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買賣合同範文彙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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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廣大人民羣衆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相信大家又在爲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買賣合同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推薦】買賣合同範文彙編10篇

買賣合同 篇1

出 賣 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買 受 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買受人所購房屋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爲準) 【幢】【座】 【單元】【層】 號房。

該房屋的用途爲 ,屬 結構,層高爲 ,建築層數地上 層。

該房屋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房屋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 種方式計算該房屋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單價爲( 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單價爲( 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房屋總價款爲( 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第三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

2.分期付款 。

3.其他方式 。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

第四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 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房屋經驗收合格。

2.該房屋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房屋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房屋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 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 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

第五條 交接

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房屋爲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 產權登記

出賣人應當在房屋交付使用後 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 %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十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的情況如下:

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份。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 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買賣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產品工號:

簽訂地點: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提示: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技術協議標準,在本條款中具體明確)。

第三條 質保期內的服務

質保期爲自產品驗收合格之日起( )年。質保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負責免費維修與更換,否則甲方有權直接從質保金中扣減維修與更換費用。(提示:根據產品特點在本條款中明確規定大於或等於1年的質保期期限。)

第四條 交貨時間: 。

第五條 交貨地點: 。

第六條 運輸: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包含在合同總價內。

第七條 包裝: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包含在合同總價內。包裝物不回收。

第八條 驗收方法

雙方根據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現場驗收,驗收合格後出具驗收清單。驗收清單的出具不減輕和排除乙方產品質量問題所產生的責任。乙方持驗收清單與甲方辦理合同決算書。(提示:如果合同在執行過程中有數量的變化或屬於單價包乾的,必須辦理合同決算書。)

第九條 付款方式

1、付款條件

(提示:①原則上不能有預付款;有特殊情況需要支付預付款的,必須要求對方提供等額的銀行預付款保函作爲擔保;②嚴格掌握進度款支付節點,貨未送到時付款不能超過60%,貨到驗收合格時付款不能超過90%;③必須預留10%質保金,在質保期滿且無質量問題時支付。)

2、付款方式:銀行支票、匯票、銀行承兌匯票。

3、發票要求:乙方向甲方開具17%增值稅專用發票。(提示:根據合同金額的大小,明確開具發票的具體時間。)

4、末次進度款的付款依據:

雙方合同、乙方發票、甲方出具的驗收清單、雙方合同決算書。(提示:如果雙方辦理了合同決算書,必須以此作爲付款的依據。

買賣合同 篇3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品名、規格、數量、金額、交貨日期

品名

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 額

交貨日期

超欠幅度%

二、質量、技術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原材料供應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提)貨辦法、運輸方式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質量檢驗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賣方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包裝不符合同規定,買方同意收貨的,按質論價;買方不同意收貨的,供方應負責包修、包換、包退,並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2)未按合同規定的數量交貨,少交而買方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不需要的,可以退貨,並承擔損失。不能交貨的,應償付買方以不能交貨的貨款總值_______%的違約金。

(3)包裝不符合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付的費用和損失;買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應予賠償損失。

(4)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交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買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5)對不符合同規定的產品,在買方代保管期內應償付買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延期交貨的損失。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買方經濟責任

(1)變更產品品種、質量或包裝的規格,給賣方造成損失時,應償付賣方實際損失。

(2)中途退貨,償付賣方以退貨部份貨款總值_______%的違約金。

(3)自提產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賣方以延期提貨部份貨款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並承擔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4)未按合同規定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每日應償付賣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5)未按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應償付賣方以延期付款總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6)實行賣方送貨或代運的,無故拒絕接貨,應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違約金。

(7)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8)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買賣雙方由於人力不可抗拒和確非企業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經雙方協商和鑑證機關查實證明,可免予承擔經濟責任。

十二、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有效期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 篇4

車位買賣合同(一)

出賣人與買受人經友好協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買受人購買的由出賣人開發的××××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一、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於 編號爲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爲 。

