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委託經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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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社會公衆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委託經營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推薦】委託經營合同

委託經營合同1

委託方(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受託方(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所有的通成世紀廣場的鋪位在委託經營期限內委託乙方經營,具體委託事項約定如下:

第一條:委託經營場地

商鋪坐落位置: (基本情況以商品房銷售合同所示爲準)

商鋪建築面積: 平方米 商鋪使用面積: 平方米 商鋪總價款爲: 萬元 購房合同號:

第二條:委託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涉及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均委託於乙方處理,並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從事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

第三條:具體委託經營事項

1、乙方可以聘請國內外商業專家和專業零售不動產管理公司合作經營管理;

2、乙方有權自行確定、調整商鋪的經營範圍及經營模式;

3、在保證甲方約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獨立處理一切於商鋪經營有關的內外事務。

第四條:委託經營期限

本合同約定商場鋪位的委託經營期限爲: 年。自乙方正式營業(不包括招商期間的四個月試營業時間) 年 月 日 時起開始計算至 年 月 日時止。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委託經營期間有權按照約定的時間、金額向乙方收取商鋪經營回報收益。雙方約定:回報利益以貨幣(人民幣)方式收支。乙方自本合同約定委託經營期限開始日( 年 月 日)起每滿三個月後(先付後租)於次一個半月爲結算日,向甲方支付一次商鋪經營回報利益(含稅)。商鋪經營回報利益計算方式如下:商鋪經營年回報利益=商鋪總房價數×7%

2、商鋪的回報額及支付期限:甲乙雙方約定按簽定已生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所實際成交合同金額的一定比例作爲委託經營管理期間的回報額,即按購房合同金額的7% 支付年租金。商鋪經營回報利益屆時由甲方自行憑本委託經營合同書由乙方直接打入甲方在按揭銀行的帳戶或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指未辦理按揭的)。

3、在委託經營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因規模經營和品牌效益需要與第三方合作經營;同意乙方因經營之需而對商鋪進行重新分割、佈局。委託經營期滿時,在甲乙雙方不在繼續維持委託經營關係時,乙方承諾將該商鋪恢復至原有狀態。

4、甲乙雙方約定,在委託經營期間一切經營活動均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爲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應及時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明以及必須的簽字、蓋章之類的手續。)

6、因商鋪經營管理活動所產生的各項稅費,乙方依法爲納稅義務人的,全部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委託經營所得(租金所得)而產生的各項稅費,甲方依法爲納稅義務人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7、在委託經營期間,有關商鋪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所需維護費和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經營管理費、廣告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8、在委託經營期內,商鋪的產權屬於甲方。乙方對商鋪無處分權。乙方除對商鋪實行正常經營活動外,不得有銷售、抵押商鋪的侵犯商鋪所有權人的行爲。

9、在本合同委託經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出售、租賃或另行委託他人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承租及經營權。

10、商鋪的財產以外保險,由甲方出資投保,受益人爲甲方。

11、在委託經營期限內,甲方如發生產權轉移行爲時,其產權受讓方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履行。若乙方在逾期5個工作日內仍未支付的,自第六個工作日起逾期每日可按三個月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的萬分之三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2、本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視爲違約,違約方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不可抗力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鋪損失或滅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說明情況,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遇投保財產損失、滅失的,有關賠償責任認定以保險公司理賠調查結果爲準,按〈投保法〉和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賠償。

第八條:業主委員會、合同期滿的商定

在本合同正式履行期間,乙方會同有關方面召集商場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本合同委託經營期滿前三個月就以後的重大經營決策和合同續簽事宜由乙方與業主委員會洽商確定。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執,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未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生效、其他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形成書面補充約定,所及事項以最後書面補充約定爲準。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開發商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合同2

甲方:

身份證: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房屋情況

1-1 甲方將租賃來的座落於 的房屋經營使用權全權委託於乙方。該房屋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型爲:

1-2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該房屋內裝修、傢俱、設備(沙發、櫃子、牀鋪、電視機、電磁爐、微波爐、音箱、DVD等)所有權人爲乙方。

第二條 經營期限和交付日期

2-1 該房屋經營期限不得超過原房屋租賃合同期限。經營期限自

2-2 甲方於20_年3月10日前,將該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所有損失。

第三條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3-1甲、乙雙方約定,自合同生效日起至20_年1月1日期間,本店鋪租金爲每月800元,該租金由乙方替甲方支付;20_年1月1日後,該店鋪租金是否變爲每月900元需待雙方協商後確定。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

3-2經營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費用(水、電、煤氣、寬帶、有線電視等)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解除本合同的條例

在經營期間,該房屋原租賃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隨之終止,因本合同終止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一次性支付16000賠償金。如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或者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爲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第四條 其它事項

4-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之前對該門面經營產生的所有債務與乙方無關。乙方在受委託期間對該店鋪有獨立經營權,且經營該店鋪產生的所有盈虧由乙方獨自承擔。

4-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本合同共2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房屋情況

1-1甲方將租賃來的座落於的房屋經營使用權全權委託於乙方。該房屋面積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型爲:

1-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該房屋內裝修、傢俱、設備(沙發、櫃子、牀鋪、電視機、電磁爐、微波爐、音箱、DVD等)所有權人爲乙方。

第二條經營期限和交付日期

2-1該房屋經營期限不得超過原房屋租賃合同期限。經營期限自

2-2甲方於20__年3月10日前,將該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所有損失。

第三條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3-1甲、乙雙方約定,自合同生效日起至20__年1月1日期間,本店鋪租金爲每月800元,該租金由乙方替甲方支付;20__年1月1日後,該店鋪租金是否變爲每月900元需待雙方協商後確定。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

3-2經營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費用(水、電、煤氣、寬帶、有線電視等)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解除本合同的條例

在經營期間,該房屋原租賃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隨之終止,因本合同終止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一次性支付16000賠償金。如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或者拆遷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爲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第五條其它事項

4-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之前對該門面經營產生的所有債務與乙方無關。乙方在受委託期間對該店鋪有獨立經營權,且經營該店鋪產生的所有盈虧由乙方獨自承擔。

4-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本合同共2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合同4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自有產權、位於進賢縣勝利中路39號______層______號房、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的物業,作爲帝亞·世豪商業中心的組成部分委託乙方對該物業進行統一經營管理,達成一致意見並簽定本合同。

一、委託前提

1、甲方必須是帝亞·世豪商業中心(下稱“世豪商業中心”)某一商鋪的產權擁有人。

2、甲方簽署本合同時,必須親自到場,如不能前往,受委託人必須持有甲方的授權委託書、身份證明及相關資料。在委託期內,甲方不得自行將商鋪委託乙方以外的第三者或甲方自已對外租賃經營。如甲方私下利用業主權益或以世豪商業中心名義作經營業務,均屬違反合同行爲,甲方將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

3、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已履行審慎義務,對合同風險充分防範。

二、產權管理

1、甲方對所購物業擁有自主產權,也擁有將該產權抵押、轉讓、贈送、繼承等合法權益,並不因委託乙方經營管理該物業而改變。

2、甲方產權所有的物業有關保險事宜由各產權人自行辦理並承擔費用。

3、甲方所擁有的物業產權在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期間,如發生變賣、轉讓、贈送、繼承等導致產權變更的法律事件時,除按照政府指定部門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外,還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變動手續,有關變動不得違反下列原則:

3. 1.保證該物業的買受人或受讓人、或受贈人、或繼承人繼續履行原業主所簽定的委託合同中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至原合同期滿。

