構另有裁定。

(4)仲裁期間,雙方須繼續執行合同中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其它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果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在議付行付款時扣除,但罰款總額不超過延期貨物總值的5%,罰款率按每星期0.5%計算,少於七天者按七天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十星期時,買方有權取消合同。儘管取消了合同,但賣方仍須立即向買方交付上述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

_________。(如果上述任何條款與下列附加條款不一致時,應以後者爲準)

第二十條 文本及生效

本合同由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用_________文簽署。原本一式_______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_________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後_________天內,由雙方確認生效。

(3)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 賣方(簽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