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水購銷合同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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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水是酒類和水類的統稱,可指酒、水、飲料等液體可飲用的水,用來招待客人的液體。下文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酒水購銷合同協議,歡迎大家借鑑。

酒水購銷合同協議

酒水購銷合同協議【1】

甲方:

乙方:

爲保證甲方賣場的正常運營,促進乙方所經營系列酒水的銷售,甲方確定乙方爲甲方下列產品的供貨商,經雙方協商就供求關係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確定乙方爲甲方所需下列產品的供貨商:酒類: ###系列

二、乙方爲促進以上產品在甲方賣場的銷售,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贊助人民幣 元作爲乙方系列產品的廣告宣傳費,乙方提供若干臺展示櫃給甲方無償使用,甲方負責展示櫃的日常管理,包括清潔,正確使用,保養及維修。

三、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所供 酒系列作及時報價。乙方所供其他產品價格如有調整,應及時通知甲方,價格統一,結算按標準市價。

四、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甲方經營所需增加供貨品種。

五、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所供產品的合法“三證”。 乙方負責的酒水出現質量問題,造成的全部後果由乙方承擔。

1.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是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合格產品;

2.乙方所供產品的質量保證,售後服務必須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3.如發現酒水質量不合格或出現其他質量問題,乙方須向甲方作出市場價 倍的補償;

4.如發現假酒現象,乙方須向甲方作出“假一賠十”的補償;乙方所供系列品種價格見《附表》。

六、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貨通知(書面或口頭)之時起二十四小時內必須將貨品送到甲方倉庫,如遇市場短缺等特殊情況除外。送貨費用由乙方自理。

九、乙方送貨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有關送貨規定。貨收妥,由甲方開具相關驗收單交乙方作爲結算憑證。

十、結算方式:

1.貨到甲方現場經雙方驗收完畢,由甲方支付乙方本批次貨款的60%,餘款40%待二次進貨時付清,依此類推。

十一、因甲方經營原因(如停業、拖欠貨款,阻止乙方銷售等),造成本協議不能正常執行時,合同順延。

十二、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三、協議有效期內,未盡事宜,另商議,按補充協議方案簽定。

十四、協議有效期內,如甲乙雙方產生糾紛,進行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移交合同簽訂地司法部門解決。

十五、本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 期: 日 期:

酒水購銷合同協議【2】

甲方(供貨方):

乙方(購貨方):

甲乙雙方本着共同發展,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爲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 雙方責任

甲方:

1、甲方提供的所有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的質量要求,否則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如果出現質量問題假一賠十,並承擔給乙方和顧客造成的危害和法律責任,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2、在乙方訂貨後,甲方必須在1—3小時內到貨,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3、如甲方擅自漲價,乙方有權終止協議,甲方並承擔一切後果。

4、 甲方給乙方的產品價格(具體見報價單)發商(如有高出同行,月底結算時扣除),如有調整(調升),甲方須提前一週向乙方聲明。乙方有權決定是否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則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或終止本協議,乙方選擇終止本協議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5、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指定的地點(指明: 變更,乙方需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承擔運輸費用。

乙方:

1、乙方應配合把甲方所有的產品擺在吧檯上作爲展示。

2、乙方每月必須提供準確、真實的銷售情況,並及時向甲方業務反應。

3、按照雙方協商的結算方式在合同期內結算貨款。

4、乙方購進的產品如果銷售不暢,任何品牌的酒水,隨時可調換別的產品或原價辦理退貨。

二、 結算方式

1、按照甲乙雙方認可的報價單價格訂貨後,第一批貨到乙方指定的地點,並經乙方指定人員憑甲方出庫單對賬入庫後,先付給甲方總貨款的80%,餘額作爲質量保證金待合同解除時結清,甲方根據首批進貨量的10%,分別作爲四大節日(五一、十一、元旦、春節)和開業慶典的優惠贈送。

2、雙方協商的結算方式:實銷實結(不包括首批進貨),每月5號結清貨款。乙方如有拖欠甲方貨款,逾期超過兩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收回所有進店支持,特殊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3、甲乙雙方在規定的對賬期內對賬,其對賬依據由甲方每次送貨出具的銷售單據,該銷售單據上必須有乙方指定人員的簽收憑證。

4、甲方與乙方簽定合同之日起,乙方不得銷售其他任何公司提供的與甲方報價單內相同的產品,否則甲方有權停止供貨及要求乙方付清以前所有貨款及進店支持費用,甲方沒有經營的品牌,乙方可自行選購。 三、損耗殘次品處理

1、甲方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乙方應及時以甲方開出的出庫單爲憑據對賬,如出現破損,由甲方負責調換。

2、甲方應在飲料過保質期前的半個月內辦理退貨。

四、合同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壹個月內,甲乙雙方協商是否續約,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有特殊情況不能履約,須提前壹周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

五、違約責任

1、 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中途終止協議,如有違約,履約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損失,賠償損失不得低於乙方年銷售額(如有特殊情況,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應提前聯繫,但並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六、甲乙雙方互利

1、甲方給乙方免費提供: ,以上贈品在首批進貨後8日之內必須到位,在規定期限內未到,甲方賠償乙方由此帶來的損失(不低於首批進貨額 或指定品牌型號),合同期滿後以上贈品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干涉。