3. 2.保證該物業的買受人、受讓人、受贈人或繼承人完成產權變更前,承擔原業主與世豪商業中心的帳務和債務。上述保證原則須以甲方及物業買受人或受讓人、或受贈人、或繼承人共同簽署確認之文件,交乙方備案後方可辦理產權變動後之各項委託事務。

4、甲方在發生產權變更之法律事件而不向乙方申報,或甲方不能取得上述與買受人或受讓人、受贈人、繼承人共同簽署確認變更產權之文件,以及乙方未收到買受人、受讓人或甲方之繼承人確認上述事項之文件,乙方有權拒絕接受其變更、請求。

三、委託內容

1、乙方全權代表甲方將其物業用於商業出租經營,乙方以固定回報方式向甲方支付委託經營利潤。

2、在委託乙方經營期間,甲方明白爲配合經營需要,其自有物業的使用權會受到有別於一般住宅商品房的一定程度的限制與制約,具體規定見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3、甲方委託乙方經營其物業後,乙方將代表甲方就世豪商業中心經營方式、策略、價格、物業保養維護等方面作出決定或調整。基於受託權限,在法律政策框架內,乙方旨在維護大部分業主共同利益任何作爲 或不作爲行爲,均視爲事前已徵得甲方授權與同意而無須再另行授權。

4、乙方在除第一年,第二年外,第三、四、五年的每年年底組織召開業主大會,並向業主支付其應得的固定回報。

四、委託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物業的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爲期五年。

五、業主權益

1、.固定回報利潤

甲方採用本合同委託乙方經營管理其物業,在委託期限內乙方按甲方物業購置價10%/年比例,作爲對甲方的固定回報利潤。

2、支付回報方式

2. 1委託期內第一年,第二年的固定回報在業主購買物業支付部分首期款並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後給予支付,抵消相應首付款。

2. 2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固定回報均在該年年底召開業主大會並予以發放。

六、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每年享有本合同委託方案條款所規定的固定回報利潤分配;

2、在委託期間內,甲方保證不因自己物業的抵押、轉讓、繼受而影響委託合同的執行和世豪商業中心的經營;

3、若甲方所擁有的物業產權在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期間發生抵押、查封等法律後果,均由甲方自負。

4、在委託期間內,甲方除利潤分配權益外,其他有關世豪商業中心經營、物業維護管理之決策與執行等均由乙方全權進行,甲方不得作任何干涉;

5、甲方因獲得收益而發生的政府稅項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應服從乙方或乙方所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與收費;

7、甲方可採用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經營建議,但沒有決策權;

8、甲方應當恪守並認真履行合同及各項管理規定,如有違反,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執行本合同,並承擔乙方經濟損失,終止執行期間因甲方物業的存在而發生的有關費用仍須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對帝亞·世豪商業中心進行經營管理及物業管理,或委託物業管理公司對帝亞·世豪商業中心進行經營管理和物業管理,擁有世豪商業中心內外的一切空間利用權,如做廣告、掛牌等;

2、負責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的工作;

3、協調各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的關係;

4、負責利潤分配方式的制定與實施;

5、保證世豪商業中心各項經營均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倘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6、認真遵守履行合同各項權利與義務、如乙方單方面違約,甲方有權追究法律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需對本合同條文作出修改或變更,一方必須先將修改或變更意見書面通知對方,共同協商後方可作出變更。

2、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物業無法正常使用,雙方可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蓄意違反合同,並經對方提出後仍不予改正的,對方可終止執行本合同,並有權對由此而拖欠的費用及造成的相關損失提出追討和索賠。

4、如雙方合作中發生原則性爭議,應儘量協商解決;無法達成協商意見,可向物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解決。

5、乙方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法人變動、重大經營變動、企業轉讓或兼併等情況,必須以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並轉達新的法定權益人是否繼續按本合同規定執行至合同期滿,或提出新的託管方案。

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 單位蓋章:

委託經營合同5

委託人:(下稱甲方)

姓 名: 身份證: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公司名稱: 法人代表人: 公司註冊地址:組織機構代碼: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受託人(下稱乙方)

姓 名: 身份證: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順暢合作、互利共贏的經營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委託經營**公司項目,訂立本協議,謹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自己原經營的**公司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經營管理,包括公司名稱、各種證件,所有公用及輔助設施,甲方不參與生產經營管理。

第二條: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與任何第三方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訂之日起至年 月 日。(有效期 年)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在協議簽訂後的第三年開始計回報金。

1、甲方同意乙方在協議簽訂後第一年虧損1000萬元人民幣。

2、乙方第二年零利潤上交。

3、乙方在第三年開始按年利潤的25%上交給甲方。

4、乙方負責確保在崗工人工資按國家政策發放。

第五條:協議簽訂後公司所有產生的政策性費用及會議費、辦公費、差旅費、招待費等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由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進行的大修、改造、改擴建等項目形成固定資產的,產權歸乙方所有,解除協議時由甲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程序購買此項固定資產。

第七條:各級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的配臵使用,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甲方原有的財賬、債權糾紛與乙方無關。

第九條:甲方的權力及義務

1、按本協議約定收取定額回報金的權利。

2、監督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的權利。若因乙方發生違法經營可能造成行政、經濟上的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書面整改意見。若乙方收到甲方書面整改意

見三個月個不能改正時,甲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

3、甲方有權對生產設施進行監督檢查。

4、甲方有義務爲乙方提供一個良好的外部經營環境,負責辦理公司的消防、環保、安全等方面的許可證手續,發生影響委託經營時應承擔相應責任。

5、甲方保證乙方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如:水、電、汽、路等(上級水電部門限水、限電、檢修等特殊原因導致停水、停電除外)。

6、甲方不得無故干擾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人事權。

7、因訴訟、仲裁、發生民事糾紛案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甲方有義務提供相應手續和幫助,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委託經營期間,甲方出讓本協議約定之外產權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2、委託經營期滿後,甲方需繼續委託經營或出讓產權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3、乙方有權獲取定額回報金之外的收益。

4、乙方有權在生產經營需要的情況下,對廠區或設備進行改造和改擴建。

5、乙方有義務選派有較高水平的管理人員,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創造更大利潤效益。

6、乙方有義務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進行生產經營、杜

絕非法經營。

7、乙方有義務對委託經營期間的安全、環保等生產問題負責。

8、乙方有義務對生產設備,廠區進行日常維護與養護。

9、按約定的方式向甲方繳納約定的回報金。

10、其他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協議應當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如果一方不履行本協議或履行本協議不符合約定或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在委託經營期間內若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如重大政策調整,政府徵地或上級指令造成不能生產經營,重大自然災害等)須解除協議的,雙方互相免責。

第十二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對方。

第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達成之補充協議作爲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簽署時間:

年 月代 表:年 月日簽署時間: 日

委託經營合同6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本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聯繫電話:

受託方:

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就商業用房委託投資經營合作達成以下條款:

一、委託標的。

1、標的物:位於 的 廣場(以下簡稱“ 廣場)內,所購置的房屋爲 層 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

2、標的用途: 廣場爲商業用房,經營範圍以 廣場有限公司營業執照規定之項目爲準。

二、委託方式。

甲方就其擁有的 廣場的全部投資經營管理權委託給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合法經營,乙方在保證甲方 廣場委託前的市場價值的基礎上,全面展開專業有效的經營,提升被委託的商業項目的行業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場價值。

