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委託合同彙總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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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廣大人民羣衆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委託合同10篇,歡迎大家分享。

【精品】委託合同彙總十篇

委託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應甲方委託,乙方爲甲方提供廠房外部牆面塗飾服務,爲明確雙方權利、責任,經雙方協商,特制定“委託服務合同”如下,希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 服務項目:廠房外部牆面塗飾。

二、 服務要求:

三、 服務地點:青島市四方區萬安三路10號,青島千川木業設備有限公司院內。

四、 服務費用:見合同附件。

五、 付費方式:服務結束後,甲方根據雙方協議費用按20%扣除質量保證金,三個月後無質量問題付款。其餘80%款項,在服務結束後,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稅發票後,以支票形式支付給乙方。

六、 服務過程中遵守事項:

1、乙方應保證施工環境、設施清潔、完整無破損。 乙方應對所屬員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保證安全措施安全可靠,並對因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擔完全責任。

2、 乙方應將所屬員工的工作資質(高空作業證)複印件提供給甲方。 甲方負責對施工環境清理。

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合同 篇2

此授權書有即日,即 年 月 日起生效。

現正式委託授權 代表本公司/人追收有關

以上授權權限爲全部(包括調解、協議和訴訟。)

謹此聲明

一切需依合法途徑追收所有欠款項,如有任何違反現行的法例及法規所產生的一切刑事責任及未經本人同意之任何費用,一概與本人無關。

授權人簽署 承託人簽署

委託合同 篇3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託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爲甲方提供房屋出售居間服務的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託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出售位於上海市區 的房屋,建築面積 平米,售價爲人民幣 萬元整。

2、有無抵押 ,抵押人 ,抵押金額 .有無租賃 ,租賃期限 .

第二條 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 天 .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 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戶口本、房產所有權證書或證明甲方對該房屋依法享有處置權的其他證明。

2、 甲方不是產權人,應出具產權人已授權公證過的書面委託書

3、 甲方對所提供的上述資料的真實合法性負責。

4、 甲方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5、 甲方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六個月內與乙方介紹的承購人進行私下交易。

6、 委託期限內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因特殊原因需要終止合同的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 乙方應向甲方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2、 乙方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按照甲方的要求尋找承購人,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報告,併爲承購人現場看房及甲方與承購人簽定《房屋買賣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3、 乙方收取必要費用、佣金的,應向甲方開具收費票據。

第五條 佣金及其他費用

1、 佣金標準按照甲方與承購人實際成交房款總額(人民幣)百分之一計算。

2、 甲方與承購人簽定《房屋買賣合同》時,即向乙方支付全額(人民幣)的百分之一佣金。

3、 委託事項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佣金。

4、 委託事項完成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未如約支付佣金、必要費用或者與乙方介紹的承購人進行私下交易的,應按照上述售價的百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 乙方提供虛假信息、故意隱瞞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爲的,應退還已收取的佣金,並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3、 本合同簽定之日起此房屋由乙方獨家代理,甲方不得在委託期間自付出售或通過其他中介機構(含個人)出售此房屋。否則,應向乙方支付上述房屋實際成交價(人民幣)的百分之二作爲違約金。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應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效,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需要補充協議、確認書、委託書等附件的,必須採取書面形式,並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附件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爲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請您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並詳細填寫,當您的權益受到侵害或對我們的服務有不滿之處時,請您在第一時間撥打監督投訴電話,我們將及時爲您協調解決。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代理人: 經紀人:

證件號碼: 經辦人: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委託合同 篇4

委 託 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承接甲方委託的電力安裝工程。爲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保證工程建設順利進行,特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工程承包方式:

甲方全權委託乙方負責工程的施工和聯繫供電部門進行驗收等相關工作。

三、承包費用:

根據該工程的設計和預算資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約定,合同按供電部門所測線路每一公里8.5萬元計算,按測出的公里數爲工程總金額。

四、付款方式: 在乙方拿到供電部門設計方案後,三天內甲方全額將工程款全部付給乙方。

五、施工期限:

甲方在土石方工程和其他輔助工程完成後,通知乙方進場,從進場之日起,預計60日內完工(遇雨順延)。

六、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到供電部門辦理用電申請、簽署用電協議及其他有關用電手續。

2、甲方設置業主代表,代表甲方對本工程進行監管。

4、甲方參加主要設備材料的現場檢驗和竣工驗收。

5、甲方派專人協調關係、配合乙方施工,保證乙方的施工正常進行。

七、乙方責任:

1、負責工程的施工,聯繫驗收等事宜。

2、負責工程建設中乙方提供的材料的質量。

2、 如因施工技術及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存在問題導致工程驗收不合格,由乙方負責整改,整改費用由乙方自負,但由甲方負責提供的基礎工程、土石方工程等除外。

3、 按約定工期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的人力運輸、基礎工程、土石方工程、青苗賠償和民工組織及費用等。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4、 乙方只負責線路部份的一切材料和費用,不負責線路以外廠區要用的一切保護設備。

八、物資供應

由乙方負責

九、安全管理

甲、乙雙方全部負責制人員進場後,必須嚴格遵守有關現場規定,服從現場負責人統一指揮,若發生人身及設備安全事故,由各方自行負責。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 貳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 壹 份,乙方執 壹 份。

十二、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付清工程款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合同 篇5

委託人李雨菲(以下簡稱甲方)因某跨國集團的廠商侵權一案,委託名揚律師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作爲代理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婁彥瓊律師爲甲方該事務的一審代理人。

二、 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代理權限爲下列內容,共9項:

1、代爲起訴;2、代爲承認、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

3、代爲和解或調解;4、代爲反訴;5、代爲上訴;

6、代爲申請執行;7、代爲簽收法院送達法律文書;

8、代爲申請財產保全或先予執行;9、有權依法轉代理;

10、一般代理;

四、代理費用的支付方式

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福建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計1000元,該費用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

若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重大變化,導致本協議約定的律師代理費低於法律規定,剛由雙方對變更部分的律師代理費另行協商約定,並作爲本協議的補充。律師在爲委託人提供服務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文印費、異地辦案差旅費,以及代委託人支付的其他費用,由委託人另行支付或與委託人協商由乙方包乾收取。

五、雙方的義務

甲方必須真實的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如因證據不足等甲方自身原因導致案件無法達到甲方滿意,不得無理要求乙方退還代理費用。

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乙方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必須勤勉盡職,忠於職守,認真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六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訂立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止。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另籤代理協議。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李雨菲

乙方:名揚律師所 代理人:婁彥瓊

簽訂時間:201 5年9月6日

委託合同 篇6

編號:*********

日期:****年**月**日

地點:***市***區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採購合同模板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採購以下 化工原料,達成如下協議以昭信守:

一、產品描述:

二、供應商的提供及其責任

1、 供應商由甲方提供,其供應商爲:自己提供的供應商的資信及合法性負責,並對貨物質量、數量、金額、規格、包裝、原產地、交貨時間等承擔全部責任。與本合同對應的乙方與供應商之間的購銷合同編號爲: 。甲方如無特別聲明,則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視爲對該購銷合同已予確認。因貨源系甲方自行指定,乙方對貨物質量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履行本合同。

三、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年**月**日之前,以****數量爲準。

四、交貨地點

***********。

五、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本合同簽訂後至甲方提完合同項下全部貨物期間,所產生的一切損耗及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六、代理費用、結算方式及期限

1、甲方在本委託合同簽訂後,乙方與供應商簽訂採購合同前,將貨款的**%(萬人民幣)匯入乙方指定帳戶作爲本合同之保證金。

2、代理費:每個月的代理費用爲乙方實際支付金額的1.2%(不含稅),計算公式:代理費(每月)=實際支付金額* 1.2%*1.17。

3、本合同下貨物的所有權歸屬乙方,甲方於****年**月**日前分批付款提貨,保證金衝抵最後一批貨款。乙方在****(開票時間)開具增值稅發票給甲方。本合同項下貨物市場價格每下跌5%,供方有權要求需方同比例增加保證金,否則供方有權處置貨物並沒收保證金。

