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合同範本集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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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委託合同範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委託合同範本集錦15篇

委託合同範本1

甲方:

乙方:

一、合同內容和要求

爲對甲方企業的整體品牌視覺作長遠的規劃及有效的執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通過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委託乙方全權爲其公司導入企業品牌視覺識別系統(即VIS系統),並確認乙方爲甲方品牌視覺顧問

2、VI設計項目見合同附件

二、費用:

視覺識別系統設計的費用爲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1、合同費用分________次付清

(合同總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50%,

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xx元整)

3、VIS手冊整理完成;並報予甲方簽字認可,甲方確認後需及時支付合同餘款(總金額的50%)(乙方在收到甲方餘款後,兩天內交付所有VIS相關電子文件及VIS印刷手冊)。

四、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需在規定時間二○○___年____月____日至二○○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甲方公司VI手冊的整理工作,並報予甲方簽字認可。(乙方在收到甲方餘款後,兩天內交付所有VIS相關電子文件及VIS印刷手冊)

2、甲方有責任配合乙方開展本合同所規定的工作,並根據乙方需要提供相關資料,因甲方提供資料所引起的版權、文責法律責任、經濟糾紛等由甲方承擔。

五、知識產權約定:

1、乙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權。甲方將委託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後,乙方即向甲方出具該作品的書面使用權證明書,對選用的作品方案所有權(包括著作權)歸甲方;未選用的其它作品方案所有權仍歸乙方所有。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託設計相關費用之前,乙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

3、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均應全面的履行本合同。

2、因VI策劃設計是乙方智力成果整體的體現,其工作特點並沒有明顯的階段性,乙方在開始着手策劃時就已經在全面的履行合同,鑑於此,如甲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仍承擔向乙支付全部合同款的義務(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終止的除外)。

3、乙方如提前終止合同,則所收取的費用應全部退還甲方。

七、其它補充條款:

八、合同生效:

1、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2、本合同下載打印需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生效日期以雙方最後簽字日期爲準。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蓋章)合同原件一份,雙方所持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地址:

電話:

傳真:

代表:

日期:20xx年xx日

乙方(蓋章):xxxx地址:xxxx電話:xxxx傳真:xxxx開戶行:xxxx賬號:xxxx代表:xxxx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委託合同範本2

委 託 單 位:xxx有限公司

受委託單位: xxx檢測中心

籤 訂 時 間:20xx年4月10日

籤 訂 地 點:北京市朝陽區安苑東里三區10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1號)及江西省、南昌市關於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相關的文件等規定,結合在施工程具體情況,就施工試驗檢驗項目委託。爲確保試驗檢驗質量,明確責任,經委託方: 北京城建十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和受委託方: 北京 (以下簡稱乙方)平等協商一致,特簽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國家空管系統“1501”工程游泳池及配套設施精裝修和水處理系統項目。

2、工程地點:

3、建築面積:

4、結構類型:

5、層 數:

6、結構完成日期:

7、工程竣工日期:

二、試驗檢驗範圍及試驗檢驗資料標準

1、甲方委託乙方對本工程施工的鋼筋原材、水泥、砂、防凍劑、防水材料、磚(砌塊) 等材料進行常規 及見證 複試檢驗,土工擊實、回填土、鋼筋連接、混凝土強度(標養試塊、同條件試塊、實體試塊)、混凝土抗滲、鋼筋保護層厚度、砂漿強度、回彈、拉拔 等常規 及見證 試驗檢驗,並提供砂漿配合比。

2、 乙方必須按照《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DBJ01-51-20xx的要求及時、準確提供試驗檢驗報告,試驗檢驗報告爲一式 肆 份。

3、 對上述規程中沒有具體規定的試驗檢驗報告表種類,由乙方提供試驗檢驗報告表樣式並徵得甲方確認。

三、試驗檢驗費用收取標準及結算方式中相應單價的 %支付乙方試驗檢測費用。單位公章,經與甲方試驗人員覈對,由甲方試驗人員出具簽字資料,甲方總工程師簽字確認,工程試驗費最終結算資料必須由甲方經理確認。

3、甲方每月25日,根據試驗報告資料出具情況按每月雙方確認試驗費金額的80%支付試驗費,剩餘款項在工程竣工驗收並交付齊全所有資料後一個月內付清。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按照國家規範、規程、標準及有關規定及要求,對所委託試驗檢驗的樣品試件的代表性、真實性、及時性負責。

2、委託單填寫字跡清楚、內容完整、準確;樣品試件標識清楚、內容完整、確並與委託單內容一致。

3、本合同有關條款中甲方應負的責任。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按照國家規範、規程、標準及有關規定的要求,對所委託的樣品試件及時進行試驗檢驗。如遇不合格時,乙方應24小時內通知甲方,若因乙方原因延誤工期,乙方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按試驗檢驗標準規定的時間及時提供試驗檢驗報告,要求內容必須完整、真實、準確、有效並對其負責。如因乙方延誤提供試驗檢驗報告,給甲方正常施工造成的影響,乙方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本合同中有關條款中乙方應負的責任。

六、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履行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2、甲方逾期付款違約金按欠款部分日萬分之一計算。

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指定簽訂合同的公章爲“北京城建十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其它印章一律不具備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對合同條款做出修改或者補充,修改或補充條款須經甲方委託代理人簽字並經公司經營部確認,並加蓋“北京城建十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後方可生效,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其它約定事項

員,收到甲方通知後及時到現場取件及報送合格試驗資料。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所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附則

本合同壹式伍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委託單位名稱: 受委託單位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 傳真:

  簽定日期:20xx年4月10日 簽定日期:20xx 年4月8日

委託合同範本3

委託人: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託事項

委託人委託受託人處理下列事務:

第二條權限與要求

受託人處理委託事項應符合以下要求:

1、範圍:____________

2、質量:____________

3、金額:____________

4、其它要求:委託人就委託事項另有要求時,受託人應按委託人要求執行。

第三條委託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轉委託

1、就受託人是否可以轉委託,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受託人不能將委託事項交由第三人處理;

2)受託人可將下列事項轉委託第三人處理,除此以外的事項應由受託人親自處理:

3)受託人可將委託事項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2、對於本協議約定受託人可以轉委託第三人處理的事項,受託人仍需對此事項承擔責任。

第五條報告

受託人有將委託事務處理情況向委託人報告的義務。具體報告方式爲:

1、報告方式:

2、報告時間:

3、委託人有權隨時瞭解委託事務處理與進展情況,受託人應予配合提供。

第六條處理委託事務所得的財產

1、處理委託事務所得的財產、收益,應歸委託人所有,包括但不限以下所列;