該地塊土地面積爲 ,規劃用途爲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爲 ,施工許可證號爲。

二、買受人所購車庫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車庫爲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 ,編號爲 (具體位置附圖),屬 結構,層高爲 。該建築位於地上底層。

該車庫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

三、計價方式與價款:

該車庫按建築面積計算,單價爲人民幣 元/㎡,總金額人民幣 元整。

四、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該車庫按建築面積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交房後,如果該車庫實際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有差異,雙方按實際建築面積與本合同約定的'單價互補差價,不追究雙方的違約責任。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在簽定本合同時,買受人需一次性付清該車庫的全部總價款。

六、買受人逾期付款違約責任:

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的萬分之三作爲違約金。

七、關於產權情況的約定:

由於該車庫層高不足2.2米,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該車庫僅有使用權,沒有產權。

八、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皆具同等法律效力。

位置附圖: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省××市 籤於××省××市

標題:

內容:

車位買賣合同(二)

甲方(車庫出賣人):xx省xxxx房地產公司

電話:

乙方(車庫買受人):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通過公開拍賣競得xx小區 幢 號車庫,屬 結構。

二、乙方按規定付清成交款 (大寫: ),拍賣佣金 (大寫: )。

三、甲方統一辦理《產權證》,車庫面積以產權部門登記爲準,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暫按小區物管費收費標準向乙方收取車庫物管費,()即每平方建築面積xx元。如遇調整物管費標準則按新標準收取。

五、甲方對車庫設施提供有償維護、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車庫時,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不準將車庫以經營用途使用;

2、不準將車庫出售、租賃或以其它方式轉讓給xx小區以外的住戶或單位使用;

3、乙方在購得車庫後,應將停放的車輛牌照、車主姓名、車庫編號在物管公司做統一登記;

4、禁止將車輛停放在車庫以外的樓前、樓後及其他公共場地;

5、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污染,不對小區住戶產生不良影響;

6、文明駕駛,安全行車。在小區內應緩行,並注意行人車輛,如發生交通意外自行負責;小區內禁止鳴號,以免影響小區住戶;

7、嚴格遵守物業管理條例及物管公司對小區管理的相關規定,自覺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

乙方須與小區物管公司簽訂《車庫物業管理委託合同》。對違反以上規定行爲,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或處理。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xx省房地產公司 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車位買賣合同(三)

本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由以下協議當事人於_____年___月___日

在________市________(區/縣)簽訂。

協議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東南郡車位使用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位的基本情況

1.1本次轉讓使用權的車位爲甲方開發的“東南郡一期”商品房地下車位,用途:該車位僅作爲停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車位編號爲:_____________。(具體位置見附件一地下室車位佈置平面圖);

1.2地下室內牆面爲普通水泥砂漿粉刷、塗料刷白,水泥砂漿地面。該車位爲劃線分隔,無隔斷牆、無封閉,並由甲方劃好車位分隔線;

1.3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權。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民事糾紛。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東南郡一期”商品房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

三、轉讓價款

3.1轉讓按其座落位置以“個”爲單位計價;

3.2甲、乙雙方約定該車位使用權轉讓價款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此價款中不包含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四、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五、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照約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逾期時間,分別做如下處理(不作累加):

5.1逾期在____日之內,自約定的轉讓價款應付次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5.2逾期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甲方解除協議的,乙方按照轉讓價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甲方同意後,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轉讓價款應付次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______的違約金。

六、交付期限與方式

6.1甲方應於乙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後_____天內將車位交付給乙方使用。

6.2車位使用權的交付以雙方簽訂車位使用權交接書爲標誌,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簽訂車位使用權交接書,視爲甲方已完成交付。

七、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車位的,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轉讓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八、使用管理

8.1乙方應遵守停車管理人員指示和車輛停放規則有序停放;

8.2停車場專用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由全體車位使用權人承擔;

8.3甲方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乙方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的予以配合;

