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器設備買賣合同協議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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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雙方就機器的買賣事宜,訂立機器設備買賣合同協議如下:

機器設備買賣合同協議範本

機器設備買賣合同協議【1】

本合同由以下雙方當事人訂立: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雙方本着友好、平等、互利、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購買二手機械等事

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1、委託內容

第一條?乙方從甲方處購買________ 壓路機壹臺 ?總價_______元整?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 元整後甲方負責調試整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剩餘貨款_______元整付清後方可提車?如違約乙方所交定金不予退回。

第二條?此車屬二手車?無三包服務?甲方可提供技術諮詢。

第三條?甲方提供的_______壓路機配置爲_______發動機?發動機號?_______?出廠編號: _______

第四條?乙方付清全部購車款後才具有該設備的所有權。 若有異議?甲乙雙方應先協商,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調解。

2、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後如甲方終止合同,則定金不再退還,歸乙方所有。

2.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合同費用或不能按合同規定期限履行其義務,導致的工期延誤,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3.除不可抗力原因外,若乙方因自身原因導致違約,退還總製作費的千分之一。

4.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應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向另一方提交相應的證明。

5.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效力等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 本合同簽訂後,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變更或者補充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上述文件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併成爲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聯繫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機器設備買賣合同協議【2】

甲方:x x x

乙方:x x x

茲就機器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進。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機器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進。

第二條 買賣總金額爲x x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 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x x元整。

(2) 甲方必須在x x x x 年x 月x日前將後記的機器安裝於乙方總公司所在地的工廠。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交貨時一次付清。

第三條 甲方於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機器的所有權移轉予乙方。

第四條 在甲方尚未將機器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 甲方保證後記機器所具有的`性能與說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機,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 有關後記機器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三年爲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而發生自然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 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而機器仍然無法操作,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乙方可依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 換取同種類機器。其條件爲乙方須就已使用該機器的時間長短支付貨款,每一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五分之一款項。

(2) 退還機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機器所應付如前(1)之款項,其餘定金退還予乙方。有關使用機器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交付機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機器要求之日止,爲使用時間。

第八條 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機器,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該機器搬回。

有關前述甲方的機器搬運費、安裝費、以及搬回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爲損害賠償。

第九條 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交付機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十日內交付機器。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交付,則本契約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之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失賠償。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爲憑。

  賣方(甲方):x x x

  地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買方(乙方):x x x

  地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見證人(丙方):x x x

  地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x x x x年x 月x日

機器設備買賣合同協議【3】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就機器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機器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進。

第二條 買賣總金額爲__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元整。

(2)甲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後記的機器安裝於乙方總公司所在地的工廠。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交貨時一次付清。

第三條 甲方於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機器的所有權移轉予乙方。

第四條 在甲方尚未將機器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 甲方保證後記機器所具有的性能與說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機,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 有關後記機器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三年爲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而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 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而機器仍然無法操縱,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依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機器。其條件爲乙方須就已使用該機器的時間長短支付貨款,每一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五分之一款項。

(2)退還機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機器所應付如前(1)之款項,其餘定金退還予乙方。有關使用機器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交付機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機器要求之日止,爲使用時間。

第八條 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機器,則甲方毋需催告,本合同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該機器搬回。

有關前述甲方的機器搬運費、安裝費以及搬回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爲損害賠償。

第九條 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交付機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十日之內交付機器。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交付,則本合同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之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失賠償。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爲憑。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