2、受託人將處理委託事務所得的財產轉交給委託人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第七條報酬

1、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報酬。具體標準如下:

1)報酬標準:

2)報酬支付時間:於內支付。

2、受託人處理委託事項中發生的成本,按如下第種方式處理:

1)由受託人自行承擔;

2)由委託人據實報銷,但限於下列範圍:

第八條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解除本協議;

2、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解除:

第九條違約責任

1、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違約方應向收款方支付0.1%的違約金;

2、受託方超出委託權限,或違反委託要求的,應向委託人賠償損失。

3、其它: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本合同簽訂地(市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補充:

委託人(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託人(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合同範本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終止委託乙方代表甲方持有XX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稱企業) %的財產份額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爲企業的有限合夥人,持有企業 %的財產份額。而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 代持協議》約定甲方將其上述的持有財產份額委託給乙方代爲持有,代持財產份額實際由甲方所有並實際出資,並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持有並記載於企業章程和工商登記等相關文件中。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將其持有的 %的財產份額委託乙方代爲持有, 乙方亦不再爲甲方持有企業任何財產份額。

二、雙方同意, 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的 30 個工作日內, 互相配合努力促成本協議的所有生效條件得以全部成就。

三、本協議生效的先決條件爲乙方代甲方持有的企業 %的財產份額已經過戶至甲方名下(以完成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爲準, 下同)。

上述先決條件得到成就之日起,本協議即行生效。

四、本協議項下財產份額轉讓涉及的稅費及其他相關費用,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由雙方各自承擔。

五、甲方承諾與保證

1、甲方簽署並履行本協議不違反對甲方有約束力或有影響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2、甲方承認並遵守企業修改後的合夥協議。

2、甲方保證, 在爲本協議的簽署所提供的所有 資料是完整、充分、真實的,且不存在涉及本協議項下交易的未披露法律責任。

六、乙方承諾與保證

1、乙方簽署並履行本協議不違反對乙方有約束力或有影響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2、乙方保證, 在爲本協議的簽署所提供的所有資料是完整、充分、真實的,且不存在涉及本協議項下交易的未披露法律責任。

3、乙方保證該等財產份額未設定任何第三方權益,包括但不限於留置權、抵押權或其他第三者權益,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1、如一方不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守約方亦有權要求解除本協議及向違約方索取賠償守約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2、由於協議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協議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有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協議雙方的過失,則根據各方的違約程度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八、爭議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當向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九、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署後成立並自本協議第三條所述之條件得到成就之日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委託合同範本5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精誠合作之前提,展開合作。

甲方:

乙方:

一、乙方負責甲方場所前期籌備至場所經營管理的全面工作(包括人員招聘、崗位培訓、人員配臵、資源引進、營銷策劃、廣告宣傳、市場調研考察、經營定位及全盤管理)高管3名,人員由乙方安排。

二、合作期間甲方保證公司的合法性及有效性,負責場地的安全和有關管理部門的協調工作,提供工作和經營所需的所有物品,及保障駐場管理人員人身安全。

三、合作期間雙方保持必要的工作溝通和交流,甲方有權申請更換駐場管理人員。

四、乙方管理期間確保會所合法經營,禁止場所一切黃、賭、毒活動。

五、合作期間甲方支付乙方月管理費26000元(貳萬陸仟元整)。

六、合作期間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住房一套(水、電、物業費)均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負責場所開業前外調資源3組,公司提供資源一個月免費住宿,人員每日以簽到費50元給予補助(公司收取臺票40—50元)。

八、進場時間約定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管理費以進場之日開始計算。

九、合同約定乙方進場當日甲方支付管理費訂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注:訂金從當月管理費中扣除。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未達成一致意見前按本協議執行。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合同範本6

資產委託人(以下稱委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資產管理人(以下稱管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鑑於:管理人是擁有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頒發的資產管理業務資格和證券投資專業人員的綜合類證券公司,在證券行業具有良好的信譽;

委託人願將其自有資產的一部分委託管理人進行資產管理,同時,管理人願意接受委託人的委託。

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就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釋義

(2)剩餘資產:指委託期限終止時,本合同第5條(1)項所確定的資產管理帳戶的餘額所表示的資產。

(3)年收益率:指委託期限終止時,以年度計算的投資收益與期初委託資產之比率。

(4)管理佣金:指管理人按委託資產的比率收取的服務費用。

(5)業績獎勵:指管理人根據委託資產的收益情況從委託資產的收益當中按比率提取的獎勵金。

2、委託資產及其評估

(1)委託人願將下列_________項資產交付管理人進行投資管理。

a、人民幣資金:(大寫)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b、股票:(名稱)_________,(代碼)_________,(數量大寫)_________。

c、債券:(名稱)_________,(代碼)_________,(數量大寫)_________。

d、外匯:(幣種)_________,(金額大寫)_________。

e、其他:_________。

3、委託資產的投資範圍

(1)管理人應根據委託人的投資意願制訂投資方案,徵得委託人同意以後,將委託資產投資於_________(深圳、上海兩地交易所買賣a股股票/基金/上市有價證券包括債券、國庫券/新股申購)。

(2)如果本合同有效期內出現影響或限制管理人進行約定的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雙方應立即對投資意願和投資方案進行協商和修改。

4、資產管理期限

(1)資產管理期限自委託資產到達管理人指定的銀行帳戶且委託人對資產管理賬戶進行有效授權之日起算。

(2)本合同的資產管理期限爲個_________月;若本合同依照第13條的規定得以延期,則該期限也相應延長。

5、帳戶管理

(1)在資產管理期限內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開立資產管理帳戶:

a、以委託人名義開設國債帳戶和資金帳戶

b、由管理人開設資產管理專戶

(2)委託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應將委託資產劃入前款所確定的帳戶。

(3)管理人對(1)項所確定的帳戶有完全的交易操作權,但不擁有除正常交易結算外的資金劃撥權。

(4)資產管理帳戶的資金密碼由委託人保管,預留印鑑爲雙方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私章。

6、委託人的聲明與承諾

(1)委託人保證委託資產是委託人的自有資產,資產來源及用途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同時保證委託資產上沒有設定質押或其他第三方權利,也沒有任何限制性條件妨礙委託人對該項資產的所有權,監控權以及管理人對該項財產的操作權。

(2)委託人將委託資產交付管理人進行投資管理的行爲不違反委託人自身的商務決策程序,是合法,有效的。

(3)委託人保證提供給管理人的一切資料均爲完整,準確,合法,沒有任何重大遺漏或誤導。

7、管理人的聲明與承諾

(1)管理人承諾將選派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專業人員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作爲合法的交易指令操作人員負責委託資產的管理工作,在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有效的投資運做,遵照誠信原則,盡最大努力,運用科學手段控制市場風險,力爭委託資產的保值和升值。

