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股份合作合同範本(通用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股份合作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作爲甲方“______華庭”廣告服務代理(包括平面創意、撰文、設計、策劃)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合作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作“_______華庭”項目廣告服務代理,全權負責本項目廣告創意、撰文、設計、策劃等代理事宜。
二、合作期限
委託期爲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本協議所擬合作期限屆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雙方可續簽協議。
三、乙方工作內容
廣告創意、文案、軟文撰寫、設計、策劃、影視創意等事宜,包括樓盤VI、報紙廣告、夾報、宣傳單張、海報、樓書、房展、展廳、噴畫、廣告摺頁、雜誌廣告、DM、邀請函、賀卡、現場POP、戶外廣告等平面設計、影視創意、影視腳本、活動策劃方案、形象策劃方案。
四、雙方合作方式:
甲、乙雙方以第一個月作爲合作試點,在完成第一個月合作後,甲、乙雙方都有權對對方工作情況、合作程度、是否違約等情況進行評判,以作爲是否繼續合作基礎。如甲、乙雙方對對方合作情況不滿意,均有權解除餘下時間合作關係。
五、雙方責任與權利
甲方責任和權利:
1、雙方合作期間,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及時提供乙方所需各類圖片和文字資料,並應對上述資料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如因甲方提供資料而引起法律糾紛,其相關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
2、甲方有權及時地對乙方所提交廣告方案、設計稿和其他書面工作文件以書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乙方據此進行修改、調整、直至甲方簽字認可方可定稿。但甲方應尊重乙方專業經驗和知識,並應考慮乙方工作週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關文件後,應及時、完整地以書面形式提出明確意見,以便乙方有足夠時間保質保量完成各項業務。
3、爲避免多頭決策而導致工作質量、效率下降,甲方特指定_______爲其全權代表與乙方溝通,具體負責設計方案審定,各種方案確定,同時指定____________爲其協助乙方款項結算。
4、甲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及時付款,以保證項目正常進行。
5、甲方在提出各種正式建議與意見時,應採用包括傳真在內書面方式,以增進溝通之效率及未來之查證。
6、合作期內,甲方在事先未徵得乙方同意情況下,不得另行委託其他公司進行設計,否則視爲違約。而在影視、印刷、工程、攝影、策劃執行、媒體監控、市調等方面甲方則有權選擇其他公司負責,但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選擇乙方。
7、合作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更換相關服務人員。
乙方責任和權利:
1、乙方爲甲方成立項目服務小組,該項目小組由項目總監負責,並且配備足夠數量優秀設計人員。
2、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保證交稿時間,所有交稿數量均以甲方最後確認稿爲準,根據乙方交稿時間和設計質量來評判乙方工作完成情況。
3、乙方承接甲方廣告業務,應委派專人與甲方保持緊密聯繫,經常與甲方交流、溝通,盡職盡責爲甲方服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委託各項工作,併爲甲方資料保密。
4、乙方必須派出精幹力量爲甲方提供設計,甲方拒絕接收毫無創意和設計水平稿件。
5、乙方每個月必須提供一份廣告推廣和傳播思路,經過審定後按此思路進行廣告創作和執行。
6、本項中以上1—5項中,如果有任何一項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則被視爲違約。
7、雙方合作期間由乙方設計所有廣告在不影響廣告版面情況下,可以附上乙方標識。
8、雙方合作期間,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工作。乙方提供設計稿,應具有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以及符合知識產權合法性,如因乙方提供設計引起糾紛或爭議,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因此產生直接或連帶責任。
六、工作時間
各項工作開始前,雙方應協商具體時間安排,並由乙方做出詳細工作日進度,雙方遵照執行。
七、收費條例
收費標準:
首個服務月:_____
其他服務月:每月______
結算方式與時間:
1、首個服務月服務費:簽定本廣告服務代理協議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先付首個服務月部分服務費,首個服務月服務費餘額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
2、其它服務月服務費:甲方應嚴格按照甲、乙雙方確認每月______日前將上月服務費付請。
3、所有款項匯至乙方指定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滯納金:若甲方在以上規定時間內逾期未付款,則須自本協議約定付款時間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額0.5%向乙方支付滯納金;若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對工作一致推遲,則收款時間相應順延。
5、違約金:若乙方在本合同規定時間內未完成甲方要求工作每拖遲一天按月服務費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對工作一致推遲,則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八、知識產權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確認之設計稿件,在所有款項結清後,其所有權及使用權、版權歸甲方。但在設計成品發佈後,乙方有權使用所設計之作品參與公益、專業、行業或各類組織機構所組織競賽評比活動和乙方宣傳品上。
九、違約責任
1、乙方除自然力、災難、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應按本協議約定之要求,完成各項工作,否則視爲乙方違約,在這種情況下,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執行本協議,有權拒付費用,並向乙方索取由此造成一切損失。
2、如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時間內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時開展各項工作,因此而給甲方造成工作延誤或影響,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或責任,乙方保留單方面終止合作權利,並向甲方追討拖欠款項滯納金。
十、終止合同條件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守約方有權通知違約方予以及時糾正;如違約方不能及時糾正,則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執行。
十一、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可在協商一致情形下,以補充協議形式補充其他條款,其法律效力與本合同條款同等。
十二、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如有非本協議所規定業務(影視執行、輸出打樣、印刷、廣告工程、市調、媒體監控、活動執行、公關等方面),可另行簽定項目合同。