8.4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停車位的用途,或利用該空間放置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有害物體;

8.5如果因乙方車體過大影響其他業主停放車輛,甲方有權單方決定爲乙方調整車位,乙方應補足相應的費用;

8.6乙方如需將該車位使用權轉讓或出租給第三方,應當將轉讓或出租範圍限定於本小區範圍內的其他業主;

九、其他

9.1若根據市政或小區整體規劃的需要,在不影響乙方對車位的正常使用的情況下,而在乙方車位前後設置有變壓器、配電箱、地下車庫人行出入口、管網等公共設施的,乙方對此不持異議,不得據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9.2_乙方簽訂本協議時,視爲認可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對車位進行管理服務,乙方須同時簽署《臨時管理規約》及《車位服務協議》等,並嚴格遵守。

十、協議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附則

11.1本協議的附件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地下室車位佈置平面圖

附件二:車位使用權交接書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買賣合同 篇5

甲方(出賣人):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受人):身份證號碼:

現有甲方在敦厚村委修形村一宅基地,面積約200平方米的一塊土地上建房造屋後轉讓於乙方,該塊地爲集體土地,現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該房屋爲七層,乙方購買的房屋爲該單元的西半個單元,從地起第二層,住房加樓梯間的面積爲125平方米,樓上爲趙厚芳,樓下爲車庫,東面爲劉傳燕房屋,南面爲劉傳燕房屋,西面爲敦厚村房屋,北面爲縣婦幼保健院。柴間爲該棟樓的北面,樓梯間起第二間,面積爲平方米,東面爲,南面爲,西面爲,北面爲。總面積爲平方米,總計人民幣爲壹拾柒萬元整。

二、該房屋爲磚混結構,甲方必須達到國家建築標準(乙方有權請質檢人員檢查質量),若有質量問題,必須由甲方維修,維修由甲方負責。

三、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將該房和柴間的使用、出租、買賣、佔有、公攤面積等權利一轉讓給乙方,永遠有乙方所有,如以後可以辦理集體轉國有土地的手續,則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辦理所涉稅收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四、該房屋轉讓後,如政府規劃需要拆遷,所得補償款按本棟樓各戶購房所佔面積統一分攤。

五、甲方負責水、電到戶(開房費由乙方負責)負責安裝室內鋁合金門窗和進戶門。

六、乙方必須預付購房金計人民幣壹拾貳萬元整,剩下的在辦好土地證和房產證後全部付清。

七、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望雙方自覺遵守,否則,出現問題由造成方負全部責任。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證人簽字:

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

甲 方: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 址: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殯葬改革的條例法規、法律法規及規定。爲保障本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購買_________墓地事宜達成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及各級管理部門對殯改方面的規定和要求。

第二條: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_________及有關規定。

第三條:乙方根據甲方的統一規劃,選擇購買甲方_________號的墓穴,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支付以下費用(幣別:_________)墓穴租用費(地):_________整建墓工料費:_________元整。安葬服務費:_________元整。墓地管理費:_________元整。其它:_________元整。合計:_________元整。

上述費用在簽訂合同時一次付清。

第五條:墓位使用期限屆滿時需要履行的事宜:

一、公墓土地所有權依法歸國家所有。甲方依法開展公墓經營活動,保證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合法權益。

二、公墓使用期限:週期爲__20__年。使用期屆滿,如乙方需繼續使用該墓 位時,必須與甲方簽定《公墓墓位續用合同》並繳納墓地租費及墓地管理費。

三、使用期屆滿的前壹年,甲方須書面通知乙方。無法聯繫的,登報公告。 四、從乙方收到書面通知或登報公告之日起______年後,乙方不與甲方簽定《公墓墓位續用合同》,墓位由甲方收回,骨灰(遺體)依法集中處理,對此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第六條:甲方責任