三、委託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經營事宜: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負責甲方的品牌經營,在委託經營期內建立起品牌形象;

3、制定統一經營的標準並嚴格執行;

4、全面招商,引進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好的國內外品牌廠商,並以 廣場的名義與最終租戶訂立租賃合同;

5、制訂經營收入標準,收取經營收入,依法向託欠租金和費用的租戶進行追繳;

6、承擔經營中的全部成本,並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標準;

7、組織所有廠商對 廣場進行系統的營銷策劃,展開積極有效的市場推廣活動;

8、根據具體情況市場變化,對經營方案進行調整和整改;

9、其它與經營相關事宜。

四、委託期限。

1、委託期限:委託期限起始於《商業用房轉讓合同》規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即 年 月 日,止於 年 月 日。

2、甲乙雙方同意在委託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爲不可撤銷合同。

五、合同的存續。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爲維護 廣場整體經營形象,實現統一管理,甲方對所擁有的商用房屋進行產權轉讓時,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房屋產權的受讓方。受讓方必須遵守《商業用房委託投資經營合同》之規定。

六、租金支付。

1、租金標準: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保證按每日每建築平方米稅前 元人民幣爲標準向甲方支付租金,全年按365天計算。

2、支付日期:

⑴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季度第一個月之 日至 日,乙方將當季租金向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的 銀行以劃撥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⑵租金自《商業用房轉讓合同》規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開始計算。

七、經營收入的處置。

乙方在保證甲方本合同第六條相關條款內容的前提下,將經營總收入扣除租金、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佣金、投資經營管理成本及投資經營管理酬金等經營開支的剩餘部分全部上繳給 廣場有限公司作爲儲備金。

八、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期內無論乙方的經營是否盈虧,甲方均有權按照約定的時間和標準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對乙方的具體經營活動進行監督,保證乙方合法經營。

3、甲方可自由轉讓其擁有的商業用房,同時事先通知乙方,並保證房屋轉讓後受讓人繼續簽署履行本合同。

4、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5、甲方對商業用房設定抵押擔保時,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保證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管理。

6、甲方在委託乙方經營過程中,不承擔該商業用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物業管理及經營管理費用。

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負責甲方的品牌經營,在委託經營期內建立起品牌形象;

3、制定統一經營的標準並嚴格執行;

4、全面招商,引進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好的國內外品牌廠商,並以 廣場的名義與最終租戶訂立租賃合同;

5、制訂租金收入或其他經營收入標準,收取各項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費用的租戶進行追繳;

6、承擔經營中的全部成本,並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標準;

7、組織所有廠商對 廣場進行系統的營銷策劃,展開積極有效的市場推廣活動;

8、根據具體情況市場變化,對經營方案進行調整和整改;

9、乙方須按期足額向甲方交付租金;

10、乙方在接受甲方委託經營期間,承擔該商業用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物業管理及經營管理費用;

11、其它與經營相關的事宜。

十、違約責任。

1、甲方未書面通知乙方,將房產轉讓、出租或設立抵押、擔保,造成乙方無法正常行使經營管理權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委託投資經營建築面積房價款的 %作爲違約金。

2、甲方

違反本合同約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約定租金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經營管理權,乙方有權扣除本年度租金的25%作爲違約金。

3、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應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約定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依《擔保合同》規定,從 廣場有限公司的經營收入和儲備金獲得保證。

4、甲乙雙方必須遵守《 廣場物業管理公約》,任何一方違反規定按該公約承擔責任。

十一、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執行時;

2、本合同有效期屆滿;

3、經雙方同意的其他情況。

十二、爭議解決。

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該房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補充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補充協議一式四份,出賣人2份,買受人1份,備案機關1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經營合同7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就商業用房委託投資經營合同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定義

商業用房:指各類商店、門市部、飲食店、糧油店、菜場、理髮店、照相館、浴室、旅社、招待所等從事商業和爲居民生活服務所用的房屋。(注:根據委託經營的具體情況寫)

第二條 委託標的

1.標的物:位於_________的_________廣場(以下簡稱_________廣場)內,所購置的房屋爲_________層___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___。

2.標的用途 _________廣場爲商業用房,經營範圍以_________廣場有限公司營業執照規定之項目爲準。

第三條 委託權限

1.甲方就其擁有的_________廣場的全部投資經營管理權委託給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規定的範圍。

2.內進行合法經營,乙方在保證甲方_________廣場委託前的市場價值的基礎上,全面展開專業。

3.有效的經營,提升被委託項目的行業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場價值。

第四條 委託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經營事宜: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負責甲方的品牌經營,在委託經營期內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統一經營的標準並嚴格執行;

(4)全面招商,引進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好的國內外品牌廠商,並以_________廣場的名義與最終租戶訂立租賃合同;

(5)制定經營收入標準,收取經營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費用的租戶進行追繳;

(6)承擔經營中的全部成本,並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標準;

(7)組織所有廠商對_________廣場進行系統的營銷策劃,展開積極有效的市場推廣活動;

(8)根據具體情況市場變化,對經營方案進行調整和整改;

(9)其他與經營相關事宜。

第五條 委託期限

1.委託期限爲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止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日。

2.甲乙雙方同意在委託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爲不可撤銷合同。

第六條 合同的存續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爲維護_________廣場整體經營形象,實現統一管理,甲方對所擁有的商用房屋進行產權轉讓時,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權利義務,隨之轉移給房屋產權的受讓方。受讓方必須遵守《商業用房委託投資經營合同》之規定。

第七條 經營收入的支付

1.租金標準: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保證按每日每平方米稅前_________人民幣爲標準向甲方支付租金,全年按365天計算。

2.支付日期:乙方按照季度向甲方支付租金收入,每季度第一個月之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乙方應當將當季租金向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的_________銀行以劃撥方式一次性付清,租金自《商業用房轉讓合同》規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八條 經營收入的處置

乙方在保證甲方本合同第七條相關條款內容的前提下,將經營總收入扣除租金、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佣金、投資經營管理成本及投資經營管理酬金開支的剩餘部分全部上繳給_________廣場有限公司作爲儲備金。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委託期內無論乙方的經營是否盈虧,甲方均有權按照約定的時間和標準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對乙方具體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保證乙方合法經營;

3.甲方可以自由轉讓其擁有的商業用房,同時事先通知乙方,並保證房屋轉讓後受讓人繼續簽署履行本合同;

4.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方對商業用房設定抵押擔保時,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保證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管理;

6.甲方在委託乙方經營管理過程中不承擔該商業用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物業管理以及經營管理費用。

第十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全面負責甲方的品牌經營,在委託經營期內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統一的經營的標準並嚴格執行;

4.全面招商,引進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好的國內外品牌廠商,並以_________廣場的名義與最終的租戶訂立租賃合同;

5.制定租金收入或其他經營收入標準,收取各項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費用的租戶進行追繳;

6.承擔經營中的全部成本,並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標準;

7.組織所有廠商對_________廣場進行系統營銷策劃,展開積極有效的市場推廣活動;

8.根據具體情況、市場變化,對經營方案進行調整和整改;

9.乙方必須按期足額向甲方交納租金;

10.乙方自接受甲方委託經營期間,承擔該商業用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物業管理及經營管理費用;

11.其他與經營相關的事宜。

第十一條 保密責任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並按照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在執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變更合同條款,必須在_________(時間)前提出書面意見,經雙方同意後執行,不經雙方同意,均不得單方違約。否則,由違約一方承擔責任,

