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租房合同模板6篇

學識都 人氣:2.53W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租房合同6篇,歡迎大家分享。

【實用】租房合同模板6篇

租房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爲在開發區設立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屋,並就此租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供給乙方經營用房____ 平方米,用於該公司經營之用,該房屋坐落於____ .

二、該房屋租金經雙方商定爲每月____ 元。該房屋總租金爲____ 元。

三、租金於____ 交付,每延遲一天按總租金的 ____計罰。若____ 天內仍未交納,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並按實際遲付天數依上述計罰比例向乙方收取罰金。

四、乙方同意預交____ 元作爲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衝抵。

五、房屋租賃期爲 ____,從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 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爲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

,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以雙方共同認可並經公證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 乙方(簽章)____

代表人(簽章)____ 代表人(簽章)___

簽訂時間:____ 簽訂時間:____

租房合同 篇2

一、疫情期間租房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一)關於不可抗力及情勢變更的認定

當前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對於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當事人來說,屬於不可抗力,但在具體的租賃情境中,不可抗力的適用應結合疫情發生時間、防控措施、合同履行受影響的具體程度、因果關係,以及當事人是否及時履行通知義務等因素綜合判斷。

對於出租人而言,在疫情及防控措施不影響房屋的交付和約定用途的情況下,一般不宜認定出租人因不可抗力未履行租賃房屋的交付義務。對於承租人而言,生產經營受到影響不直接構成交付租金義務不能抗拒、不能克服的事由,一般也不宜認定爲不可抗力。但是,受疫情及防控措施影響,租賃房屋已不符合約定用途、租金交付義務受直接影響導致客觀不能履行等情形,可以認定爲不可抗力。

此外,這次疫情在法律上屬於不可抗力還是情勢變更,仍然存在不同主張。多數觀點認爲此次疫情符合不可抗力的構成要件,但在某些情況下可以適用情勢變更。可以參考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6月11日發佈的《關於在防治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期間依法做好人民法院相關審判、執行工作的通知》第三條第(三)項的規定。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仍然同時存在適用不可抗力和情勢變更的空間,應結合具體個案中當事人的主張以及疫情防控對房屋租賃合同履行的影響,判斷疫情屬於不可抗力還是情勢變更,進而確定責任負擔方式。具體而言,如果承租人因疫情防控原因直接導致無法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導致合同目的根本無法實現的,可按照不可抗力原則處理;如果承租人因疫情防控原因無法正常使用、收益租賃房屋,但不必然導致履行合同障礙,也不必然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一般可按照情勢變更原則處理。

(二)關於租金調整

在租金調整的問題上,應當適用公平原則,從平衡雙方利益的角度出發,租賃合同雙方合理分擔因疫情導致的不利後果。

對於租賃房屋用途爲居住的,除因出租人的原因導致房屋不使用等情形外,承租人請求降低租金的,一般不予支持。對於承租人因疫情暫時失去收入或收入大幅下降,請求緩付或調減租金的,承租人應承擔舉證責任並儘量雙方協商處理,適當調整租金。

對於經營型的房屋租賃,應當根據因疫情及防控措施受到直接和間接影響的程度,正確區分不可抗力、情勢變更、商業風險。對符合不可抗力情形的,一般應相應減少租金。對受疫情及防控措施影響,租賃房屋無法正常經營符合情勢變更情形的,可按照《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第26條規定,根據公平原則,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及如何調減租金。調減的幅度,可以參照相關國有房屋租金的調減做法,根據案件具體情況確定。

(三)關於合同解除

“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合同解除、免責、訴訟時效中止事由。本次疫情本身屬於不可預見、不可克服、不可避免的情形,全國人大和多地高院已明確疫情構成不可抗力。因受疫情及防控措施影響,承租房屋無法營業,承租人以不可抗力爲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主張,符合雙方合同約定或《合同法》第9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一般應予支持。同時承租人除應證明合同無法履行、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外,還應證明以上障礙是疫情(不可抗力)所導致,即二者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但是,如租賃合同訂立於本次疫情暴發後,當事人在簽約時應當能夠預見疫情可能對其履約造成的影響,則不可以適用。且基於租賃房屋暫時不能使用、承租人短期遲延交付租金等事由而請求解除合同的,一般亦不宜支持。

疫情及防控措施影響構成不可抗力或情勢變更的,根據當事人合同約定,依照《民法總則》第180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合同法》第117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第26條規定:“合同成立以後客觀情況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並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認定合同的解除及違約責任。