一、乙方所購的墓穴由甲方負責綠化、清潔、保安等治理工作,並負責對乙方購置的墓面及小件的看護、保管。如因甲方責任而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修補及更換。因設計、施工、工程質量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使用人骨灰毀失的,一次性賠償乙方¥__________元。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使用人的墓碑碑文、碑體、碑座等錯誤或製作、安裝過程中有嚴重損壞的,甲方負責免費更換、安裝。

第七條:乙方責任

一、墓碑:由甲方設計加工製作。如乙方要求對墓碑進行特殊處理的,甲方在不影響整體墓園規劃的前提下,應滿足乙方要求,由此產生的費用,雙方協商。

二、乙方應服從甲方墓地管理規定,愛護甲方墓園內的設施(包括墓園、小件及墓穴綠化),如有損壞,則須按實際損失賠償給甲方。

第八條: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九條:不可抗力條款

1.由於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義務方的責任;

2.如遇國家或政府政策變化或調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義務方的責任。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式予以解決。

2.假如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協議合約經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7

甲方:(xx)×××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傳真:     郵編:

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傳真:     郵編: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一、買賣標的和數量:

甲方將下列貨物賣與乙方:

名 稱  規格或型號  品 牌  生產商  數 量

二、單價和貨款總額:

雙方約定的價格條款是:

本合同總價款爲人民幣 萬元

三、交貨時間和交貨數量:

交貨時間爲;

美批次交貨數量的限制是:

四、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和運輸費用的承擔:

雙方確定的交貨地點爲上海市 路 號;

運輸方式爲:

運費由乙方承擔,但是已經合併計算入本合同的貨物單價中

五、質量標準和驗收條款:

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是:

封樣的方式和保存:

乙方在甲方貨物到達交貨地點的當天應當及時組織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予以簽收貨物。不合格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接收。

六、包裝和標籤:

雙方確定的包裝材料和方式是:

貨物標籤商定爲:

七、損失風險:

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其後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八、貨物所有權:

在乙方如數、及時地支付完畢本合同約定的貨款前,甲方擁有對出賣貨物的所有權,乙方有義務保證不因乙方的原因而導致甲方的上述權利受到限制或者剝奪。

九、貨款結算和支付:

結算和支付期限爲:

支付方式爲:

十、知識產權:

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貨物擁有合法、完整的知識產權,否則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賠償。

十一、保密條款:

有關本合同的協商、簽訂和本合同的所有內容,以及爲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產品型號、規格、工藝、技術資料、雙方客戶、文件、圖紙、價格等,雙方都負有保密義務。非經對方或者法定權利機構的許可或者要求,不得向任何他方予以披露、使用許可或者進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泄露和使用。

十二、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新的條款時,可以變更本合同;

任何一方違約,對方在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的同時,有權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在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屆滿、合同履行完畢或者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時,本合同得以終止

十三、違約責任:

交貨遲延的違約責任

驗收遲延的違約責任:甲方交貨日期得以順延並由乙方承擔損失風險,同時按日支付違約金 元;

貨款支付遲延的違約責任;

交貨不合格時的違約責任:

違反保密條款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  萬元,但是如果違約方因違約而獲得的利益或者守約方遭受的損失大於  萬元時,上述款項應當如數賠償給守約方

十四、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五、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十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七、文書和意見的送達地址:

雙方明確本合同註明的聯絡方式是合適的,任何因履行本合同的所需的與對方的聯繫和文書都以上述方式進行,除非經對方的書面確認才得以變更。

甲方:(xx)×××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8

一、買賣合同的概念與特徵

(一)買賣合同的概念

買賣合同,是指出賣人交付標的物並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買賣合同的主體是出賣人和買受人。交付買賣標的物並轉移其所有權的一方爲出賣人,也就是賣方,受領買賣標的物並支付價金的一方是買受人,也就是買方。

