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雙方的採購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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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合同的雙方都有各自的經濟目的,採購合同是經濟合同,雙方受"經濟合同法"保護和承擔責任。企業雙方的採購合同範本,我們來看看。

企業雙方的採購合同範本

篇一:企業雙方的採購合同範本

甲方(採購單位): , 電話:

乙方(供貨單位): , 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 年 月 日大埔縣政府採購中心第 號採購項目招標結果及相關招投標文件,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採購的物品內容和成交價格:(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物品名稱規格型號質量標準數量成交價格(元)

合計(大寫)¥

免費配送物品:

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費用。

第二條物品的質量技術標準、乙方售後服務及損害賠償

1、物品的質量技術標準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招標文件和乙方投標文件所要求的技術標準執行。

2、乙方應按生產廠家的保修規定和投標文件說明的服務承諾做好保修等免費服務。但屬於正常合理的損耗應由甲方承擔。

3、乙方售後服務響應時間: 。否則,甲方可自行組織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可在貨款和其他應付乙方的款項中扣除。

4、如因乙方物品質量原因,導致甲方損失,乙方應予以賠償。

第三條交付和驗收

1、交付時間: ;交付地點: 。

2、乙方負責物品的運送、安裝、調試,負責基本操作培訓等工作,直至該物品可以正常使用爲止;負責提供物品的使用說明等相關資料;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3、驗收時間:甲方必須於乙方提出驗收申請後 個工作日內組織驗收。甲方驗收合格後應當出具驗收報告。

4、驗收標準:

1)單證齊全:應有產品合格證(或質量證明)、使用說明、保修證明、發票和其它應具有的單證;

2)質量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的要求。

第四條貨款的結算

1、結算依據:採購合同、乙方銷售發票、甲方出具的驗收報告

2、結算方式:

第五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甲方不向乙方付款。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1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物品品種、數量、規格、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合同規定的,由乙方負責包修、包換或退貨,並承擔由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每日千分之五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第六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對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法律及有關規章規定的技術單位進行質量鑑定,雙方無條件服從該鑑定的結論;

2、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監督和管理

1、合同訂立後,雙方經協商一致需變更合同實質性條款或訂立補充合同的,應先徵得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同意,並送其備案。

2、甲乙雙方均應自覺配合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對合同履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否則,將對有關單位、當事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條 無效合同

甲乙雙方如因違反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被宣告合同無效的,一切責任概由過錯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附則

1、大埔縣政府採購中心第 號採購項目的招標文件、中標通知、乙方投標文件及澄清說明文件都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甲、乙雙方必須全面遵守,如有違反,應承擔違約責任。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大埔縣政府採購中心各執一份。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4、附件:

採購單位(甲方): 供貨單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簽約地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篇二:企業雙方的採購合同範本

採購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合同簽訂時間: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甲方: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自願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採購設備或材料的名稱、品種、規格、數量和質量

1. 名稱、品種、規格、數量: (內容較多時作爲合同附件)

是否需要安裝:,安裝要求: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照  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 按樣品,樣品作爲合同的附件;

(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爲: (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乙方應保證設備或材料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是全新、未使用過的,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要求,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設備或材料經正確安裝、正常運轉和保養在其使用壽命期內應具有滿意的性能,在設備或材料質量保證期之內,乙方應對由於設計、工藝和材料的'缺陷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

第二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乙方應負責設備或材料的包裝並承擔包裝費用。乙方應採取足以保護設備或材料的包裝方式,若由於乙方的包裝問題,導致設備或材料受損,甲方有權拒絕接受設備或材料,乙方應對設備或材料的損壞承擔責任。如因前述的包裝原因造成貨損壞導致乙方逾期交貨或導致甲方受到其它損失的,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承擔責任。

第三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

2.交貨地點:甲方項目所在地: 或甲方指定的地點: 。

3.運

輸及裝卸:由乙方負責設備或材料的運輸及裝卸,並承擔運輸和裝卸的費用,在運輸及裝卸過程中,造成設備或材料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如運輸及裝卸造成貨損還導致乙方逾期交貨或導致甲方受到其它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及甲方全部損失的賠償責任。