2.凡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須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簽字後生效,並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同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執行時;

(2)本合同有效期屆滿;

(3)經雙方同意的其它情況。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過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書面通知乙方,將產權轉讓、出租或設立抵押、擔保、造成乙方無法正常行使經營管理權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委託投資經營建築面積房價款的_________%作爲違約金。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約定租金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經營管理權,乙方有權扣除本年度租金的_________%作爲違約金。

3.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應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約定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依《擔保合同》規定,從_________廣場有限公司的經營收入和儲備金獲得保證。

4.甲乙雙方必須遵守《_________廣場物業管理公約》,任何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按該公約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4.本合同任何一方發生分立、解散、破產等事項的應書面通知對方,並告知對方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繼承人。如對方不同意,則_________方_________(是/否)有權解除合同,_________(是/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第十八條 爭議解決

雙方就本協議的履行有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名稱_________。

第二十條 未盡事宜,可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文本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協議雙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託經營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全權經營甲方投資的位於___________省的___________酒吧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1.___________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資興辦。

2.乙方全權委託甲方經營管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報酬:

(1)每月固定工資___________元;

(2)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包括___________元),按月營業額___________%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按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以上,則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計提獎金。

(3)乙方領取報酬時間爲下___________ 個月的___________日。

4.甲方應按月將經營情況書面告之乙方。

5.甲方應合法經營;並承擔因違法經營而給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損失。

6.甲方與____________就酒吧事宜所籤協議系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簽署。

7.爲方便酒吧經營,乙方出資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義購買汽車一輛,車輛實際所有權人爲乙方。

8.在經營期內,涉及酒吧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賠償。

9.經營期滿後,酒吧若經營虧損,則甲方應承擔___________ %部分虧損額,乙方承擔___________%部分。

10.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11.經營期內,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導致酒吧無法經營,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12.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在經營期內以轉讓、出購等方式處置酒吧。

13.本協議期滿後,雙方另訂協議明確是否續簽。

1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名稱: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乙方:

名稱: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鑑於:

1.甲方爲依法有效存續的_________,作爲乙方的第一大股東,擬將下屬_________,委託乙方經營管理。

2.乙方爲經_________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擬通過上述資產託管經營完成甲、乙雙方商定的各項經濟指標,並在此過程中,以資產運營的各種形式將託管資產逐步納入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託管經營範圍

自甲乙雙方籤屬託管經營協議並生效之日起,甲方將其所擁有的_________公司(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經評估後的淨值爲_________元)委託乙方經營。

二、託管經營期限

委託經營期限爲自雙方籤屬委託經營協議並經有關部門批准生效之日始,甲方將通過配股或其他方式將託管經營資產的產權逐步納入乙方,待委託經營資產的產權全部進入乙方後,委託經營期限屆滿,委託經營協議自然終止。

三、託管經營的利潤分配

雙方約定,在資產託管經營實施後,被託管企業的資產收益權歸乙方,由乙方以每年實際受託經營淨資產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用。

四、託管經營的審批和認可

本協議所述託管經營已獲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批准,乙方董事會通過,尚待乙方股東大會批准通過。

五、保證和承諾

1.乙方保證,自託管經營生效日期起,乙方將以正常的方法管理受託經營的資產及相關負債和經營其相關的業務。

2.甲方保證,除了已在財務報表和資產評估報告中所披露的負債外,以及除了甲乙雙方在生效日期以後正常操作中所發生的負債外,在託管經營實施前,甲方委託經營資產沒有其他實際的或已有的債務或責任。

3.甲方保證,在託管經營實施前,委託經營資產不附帶有任何抵押、質押、留置或其它擔保權益(財務報表和資產評估報告已披露的除外)。

4.甲方保證其委託給乙方經營的資產符合國家、行業的有關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將託管經營資產全部、完整地移交給乙方,應負責賠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並按託管經營資產淨資產值的百分之十承擔違約金;

2.乙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將託管經營資產合法經營,應負責賠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並按託管經營資產淨資產值的百分之十承擔違約金。

七、爭議的解決:

雙方就本協議的履行有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未盡事宜: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九、簽署生效:

1.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甲方保證將獲得爲簽署本協議所必要的權利的授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鑑於:

1.甲方爲依法有效存續的_________,作爲乙方的第一大股東,擬將下屬_________,委託乙方經營管理。

2.乙方爲經_________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擬通過上述資產託管經營完成甲、乙雙方商定的各項經濟指標,並在此過程中,以資產運營的各種形式將託管資產逐步納入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託管經營範圍

自甲乙雙方籤屬託管經營協議並生效之日起,甲方將其所擁有的_________公司(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經評估後的淨值爲_________元)委託乙方經營。

二、託管經營期限

委託經營期限爲自雙方籤屬委託經營協議並經有關部門批准生效之日始,甲方將通過配股或其他方式將託管經營資產的產權逐步納入乙方,待委託經營資產的產權全部進入乙方後,委託經營期限屆滿,委託經營協議自然終止。

三、託管經營的利潤分配

雙方約定,在資產託管經營實施後,被託管企業的資產收益權歸乙方,由乙方以每年實際受託經營淨資產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用。

四、託管經營的審批和認可

本協議所述託管經營已獲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批准,乙方董事會通過,尚待乙方股東大會批准通過。

五、保證和承諾

1.乙方保證,自託管經營生效日期起,乙方將以正常的方法管理受託經營的資產及相關負債和經營其相關的業務。

2.甲方保證,除了已在財務報表和資產評估報告中所披露的負債外,以及除了甲乙雙方在生效日期以後正常操作中所發生的負債外,在託管經營實施前,甲方委託經營資產沒有其他實際的或已有的債務或責任。

3.甲方保證,在託管經營實施前,委託經營資產不附帶有任何抵押、質押、留置或其它擔保權益(財務報表和資產評估報告已披露的除外)。

4.甲方保證其委託給乙方經營的資產符合國家、行業的有關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將託管經營資產全部、完整地移交給乙方,應負責賠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並按託管經營資產淨資產值的百分之十承擔違約金;

2.乙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將託管經營資產合法經營,應負責賠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並按託管經營資產淨資產值的百分之十承擔違約金。

七、爭議的解決

雙方就本協議的履行有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未盡事宜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九、簽署生效

1.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甲方保證將獲得爲簽署本協議所必要的權利的授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合同9

合同編號:

甲 方:

身份證號碼:

乙 方: 廣西恆通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封面蓋章】

合同條款內文

商鋪地址: 號(即甲方購買“恆隆匯商業廣場” 簽訂的《商鋪購銷合同》的“ 層 ” 號鋪,購鋪合同編號: 號)

第一條:條款具體內容

甲方在簽訂《商品房購銷合同》時,已充分了解甲方統一運營的經營策略。甲方自願將下列所購產權商住樓的使用權交給乙方,並可由乙方委託專業公司作統一經營商業運營。

1、合同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2、甲方委託乙方對其購買的商鋪 層 號鋪進行經營,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

3、甲方同意乙方統一對商鋪實行經營管理,在合同期內全權委託乙方對商鋪租金價格進行定價和收取,甲方在反租期內享受乙方返祖政策,租金反租期內租金收益歸乙方所有,反租期過後,甲方按照當時租金價格享受相應鋪面租賃收益。

4、甲方購鋪用於自營目的的,且不參加乙方返祖政策的,其自營品牌需符合項目整體商業落位佈局要求,自營品牌統一報審甲方批覆,符合業態要求審批同意後方可入場經營;並服從甲方委託的專業公司統一管理。

