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場承包合同範文

學識都 人氣:1.7W

篇一:果場承包合同

甲方:

果場承包合同範文

乙方:

爲了農村種養業的發展,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將位於融水縣永樂鄉悟村面積450畝。農用果場及土地承包給乙方使用。

二、果場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爲農業科技、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果場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爲30年,自2016年4月30日至2046年4月29日止。

四、甲方果場於20XX年種植沙田柚,果樹樹齡五年,共12400株,以400元/株的價格一併出售給乙方,果樹總價爲:人民幣肆佰玖拾陸萬元整(¥4960000.00)。

五、土地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爲每畝每年人民幣130元,承包金共計:人民幣

壹佰柒拾伍萬伍仟元整(¥1755000.00)。

2. 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30年的承包金。

3. 綜上所述,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款項的總金額:陸佰柒拾壹萬伍仟元整(¥6715000.00),於2016年6月31日前付清。

土地承包金及果樹賠償款轉入甲方指定帳戶。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地邊地界的臨時問題的處理和土地應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果場

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爲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40% 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二:果場承包合同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甲方將現有的果場發包給乙方,就果場承包的有關事宜,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1、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甲方將坐落於XX鎮XX村坡陸果場(水泥廠橋頭)50畝承包給乙方。

2、承包期限:承包期限爲3年,自2011年5月30日起至2014年5月30日止。

3、承包價格:果場承包價格爲2000元/畝,此款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交納一年租金。此後每年提前一月預繳一年租金。

4、雙方的權利義務:

①、甲方保證合同期內不得再次承包給第三方。

②、乙方不得改變果場的現狀和土地用途,若自行改變土地用途,甲方有權解除承包合同。

③、承包期間的的果場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果場的任何收益。

④、承包期間,乙方不得將果場另行轉包,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違約責任:

①、因甲方再次承包給第三方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應該予以賠

償。

②、若因乙方擅自改變果場現狀和土地用途,致使甲方受到損失,乙方應該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③、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約,否則應該承擔對方的全部經濟損失,並承擔本合同約定承包價格二倍的違約金。

④、乙方擅自再承包土地經營權,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該予以賠償。

6、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①、在本合同履行期內,若遇有關部門依法徵地,本合同自動解除,徵地收益歸乙方所有。

②、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7、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