4.與甲方相關的單證的轉移:乙方應在交付設備或材料時,向甲方交付設備或材料相關的單證,包括但不限於產品質量合格證、檢驗檢測報告、使用說明書。

乙方應在交貨前5天,以書面形式發送《發貨確認函》給甲方,通知準確的發貨日期、到貨時間、設備或材料型號規格、數量以及場地的要求,甲方須在收到確認函後2天內給予書面答覆,經甲方確認同意後乙方可發貨。

第四條 驗收:

設備或材料到場後,甲方負責召集工程監理公司、工程安裝承包方,會同乙方到現場進行驗收,清點設備或材料數量及質量情況,若數量與清單數目不相符,有丟失或損壞,或者設備或材料的包裝、品種、型號、規格、質量等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收回或補齊設備或材料,乙方實際交貨時間以最終補齊設備或材料時間爲準。參與交貨驗收的單位在設備或材料清單上共同簽字,並填寫交貨驗收證明(設備或材料進場驗收單),此證明爲乙方交貨的憑證,也是乙方申請付款的必要依據。交貨驗收證明(設備或材料進場驗收單)必須加蓋各方公章方爲有效,否則不作爲甲方支付貨款的憑證。

乙方產品在安裝及使用過程中如發現質量問題,乙方仍應承擔產品質量的責任和義務。

第五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 元人民幣;

暫定總價爲:元人民幣,大寫:。 以上價格是甲方根據本合同要求應向乙方支付的設備或材料費用,包括所訂設備或材料的製作、供應、包裝、出廠檢測、稅費、因質量問題引起的維修和更換、技術指導、質保期(兩年)的維護等費用。上述單價爲包死價格,供貨期間不因任何因素進行調整,最終總價爲供貨完成後乙方提交供貨證明材料並經甲方審覈確認後的價格。

2.付款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上述任何一筆費用前,乙方均應當先向甲方提交經各方蓋章確認的交貨驗收證明以及與付款金額相符的稅務發票,否則甲方有權遲延支付相應費用,並且不因此向乙方承擔任何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第六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設備或材料的品種、型號、規格、顏色和質量等不合規定或約定,應自收到設備或材料後20日內向乙方提出異議。如甲方所購設備或材料爲需安裝調試方能發現其以上瑕疵的,則甲方應自安裝完畢並調試之日起20日內向乙方提出異議。 2.乙方在接到甲方異議通知後,應在2日內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貨。

第七條 設備或材料保質期以及售後服務的約定:

乙方對設備或材料提供  年的質量保證,質保期內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產品損壞的,應由乙方承擔責任,負責退貨或換貨;並承擔因爲產品質量不合格而給甲方帶來的其他損失。

乙方應保證保修的及時性,在收到甲方或甲方委託人的通知後,應及時作出響應,具體時間如下:

乙方須在甲方通知後應立即做出答覆,乙方保證其傳真和電話處於24小時正常開通狀態,甲方將先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乙方殆於維修,經甲方書信通知後,乙方仍存在殆於維修或不及時維修的情況,此類情況發生三次以上扣除全部質保金並且甲方有權另行

選擇維修單位,解除乙方整個項目維修權利,此後發生的維修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如遇電話無法解決的問題,須派員在4小時內趕到現場,並於趕到現場之日起12小時內完成由於質量問題所涉及的保修;

第八條 安全責任:

乙方應對設備或材料運輸、裝卸及安裝過程中的安全負責,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除返還甲方其已付貨款外,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不能交貨部分貨款100%的違約金。如因乙方不能交貨還導致甲方受到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2.乙方所交設備或材料品種、型號、規格、顏色、質量等不符合同約定的,如甲方同意接受,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接受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如乙方經修理、調換後仍不能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如因此還導致甲方受到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3.乙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1日的應按合同總金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超過10日,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合同總金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進一步向乙方追償。 .

4、乙方承擔因爲產品質量問題而給甲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施工人員及業主)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條 不可抗力:

因自然現象、火災、意外事故、地震、罷工或工廠關閉、騷亂、**或動亂、禁運、戰爭,任何將來的法律、命令、法規或其他政府行爲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如果不可抗力發生在一方違約後,則違約方不得引用不可抗力條款而免責,對守約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