第二條:權益歸屬:

1、 甲方擁有該產權商鋪的收益權;參與返祖政策的其商鋪收益權從返祖年限完結後 日的第一個年度開始產生。

2、 甲方同意將該產權商鋪交由乙方作統一經營。

第三條:經營權歸屬:

1、 該產權商鋪經營權歸乙方, 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參與經營管理,由乙方用作統一經營 管理。

2、 乙方擁有該產權商鋪經營權和租賃權。

3、 乙方擁有該產權商鋪經營權以及交給第三方經營管理的權利。

第四條:權利及義務

1、 乙方擁有該產權商住樓的經營管理權。乙方有權自行決定其經營使用範圍。

2、 甲方有義務保證乙方的合法的經營權,切實維護雙方利益。

3、 由租賃所產生的稅費,由甲方負責。

第五條:違約責任

在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提前終止合同,違約方應向對方雙倍返還合同期限內的租金收益,並賠償商鋪經營戶的經營損失和裝修投入。

第六條、水、電、物業管理等費用的交納:

委託經營期間甲方不負責所發生的水、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對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按開發商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的規定執行,並由乙方向租戶代收。

第七條、委託經營期滿,乙方對商鋪設施有做好設施保全的責任;

第八條、委託經營期內,商鋪配套設施的正常折舊和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壞,乙方概不承擔責任。由於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損失,如地震、戰爭等,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爲維護項目整體經營形象,實現統一管理,甲方對所擁有的商鋪進行產權轉讓時,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商鋪產權的受讓方。受讓方必須遵守《委託經營合同》之規定,否則視爲違約,按本合同第六條之約定處理。

第十條、爲保障恆隆匯商業廣場經營品質,提升商鋪的商業價值,租賃過程中,爲吸引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好的經營戶進駐經營,甲方應對經營戶提出的租賃年限、裝修等有利於經營的相關問題給予配合。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爭議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爭議或在人民法院審理期間,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各自在本合同中所規定尚未到期的的義務和責任。

第十二條、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執行時;

2、本合同有效期屆滿;

3、經雙方同意的其他情況。

第十四條、其它約定

第十五條、甲方(委託經營戶)的身份證及商鋪的產權證明覆印件及《房屋基礎資料表》經雙方共同與原件覈對確認無誤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執一份;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委託經營戶)簽章 乙方:廣西恆通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0772)3358888

現居住地址: 地址:柳州市文昌路東郡5棟1305室 簽訂合同日: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日: 年 月 日

委託經營合同10

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真:

乙方:王輝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王輝 聯繫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東方商廈”項目委託經營管理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項目

位於新將北路華山公園對面,項目總面積約平方米。“東方商廈”項目,

若“東方商廈”名稱發生變化,不影響本合同執行。

甲方委託乙方對該項目進行商業經營管理,乙方願意接受委託。

二、項目實施原則:

1、全程合作:從招商階段及後期的商業經營管理階段由乙方全程規劃和實施。 團隊組建以及管理:

三、經營管理顧問的主要工作內容、合作期限和管理費用:

(一)合作內容:

招商階段由商業經營公司公司全程負責,包括市場調研,招商策略的制定、招商對象的選擇及招商執行。

開業最初的3個月爲開業調整期階段,調整、修正各運營環節中的偏差,協調商戶,測算各項運營指標。

乙方履行項目商業經營管理公司的各項經營管理職能,努力實現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的各項經營指標。

乙方履行“制定公司發展計劃”並組織實施公司章程所賦予的職權

(二)合作期限:

雙方約定合作期限爲3年,從年 月日(預計開業之日起計)至 年止。

(三)人員配置:

乙方根據項目體量設立公司組織架構包括但不限於:營運總經理、人事及培訓專員、招商負責人、營運負責人,甲乙雙方確認合作意向後7日內,乙方出各部門職能內容,以及負責當地招聘的各部門相關人員。擬定各公司薪資框架。

(四)合作方式:

開業前的合作方式:

招商階段由甲方全程委託乙方,包括市場調研、招商策略的制定、招商對象的選擇及招商執行,並且所有工作內容需有詳細的文字報表呈報甲方負責人,乙方嚴格按照擬定時間計劃完成招商相關工作任務,甲乙雙方確認合作意向後7日內,乙

2、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工作計劃(附件一)出工作計劃內容。

開業後乙方負責甲方完成商場五年營運測算

一、第一年營業收入預測(2907.92萬元其中租金收入112.68萬元) 第一年營業收入測算資料見下表。

一樓:20xx年(樓梯口等公用部分做特賣)

二樓:20xx年

3

三樓:20xx年

四樓:20xx年

4

五樓:20xx年

將樂東方商廈一至五樓總合計:

面積:8000 平 總銷售2736不含租金:2;毛利:612.41 平均扣率17%。

二、營業稅金預測(104.401584)稅費由商家出財務代扣或可以租賃的形式形成定稅

1、營業稅:112.68租金收入×5%=5.63 2、增值稅:515.21聯營毛利×17%=87.5857

3、城建稅:93.2157(營業稅額+增值稅額)×7%=6.525099 4、教育費附加:93.2157(營業稅額+增值稅額)×5%=4.660785 三、費用預測(萬元)

1、人員工資(125.28萬元)

在部門設置和定員定編基礎上,人員編制約在46人左右,20xx年-20xx工資總額125.28 萬元,20xx年-20xx年每年遞增5%,

委託經營合同11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聯繫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鑑於甲方自願將自己購買的懷化市鶴城區威虎山德榮居項目內物業(以下簡稱“託管標的物”)層室房屋委託乙方進行經營與管理(包括但不限於自主經營酒店式公寓或租賃)。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項目物業的特殊性,爲維護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乙方對甲方所購買的該房屋所在的德榮居項目以統一經營管理的方式進行經營和收益:即統一業態規劃、統一對外租賃、統一商業形象、統一營銷活動、統一向業主支付租金或收益,經雙方友好協商,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房屋委託經營管理合同條款:

一、定義

1、標的物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自己已購買的懷化市鶴城區威虎山德榮居項目內物業層室住房(下稱甲方物業)完全及無阻礙的住房佔用權及住房使用權,並允許乙方在合同期內全權經營管理該住房及其附屬設施與物品。

2、合同屬性

此合同爲甲方完全委託乙方全權經營管理合同。

3、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開始生效。

2)甲方將託管標的物實際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計算委託經營回報。

3)甲方指定乙方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十年爲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甲方物業的期限。

4、統一標準與管理

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將甲方物業全權委託給乙方按照統一的標準進行管理、維護、宣傳、經營。甲方聲明在合約期內,不對甲方物業自行進行改造、裝修;以及增添或減少物業內部附屬之設備及物品。以保留統一之標準,由乙方全權經營與管理。

5、委託權限

乙方全權代表甲方完成甲方物業在委託期限內的全部經營與管理,及全權辦理保險索賠事宜,其行爲視同甲方親自行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聲明與保證

1、甲方聲明:甲方保證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不存在任何阻止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物業及其附屬設備與物品的無阻礙的佔用和使用權的因素。

2、乙方聲明:乙方將本着專業與負責的態度進行經營與管理,並始終致力於使酒店物業達到星級酒店公寓之標準。

三、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甲方通過委託乙方經營甲方物業獲得投資收益,該投資收益在委託經營管理期間每年最低爲甲方物業總房款的6%。