疫情及防控措施影響未構成不可抗力和情勢變更,但繼續履行房屋租賃合同對承租人顯失公平、可能造成不應有的損失,承租人請求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可予支持。但因此解除合同的並不影響違約責任的認定。

二、對於房屋租賃合同履行問題的應對

房屋租賃合同尤其是商業用途的租賃合同更具有長期性,隨着疫情發展變化,這類租賃合同的履行,特別是在商場、賓館、餐飲等行業影響較大,需妥善化解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間的矛盾,推動經濟的恢復和發展。根據近期關於租賃合同糾紛案件的處理結果及地方高院出具的參考的意見,可知法院在處理該類案件過程中把握的原則如下:

一是和解優先,促進和引導出租人與承租人相互溝通、協商解決糾紛,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實現合作共贏。法院對此類案件亦加大調解力度,鼓勵以調撤方式解決相關案件。

二是尊重約定,通過緩交租金、延長租期等措施,依法促進合同繼續履行,防止各方損失繼續擴大。

三是共擔損失,根據履約情況,適用情勢變更和公平原則適當調整租金及違約金,由雙方共擔合理損失。

四是利益衡平,根據租賃房屋性質、規模、用途等具體情況,採取相對靈活的裁判思路。

三、妥善處理此類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建議

(一)當事人應及時通知,並提供證明

根據《合同法》第118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因此,如果房屋租賃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希望通過不可抗力尋求救濟,免除責任,應當將合同因疫情導致的履行障礙及時告知對方當事人,以儘量減少不可抗力給對方當事人造成的損失。同時,還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履行障礙的證明文件。

(二)積極溝通協商,變更合同條款

從促進合同繼續履行的角度出發,建議合同當事人在疫情發生之後,根據疫情對合同履行的影響,及時進行溝通協商,按照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變更合同條款或者簽訂補充協議,適當降低或免除疫情防控期間的租金或適當延長租期,儘量通過私力救濟的方式,從源頭上減少糾紛產生。如果協商不成,建議承租人先行交納租金,防止因己方違約而承擔不必要的違約責任。然後再通過起訴的方式要求變更合同,減免租金。

(三)注意固定和留存證據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應當提供證據加以證明,主張變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對解除或變更的事實承擔證明責任。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中,無論當事人是援引不可抗力要求解除合同還是情勢變更原則要求減免租金,都應當對相關事實承擔舉證責任。具體到涉疫情案件中,當事人應當注意收集和留存有關疫情發展、防控措施以及造成合同履行障礙的證據。比如,政府針對疫情發佈的相關政策,採取的具體措施等;承租人因疫情防控被隔離、入院治療的證據;承租人因疫情防控導致停產、停業以及經營收入驟減的相關證據。如果雙方當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間存在協商溝通的,應保留相關往來函件、郵件、聊天記錄等,必要時可通過公證的方式予以固定。

(四)謹慎合理選擇請求權基礎

對疫情性質的確定因個案的不同而存有差異,合同當事人在提起訴訟時,亦應謹慎選擇請求權基礎,充分考慮疫情對合同履行的影響,進而確定是要求變更合同還是要求解除合同,防止請求權基礎選擇不當而承擔不利後果。比如,在疫情僅是對承租人的.經營收益產生不利影響,但並不必然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情況下,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主張很難得到法院支持。此時,承租人基於情勢變更或公平原則要求法院減免租金的請求更爲現實和合理。

租房合同 篇3

出租方(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電話:

承租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爲了個人的房屋使用率,現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租賃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擁有產權或處置權的XX市 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

二、租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該房屋每月租金爲人民幣 元整,乙方按 向甲方繳納租金,甲方須開具收據或發票給乙方。

四、甲方應保證在 年 月 日之前向乙方交付房屋,否則須承擔相當於一個月房租的違約金。房屋交付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

元整的室內財物押金,上述押金甲方應於合同解除時退還乙方。

五、租賃期間房屋的管理費、供暖費等由甲方負責交納。

六、甲方應承擔房屋工程質量及附屬設施維修的責任,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非人爲損壞或故障時,須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3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結清費用後退還房屋給甲方。

八、租賃期間,乙方有權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

九、如遇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本合同自動終止。

十、如遇該房屋拆遷,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十一、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一個月房租的違約金,且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租賃期間,如遇有特殊情況,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但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十二、本合同如在履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糾紛,協商不成可起訴至人民法院處理。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保證在交付該租賃房屋時備全相關傢俱、家電,包括:雙人牀一張、冰箱、電熱水器、燃氣竈等,且保證都能正常使用。