十三、如在協議執行過程中產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簽約地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協議自雙方簽約日期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委託人: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委託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份合作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的股份合作合同內容如下:
一、甲乙雙方合作組建:xx有限公司,乙方投資1萬元,佔xx有限公司10%的優先股股權,其餘投資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xx有限公司)預計在3個月內,建立和完善各地城鄉的加盟xx人事務所,組建成:聯所經紀集團;各地經紀人事務所代理乙方駐各地辦事處職能,代理乙方在各地的業務、事務。
三、乙方作爲股東會員,有權督導各地經紀人事務所代理乙方駐各地辦事處職能,代理乙方在各地的業務、事務。
四、各地經紀人事務所獨家代理乙方同類業務、事務在本地區的經紀工作。
五、各地經紀人事務所代理乙方在各地的業務、事務的具體內容,由乙方根據乙方的具體情況隨時簽發《授權委託書》確定。
六、甲方將乙方的具體業務、事務上傳到甲方的《xx網》網站,並在甲方的《經紀人連鎖經營簡報》週刊上刊發,以便各地經紀人事務所執行。
七、乙方根據委託的業務、事務的具體情況,確定支付佣金的具體標準,並與乙方所在地的經紀人事務所和甲方達成具體業務、事務的《委託代理合同》。
八、乙方交納的股金既作爲乙方加盟甲方《xx網》的會費,又作爲乙方委託甲方業務、事務的保證金和預付佣金,乙方不擁有甲方實際股權。
九、本合同有效期爲1年,期滿雙方另議。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和甲方的《xx章程》及《xx網》公佈的內容執行。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股份合作合同3
第一章 總則
一、全體合夥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以下簡稱“《合夥企業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成立有限合夥企業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二、合夥人按照本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 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住所
一、合夥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股權投資合夥企業(該名稱爲暫定名,應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的名稱爲準,以下簡稱“合夥企業”)。
二、住所:
第三章 合夥目的和合夥經營範圍及合夥期限
一、合夥目的:從事公司股權投資事業,爲合夥人創造滿意的投資回報,不以任何方式公開募集資金。
二、合夥經營範圍:
三、合夥期限爲____年,上述期限自合夥企業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合夥期限屆滿,普通合夥人可決定延長合夥期限。
風險提示:合夥人資格
審查合夥人的資格,是簽訂合夥協議最重要的方面。因合夥企業具有較強的人合性,所以合夥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間比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智的選擇合夥人不單純是熟悉、信任,還要看其有無一定的物質實力或軟實力。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承擔的是無限連帶責任,一旦企業債務不能償還時,有實力償還的合夥人就有被強制償還企業全部債務的風險,如果其他合夥人沒有實力,不應由其承擔部分則很難追償。
第四章 合夥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一、本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共____人,其中普通合夥人爲____人,有限合夥人爲____人,各合夥人名稱及住所等基本情況如下:
1、普通合夥人:
(甲)名稱: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名稱: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有限合夥人:
(丙)名稱: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名稱: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依據實際情況增加相關合夥人)
第五章 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一、本合夥企業總出資額爲____________萬元。
二、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如下所示:
風險提示:合夥人出資
一定要理清楚合夥人的出資。每種不相同的種類都必須折價爲相應的股份,在合夥協議中明確。這樣才能在今後的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中,明確各個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不會因爲比例不明確鬧糾紛。
另外,對於合夥人出資的財產需要辦理登記的,在合夥協議中應當明確約定辦理登記手續的義務承擔者,辦理時間以及辦理費用的承擔等等。對這些事項約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將增加企業法律風險。
1、普通合夥人的出資情況
(1)________以___________方式出資____萬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
(2)________以___________方式出資____萬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
2、有限合夥人的出資情況
(1)________以___________方式出資____萬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
(2)________以___________方式出資____萬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
3、合夥人的出資在本合夥企業註冊登記後______年內繳清。
第六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風險提示:利益分配和債務承擔
合夥人之間的權益的分配、責任劃分要明確。雖合夥企業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內部合夥人之間還是要按份額分紅、承擔債務的。有些合夥企業對此沒有約定,從而導致在分紅或承擔債務時合夥人之間產生糾紛,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一、合夥企業的利潤,由合夥人按如下方式分配:
1、企業利潤以各合夥人實繳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分配時間:本合夥企業對每年度(本合夥企業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的一年時間爲一個年度,以下同)已實現並收回的利潤全部進行分配,每年度分配一次利潤。如全體合夥人過半數表決通過後,可以在其他時間進行分配。
二、合夥企業費用:
1、合夥企業應直接承擔的費用包括與合夥企業設立、運營、解散、清算等費用。
2、合夥期間,執行合夥人按照合夥企業總出資額的____%收取年度管理費用。管理費每半年收取一次,首次管理費的支付,由本合夥企業於設立後的五個工作日內支付給執行合夥人。後期的支付時間是在上次支付日後延六個月的前五個工作日之內。
三、本合夥企業發生虧損時的債務承擔:
1、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有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承擔責任。
風險提示:合作伙伴的職責
在合作初期,創業合作者要明確合作伙伴的各自職責,不能模糊,要能拿出書面的職責分析,因爲是長期的合作,明晰責任最重要,這樣可以在後期的經營中不至於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創業合作中會有問題,就是因爲責任明細不夠。
第七章 合夥事務的執行
一、執行事務合夥人由本合夥企業普通合夥人擔任,其應具備下述條件:
1、按期履行出資義務。
2、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二、執行合夥人的權限:
1、執行合夥企業日常事務,對外代表合夥企業處理各項事宜。
2、變更本合夥企業的名稱、經營場所、經營範圍、合夥代表人。
3、代表合夥企業對股權投資項目進行管理,包括但不限於負責合夥企業的投資項目篩選、調查及項目管理等事務。
4、委派合適人選代表本合夥企業進入被投資企業的董事會、股東會。
5、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6、其他爲實現合夥目的需要辦理的事務。
三、執行合夥人應當每____年向其他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四、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人的下列行爲,不視爲執行合夥事務:
1、參與決定普通合夥人入夥、退夥。
2、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3、參與選擇承辦有限合夥企業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
4、獲取經審計的有限合夥企業財務會計報告。
5、對涉及自身利益的情況,查閱有限合夥企業財務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6、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時,向有責任的合夥人主張權利或者提起訴訟。
7、執行事務合夥人怠於行使權利時,督促其行使權利或者爲了本企業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
8、依法爲本企業提供擔保。
五、有限合夥人應配合執行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按執行合夥人要求籤署各種法律文書。
六、合夥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1、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2、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擁有的股權、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3、爲他人提供擔保。
七、合夥人會議分爲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由執行合夥人負責召集和主持。召開合夥人會議,應當提前7日通知全體合夥人,並將會議議題及表決事項通知全體合夥人。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一次,時間爲每年的____月____日。經普通合夥人或代表有限合夥人實際出資額_____%以上的有限合夥人提議,可召開臨時會議。
八、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做出決議,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表決辦法辦理。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實行合夥人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九、普通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普通合夥人和合夥企業可以同時購買、持有相同公司股權,該行爲不視爲普通合夥人從事與合夥企業競爭的業務。有限合夥人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九、除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有限合夥人可以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風險提示:違約責任
因爲合夥企業的人合性質,決定有關合夥企業的法律不可能對合夥人的違約責任規定的十分具體,所以建議各合夥人在協商合夥協議時,對合夥人的違約責任作出明確規定,以便一旦發生違約行爲,可以比較方便地執行,要求違約者依協議承擔責任。
十、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的,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遭受的損失。
第八章 執行事務合夥人除名條件和更換程序。
一、執行事務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定將其除名,並推舉新的執行事務合夥人:
1、未按期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超過________萬元的特別重大損失。
3、執行合夥事務時嚴重違背合夥協議,有不正當行爲。
4、其他本協議約定的事由。
二、執行事務合夥人除名應履行如下程序:
1、經任一有限合夥人按本協議約定的提起訴訟程序,人民法院判決書認定執行合夥人存在前款規定的可被除名的情形。
2、人民法院做出認定執行合夥人存在前款規定的可被除名的情形的判決書生效後,代表有限合夥人實際出資額_______以上的有限合夥人同意,可做出執行事務合夥人除名的決議。
三、若合夥人會議在做出執行事務合夥人除名決議之時有限合夥企業未能同時就接納新的執行事務合夥人做出決議,則有限合夥企業進入清算程序。
四、執行事務合夥人更換應履行如下程序:
1、合夥人會議在做出執行事務合夥人除名決議的同時就接納新的執行事務合夥人做出決議。
2、新的執行事務合夥人和被除名之外的合夥人訂立新的合夥協議。
五、執行事務合夥人除名和更換程序全部履行完畢之日起,執行事務合夥人應停止執行有限合夥事務,並向新的執行事務合夥人交接有限合夥事務。
六、對執行事務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章 有限合夥人和普通合夥人相互轉變及其權利義務
一、普通合夥人被依法認定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爲能力人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爲有限合夥人。
二、普通合夥人轉變爲有限合夥人,或者有限合夥人轉變爲普通合夥人,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三、有限合夥企業僅剩有限合夥人的,應當解散。有限合夥企業僅剩普通合夥人的,轉爲普通合夥企業。
四、有限合夥人如違反合夥協議約定參與經營管理的,視爲普通合夥人,與普通合夥人一起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五、有限合夥人轉變爲普通合夥人的,對其作爲有限合夥人期間有限合夥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與普通合夥人同樣的責任。
六、有限合夥人未經授權以合夥企業名義與他人進行交易,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有限合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章 入夥與退夥
一、普通合夥人入夥應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二、有限合夥人入夥應經普通合夥人同意,其入夥不應減少其他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原享有的利益,普通合夥人應將因新合夥人入夥導致合夥企業相關變更事宜通知其他合夥人。