2、甲方給乙方進店費 萬元,在正式簽訂合同後七日內現金一次性付清,如規定期限未到,甲方按每日5%的滯納金賠償乙方。

3、每月結算時甲方按 %作乙方的返利,並現金兌現瓶蓋費。

4、乙方有產品需求須提前3—5小時之內與甲方業務聯繫,以免影響正常使用,否則出現其它後果,甲方概不負責。

七、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本協議壹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備註: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 法人:

酒水購銷合同協議【3】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酒水飲料銷售合同,就乙方銷售甲方的各類酒水、飲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爲乙方提供酒水的'正式授權經銷商。(詳見資質證明、營業執照副本及酒廠公司的授權經銷書)

2、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宣傳資料和技術支持,並承諾可隨時向乙方提供酒水在銷售過程中,所需的產品的所有證明文件及相關標準、質檢報告等。

3、甲方提供經營產品的名稱、規格、包裝、價格等(詳見報價單),保證供應的所有酒類的質量及標識,保證所供產品質量達到國家行業要求標準。甲方拒絕提供假冒、僞劣、水貨等產品,維護消費者的正當權益。

4、甲方對乙方的銷售過程、銷售方式和銷售量,享有知情權。甲方將隨時聽取乙方對實際銷售情況的報告和意見。

5、甲方有義務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進行業務培訓指導,做好營銷後服務工作。

6、乙方銷售過程中,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由甲方協助乙方與生產廠家聯絡溝通共同解決。

第二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同意在經營範圍內銷售甲方經營的酒水飲料產品,並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副本的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相關資質文件。

2、乙方承諾遵守甲方提供的所有證明文件,要求及相關標準。

3、乙方承諾:如因乙方自身服務方面(非產品內在質量)的問題造成客戶投訴,乙方自行解決。

4、乙方不得將由乙方的責任造成超過保質期或質量不完整的產品提供給消費者,乙方不得仿製或銷售仿製的甲方產品,以保證雙方合法利益,否則後果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時,不得損害甲方的形象、信譽、標識等行爲。乙方只在自己經營的區域內,銷售甲方的產品,不得轉售市場,否則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6、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和廠家在乙方經營區域內的推廣活動,乙方應向下級代理商、零售商和最終用戶發佈甲方各種新產品信息,並在本地區內積極宣傳推廣。

第三條 銷售產品的意向

乙方在雙方合作期間約定銷售甲方提供如下產品:

紅酒類: 等洋酒系列品牌;

啤酒類: 等系列產品;

飲料類: 等。

第四條 產品價格

**地區按照廠家規定貨價(詳見報價單)如產品調整價格,甲方有權根據市場連動調整價格,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此行爲不構成違約。 凡不執行統一價格,低於標準價格的產品,廠家和甲方不提供銷售獎勵和優惠政策。

第五條 定貨、送貨與退貨

1、甲方在正常業務情況下,每天分 3個時間段 向外發貨,甲方接到乙方電話或傳真定貨通知後,保證24小時內將乙方所定貨及時送到乙方店中。如未按時送達而影響乙方經營,乙方有權要求賠償,以發貨單上日期爲準。

2、如臨時增訂或非約定範圍內的產品,乙方應向甲方說明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3、乙方收到貨物後應當面立即驗收並簽收,發現問題當即處理,否則應視爲收貨無誤。保質期應在進貨時驗證,如要調換新產品應在保質期臨界一個月前提出,否則不得退還,甲方將不承擔責任。

4、乙方如發現質量問題,應當及時通知甲方並封完好樣品,做爲憑證以利於同廠家交涉解決。

5、雙方確認:乙方工作人員 爲乙方收到貨物的簽收人。如果乙方收貨人員發生變動,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說明。

6、乙方退貨時,須和甲方的業務員溝通。乙方向甲方所退的貨,須保存有甲方完整的標識,並保存有完整的包裝,否則,甲方不接受乙方的退貨。

第六條 結算方式

1、 結算方式原則爲現結,貨款數額以發貨單爲準,即貨款當面兌付。

2、 結算方式爲批結的,即第二次送貨時結清第一次的貨款,貨款數額以發貨單爲準,結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日。

3、 雙方同意月結的,每月 日爲對帳日,每月 日爲兌款日,結款數額爲對帳單的全部金額。乙方不能按時兌現貨款,經甲方催告後仍未兌現的,甲方有權暫時停止供貨,待貨款結清後繼續供貨。

4、 雙方確認:甲方工作人員 向乙方收取貨款。

第七條 合同解除與違約責任

1、 如果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a.甲方不能按照合同及時供貨影響了乙方的正常經營。

b.甲方提供假冒、僞劣的產品被顧客投訴,確認屬實。

2、 如果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a.乙方不能按雙方約定按時支付貨款連續超過兩個月的。

b.乙方經營的主要財產或經營業務轉移、轉讓及資產或信用方面發生重大變化,喪失經營能力的。

c.甲方爲乙方唯一指定供貨商,如乙方從其他渠道供貨,則甲方有權收回對乙方的全部獎勵和贊助費用。

3、 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貨款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支付甲方10% 的違約金(金額以對帳單/發貨單爲準)

4、 如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本合同將自動失效,違約方應賠償由此給

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任何一方如因單方因素,要求停止履行合同,應提前 一個月 通知對方。否則應視爲違約,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爭議與解決

1、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的爭議,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 協商不成的,可訴訟解決。本合同約定甲方所在地法院爲訴訟管轄法院。

第九條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署日起正式生效。合同期滿後雙方繼續合作,視爲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或雙方中的任何一方認爲需要變更本合同條款的,應提出書面意見,雙方可另行協商簽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