2、

十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時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 承租人:

合同於 年 月 日籤於

簽約日期:

租房合同 篇4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家庭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雙方出租及承租房屋等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房屋狀況:

甲方擁有的房屋位於 路 單元 號住房 室 廳 廚 衛,建築面積約爲 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用途爲居住。

二、租期爲: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付款方式: 年租金爲 元(大寫人民幣: ),先付後住,並一次性付清租金。

四、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時交納給甲方押金 。租期屆滿,房屋及設施、設備若無損壞遺失且水電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收視費、寬帶網使用費、衛生費、物管費等費用結算完後,甲方於交房當日內將押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五、雙方責任及違約處理

1.甲方須徵得該房屋共有人同意後方可簽訂本合同。甲方須保證該房屋權屬無爭議,若發生權屬糾紛而影響乙方使用該房屋,則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甲方對乙方的合法使用不得進行干涉,在本合同租期內不得收回房屋,或轉租他人。

3.乙方須按時支付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按時交納水電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收視費、寬帶網使用費、衛生費、物管費等費用。如乙方逾期交付租金,則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1%加收滯納金,逾期超過30天,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

4.乙方應遵守小區物管制度,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建築結構和用途,不得將該房屋轉租他人,不得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同時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

5.乙方如需對該房屋進行裝修,必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乙方遷出時,不得拆卸固定的裝修設施,以維持該房屋的完整;在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可進行拆卸,但必須將該房屋恢復原狀。

6.甲方應保證該房屋的建築質量,發生嚴重裂縫、滲水、爆管等質量問題,

由甲方負責維修;租期內房屋的日常維修(如門窗、傢俱、電器等)由乙方負責;租期內,該房屋發生被盜或因乙方引起的水災、火災等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相應損失。

7.租賃期滿,乙方應按時遷出。若要繼續租用,乙方須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申請,經重新簽約後方可繼續使用。甲方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考慮乙方的續租。

8.租賃未滿,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視爲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兩個月租金作爲違約金。

9.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租房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1、房屋位置坐落於吉林市( )

2、租賃期限、用途: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二零零 年 月 日起至二零零 年 月 日止。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給乙方催告後 日內仍未交付的;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4、因乙方示在本房屋租賃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5、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 使用。

6、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7、合同的變更、終止和續期、如需變更本合同的條款,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變更。如遇下列情況發生時,本合同即告終止:

8、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9、甲方違反本租房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10、電器 [ ] 型號及數量:

水錶現數:

電錶現數:

燃氣表現數:

裝修狀況:

其它設施、設備: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租房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姓名:承租方(乙方)姓名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單位: 住址單位:

一、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將哈市道外區宏偉小區11棟7單元1樓2號一屋一廚門市,使用面積35平方米的房屋租給乙方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用期限月。

二、每月租金 元,乙方第一次付 個月租金合計 元,第二次付款應在前次租金期滿前一個月支付,租期滿不續租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如逾期不交乙方應主動搬出,否則甲方有權將房屋收回或通過訴訟解決。

三、承租期內甲方保證出租房無任何抵押、債務或其他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居住或經營,並負責物業費,包燒費的支付,市內的水、電、煤氣、衛生、電話、治安等費用由乙方支付。

四、乙方交給甲方水、電、煤氣、電話、房屋、等費用押金人民幣 元,還房時,乙方不欠任何費用,甲方全部返還人民幣 元,如欠費用則由乙方補充或在押金中扣除。

五、承租期內乙方應自覺愛護房內設施,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租、轉借、轉賣、改變房屋結構,如因管理不善發生水災、火災及人爲損壞或違法行爲,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收回房屋的權利(蓋不退還乙方交付的任何費用)。

六、甲方中途終止合同要返還已方餘下的租金,乙方中途退租甲方不退租金,國家佔用土地或動遷,乙方需無條件搬出,甲方退還餘下的租金,雙方均不屬違約。

七、乙方在承租期已滿,沒有說明續租和簽約,占房不交、整天鎖門、聯繫

中斷七天之後,甲方可打開房門收回此房,一切後果乙方自負並應補交所有拖欠費用。

八、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各1份,並附甲乙雙方身份證複印件。

九、電錶指數:民用表:公用表:

煤氣指數: 水錶指數:

十、退房時,乙方應將承租方的室內(外)恢復原樣。

十一、補充協議:。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