(2)管理人保證其工作人員嚴格遵守有關法律和職業道德規範,不挪用委託人的委託資產,不以獲取佣金爲目的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

8、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人有權取得管理人出具的資產管理報告及其他必要信息,隨時查詢瞭解委託資產的操作情況,並監督資產運營狀況。

(2)委託人有權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取得委託資產清算後的剩餘資產和收益。

(3)委託人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及時全部地將委託資產交與管理人管理。

(4)委託人應向管理人提供關於自身財務狀況和投資目標的基本文件資料,並承擔委託資產在委託管理人管理之前的一切風險和相關的法律責任。

(5)委託人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向管理方全額支付管理佣金,並承擔在資產管理過程中發生的交易手續費和依法可能對證券交易徵收的有關稅費。

(6)委託人向管理人發出的指示和通知,必須以書面形式做出,委託人有義務保證該指示或通知上的簽名及印章合法,真實,有效。

9、管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1)管理人應保存資產管理操作中的詳細資料,按本合同規定向委託人提供準確,完整的資產管理報告和其他必要信息,接受委託人的查詢。

(2)在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資產管理期限屆滿時,管理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第10條的規定收取管理佣金和業績獎勵,並有義務將清算後的所有剩餘資產和收益及時返還委託人。

(3)爲保證委託資產的安全,管理人的自營業務,經紀業務與資產管理業務在人員,財務,帳戶上應嚴格分開,不得混合操作。

10、管理佣金

(1)委託人按委託資產總額的_________%,向管理人支付委託資產管理佣金。

(2)當委託資產年收益率超過一定指標時,管理人可以獲得業績獎勵;具體的獎勵方式和辦法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3)管理佣金和業績獎勵由管理人在雙方協商的清算日或資產管理期限屆滿之日從剩餘資產和收益中一次扣劃。

11、委託資產的清算

(1)在資產管理期限屆滿前,雙方可以約定具體的清算日;如無約定,資產管理期限屆滿之日即爲清算日。

(2)清算日後的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管理人應在扣劃約定的管理佣金和業績獎勵後,根據委託人的資金劃轉指令將剩餘資產和收益一次劃轉到委託人指定的銀行帳戶。

12、保密事項

委託人和管理人在此承諾,對於依據本合同所獲得的所有關於委託人資產狀況,經營狀況,委託資產運作狀況的書面和非書面資料,以及關於管理人的資產管理方案,投資策略和公司經營狀況的書面和非書面資料,雙方均嚴格保密,並責成任何有可能接觸到上述資料的人員保守祕密。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但國家司法機關或證券監管部門要求披露的除外。

13、合同的期限與轉讓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委託人委託資產到達管理人指定帳戶且委託人對資產管理賬戶進行有效授權之日生效。期滿後可續簽。

(2)雙方應在本合同到期前_________個月就合同是否延期開始協商,以便管理人安排正在進行的交易並確定合同延期後的新的投資策略。

(3)雙方經過協商決定延期的,應在合同終止前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對延期事宜加以約定。

(4)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義務。

14、合同的修改和解除

(1)本合同非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予以修改。

(2)如果本合同任何條款因與現行法律不符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在出現這種情況時,雙方應立即協商,談判修改該條款。

(3)如果因自然災害、戰爭、罷,國家政策法律環境發生重大變故,電信部門原因造成的通訊中斷,交易所原因造成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故障等不可抗力或意外情況,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受到影響的一方應及時將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

(4)當委託資產虧損_________%時委託人有權解除合同,並對委託資產進行處置。 (6)依據本條(4)款規定解除合同的或者因管理人違法,違規行爲,被中國證監會暫停或取消資產管理業務資格,從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而自動解除的,管理人應將截止合同解除之日的全部剩餘資產和收益返還委託人,不得要求支付管理佣金。

(7)因管理人違法,違規行爲,被中國證監會暫停或取消資產管理業務資格,從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而自動解除時如剩餘資產少於委託資產本金,則管理人應補償委託人的損失,但該補償以補足委託資產本金並支付截止合同解除之日的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息爲限。

15、違約和賠償

(1)除本合同第14條(3)(4)(6)款規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則應向對方支付相當於委託資產_________%的違約金,且違約方喪失依據本合同要求投資收益或資產管理佣金的權利。 (3)如委託資產被司法機關或其他政府機構扣押或查封,除非得到委託人的書面授權,管理人將沒有義務代表委託人在針對委託資產提起的司法或行政程序中進行答辯。因代表委託方處理上述爭議事項所產生的費用由委託方承擔。

(4)如果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產生糾紛無法協商一致解決的,則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爲維護自己權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於差旅費、訴訟費、取證費、律師費等費用。

16、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依其解釋。

(2)對由於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盡最大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爲保證委託人、管理人的權利和義務的實現,雙方委託_________作爲監管人。委託人、管理人與監管人的權利與義務關係按三方所簽訂的《監管協議書》的規定執行。

18、附則

(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日後雙方簽署的任何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以書面形式申明放棄某項權利,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行使或及時行使該權利,並不構成對該權利的放棄。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監管人持有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

  管理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委託合同範本7

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吳建輝律師爲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爲甲方提供全面、勤勉、謹慎的法律服務。

二、根據常年法律顧問協議,乙方的服務範圍(包括如下內容但不限於該內容):

1.爲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等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託、參與一般性的經濟合同談判。

4.應甲方要求,向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宣傳教育,提供法律培訓服務。

5.爲甲方瞭解債務人及業務相對人的資信和履約能力提供服務。

6.爲甲方行使股東權利,對其參股、控股公司進行法律監控提供服務。

7.接受甲方委託,提供其他法律服務。

三、根據常年法律顧問協議,乙方服務方式及保證:

1.乙方不定期或者定期到甲方集中辦理法律事務,如遇緊急情況,乙方律師隨時提供法律服務。乙方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有關服務情況,每年年終和本協議終止時,乙方律師應當向甲方提供書面情況報告。

2.乙方爲甲方提供服務在本協議有效期間,保證不再給甲方訴訟、仲裁相對人提供法律服務。但該訴訟、仲裁相對人在本協議簽訂之前與乙方已經簽訂有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協議的,則應另行議定。

四、甲方配合義務:

1.甲方應指定專門機構或一名具有法律專業知識人員負責與乙方律師聯繫。

2.甲方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如因甲方提供相關資料虛假或者不充分,雖經乙方律師應盡謹慎義務而仍未能避免出現的結論性錯誤,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律師辦理甲方的事務時,甲方應無償向乙方律師提供辦公場所,辦公用品等必要的辦公條件。

五、律師服務費用的核定及支付:

1、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顧問費__萬元,付款時間爲:__付款方式爲:__

2、乙方爲甲方提供本協議第二條所列服務不再收費。

3、乙方爲甲方提供下列服務需另行收費,但應給予相應優惠:

1)爲甲方收購、兼併等資本運營行爲提供服務。

2)重大項目的商事談判、資產重組、產權界定,企業改制、轉股權、項目融資等非訴訟業務。

3)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活動。

六、下列費用由甲方承擔:

1.法院或仲裁機關收取的訴訟受理費、處理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以及該部門工作人員的差旅費。

2.受甲方委託乙方律師離開深圳市區赴外地的差旅費。

3.受甲方委託乙方律師調查取證時支付的調查費。

4.受甲方委託經甲方同意支出的其它的必要的費用。

七、乙方代理權行使:

乙方受甲方委託代理每一具體法律事項,需由甲方出具授權委託書並辦理相關代理手續,涉及甲方實體權益的重大事項,乙方須取得甲方書面特別授權後方可實施。

八、雙方保密義務:

1.乙方在爲甲方服務期間,接觸到的甲方經營管理情況,相關資料(含電腦信息資料)以及甲方其它的商業祕密,乙方負有保密義務。乙方律師除經甲方書面授權或因案件需要外,不得透露給任何第三方,乙方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終止而免除。

2.乙方在服務期間,爲甲方提供的服務方案,專業論證方案以及提供的專有服務方式均爲乙方商業祕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不得透露給任何其他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甲方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終止而免除。

九、雙方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所產生之合約,爲本協議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深圳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期限爲: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合同期滿後可以續簽。

甲方:江西省分析測試研究所 乙方:

委託合同範本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爲保證_________技術有限公司生產經營的_____________順利推廣、銷售,本着公平、雙贏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一、乙方負責代理項目及價格

1.代理項目

甲方正式授予乙方代理____________技術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項目設備銷售的代理權,負責該項目的銷售工作。

2.乙方代理的設備型號爲_________________設備價格(大寫):___________。配置見附件。

二、設備銷售貨款支付方式

1.設備銷售貨款支付方式:

(1)付款時間:合同簽訂後的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___%,貨到交貨地點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__%,設備安裝調試完畢三個工作日內付清合同總金額的______%。

(2)付款方式:最終用戶需將設備銷售款直接打入甲方指定賬戶。當甲方收到貨款_____%後,甲方在一週內按約定價格支付乙方的佣金,乙方提供代理酬金髮票。

(3)甲方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乙雙方權利與責任

1.甲方在技術上全力配合乙方工作,但在項目運作的整個週期內所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2.按公司提供的價格出售的設備,項目代理有______%的利益,在公司提供的價格上打折後出售的設備,打折部分由代理商自行承擔。

3.如甲方沒有按時、足額收到設備銷售款,甲方有權延緩支付乙方相應佣金,乙方有義務負責對購買設備方的銷售款進行追繳。

4.乙方在負責甲方授權項目銷售、推廣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債務、債權和一切經濟糾紛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獨立承擔其全部相關法律責任;

5.乙方在負責甲方授權項目銷售過程中,不得有做出不利於正當市場競爭的行爲,不得做出不利於甲方對外形象及甲方利益的行爲,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約定內容。

6.乙方必須遵守總公司的《技術保密協定》、《知識產權保護合同》及《項目代理合同》等相應合同的所有條款。

7.本合同所籤內容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讓他方。

四、簽署相關合同

甲、乙雙方必須簽署“CECO商標及知識產權保護協定”和“CECO知識產權保護合同”,上述兩合同必須與本合同同時簽署方能生效且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同期限及簽署地點

1.合同期限:本合同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有效期壹年,此前所籤合同作廢;

2.本合同的簽訂地點:北京市建內大街7號光華長安大廈2座11層。

六、合同的中止

1.乙方在代理期間,做出任何違反甲方管理規定或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行爲,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與乙方簽訂的本代理合同;

2.乙方不得有擅自出售、抵押、許可、泄漏甲方知識產權的行爲,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與乙方簽訂的本代理合同同時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3.乙方沒有履行本代理合同時,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與乙方簽訂的本代理合同。

七、合同糾紛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解決未果時,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請經濟訴訟解決。

八、合同文本及附件

1.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影印無效;

2.本合同附件包括:

乙方營業執照等公司證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

代理商管理制度

設備配置。

代理商承諾書。

“CECO商標及知識產權保護協定”和“CECO知識產權保護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合同範本9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制定的示範文本。構成本合同示範文本要件的合同條款均爲提示性適用條款,供合同當事人約定時選擇採用。

二、爲更好地維護當事人的權益,簽訂合同時應當慎重,力求具體、嚴密。訂立具體條款,需要約定的必須表述清楚,無須約定的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條款”或“本合同對此條款無須約定”加以載明。

三、合同涉及的當事人基本概況的填寫:按合同要求載明清楚,如委託方是自然人的,應載明其姓名、國籍、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居住地址、郵編、電話、開戶銀行賬號等。

四、提交的文件:一般應當提供資格證明(包括資信證明、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或自然人的有效證明)、受讓決議、有批准權限的批准文件等資料及複印件。

五、委託費用:受託方爲委託方提供委託業務,向委託方收取的報酬。

六、產權變更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包括支付給房產、稅務、工商等有關部門的產權變更費用。

本合同涉及的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開戶銀行賬號: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開戶銀行賬號:_______

甲方與乙方按照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國家相關的產權轉讓政策和規定,經協商一致,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委託事項

甲方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委託乙方辦理其持有的______公司______產(股)權進場公開掛牌轉讓項目,並由乙方提供企業產權轉讓相關服務。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的服務項目有:

1.甲方按規定將進場轉讓前期資料及產權轉讓公告書準備齊全,並向乙方提交後,由乙方將該產權轉讓信息公開掛牌,向社會公示,掛牌期限不少於______個工作日;

2.對申請受讓該產權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登記,並將徵集受讓方的情況及時向甲方通報;

3.掛牌期滿,根據受讓申請概況,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具體轉讓方式並組織實施;

4.轉讓成交後,根據轉讓結果出具產權轉讓成交鑑證書;

5.向甲方提供相關政策諮詢服務;

6.其它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提交的文件

甲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相關材料,並如實填報有關表式內容。·如爲複印件,甲方應加蓋證明章。