(二)買賣合同的特徵

1.買賣合同是有名合同。買賣合同是合同法分則中明確規定的合同,因而屬於有名合同。而且,在各國合同法中,買賣合同都是最基本的有名合同。

2.買賣合同是轉移財產所有權的合同。買賣合同的賣方要轉移財產所有權於買方。賣方不僅要將標的物交付給買方,而且要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給買方。轉移所有權,這使買賣合同與一方也要“交付”標的物但不移轉所有權的其他合同(如租賃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等)區分開來。同時,買賣合同是買方應支付價款的合同,賣方將取得價金的所有權。這又使買賣合同與其他轉移財產所有權的合同,如互易合同、贈與合同等區別開來。

3.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買賣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享有合同權利的同時,都負擔相應的合同義務。其中,出賣人負有交付標的物並轉移其所有權於買受人的義務,買受人負有向出賣人支付價款的義務。因此,買賣合同是典型的雙務合同。

4.買賣合同是有償合同。買賣合同中,出賣人的給付(即交付標的物並轉移其所有權於買受人)與買受人的給付(支付價款)互爲對價,因此買賣合同是典型的有償合同。所以,任何買賣合同的當事人從對方獲得利益,須支付相應的代價。

5.買賣合同是諾成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買賣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之時起成立,而不以標的物的交付或合同義務的履行作爲合同的成立要件。因此,買賣合同爲諾成合同。

6.買賣合同爲不要式合同。除非法律或行政法規另有規定,買賣合同並不需要採用特定的形式。因此,買賣合同爲不要式合同。

二、出賣人與買受人的主要義務

(一)出賣人的主要義務

1.交付標的物,並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

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並移轉其所有權,這是出賣人和主合同義務、基本義務,這在各國或者地區的民法中都是一致的。該項義務由兩方面的內容組成:其一爲交付標的物;其二爲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

2.交付有關單證和資料

出賣人應當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的單證。提取標的物的單證,主要是提單、倉單,是對標的物佔有權利的體現,可以由出賣人交付給買受人作爲擬製交付以代替實際交付。對於這些單證和資料,如果買賣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出賣人交付的義務或者是按照交易的習慣,出賣人應當交付,則出賣人就有義務在履行交付標的物的義務以外,向買受人交付這些單證和資料。該項義務系屬出賣人在買賣合同中所負擔的從合同義務,該項義務輔助主合同義務實現買受人的交易目的。對此,我國《合同法》第136條明確規定:“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或者交易習慣向買受人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

3.質量瑕疵擔保義務

如果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其質量標準(存在質量瑕疵),按照《合同法》第155條的規定,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這一責任的基礎是出賣人的質量瑕疵擔保義務。質量瑕疵擔保義務,是指出賣人應當保證其所交付的標的物不存在質量瑕疵。所謂質量瑕疵,又稱爲品質瑕疵、物的瑕疵,是指標的物的質量沒有達到出賣人聲稱的標準,或者沒有達到法律規定的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或者沒有達到一個誠信善意的買受人所應當合理期待的標準。

4.權利瑕疵擔保義務

出賣人的權利瑕疵擔保義務,是指買賣合同的出賣人應當保證對標的物享有合法的權利,第三人不會就該標的物向買受人主張任何權利。買賣合同當事人的根本目標在於標的物所有權的轉讓,因此,出賣人必須保證其對標的物享有合法的權利(比如所有權或處分權),這也是出賣人的一項基本的法定義務,即使當事人未在合同中作此約定,出賣人也負有此項義務。

具體而言,出賣人的權利瑕疵擔保義務包括:(1)出賣人對出賣的標的物享有合法的權利(所有權或者處分權);(2)出賣人應當保證標的物上不存在他人可以主張的權利(如抵押權、租賃權等);(3)出賣人應當保證標的物沒有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

5.其他義務

除負擔前述主合同義務和從合同義務外,出賣人還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交易習慣等,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附隨義務以及相應的不真正義務等法定義務。

買賣合同 篇9

供貨方:

採購方: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二五年四月

說 明

1、本合同文本爲示範文本,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和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共同制訂。