4、如甲方逾期支付貨款,逾期10天內月利息按1%(不含稅)計算,逾期10—20天月利息按1.5%(不含稅)計算,逾期20天以上月利息按2%(不含稅)計算。甲方逾期提貨期間,乙方隨時有權處置該批貨物並沒收保證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的全部損失並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總額不超過合同金額的20%。若因供應商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造成乙方無法履行本合同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若因供應商原因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八、爭議解決:如發生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爭議,雙方協商不成時,應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蓋章有效。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爲本協議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乙方

(蓋章) (蓋章)

委託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聘請乙方爲其提供保潔服務,爲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依照我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訂立條款如下:

一、乙方配置的.保潔人員:

二、甲方委託進行保潔服務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結算形式:

四、結算時間、甲方付費給乙方的報酬標準以及結算標準:

1、報酬標準:每個門口按4元人民幣標準支付

2、本費用不含保潔員使用保潔物料、由甲方負責提供;

五、委託保潔工作的責任範圍:

1、東區學院單扇門口衛生清掃。

2、單扇門口衛生清掃數量爲( )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檢查、監督乙方的工作;

2、甲方要支持乙方工作的開展,不影響乙方依合同規定內容進行的衛生清潔工作,積極協助乙方做好清潔管理和清潔衛生宣傳教育工作;

3、甲方應保證乙方保潔人員正常工作的基本條件;

4、甲方應提供必要的水電供應;

5、協助乙方解決工作現場遇到的特殊問題;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對所有保潔員的全面管理工作;

2、乙方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

3、乙方人員嚴格按照操作規範、清潔標準進行工作;

4、乙方應爲甲方選派形象較好的員工,對乙方責任區內進行清潔;

5、服從甲方的管理,並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6、根據甲方授權,對甲方委託的清潔區必須認真完成,保持正常施工。

7、做到文明服務,樹立良好形象;

七、其他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行爲損害對方利益時,權益方有權要求對方給予經濟賠償。合同期內,一方要求中止時,應提前三天通知對方。

2、在合同期有效期內,如增加工作量及服務範圍應根據相應的比例增加費用,並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合同中如有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協商(文字說明)。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合同 篇8

附件二

合同編號:

法律事務委託合同

(民事訴訟、仲裁)

重慶市司法局 監製 重慶市律師協會

法律事務委託合同

合同編號: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或法定代表人):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重慶律師事務所

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等法律法規及《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委託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爲甲方因與 就一案在下列第項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務,擔任代理人:

1.一審;

2.二審;

3.執行;

4.再審; 5. 。

第二條 委託權限爲本條所列第項:

1.特別授權:代爲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上訴;

2.一般授權。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真實、完整、客觀地向乙方律師介紹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的有關情況,並提供有關的資料,不得隱瞞虛構。

—2—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案。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得向乙方律師支付任何費用。

4.甲方認爲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應在乙方辦理法律事務終止時,如實完整地填寫《重慶市律師服務質量反饋意見卡》,並及時交由乙方歸檔。本合同涉及的《重慶市律師服務質量反饋意見卡》的編號爲 。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7.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瞭解案情,根據案情的需要調查取證。

2.分析案情,確定代理思路及辦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參與訴訟,依法提出有利於甲方的證據或意見。

4.在委託過程中,對涉及與本案有關的活動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見;若爲特別授權代理,應遵循有利於甲方利益的原則謹慎行事。

5.乙方律師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當事人的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非因法律規定或當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但以下

內容除外:(1)當事人準備或者正在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嚴重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犯罪事實和信息;(2)可以公開查閱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3)爲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必須披露的信息和資料。

6.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予退還,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的,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8.乙方同意並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爲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時,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覈實後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後,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3—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

2.差旅費

乙方按照下列第 項方式收取差旅費:

(1)乙方與甲方約定包乾差旅費的,乙方按不超過律師服務費的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 元。

(2)乙方預收差旅費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並經甲方同意後預收差旅費人民幣(大寫) 元,乙方憑差旅費清單及有效憑證與甲方據實結算。

3.律師服務費、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

第七條中另行註明。

4.乙方律師在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書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約定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履行或未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共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特別約定: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委託事項終止時止。

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本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的,均視爲乙方已 —4—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如甲方需委託乙方繼續提供法律服務,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

第九條 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繫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通訊地址及聯繫人: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繫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爲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甲方如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繫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調解處理,也可以採取下列第項方式處理:

1.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第十三條 甲方承諾:已認真審閱本合同所有條款並完全瞭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

均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

甲 方:乙 方:重慶 律師事務所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簽約時間: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委託合同 篇9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就 (主題)委託乙方申請 囗發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觀設計專利以及辦理申請、審批程序中的有關事宜,現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專利代理人 李瑛 代爲辦理上述事務。

2.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負有保密責任,應與甲方另行簽訂保密協議。

3.乙方必須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執行任務,應負責另行指派代理人接替。

4.甲方如申請發明與實用新型專利,應毫無保留地向專利代理人陳述該項專利申請案的真實情況,並提供詳細的發明創造披露表格及有關資料與證明。

5.如甲方的申請案有弄虛作假或假冒他人技術等不正當行爲,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代理費不予退回。

6.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可以解除與乙方的委託關係,但是所交代理費不予退回,未交代理費必須向乙方付清。

7.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需要向乙方支付費用如下:

a、代理費:囗發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觀設計申請 元/件。

b、代繳官方費用:囗發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觀設計申請 元/件。

c、其他費用 元,包括製圖費、攝影費、翻譯費、差旅費等。

以上費用總計: 元

8.甲方必須全額支付上述費用後,乙方纔啓動代理事務的有關工作。

9.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0.在遞交專利事務文件之前,甲方 囗要求 囗不要求 審閱遞交稿。

11.在本合同生效期間,甲方的通訊地址、聯繫人、聯繫電話等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應及時以書面的方式通知乙方,否則,因此造成的後果完全由甲方負責。

12.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其它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律師法》及《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擬聘請乙方律師爲其親屬提供法律幫助、進行辯護等,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擔任(涉嫌罪名) 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的律師、辯護人。

第二條 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委託事項完結止。委託事項的結案方式包括但不限於:

1、偵查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移送審查起訴、撤銷案件;

2、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取保候審、移送起訴、不起訴;

3、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做出一審判決。

第三條 委託權限

1、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瞭解案件情況;

2、爲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

3、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無罪、罪輕、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辯護;

第四條 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經雙方協商同意,律師費爲 萬 仟 佰 元正(¥ 元 ),甲方在

第五條 工作費用

1、乙方律師辦理受託案件在北京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複印費,由甲方選擇如下方式支付:

( )由乙方律師墊支,甲方以實報實銷的方式在結案當日支付給乙方;

( )甲方以包乾形式一次性支付 元作爲乙方律師的工作費用;

2、乙方律師辦理受託案件在北京市區內發生的交通費、複印費由甲方支付;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的向乙方律師敘述案件事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證據。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的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對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合理合法;

3、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爲乙方律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當委派執業律師具體承辦接受委託的案件;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受託案件,盡最大努力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

4、乙方律師可以根據案件需要,安排律師助理完成輔助工作;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委託事項完成之前,非因乙方律師過錯,甲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用不予退還;若此行爲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數額支付律師費用或者工作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並要求甲方按每日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逾期付費的違約金。

3、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4、在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但嫌疑人、被告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以及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支付或拖欠律師費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5、代理事項以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任何一種方式結案後,本合同終止,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 情勢變更

乙方律師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如發現案件的實際情況與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提供的案件事實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師的工作量增加,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增加律師費用。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按第二條規定完結爲止。

第十二條 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北京市博友律師事務所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