第三條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自覺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監管。

2.需甲方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費用,包括清產覈資、實地考察、審計、評估、權證變更、媒體公告等相關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3.乙方應按照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公開、公平、公正地組織相關各方進行產權轉讓活動,對該公開掛牌項目進行規範操作。

4.甲、乙雙方均具有對對方所提供的相關材料承擔保密的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提供給第三方。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承諾

1.甲方向乙方承諾,所提供的與轉讓產權相關的材料(包括原件、複印件)真實、完整。如有不實,將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2.甲方保證其對處分的標的享有完整的權利。甲方對處分的標的所享有的權利有瑕疵的,應明示該瑕疵並提供有關說明、處理方案。

3.甲方保證其委託乙方處理本合同所述委託事項已獲得甲方有權機構的批准。

4.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保證不再與第三方訂立同一標的的轉讓委託合同;甲方保證在掛牌期間和摘牌後______日內不與任何一個受讓意向方私下接觸、洽談成交。

5.乙方保證其已具備從事甲方委託事項的所有資格及資質。

6.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甲方的要求處理委託事務;需要甲方變更要求的,應當經甲方同意。

第五條委託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1.委託費用:根據政府物價管理部門制訂的產權轉讓收費標準,甲方向乙方支付轉讓手續費人民幣合計(大寫)______元。

2.支付方式: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向乙方先期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__元,作爲預付費用;甲方應在產權轉讓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付清餘款。

3.若轉讓不成或甲方在委託期限內要求解除委託的,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因委託業務而

發生的費用,具體金額根據乙方已完成委託事項的情況由雙方協商確定。

4.產權變更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止。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在掛牌期間或撤牌後______日內自行進行場外轉讓的,應當向乙方支付委託轉讓產權總價款______%的違約金。甲方如未按本委託合同的約定支付佣金的,每逾期一日,應按佣金總價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按照甲方的委託事項和要求進行委託業務活動,並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損失。

3.甲、乙雙方若違反產權轉讓相關政策規定以及本合同約定,違約方須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電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條款進行變更。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本合同條款。

2.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應承擔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任何一方按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相應的費用。具體費用應按照乙方已完成委託事項的情況、或甲方因乙方解除合同導致委託事項成本加大的情況而確定。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選擇______仲裁委員會合同仲裁中心申請仲裁;雙方不願仲裁的,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上述條款未盡事項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同使用須知”和合同所必備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分。

附件: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

委託合同範本10

甲方:__

乙方:__

__年__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並根據甲方的要求定製開發甲方所需的軟件產品,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

二、合同標的

1、依據本合同約定,甲方委託乙方開發的軟件產品(以下簡稱:軟件)爲:

2、乙方負責完成軟件的設計開發、交付、培訓及相關其他服務工作,並保證該軟件滿足甲方的要求,且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和質量瑕疵。

3、乙方承諾,爲完成本合同約定事項,乙方已取得爲開發本軟件所需的其它軟件的許可使用權,並有權許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並用於本軟件,且該授權長期合法有效。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合同標的分包或轉包給第三方。在向甲方交付軟件產品之前,乙方不得自行將軟件轉讓給第三人或交第三人使用。

三、開發進度及軟件成果交付

1、自簽定本合同起30日內,乙方完成軟件的需求分析、設計、編碼、測試工作,並交付甲方使用。

2、軟件產品交付地點爲,交付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全部源代碼、安裝盤、技術文檔、用戶指南、操作手冊、安裝指南和測試報告等。

四、開發費用

軟件總開發費用爲(人民幣) __元整,費用包括:完整的軟件交付成果、技術文件開發費用;乙方應承擔的提供技術服務及技術支持的費用;其他軟件的全部接口費用;稅費;技術培訓費用(包括教材、課程費等);以及乙方爲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所需支付的所有其他費用。

五、付款結算方式

1、在本合同簽訂後__元)。

2、在乙方完成軟件開發並交付甲方後,甲方在可正確使用後的1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進度款:計人民幣(¥:__元)。

3、軟件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提供全額開發費用17%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甲方憑增值稅發票在7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餘款:計人民幣(¥:__元)。

六、知識產權條款

1、根據本合同產生的全部研究開發成果(包括軟件產品和以此爲基礎研發出的其他技術成果)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2、雙方確定,甲方有權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的研究開發成果,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及其權利歸屬,由甲方享有。

3、乙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的研究開發成果及其開發過程不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時,乙方須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獲得乙方所提交的軟件交付成果、服務及相關知識產權。

(2)甲方有權及時瞭解和監督軟件開發的進展情況。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完成軟件開發所必需的資料和工作條件。

(4)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取合同價款。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軟件開發所必需的資料和支持。

(3)乙方保證所交付的軟件產品是完整的、全新的、技術上先進和成熟的,並在性能、質量和設計方面滿足安全、可靠和高效運行與方便維護的全部要求,能夠滿足甲方的個性化需求與接口的相關開發工作。乙方所提供的技術文件應是完整的、清晰易讀的、準確無誤的,能夠滿足軟件交付成果的檢驗、安裝、調試、測試、驗收、運行、維護和培訓的需要。

(4)乙方應派遣身體健康、有工作經驗和相應技能的技術人員到甲方現場提供開發實施、安裝、調試、測試、試運行、維護及培訓等技術服務,該技術服務費用包括在合同價格內。

(5)如果甲方發現乙方交付的軟件產品有缺陷,或性能和質量不符甲方要求時,乙方應負責無償地排除缺陷、替換或更換所交付的軟件產品。因乙方交付的軟件產品存在缺陷,或性能和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而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工作障礙的,乙方應承當相應的責任。

(6)在售後服務期內,乙方應負責免費向甲方提供與軟件有關新的或改進的運行經驗、技術開發和安全方面的所有資料及信息,且負責對本合同項下的軟件進行免費更新、升級。

(7)乙方保證其所交付軟件產品及服務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如任何第三方就乙方交付的軟件產品及服務向甲方提起侵權索賠,乙方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8)乙方承諾所提供的軟件產品不含有任何安全隱患,並在軟件使用期內承擔全部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消除安全隱患、退款、賠償損失等)。發生任何由於軟件產品安全引起的事故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及相關用戶因此所發生的損失。

八、驗收

1、乙方向甲方交付所開發的軟件產品後進入試運行期,試運行期限爲2個月,如果在試運行期間,如發現軟件產品有缺陷,或性能和質量不符甲方要求時,乙方有責任對其進行修改和更正。同時試運行期依據上述修改、更正期間進行相應順延。