2、供貨方應充分認識到所提供的公寓用品的質量直接關係到學生的切身利益。

3、當事人應當按照自願、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合同。

4、簽訂合同前,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特別仔細審閱其中具有選擇性、補充性、填充性的內容。

5、爲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後留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供貨方與採購方可以針對本合同範本中未約定或約定不詳的內容,根據合同標的物的具體情況簽訂公平合理的補充協議,也可以在相關條款後的空白行中進行補充約定。

6、本合同文本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作約定時,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供貨方: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採購方: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北京市各級各類學校學生公寓牀上用品管理辦法(試行)》文件的規定,供貨方和採購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學校學生公寓牀上用品採購、質檢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學生公寓牀上用品基本情況和質量標準

1、學生公寓牀上用品基本情況

┌───┬────┬──────┬───────┬───────┬──────┬─────┐

│編號 │內容 │纖維名稱 │品級 │規格 │數量 │單價 │

├───┼────┼──────┼───────┼───────┼──────┼─────┤

│1 │被子 │ │ │ │ │ │

├───┼────┼──────┼───────┼───────┼──────┼─────┤

│2 │褥子 │ │ │ │ │ │

├───┼────┼──────┼───────┼───────┼──────┼─────┤

│3 │牀墊 │ │ │ │ │ │

├───┼────┼──────┼───────┼───────┼──────┼─────┤

│4 │牀單 │ │------ │ │ │ │

├───┼────┼──────┼───────┼───────┼──────┼─────┤

│5 │被罩 │ │------ │ │ │ │

├───┼────┼──────┼───────┼───────┼──────┼─────┤

│6 │枕套 │ │------ │ │ │ │

├───┼────┼──────┼───────┼───────┼──────┼─────┤

│7 │枕巾 │ │------ │ │ │ │

├───┼────┼──────┼───────┼───────┼──────┼─────┤

│8 │毛巾被 │ │------ │ │ │ │

├───┼────┼──────┼───────┼───────┼──────┼─────┤

│9 │夾被 │ │------ │ │ │ │

├───┼────┼──────┼───────┼───────┼──────┼─────┤

│10 │蚊帳 │ │------ │ │ │ │

├───┼────┼──────┼───────┼───────┼──────┼─────┤

│11 │枕芯 │------ │------ │ │ │ │

├───┼────┼──────┼───────┼───────┼──────┼─────┤

│12 │ │ │ │ │ │ │

├───┼────┼──────┼───────┼───────┼──────┼─────┤

│13 │ │ │ │ │ │ │

├───┼────┼──────┼───────┼───────┼──────┼─────┤

│14 │ │ │ │ │ │ │

├───┼────┼──────┼───────┼───────┼──────┼─────┤

│15 │ │ │ │ │ │ │

└───┴────┴──────┴───────┴───────┴──────┴─────┘

2、在“纖維名稱”欄目中註明質地,如棉、化纖等;在“品級”欄目中須註明填充物的棉花品級;所列產品及供貨方和採購方協商補充的產品安全指標均應符合附件《纖維製品主要內在質量指標判定依據及標準》中的要求。

3、供貨方出賣的每套學生公寓牀上用品均爲上表中所列的項目。

第二條 數量

採購方購買以上學生公寓牀上用品暫爲 套。實際購買數量需根據採購方入住學生實際需求牀上用品數量確定。

第三條 價款

供貨方出賣的公寓用品每套單價爲人民幣 元,總金額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人民幣整(大寫)。最終金額以採購方實際購買數量爲準。

第四條 包裝

1、供貨方應將每套學生公寓牀上用品全部封裝在一個大包裝袋內,其中被罩、牀單、枕巾、枕套、蚊帳要進行獨立包裝(被罩、牀單應打編號)。整體包裝上應當印有供貨方的單位名稱、商標、地址、郵編、電話。如果進行獨立包裝的產品不是供貨方生產的,還應在此產品的獨立包裝上印有生產單位的名稱、商標、地址、郵編、電話。