投資者收益率的計算方法:甲方物業建築面積

收益率= (總營業收入-總經營成本費用)×該酒店總建築面積×100%如乙方通過受託經營甲方物業實際獲得的收益超過甲方物業總房款的6%,則超出部分的60%爲甲方收益,40%爲乙方收益。如甲方物業實際獲得的收益不足6%時,則由乙方無條件補足6%。

2)如果甲方所獲投資者收益超過物業總房款的6%,但仍不足以償還當年應償還的銀行按揭本、息,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墊支差額部分;甲方再從以後年度的投資收益中抵償乙方墊支的部分。

3)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活動的前提下,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包括但不限於:聘請合法會計師事務所覈查與乙方受託事項有關的財務賬目、經營數據記錄。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4)委託期限內,甲方非黃金週入住甲方物業,乙方應確保甲方每年入住天數爲21天;如甲方黃金週(五一、國慶、春節期間)入住甲方物業,則乙方根據當時之房價折算入住天數,甲方享有摺合人民幣元之客房消費權益。此消費權益可轉讓、贈送,但不得跨年度累計享用。

5)甲方免費入住的客房可是甲方物業,亦可是同等標準以上的客房。當甲方由乙方安排入住甲方物業標準以上客房時,其房價折算仍按甲方物業當時櫃檯價折算;當甲方自行指定入住高於甲方物業標準客房時,以甲方入住客房之當時櫃檯價折算應享受之免費入住該客房天數。

6)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擁有收回委託物業的權利。

2、甲方的義務

1)不干涉乙方在完成委託事項過程中自主決定的經營管理方式。

2)同意甲方貸款銀行從委託物業所帶來的投資收益中,優先扣繳銀行按揭本息。

3)甲方同意乙方從委託物業的總營業收入中提成5%,作爲乙方管理費用。

4)遵守乙方在完成委託事項過程中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5)甲方同意乙方每年從委託物業的營業總收入中提取5%作爲酒店大修基金。

3、乙方的權利

1)自主決定經營管理模式,以及市場推廣政策、服務規範等。

2)有權享有總營業收入5%的管理費用提成。

3)從甲方物業經營所得收益中代扣代繳各項經營管理費用,以及稅收等國家規定的各項費用。

4)有權要求甲方在享受免費入住甲方物業時,非黃金週提前7天,黃金週提前30天預約,乙方根據供求情況給予確認,否則乙方不予保證甲方按計劃入住。

4、乙方的義務

1)按高標準管理甲方物業,並確保甲方物業委託經營的回報最低爲甲方物業總房款的6%。如經營回報超出6%,則超出部分的60%列入投資者收益。如經營回報不足6%,則由乙方無條件補足6%。

2)如當年的投資者收益達到物業總房款的6%以上,但仍不足以支付甲方當年應償還銀行按揭本、息時,乙方同意對差額部分墊支,該部分墊支可以從以後年度甲方的投資者收益中扣償。

3)爲甲方在酒店其它項目消費時提供八折優惠,但承包項目與代辦項目除外。

4)在甲方入住期間,有償組織適合甲方需要的遊覽與活動。

5)依法經營,不斷提高管理與服務水準。

6)定期對甲方物業進行維護與更新改造,大修基金按總營業收入的5%提取。

7)建立各項經營管理制度,自行承擔因經營活動帶來的相關經濟與法律責任。

8)按照國家法規及行業標準建立財會制度。

9)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10)每年元月20日前,向甲方和其他業主遞送經合法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年度年終財務報告。

11)依照財務年度決算,將甲方投資收益扣除本合同規定應優先扣除部分外的淨收益,於次年2月10日前支付予甲方。

四、業主委員會

1、甲方可以與其它業主共同選舉業主代表,與發展商共同組成業主委員會,行使對乙方客房管理的監督權。

2、乙方負責組織選舉業主委員會,以便保證業主委員會行使對乙方客房管理的監督權。

五、所有人與變更

1、在委託期限內,如果甲方將其客房抵押、轉讓、贈送或繼承給其他任何第三方(以下簡稱“受讓人”),受讓人便代替甲方成爲標的物的合法所有人。甲方應確保受讓人受本合同項下全部條款和條件的'制約,即受讓人作爲甲方有權享有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權利,並同時接受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與責任。

2、如果發生上述合法所有人變更情況,甲方應將該變更在變更前書面通知乙方。

3、在乙方履行管理合同項下其全部義務的情況下,乙方有權將本合同轉讓給其任何公司,該公司應能夠履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權利和義務。乙方應在該轉讓發生前書面通知甲方。

六、租賃禁止

在委託期內,甲方不得將甲方物業租賃給任何其他第三方,從而阻礙乙方無阻礙地受託依約經營與管理甲方物業。

七、利潤分配

在委託期內,甲方每年所能分配的淨收益爲甲方在每個會計年度應獲得的投資者收益(該收益不能低於甲方物業總房款的6%,超出部分按超出部分的60%列入投資者收益),扣除乙方受甲方委託支付的各項支出以及甲方應付的各種稅費後的全部淨收益。當年如果出現負收益,則往以後年度遞延,從以後年度的淨收益中衝抵。

八、稅費

在受託經營期間,乙方受託經營甲方物業所應繳納的經營稅費應由乙方代爲負責依法繳納,但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條例規定需由甲方自行支付的稅費則由甲方負責依法繳納。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當事雙方不可預見,並對其發生的後果不能預防或避免的事件。如戰爭、地震等天災人禍。

2、如發生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難以履行的,或者造成當事另一方損失的,或者因此增加當事另一方的風險、義務或負擔的,該當事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在取得有關部門的有效證明後可以免除責任。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如甲方無正當理由或合法依據而隨意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引起的責任。

2)如因甲方之意志或行爲致使乙方無法正常行使本合同項下甲方物業的使用權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3)由於甲方的其它原因,使乙方不能或難以履行本合同,或者由於其他行爲,使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以致無法達到本合同預期目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之意志或行爲致使本合同難以或者不能履行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管理事項,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1、凡因履行本合同或就本合同有關規定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2、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可向本合同履行地有司法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它事項

1、雙方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條款與條件,並嚴格保守本合同之條款和條件的機密,防止其他同業模仿抄襲。

2、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書面簽署。

3、本合同壹式貳份原件,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和條件被裁定爲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那麼這種無效和不可強制執行條款和條件將不會影響本合同中任何其它條款或條件的繼續執行。

5、本合同甲、乙雙方於___年___月___日,在湖南省懷化市簽署。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合同1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XX編碼: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聯繫電話:

受託方:

地址:

XX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就商業用房委託投資經營合作達成以下條款:

一、委託標的。

1、標的物:位於的廣場(以下簡稱“XX)內,所購置的房屋爲層號,建築面積平方米。

2、標的用途:廣場爲商業用房,經營範圍以XX公司營業執照規定之項目爲準。

二、委託方式。

甲方就其擁有的廣場的全部投資經營管理權委託給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合法經營,乙方在保證甲方廣場委託前的市場價值的基礎上,全面展開專業有效的經營,提升被委託的商業項目的行業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場價值。

三、委託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經營事宜: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負責甲方的品牌經營,在委託經營期內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統一經營的標準並嚴格執行;

4、全面招商,引進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好的國內外品牌廠商,並以廣場的名義與最終租戶訂立租賃合同;

5、制訂經營收入標準,收取經營收入,依法向搶欠租金和費用的租戶進行追繳;