2、試運行期屆滿,在甲方可正常使用乙方所交付的軟件產品,且乙方向甲方提交軟件設計文件後(包括但不限於軟件開發計劃及管理變更日誌、需求規格說明書、軟件設計文檔、軟件架構文檔、軟件系統設計、軟件安裝前測試方案、測試計劃、模塊設計、模塊組織、模塊流程及模塊間接口設計等,同時應提交軟件開發各階段文件及軟件全部源代碼),甲方與乙方共同簽署兩份軟件驗收合格證書,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3、驗收不合格,由乙方負責更正和修改,乙方更正、修改後必須再次進行驗收。如果再次驗收仍不合格,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九、售後服務支持

1、在驗收合格後,乙方對所開發的應用系統提供一年免費的售後服務。

2、在售後服務期的前兩週,乙方協同甲方使用該軟件。

3、售後服務內容包括軟件缺陷、故障等,用戶因工作需要要求對部分功能作小範圍改動時,乙方應免費給予完成。

4、在售後服務期內,乙方保證在出現應用系統故障時應及時、積極響應,遇有特殊情況雙方協商。

十、培訓

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軟件產品後,負責爲甲方的管理員提供軟件操作指導和培訓。

十一、保密責任

甲、乙雙方保證本軟件產品的所有技術信息和資料,不得透露給第三方。

十二、不可抗力

1、如合同雙方中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災、颱風、戰爭和其他雙方都認爲的不可抗力原因而無法按期履行合同。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合同執行的時間做相應延期。

2、受影響方應儘快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話或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不可抗力發生14天內儘快用傳真和掛號信將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確認。

3、當不可抗力事故終止或事故消除後,受阻方應儘快用傳真或電傳通知對方關於不可抗力形勢的解除並以掛號信加以確認,並繼續履行合同。

4、如果不可抗力阻礙合同的履行超過180天,雙方就合同的進一步履行問題進行討論並達成一致意見。

十三、爭議的解決

1、凡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如經協商後仍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都有權向合同簽訂地仲裁部門提請仲裁。

2、仲裁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雙方應遵照執行。

3、由上述過程發生的費用,除仲裁結果另有規定外,應由敗訴方承擔。

4、仲裁地點爲合同簽訂所在地。

十四、其它事項

1、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2、合同簽訂地點:

3、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二份。

5、本合同未經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乙方:(公章)__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委託合同範本11

甲方(委託方):

住所:

乙方(代理方):

住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委託乙方就項目(詳見附表)組織招標工作,項目預算金額人民幣元,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組織招標。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代理招標的工程項目概況

(一)工程項目名稱:

(二)工程規模:

(三)投資規模:

(四)建設地點:

(五)項目批准文號:

(六)招標內容:

(七)招標方式:

(八)標段:

(九)質量要求:

(十)工期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十一)對投標單位資質等級要求:

(十二)資金來源:

第二條委託範圍(代理內容)

(一)與甲方共同擬定招標方案;

(二)編制和發佈招標公告;

(三)編制和發售招標文件(包括投標資格預審文件);

(四)協助甲方審查投標申請人資格;

(五)主持並組織答疑會,並印發答疑會議紀要;

(六)協助甲方組織開標、評標,協助甲方定標;

(七)編寫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進行備案。

第三條履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甲方與中標人簽訂承發包合同之日止。

第四條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及時間

(一)提供的有關資料;

1、現有圖紙資料各套;

2、建審批件各份。

(二)提供資料的時間:

第五條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參考內容:

第1種:

(一)代理招標費:按中標價的%計取。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付人民幣萬元作爲(定金/預付款),在發出中標通知書並且乙方代理工作全部完成後甲方付清全部代理費用(若約定定金的,定金可充抵)。

(二)聘請評標專家報酬及費用由方按實際發生額承擔和支付;

(三)其它費用:。

第2種:

(一)乙方按經甲方審覈確認的標底總價的%收取標底編制費,按經甲方審覈確認的標底總價的%收取招標代理費。

(二)標底編制費及代理費用於中標通知書發出後的天內以(現金、支票、匯票)的形式一次交清。

(三)聘請評標專家報酬及費用由方按實際發生額承擔和支付;

(四)乙方完成所有工作不再收取其他費用。

第3種:

(一)本工程項目施工招標,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標準按照《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例如計價格[20xx]1980號)文的有關規定及雙方簽訂的有關代理協議執行。

(二)場地使用費及公證費由方承擔和支付。

(三)專家諮詢費、招標會務費、評標服務費由方承擔和支付。

(四)報名費及出售招標文件的費用由方收取。

(五)招標人自本合同簽訂生效後日內預付招標代理費人民幣萬元,餘款待招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並與中標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後天內結清。

其它方式: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法選定招標方式;

2、確定工程的承包方式;

3、採用邀請招標方式的,可推薦投標人(其投標資格亦須審查);

4、依法決定評標委員會的組成人數並派出代表參加評標委員會;

5、在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中確定中標人;

6、對招標文件中的實質性內容的審查把關;

7、瞭解招標工作情況並對乙方受委託事項進行監督;

8、對於由於乙方原因致使招標失敗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9、其它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指定(職務:)作爲甲方的全權代表,代表甲方聯繫和處理招標過程中的有關具體事項,並派同志協助乙方開展招標工作;

2、依據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以及承擔並支付相關費用;

3、負責工程前期報建工作,提供項目批文及規劃許可證、報建表。

4、向乙方提供招標所需的圖紙、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

5、負責審覈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經甲方審覈後,方可對外發售;

6、監督招標過程,派員參加開標、評標、定標工作;

7、與乙方共同確定評標委員會人員組成;

8、根據乙方提供的評標報告,確定中標人;

9、對評標內容保密,做好評標過程的有關保密工作;

10、應根據中標優選方案儘快確定中標人,並在招標文件基礎上,於定標後30天內和中標人簽訂承包合同;

11、爲了使招標工作順利進行,甲方應負責協調招標項目的外部關係,爲乙方提供外部條件;

12、乙方提出的招標工作中需要由甲方決定或提供的事項,甲方應及時給予解決;

13、對於乙方組織的現場踏勘、招標文件答疑和開標會應予積極配合;

14、甲方與中標人簽訂承發包合同的情況應及時向乙方反饋,正式簽訂的合同副本(或複印件)送一份交乙方存檔。

15、甲方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後,收回落標人的施工圖等資料並退回投標保證金,在與中標人簽訂施工合同後退回中標人的保證金。

16、其它義務: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在委託代理範圍內負責組織招標過程的各項工作;

2、對選擇招標方式和承包方式有建議權;

3、獨立編制工程量清單;