2、供貨方應將成套公寓用品的包裝樣式通過實物的形式事先通知採購方且經採購方書面同意後再進行對該批公寓用品的包裝,採購方應將該包裝樣品留存。

第五條 保證金

1、合同簽署時供貨方應向採購方交付保證金,數額大寫爲: 萬 仟 佰 拾 元人民幣整。

2、保證金作爲供貨方出賣公寓用品在質量、合同義務、售後服務等方面義務履行的保證。當供貨方在產品質量、履行合同或者售後服務方面給採購方造成損失時,保證金作爲損害賠償金的一部分。

3、保證金的有效期限爲自合同簽署日起至採購方驗收合格一年後止,採購方在有效期滿後七個工作日內退還剩餘保證金給供貨方。

4、保證金的退還以本金爲限,不計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採購方在前款規定的時間內由於自身原因不能退還保證金的,在退還保證金時除退還保證金外每日還應向供貨方支付保證金本金的 作爲不按時退還保證金的違約金。

第六條 運輸、交貨

1、供貨方於 年 月 日按照合同中約定的貨物數量送達採購方指定的交貨地點,交貨地點爲 。

2、貨物的運輸、裝卸費用由供貨方自行承擔。

3、 。

4、 。

第七條 驗收

1、貨物送達指定地點後,採購方的工作人員應對貨物的數量進行清點,並應向供貨方提供收貨憑證,但收貨憑證只作爲供貨方交貨數量的初步證明。

2、採購方在出具收貨憑證後的三個工作日內提請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紡織纖維檢驗所對貨物的質量進行批檢和抽檢,採購方在收到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紡織纖維檢驗所《檢驗報告》後的五個工作日內,有權根據《檢驗報告》的結果最終驗收,並簽發正式書面驗(拒)收通知。

3、驗收通知應當包含合格的貨物數量、不合格貨物的數量、對不合格產品處理的時間要求以及相應處理意見。

4、當不合格貨物的數量達到貨物總數量的 (百分數或千分數)時,採購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供貨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付款結算

1、採購方在供貨方按照驗收通知對不合格貨物的處理執行完畢之後,以供貨方提供的合格貨物的數量在 年 月 日向供貨方支付貨款。

2、貨款的支付不影響保證金條款的效力。

3、 。

第九條 售後服務

1、供貨方應負責所出賣貨物的售後服務工作。

2、供貨方在驗收合格之日起 年內負責對所出賣貨物的質量問題進行維修或者更換,維修或者更換的費用由供貨方承擔。

3、供貨方應協助採購方定期對貨物的使用情況進行清查,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向合同的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爲 ,數額大寫爲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拾 元人民幣整,並賠償對方因合同被解除所受到的損失。

2、供貨方逾期交貨的,每日按照合同簽署時的暫估總金額的3%向採購方支付違約金。

3、採購方逾期付款的,每日按照合同簽署時的暫估總金額的3%向供貨方支付違約金。

4、合同的當事人由於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並應賠償對方由於自己不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損失。

5、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於發生不可抗力後的 日內通知對方,以減輕對方的損失。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本合同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各持兩份,且該合同及補充協議應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和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紡織纖維檢驗所進行備案。

供貨方(簽章): 採購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負責人】(簽章): 【負責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買賣合同 篇10

甲方(賣方):合同編號:簽訂地點:乙方(買方): 簽訂時間: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遵照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紅木傢俱基本情況

第二條 質量標準:

每件紅木傢俱應符合QB/T2385-20xx 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傢俱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於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 付款方式:

定貨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20 %(不得超過20%)的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餘款提貨或送貨時付清。

第四條 自提貨物。

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爲當日驗收合格。

第五條 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

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傢俱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徵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並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六條 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購買傢俱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後,甲方在7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

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傢俱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住所: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乙方(簽章):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