6、承擔經營中的全部成本,並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標準;

7、組織所有廠商對廣場進行系統的營銷策劃,展開積極有效的市場推廣活動;

8、根據具體情況市場變化,對經營方案進行調整和整改;

9、其它與經營相關事宜。

四、委託期限。

1、委託期限:委託期限起始於《商業用房轉讓合同》規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於年____月日。

2、甲乙雙方同意在委託投資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爲不可撤銷合同。

五、合同的存續。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爲維護廣場整體經營形象,實現統一管理,甲方對所擁有的商用房屋進行產權轉讓時,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房屋產權的受讓方。受讓方必須遵守《商業用房委託投資經營合同》之規定。

六、租金支付。

1、租金標準: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保證按每日每建築平方米稅前元人民幣爲標準向甲方支付租金,全年按365天計算。

2、支付日期:⑴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季度第一個月之____日至____日,乙方將當季租金向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的銀行以劃撥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⑵租金自《商業用房轉讓合同》規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開始計算。

七、經營收入的處置。

乙方在保證甲方本合同第六條相關條款內容的前提下,將經營總收入扣除租金、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佣金、投資經營管理成本及投資經營管理酬金等經營開支的剩餘部分全部上繳給XX公司作爲儲備金。

八、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期內無論乙方的經營是否盈虧,甲方均有權按照約定的時間和標準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對乙方的具體經營活動進行監督,保證乙方合法經營。

3、甲方可自由轉讓其擁有的商業用房,同時事先通知乙方,並保證房屋轉讓後受讓人繼續簽署履行本合同。

4、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5、甲方對商業用房設定抵押擔保時,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保證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管理。

6、甲方在委託乙方經營過程中,不承擔該商業用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物業管理及經營管理費用。

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負責甲方的品牌經營,在委託經營期內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統一經營的標準並嚴格執行;

4、全面招商,引進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好的國內外品牌廠商,並以廣場的名義與最終租戶訂立租賃合同;

5、制訂租金收入或其他經營收入標準,收取各項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費用的租戶進行追繳;

6、承擔經營中的全部成本,並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標準;

7、組織所有廠商對廣場進行系統的營銷策劃,展開積極有效的市場推廣活動;

8、根據具體情況市場變化,對經營方案進行調整和整改;

9、乙方須按期足額向甲方交付租金;

10、乙方在接受甲方委託經營期間,承擔該商業用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物業管理及經營管理費用;1

1、其它與經營相關的事宜。

十、違約責任。

1、甲方未書面通知乙方,將房產轉讓、出租或設立抵押、擔保,造成乙方無法正常行使經營管理權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委託投資經營建築面積房價款的20%作爲違約金。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約定租金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經營管理權,乙方有權扣除本年度租金的25%作爲違約金。

3、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應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約定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依《擔保合同》規定,從XX公司的經營收入和儲備金獲得保證。

4、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廣場物業管理公約》,任何一方違反規定按該公約承擔責任。

十一、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執行時;

2、本合同有效期屆滿;

3、經雙方同意的其他情況。

十二、爭議解決。

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該房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補充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補充協議一式四份,出賣人2份,買受人1份,備案機關1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合同13

甲方:

乙方:

爲推進公立醫院深化改革和發展,實現所有權與管理權分離的經營模式,實行多渠道辦醫,逐步滿足不同層次的醫療保健、康復服務需求,更好更完善地爲百姓提供服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信守。

一、 經營方式

1、甲方將高淳縣婦幼保健醫院全權委託給乙方經營管理並提供現有人員及部分設備(明細附後)。

2、乙方在國家規定的範圍內進行自主經營,實行獨立覈算,自負盈虧,並承擔經營期間的一切經營風險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3、乙方自上繳一季度託管費用之日起即自動擁有醫院的管理、經營、人事、財務權等。

二、 組織機構

1、甲方委派的醫院院長爲醫院的法人代表,書記、工會主席協助乙方管理日常工作。日常工作的招待費、辦公費等由乙方承擔。

2、醫院行政印章由甲方統一管理(乙方合理使用時甲方不得拒絕),其它印鑑由乙方管理,甲乙雙方不得使用印鑑借款、貸款,否則造成的後果由責任方自負。

三、 經營期限及費用標準

本合同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費用交納以人民幣爲貨幣單位,每季度 元,以現金方式繳付甲方財務部。

四、 雙方的權力和義務

(一)、甲方

1、甲方對乙方託管前的所有債權、債務及醫療糾紛、法律等負全責。

2、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當地相關部門的關係、辦理有關行政部門的相關手續,費用由

3、甲方有義務辦理廣告宣傳審批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4、合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或另行與第三方利用醫院的名義開展相關的任何業務。

(二)、乙方

1、乙方保證所投入資金以及本身機構的合法性,並保證醫院有足夠的週轉資金。

2、乙方承諾在合同期內對高淳縣婦幼保健醫院的投入主要用於醫院的日常經營費用、週轉及醫療儀器設備的投入。

3、乙方不得用醫院的名譽對外開展與其經營無關的任何業務。

4、乙方全權負責醫院的經營、財務、人事、後勤等日常管理。

5、醫院若發生醫療糾紛、醫療事故,甲方有義務出面調解,並應積極配合乙方。合同終止後,合同期內發生的一切經濟責任、法律責任仍由乙方承擔。

6、乙方必須保證醫院的經營統一管理,不得轉包、變相轉包。

7、乙方以投入資產作爲醫療事故風險抵押,合同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移投入資產。

五、 醫院經營管理及監督

1、 醫院必須認真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

2、醫院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醫療制度及診療常規;

3、醫院所需的藥品管理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規》,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全權負責;

4、 醫院新的診療技術准入必須符合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或報經審批;

5、 醫院必須執行醫療收費標準並實行收費清單制。

六、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合同期滿後,合同則自動終止。如高淳縣婦幼保健醫院繼續實行委託經營重新簽約時,在

3、乙方如不按時繳納費用,每拖延一天按應繳費用總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超過十五天不繳,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同時保留向乙方追償的權力。

七、其它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醫療衛生方面的法律、法規執行。

2、合同期內,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的,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合同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自然大災害、戰爭)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時,合同自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合同履行中如合同雙方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經營合同14

甲 方:

乙 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XXXXXX一至六層商場由全體業主委託甲方全權經營管理,乙方所購買的XXXXXX一至六層範圍內的房屋在本合同中稱爲“商鋪”。

第二條 甲方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接受XXXXXX全體業主的委託對XXXXXX實施統一經營管理。

乙方是XXXXXX 樓 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的業主,該商鋪的建築面積是平方米。購買該商鋪總價款爲¥元(大寫人民幣: )(以實際面積結算金額爲準)

第三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乙方購買該商鋪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自行生效,按當日起算,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終止前九十日內,甲方就該鋪面向乙方發出書面業主公告。在本合同終止前六十日內,乙方需向甲方書面提出處置該鋪面的選擇申請。

第二章 商 場 經 營

第四條 乙方購得XXXXXX商鋪,對該商鋪擁有產權;乙方將該商鋪的使用權給甲方,同時委託甲方全權經營管理。甲方將委託經營的全部商鋪面積統一招商,按照經營要求統一安排品牌。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與該商鋪場地上經營的經營商戶發生任何形式的經濟、法律關係,更不能達成任何形式的合同或約定,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欲將該商鋪轉讓,甲方有優先購買權,乙方只有在接到甲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通知後才能轉給第三方,在乙方將商鋪轉讓給第三方時,乙方必須事先約定商鋪買受人無條件承接本合同並遵守本合同的所有約定,且轉賣合同金額不得高於本合同約定的商鋪總價款。甲方不對乙方超過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的部分承擔按如下第七條約定商鋪收益回報。