4、對工程中按市場價格的材料的價格有調查和提議權;

5、乙方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向中標人收取招標服務費。

6、對於由於甲方原因致使招標失敗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7、其它權利: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定(職務:)全權代表乙方聯繫和處理招標過程中的有關具體事項,接受和簽收甲方提供的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

2、根據甲方提供的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負責編制、印刷、發售、解釋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編寫的內容應便於日後工程管理、規避招標人風險、建設目標可控;

3、及時向招標人報送相關資料,即在發售招標文件(包括答疑紀要)的同時,按招標人要求的份數提交正式的招標文件給招標人,評標結束後的第二天將擬中標人的投標資料提交給招標人。

4、刊登招標通告,發投標邀請函

5、負責處理投標人有關招投標的問題,並主持召開招標文件答疑會,並在招標中心審查後,形成書面材料分發給投標人;

6、負責接收投標人對工程量清單、招標文件、現場踏勘的疑問,並及時將投標疑問書面通知招標人;

7、負責將招標答疑內容、招標文件澄清修改通知以及招標投標活動其它變更通知在公佈,並在該網同時告知投標人索取書面招標答疑紀要、招標文件澄清修改通知、工程最高控制價等文件的時間、地點、聯繫人及電話。

8、落實開標和評標地點等有關的招標事務;

9、提供專家庫,與甲方共同確定評標委員會人員組成;

10、依據本合同規定承擔並支付相關費用;

11、審查投標人資格,將審查結果通知各申請投標人;

12、與甲方協商確定開標程序,組織開標大會

13、組織評標委員會進行評標,負責安排評標活動的有關事宜;

14、根據評標委員會的評標結論,向甲方提交評標報告;

15、根據甲方的定標意見,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向落標人發出《落標通知書》;並辦理投標保證金退還事宜;

16、根據甲方的要求,協助處理合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17、代理招標工作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法律程序和方式組織招投標活動,圓滿完成招標工作;

18、及時向甲方報告招標工作進展情況,積極採納甲方的正當要求和合理意見,注意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19、乙方應按國家、地方有關造價編制管理規定和當地造價管理部門規定的工程造價定額,並按當期公佈的建設工程價格指數及當期建材市場信息綜合價編制工程量清單和編制工程標底。

20、認真編制工程量清單並對其準確性負責,負責向造價管理部門送審所編制的工程量清單及工程預算標底事宜;

21、負責做好標底以及招標過程的有關保密工作;

22、負責向招投標管理機構及有關職能部門報備招投標文件和資料;

23、對招投標文件進行歸檔管理;

24、如果由於非招標人的原因造成第一輪招標未能確定合格的承包人,招標代理機構應負責再次招標,直至確定合格的承包人爲止,由此引起的費用已包含在代理費價款內。

25、其它義務:

第八條違約

(一)任何一方違約均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賠償額不超過代理費總額的%;

(二)甲方中途解除委託的,應按代理工作的已完工作量付費,並按照代理費總額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或,約定定金的,不得收回定金)。乙方中途辭去委託的,應按照代理費總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約定定金的,應雙倍退還定金)。

第九條爭議

雙方之間由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包括但不限於有關本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修改和終止)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或索償均應當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向地人民法院起訴。

注:管轄法院地可約定爲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房地產項目所在地等,上述地點的選定最好能指向我方所在地。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按照該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裁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拘束力。

注:所選的仲裁委員會應以靠近我方所在地並節省費用爲原則。

第十條其他

(一)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二)雙方同意就本合同之磋商、制訂及簽訂所引起之費用及開支各自承擔。

(三)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若雙方對本合同有關條款一致同意進行補充、修改或變更的,雙方應當進行書面確認或簽訂補充協議或其它類似文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不同規定的,按照補充協議執行,補充協議未規定的仍按本合同執行。

(四)合同的某些條款違法、無效或在法律上不能執行,或被法院、仲裁庭宣佈違法或不能執行,並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或強制性。

(五)如任何一方並無要求另一方履行本合同內任何條款時,並不影響該方要求該條款仍被履行的權利;如本合同內任何條款確有被一方違反,而對方放棄對其追究時,不應被視作同時放棄追究任何對該條款之繼續或以後之違反,或放棄在本合同下之任何權利。

(六)附件應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包括: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均具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託方):(蓋章)乙方(代理方):(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合同簽訂地點:

委託合同範本12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1、甲方委託乙方,按本合同書要求進行工程項目的施工監理。

2、監理範圍:

3、委託監理期限:至。

4、總費用爲:萬元。

5、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簽訂本合同書(協議書連同合同一般條款、特殊條款與附錄,稱爲“本合同書”)。本合同經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並加蓋本單位公章後生效,雙方各持合同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副本報送監理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單位。

本合同書籤於

地點: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合同一般條款

第1條甲乙雙方的監理依據是《建設監理試行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第2條甲乙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書,並按本合同書開展監理工作。

第3條甲方是本工程項目建設的組織者,負責建設中籌集資金、徵地、移民、協調與當地關係等職責,對本工程建設效益全面向國家負責。

乙方受甲方的委託,作爲本項目監理單位,根據本合同書進行監理工作,行使賦予的權力和責任,對甲方負責。

第4條本合同書所指的工程監理範圍與內容在附錄b服務範圍與內容中詳細說明。

第5條本合同書所指的監理費用及支付辦法在附錄d中詳細說明。

第6條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繫均以書面通知爲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並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文件,屬於合同的補充文件。雙方聯繫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

第7條本合同書的開始、完成與變更。

7、1按本合同書規定的全部有效的簽字蓋章完成後,本合同書立即生效。

7、2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開始其服務。

7、3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內完成服務。

7、4如果情況變化,致使合同書需變更時,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才能成立。爲此,一方提出的建議需經送交另一方作應有的考慮。

7、5如本合同書需延長(由於不可抗力等),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在特殊條款中事先加以說明。

7、6合同簽約後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時,合同雙方經協商後可做調整,並在特殊條款中具體說明。

第8條甲方的權力與責任。

8、1甲方依據監理合同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督促和檢查。

8、2甲方若認爲乙方履行合同不力,嚴重影響工程進展,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乙方主要人員,直至終止合同。

8、3對涉及工程工期、質量、造價等重大問題變更時,應由甲方最後確定並按國家規定的基建程序辦理。

8、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證乙方責任和權力的統一。甲方應按附錄c按時向乙方提供規定的設備、設施和材料。

8、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監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資料、圖紙和數據等。同時應在特殊條款中明確提供的方式、份數與回收、保密等辦法。

