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承包合同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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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承包合同要怎麼寫纔有效呢?下文小編爲大家帶來農村土地承包合同2017,希望對你們有所幫助。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2017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

發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民主協商,公平合理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本承包方案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農村土地承包方案應當向全體村民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15日。

承包方案包括下列內容:承包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用途、承包方式、承包主體範圍、承包期限、起止日期、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支付方式以及其他應當註明的事項。(新疆實施辦法第八條)

第二條:土地的面積、位置座標: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將位於市_________鄉______村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座標以合同附圖爲準)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章確認。

第三條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農林業種植和養殖。

2.承包形式:家庭承包

農村土地承包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養殖水面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其他方式承包。(新疆實施辦法第六條)

第四條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爲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耕地的承包期爲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爲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爲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

前款規定的承包期屆滿,由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繼續承包。)(物權法第126條)

第五條地上、地下物的處置:

1,該地上有村集體財產(附表),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無償使用並加以維護;待承包期滿或解除時,按使用的實際狀況與所承包的土地一併歸還發包方。(地上附着物屬於村集體時適用)。

2,承包期內發現的地下的各類礦產資源和埋藏的文物(明確有主物除外)依法歸國家所有。

第六條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爲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承包方向發包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第七條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發包本集體所有的或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

(二)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爲;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如:本村因建設公共設施、公益事業或者興辦企業、建設村民住宅,確需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已承包的土地的,應當經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並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已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原承包方予以經濟補償,也可以根據本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爲原承包方調整土地。

禁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出租集體土地用於非農建設。(新疆實施辦法第十一條)

2,發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爲承包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四)執行縣、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五)承包方無正當理由,棄耕承包土地的,發包方可以組織代耕,代耕期間由代耕方享受權利,並履行相應義務。

代耕期間,承包方要求繼續承包土地的,應當提前半年通知發包方,發包方可根據作物生長週期適時終止代耕,將承包地交由承包方經營。(新疆實施辦法第二十一條)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如:承包期內發包人不得調整承包地。

因自然災害嚴重毀損承包地等特殊情形,需要適當調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應當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規定辦理。

第八條:承包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三)承包期內,承包方家庭成員升學、服兵役、外出經商務工、服刑的,其承包的土地予以保留。

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土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土地;婦女離婚或者喪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土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土地。(新疆實施辦法第十二條)

(四)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設施。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如1,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有權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包、互換、轉讓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未經依法批准,不得將承包地用於非農建設(物權法128條)

2,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農村土地,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轉讓、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轉。(物權法133條)

2,承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二)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三)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四)除發生自然災害、戰爭、土地徵用、國家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外,承包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如: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當事人要求登記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請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物權法129條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發包方的違約責任: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產經營自主權、發包方非法變更、解除合同;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剝奪、侵害婦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和發包方未依合同約定交付承包標的,發包方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排除妨害、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2,承包方的違約責任:承包方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用於非農建設;承包方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經營,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和承包方沒有依約定交納承包費時,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排除妨害、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賠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守約方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可得利益)、公證費、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由雙方當事人簽字,並加蓋發包方公章後生效。土地承包經營權自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生效時設立。

本合同一式三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鄉(鎮)農村合作經濟管理機構存檔一份。

發包方爲承包方統一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並不得額外收取除政府 部門收取的工本費以外的其他費用。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爭議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土地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發包方:________鄉村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農村合作社)(公章)

  委託代理人:___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包方:________簽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2】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鎮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泉太鎮新農村一組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爲準)(土地類型)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東起: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爲:

2、承包形式: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爲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爲每畝每年人民幣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額交納承包經營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幣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元),上述承包費已含原荒山雜樹補償款。

五、地上物的處置

乙方有權處理承包區域內現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所建設、種植之地上物所有權亦爲乙方所有。地上的電力、水利設施的維修、維護、保管有甲方負責,甲方的現有農機設施的使用、維護問題。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並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採伐許可證。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電路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爲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範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在承包地範圍內可以種植速生樹種和其他林木、果樹,並可以養殖家禽、家畜及魚類等動物,但不得污染飲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環境。

4、乙方對承包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承包經營,獨立覈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在承包期內,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並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8、在合同承包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七、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但乙方必須及時將情況報告甲方,甲方應及早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協助恢復生產,並根據乙方的損失情況協商減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或其他原因)徵用該土地,徵用相關賠償費用爲乙方所有,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徵用地上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因乙方爲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爲人民幣十萬元。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後90天內將原承包地交還給甲方。如合同期滿時,承包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採伐期、或因採伐指標等限制未能採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採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過本和約承包費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併。

8、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及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以上約定,即視爲違約。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並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額承包費;如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並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爲止。如超過6個月尚未付清應交的承包款,則視爲乙方違約;如因甲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爲甲方違約。

3、因乙方爲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無論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該承包土地,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爲人民幣十萬元,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附土地平面圖

  發包方(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

乙方:___________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以北、現以西與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爲:

東至:現西邊;

南至:與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爲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爲: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