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設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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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處於 住宅建設,達成如下房屋建設承包合同:

房屋建設承包合同

房屋建設承包合同【1】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國家有關規定,爲明確雙方在房屋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慨況工程位於_______,土地面積:________㎡。

二、承包方式甲方以包清工的方式承包給乙方。

三、工程承包範圍施工內容包括二層主房建築面積_____㎡、一層主房建築面積_____㎡。

四、承包價格及付款方

1:價格:______元/㎡(建築面積)雙方確定按建築面積爲______㎡結算工程款。

2:一層主體蓋板完工後支付價款___%,全部完工後付清餘款。

五、工期及安全責任工期從____年___月___日到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推遲一天罰款____元/天,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

施工期間

1、本工程所有安全事項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應依工程的需要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因乙方及其員工原因造成的一切人員、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第三人造成乙方及其員工傷害的,由第三人負責,與甲方無關。

2、施工中乙方不得從事與施工無關的事,專業施工人員持證上崗;高空作業部分必須在採取切實可行的安裝措施下方可施工,地面必須安排適當監護人員,電焊作業注意防火等。

施工過程中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乙方不得轉讓給第三人,不得轉包、分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慨不結算,乙方無條件賠償。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聯繫電話:

  乙方(簽字)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建設承包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處於 住宅建設,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所處位置:北京市昌平區 (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合同價款以實際建築面積爲準);標的物建設工期爲XX年 月 日 至XX年 月 日;標的物建設費用爲 元/平方米;承包方式爲 方式。

第二條 甲方提出房屋建設基本佈局、大致框架及尺寸,乙方須基於誠信及職業道德爲甲方設計詳細的房屋結構圖紙並負責技術及安全審覈。乙方的最終設計圖紙經甲方同意後方能開工建設。

第三條 標的物主體結構爲 結構,乙方在建設過程中使用的所有施工材料需達到民用住房建設質量要求,所有材料的使用、材料架構符合行業通常慣例,同時,乙方建設行爲嚴格落實建設民用住房的安全性、耐用性及方便性的條件。

第四條 標的物所有鋪設瓷磚之處,應達到平整等美觀性要求。該類工程的質量保質期爲二年,該期間內脫落率及斷裂率不得超過面積的1%.超過約定面積時,乙方須無償負責將損壞部分修繕完整;若甲方因該脫落或斷裂遭受損失,乙方應予以賠償。乙方若不及時返工,甲方可以扣除乙方的質量保證金。

第五條 標的物樓道、牆面的平整度須達到行業標準和積極性行業慣例;標的物管線等隱蔽工程的鋪設須符合安全、方便的要求,如電話、網線及電路線等應分開走管,電路線應與電視線等保持一定技術性距離。

第六條 需要使用混凝土的工程中,混凝土應機器攪拌;頂層鋪設保溫層、澆注現澆,同時須做好房屋的防水及雨水排放工程。

第七條 標的物施工建設費的支付:完成工程建設的地基工程(標的`物地基墊層至一層地面),甲方支付 元;工程建設之一半,甲方支付 元;工程竣工後,甲方支付 元(乙方保證每個階段付款前,已進行的工程建設均符合住宅房屋建設安全性要求及行業標準)此外,甲方預扣工程總費用的10%作爲質量保證金,二年後乙方施工達到本合同各項條款時,甲方將餘款全部支付乙方。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對乙方施工可以隨時檢查及現場監督,對不當行爲可以制止。

2.在不影響乙方工期的情況下,甲方可以變更施工圖紙。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4.甲方負責爲乙方協調水電,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5.工程竣工後,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各建設行爲及建設用料均符合相關行業標準及積極性行業慣例並保證誠信;若工程質量不符合本協議要求或相關行業標準,乙方應無償返工且應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2.乙方應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按時完成建設任務;逾期須承擔 元/日的違約金並應承擔甲方由此遭受的其他損失。乙方不得將工程的施工建設轉包。

3.乙方自備符合行業要求的施工工具及相關房屋建設工程所需器械,同時乙方保證所有施工人員均爲具有施工資質的相應技術人員。

4.乙方自負己方人員及相應物品的安全責任,乙方人員出現的意外、傷亡等人身損害以及財產損失自負其責,甲方對此不負責任。

5.乙方因施工不當或未盡相應注意義務給他人人身或財產帶來損害時,應負相應損害賠償責任,甲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6.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向甲方收取相應工程建設費用。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不符合安全標準或客觀上無法實現的施工要求有權拒絕。

第十條 甲方逾期支付施工費用時,應向乙方支付 元/日的滯納金;乙方建設中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或建設工程不符合行業標準及積極性行業慣例時,應承擔 元的違約金,並應承擔相應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自定,可報送所需部門。

  甲方: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身份證號: 負責人身份證號: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