風險提示:退出機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當一方退出,什麼時候退出,退出時的投入比與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樣補償,是誰承擔?這些要提前書面明晰,簽到合同裏,項目的後期合作雙方都能順利的結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義氣用事,以爲大家是朋友不必計較的心態,合理的退出機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組成部分。
三、未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普通合夥人在合夥企業解散之前,不得退夥、轉讓財產份額或將財產份額出質。
四、普通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作爲合夥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3、作爲合夥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4、法律規定或者合夥協議約定合夥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5、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五、合夥期限內,如合夥企業投資的股權未能實現在國家規定的交易場所上市交易,有限合夥人只可通過轉讓其名下財產份額的方式退夥,除此之外,有限合夥人不得提出退夥。
六、合夥期限內,如合夥企業投資的公司股權能達到在國家規定的交易場所上市交易的條件,有限合夥人可以要求退夥,合夥企業應進行清算,退還該有限合夥人的財產份額方式,退還財產份額的方式應徵得全體有限合夥人一致同意,全體合夥人不能達成一致的,合夥企業解散,各合夥人根據其出資額的比例分配合夥企業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權。
七、有限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作爲合夥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作爲合夥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3、法律規定或者合夥協議約定合夥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4、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八、如有限合夥人當然退夥,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夥人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資格。繼承人或權利承受人如不願成爲有限合夥人,或未取有限合夥人資格,執行合夥人有權要求繼承人或權利承受人將該退夥合夥人的財產份額轉讓給執行合夥人指定的第三方,轉讓雙方如對轉讓價格不能達成一致的,則應清算,清算費用由出讓方承擔。
九、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有限合夥人的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全體合夥人。在同等條件下,執行合夥人認可的人選有優先購買權。
十、有限合夥人如決定轉讓其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執行合夥人,執行合夥人有權指定第三方收購該有限合夥人擬轉讓的財產份額,轉讓雙方如對轉讓價格不能達成一致,則應清算,清算費用由出讓方承擔。
十一、合夥期限屆滿,如普通合夥人決定延長合夥企業合夥期限,有限合夥人不願繼續合夥,普通合夥人有權決定選擇以貨幣或以合夥企業名下股權方式退還該退夥人的財產份額。
十二、普通合夥人退夥後,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退夥後,對基於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本合夥企業債務,以其退夥時從本合夥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第十一章 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一、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普通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30天。
5、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6、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7、法律、性質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二、如合夥企業名下股權被全部轉讓至他人名下,執行合夥人可決定解散合夥企業。
三、合夥企業解散後應進行清算,清算辦法應當按照《合夥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
四、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按照各合夥人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二章 其他事項
一、普通合夥人和各有限合夥人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書面的形式按附件所列明的地址送達,送達前發出方須以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接收方。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合夥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各合夥人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請__________地人民法院裁決。
四、本協議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持一份,並報合夥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全體合夥人簽章:
協議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份合作合同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乙、丙等人經過平等商討 ,一致同意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具有的條件,自願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協議:
公司股東組成部分: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商討 ,就投資成立(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擬設立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
1、 公司名稱:
2、 經營範圍:
3、 註冊資本:
4、 法定地址:
5、 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 公司成立後,以法人代表爲主要負責人全權負責公司的管理與經營,法人代表不願負責管理與經營的,股東之間可商討 另請其他股東或者招聘外來人員主要負責。
第三條 公司註冊期限