第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在委託期限內由甲方按照以下約定支付乙方商鋪收益回報:從第一年到第三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9%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從第四年到第六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10%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從第七年到第十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 價款乘以11%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以上約定年收益回報率均爲稅前收益。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年度收益起算日爲 年 月 日。乙方前兩年的收益回報甲方已提前支付。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後的收益回報甲方分月支付,從 年 月 日開始在每月的 日前匯入乙方指定商業銀行帳戶(開戶名: ,帳號: )。甲方支付乙方收益回報時,乙方同意甲方按照國家相關稅收政策扣除收益回報的 用以支付國家稅務部門規定的相關稅費(不含個人所得稅)後再支付乙方。委託期限內如國家稅收政策調整,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做相應調整。

第三章 商 場 管 理

第九條 委託期限內根據商城的統一規劃和各種品牌形象要求,甲方有權在所有委託甲方代理經營的場地內統一設計、變更鋪面之間的尺寸或合併、分割、出租等,所發生的裝修費由甲方承擔,委託期限結束後,乙方如不委託甲方繼續經營,甲方不負責相關鋪面的恢復及恢復所產生的費用。

第十條 委託期限內甲方擁有乙方商鋪除產權外的全部使用權和經營權、出租權、招商權、管理權等所有權益,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在該商鋪上合法的經營活動,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應得的投資回報,乙方應承擔其干涉行爲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四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擁有但不限於爲有利於統一經營和管理乙方該商鋪所涉及的使用權、經營權、出租權、招商權、管理權。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商場的整體經營佈局規劃設計及經營環境的規劃設計,負責辦理工商、稅務、商品檢驗、衛生檢疫等事宜。

第十三條 甲方負責商場公共場地的清潔、綠化、消防、安全及水、電、電梯保養及宣傳推廣等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 乙方擁有獲取本合同第七條規定之利益回報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乙方在轉售該商鋪時,必需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有優先購買權並以市價回購。否則,只有甲方提出書面放棄,纔可轉售其他買受人,在轉售該商鋪時,按本合同第六條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所有條款對該商鋪轉讓的其他買受人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至本合同終止期爲止。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應按時將合同約定的乙方應得的收益回報支付乙方,如甲方未按時支付,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未付乙方收益回報的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約致使商場整體經營受到影響,違約一方須賠償守約方及其他商鋪的全部損失。

第十九條 非因甲方的過錯而引起的爆炸、地震、水患等不可抗力原因給乙方及其商鋪造成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賠償事宜。

第七章 通 知

第二十條 任何書面通知或圖文傳真按本合同所述的雙方註冊地址送達後,即應當視爲傳達。

第八章 合同變更和終止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有關合同內容的增加、減少或修改,均須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二條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發生方應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天內通知對方。

第九章 爭議的解決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直接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變更文件、補充約定文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與該商鋪買賣合同(合同號爲 )同時簽定同時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附件:購房合同及購房發票或收據複印件、XXXXXX平面圖(商鋪編號及位置圖)、房產證複印件(辦妥房產證後由乙方交甲方)。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授權委託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經營合同15

合同編號: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通訊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商鋪委託經營管理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商鋪基本情況

甲方將自己合法擁有產權(經營權)的號商鋪(以下簡稱該物業),建築面積委託給乙方統一招租經營管理。

第二條 商鋪委託經營約定

1、委託期間,甲方將涉及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均委託給乙方處理,乙方可以乙方的名義從事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商鋪的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租賃權和轉租權歸乙方所有,甲方認可並接受乙方與第三人簽署的與委託經營有關的任何合同、協議甲方不得自行經營或者另行委託經營管理。

2、在委託經營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因規模經營和品牌效益之需要與第三方合作經營;同意乙方因經營之需而對商鋪進行重新分割、佈局、裝修。委託經營期滿時,在甲乙雙方不再繼續維持委託經營關係時,乙方承諾將該商鋪恢復至原有狀態(甲方同意不恢復的,也可不予恢復)。

3、甲乙雙方約定,在委託經營期間一切經營活動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所有自主經營活動。

4、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合法經營手續和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爲乙方提供一切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及時提供與該商鋪有關的證件和資料等(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明以及必須的簽字、蓋章等手續)。

5、在委託經營期間,有關商鋪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所需維護費和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經營管理費、廣告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6、甲方委託經營期限內的收益由乙方給予固定回報。

7、如乙方在銷售商鋪前已與第三方簽訂租約,則在甲、乙方簽訂該商鋪買賣合同時,視同甲方爲認可該租約。

8、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須提前三個月商討續約事宜,甲方有權收回商鋪自行經營或委託乙方繼續經營管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續約權。

9、委託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鋪,影響乙方的統一經營、統一管理。在委託經營期限內,甲方如發生產權轉讓、贈與或抵押他人行爲時,須提前30日告知乙方,並應將本合同的全部內容告知受讓方、受贈方或抵押方,且保證受讓方、受贈方或抵押方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10、委託經營期內,商鋪的產權屬於甲方,乙方對商鋪無處分權。乙方除對商鋪實行正常經營活動外,不得有銷售、抵押商鋪等侵犯商鋪所有權人的行爲。

11、在本合同委託經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出售、租賃或委託他人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承租及經營權。

第三條 商鋪經營管理收益權期限及收益方式

商鋪委託經營管理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經營管理商鋪期限爲五年。

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委託經營期間,乙方按以下約定向甲方支付固定回報:

一層內鋪:

第一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二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三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第四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五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二層內鋪:

第一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二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三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第四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五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每年收益領取方式

一層內鋪:

第一年收益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支付於甲方;

第二年收益乙方在2011年10月31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於甲方;

第三年收益乙方在2012年10月31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於甲方;

第四年收益乙方在2013年10月31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於甲方;.

第五年收益乙方在2014年10月31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於甲方;

二層內鋪:

第一年、第二年兩年收益在簽訂本合同時已支付於甲方;

第三年收益乙方在2012年10月31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於甲方;

第四年收益乙方在2013年10月31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於甲方;

第五年收益乙方在2014年10月31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於甲方;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需要將該物業轉售,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承諾新受讓者同意繼續執行本合同期滿,並要求該物業的新受讓者在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簽訂該物業《委託經營管理合同》,若新受讓方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簽訂《委託經營管理合同》,乙方有權停止支付固定回報給甲方或新受讓方。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將該物業出租或設立抵押、擔保,造成乙方無法正常行使經營管理權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該鋪位合同房價款的 20% 作爲違約金。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約定固定回報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經營管理權,乙方有權扣除本年度固定回報的25%作爲違約金。

3、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固定回報,乙方應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約定固定回報的 0.5‰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乙雙方若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擅自中止合同,違約方須承擔所有責任。

第五條 如因乙方違法違規經營導致該鋪位受到相關政府部門查處或處罰的,由乙方承擔所有經濟、行政、法律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期滿,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取得的客流、人氣、品牌等無形價值全部歸甲方所有。

第七條 如遇不可抗力(如地震、雷擊、社會xx等)對物業產生的損失,乙方不承擔甲方任何損失。

第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共叄頁,一式叄份,由甲、乙方各執一份,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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