公司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 現金 作爲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 :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乙方以 現金 作爲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 :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丙方以 現金 作爲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 :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2、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股東不按協議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已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3、本公司出資共計人民幣 拾 萬元。合夥期間各公司股東的出資,爲公司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公司終止後,各公司股東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取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 盈餘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佔股份比例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公司債務先由公司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1、 入股:
a) 需承認本合同; b) 需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c) 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股:
a) 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b) 不得在公司不利時退股;
c) 退股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公司股東並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d) 退股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e) 未經公司股東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公司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公司股東
有優先轉讓權,轉讓價格按公司所有資產比例覈算。如轉讓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兩方應該以公司前途大局爲重,不得有意爲難第三人,否則視爲自動放棄公司資產所有權,同時應承擔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償還的債務。
第七條 公司負責人及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股東以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1、甲方爲公司法人及負責人。其權限是:
a) 對外展開業務,訂立合同;
b) 對公司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c) 出售公司的物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d) 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e) 公司人員在需要情況下招聘人員及培訓;
f) 審批日常開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資產,但必需錢帳分離,不能管理帳務。
2、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a) 參與公司事業的管理,及對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與報告。
b) 聽取公司負責人展開業務情況的報告;
c) 檢查公司賬冊及經營情況;
d) 共同決定公司重大事項。
e) 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第八條 嚴禁行業
1、未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嚴禁任何公司股東私自以公司名義進行非公司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造成損失早其按實際損失賠償。
2、嚴禁公司股東經營與公司競爭主流的業務,如需經營,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該按照公司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公司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a) 公司期屆滿;
b) 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終止公司關係;
c) 公司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d) 公司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e) 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公司終止後的事項:
a) 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 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b) 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公司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c) 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公司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公司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公司股東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商討 ,本着有利於公司事業發展的原則預以解決。商討 不成的,提交公司註冊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公司股東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公司股東各執一份,其中一份爲中間人所留。
公司股東簽名: 蓋章
公司股東簽名: 蓋章
公司股東簽名: 蓋章
年 月 日
股份合作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的股份合作合同內容如下:
一、甲乙雙方合作組建:北京聯所商業經紀有限公司,乙方投資1萬元,佔北京聯所商業經紀有限公司10%的優先股股權,其餘投資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北京聯所商業經紀有限公司)預計在3個月內,建立和完善各地城鄉的加盟連鎖經紀人事務所,組建成:聯所經紀集團;各地經紀人事務所代理乙方駐各地辦事處職能,代理乙方在各地的業務、事務。
三、乙方作爲股東會員,有權督導各地經紀人事務所代理乙方駐各地辦事處職能,代理乙方在各地的業務、事務。
四、各地經紀人事務所獨家代理乙方同類業務、事務在本地區的經紀工作。
五、各地經紀人事務所代理乙方在各地的業務、事務的具體內容,由乙方根據乙方的具體情況隨時簽發《授權委託書》確定。
六、甲方將乙方的具體業務、事務上傳到甲方的《連鎖經紀網》網站,並在甲方的《經紀人連鎖經營簡報》週刊上刊發,以便各地經紀人事務所執行。
七、乙方根據委託的業務、事務的具體情況,確定支付佣金的具體標準,並與乙方所在地的經紀人事務所和甲方達成具體業務、事務的《委託代理合同》。
八、 乙方交納的股金既作爲乙方加盟甲方《連鎖經紀網》的會費,又作爲乙方委託甲方業務、事務的保證金和預付佣金,乙方不擁有甲方實際股權。
九、本合同有效期爲1年,期滿雙方另議。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和甲方的《連鎖經紀章程》及《連鎖經紀網》公佈的內容執行。
十一、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