8、6甲方應負責協調工程外部條件及與地方的關係。

8、7甲方應在特殊條款中雙方訂明的期限內,對由乙方提交給他的需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作出決定。

8、8甲方依據附錄d按時支付乙方監理費用。

第9條乙方的權力與責任。

9、1乙方擁有合同中規定的權力,並承擔相應全部責任。

9、2乙方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書所需的技能、謹慎與勤奮,必須按照監理的職業準則完成其全部職責。

9、3在監理過程中監理單位如需另聘專家諮詢或協助,在監理服務責任以內的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監理服務責任併發生費用,應得甲方書面同意後,由甲方承擔費用。

9、4乙方按附錄c按時自帶規定的設備、材料和設施。具體使用協議在附錄c中規定。

9、5乙方必須按附錄e規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人員及項目監理機構。其主要人員資格和服務條件須經甲方審查同意,甲方不得無理由地拒絕。甲方同意乙方根據監理目標需要提出的工程監理組織機構,並確認總監理工程師。

9、6監理應按本合同規定的人員在各規定期限內進行。爲保證利於監理的有效實施,乙方可在這期限內作出合理調整。若更換現場人員,應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員,其中主要監理人員的更換需經甲方同意,乙方派駐現場監理人員應連續穩定,保證監理工作正常進行。

9、7乙方有本監理項目的質量否決權、簽發付款憑證權和開工、停工、返工和復工命令權。

9、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報酬,是其關於本合同書的惟一報酬。乙方及其人員不得接受與本合同書有關的或與其承擔義務有關的其他津貼、回扣等報酬和非直接支付。

9、9乙方在監理的過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祕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設計、承包等單位提供並申明的祕密。

第10條調解與仲裁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發生爭端,雙方應首先本着相互諒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則充分協商,解決爭端;若協商失敗,任何一方均可向監理主管部門申請調解爭端;若調解無效,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在調解和仲裁過程中,雙方應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

第11條違約

由甲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甲方應至少提前兩個月通知乙方,並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由乙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乙方應至少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並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後,十五天內沒有答覆,可視本合同終止。

違約賠償費或其他違約責任由甲乙雙方在特殊條款中具體約定。

第12條甲方可視乙方的監理工作情況進行獎罰。具體內容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規定。

第13條本合同書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解決,簽訂補充文件,作爲本合同書的一部分。

合同特殊條款

鑑於本工程的特點與實際需要,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合同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爲準。具體條款如下:

第5條補充:

額外服務:如果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範圍以外的任務,甲方應另行補籤委託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致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乙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的影響通知甲方,甲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第6條補充:

雙方聯繫方式:重要問題以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爲據。

聯繫人:

地點:

電話:

第7、2條補充:

監理服務期限:

第7、5條補充:

在履行合同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籤補充協議。

第7、6條補充:

合同簽發後,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的變化,本合同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

增加8、9條:

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的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及與被監理項目有關的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五份,甲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副本一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泄露,項目結束後歸還甲方。

增加8、10條:

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應在七天內給予明確指示,並採用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增加9、10條:

乙方不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的責任。

第11條補充:

違約金:由於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要求終止合同,按一般條款第十一條的期限辦理。由於甲方原因終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萬元。由於乙方原因終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違約金萬元。因甲方決策不當或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應由甲方負經濟責任。

違反合同條,方支付方違約金元。

違反合同條,方支付方違約金元。

違反合同條,方支付方違約金元。

違反合同條,方支付方違約金元。

第12條補充:

獎罰:甲方可視乙方工作成效進行獎罰。獎金在元範圍內,罰金在元限度之內。

爲了促進承建施工單位保證進度、質量和安全,乙方可寫出書面材料建議獎勵有關人員。具體數額及開支辦法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使用受甲方監督,且立賬備查。

委託合同範本13

合同編號:

甲方(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聯繫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傳真:

公司電郵:

乙方(執行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聯繫人:

電郵: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由甲方委託乙方對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產品結構與功能開發設計

項目進行設計開發工作,

1、乙方依據甲方所提供的資料及設計要求,進行產品結構與功能方案設計開發;

2、設計開發過程中,乙方依據甲方提出的合理修改意見做出設計修改,直至修改確認爲止;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3、甲方在付清所有設計費用後有權要求籤訂著作權轉讓合同,以享有設計作品的所有權利;

甲方義務:

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三、設計完成時間:

1、乙方需在_個工作日內設計出甲方的初稿;

2、設計完成的時間爲___個工作日(由甲方原因耽誤的時間,完稿時間應順延)。

四、費用及結算方式乙方提供(大寫數字)套設計方案構思及文字說明,全數方案中,若甲方未選用任何一

套方案,則此合同就此終止,所有約束條款無效;若甲方採用任意一款設計方案均視爲合同起效,即支付(RMB)元整,以現金或轉帳支付,乙方開具發票,具體如下:

1、設計合同雙方簽定後,三日內甲方需支付給乙方設計費用的40%爲設計預付款,即(RMB)元整,乙方開始項目設計;

2、交付產品設計的三維模型圖通過網絡(或甲方指定方式)傳遞給甲方並由甲方確認方案及提出設計修改意見;

3、交付設計方案工程圖時,可由甲方指定方式交付給甲方,文件格式:prt格式(3D模型圖)、CAD零部件工程圖;

4、設計方案經甲方確認日開始計算,一月內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總設計費用餘款。

(附)乙方賬號:

農業銀行:

帳戶名:

五、知識產權

1、乙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權;

2、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未被甲方採用的方案,知識產權仍歸乙方所有;

4、在乙方爲甲方提供設計方案後,若因甲方公司名稱或商品變化而變更設計方案,視其爲新方案設計,甲方應另向乙方支付50%的設計合同款作爲預付款,乙方重新開始設計;

5、甲方收到乙方設計初稿,提出與設計方案所屬性質不同設計要求,視其爲新設計方案,甲方應另向乙方支付50%的設計合同款作爲預付款,乙方重新開始設計。

六、合同糾紛在此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產生糾紛,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處理,或請相關仲裁部門仲裁。

七、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約未盡事宜,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簽定補充協議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果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作出出賣產品設計及向法院提起訴訟的選擇。(本協議塗改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合同範本14

轉讓方及受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工商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址:

受讓方及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鑑於:

1、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______元,註冊地____省_____市,工商註冊號:_____________,公司成立於____年___月___日)系依法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現其主營業務是投資建設____________項目。

2、甲方爲目標公司合法股東,合法持有目標公司___%股權,現甲方自願將合法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以下簡稱“目標股權”)轉讓給乙方,每 %股權作價人民幣 元整,乙方同意以上作價受讓上述目標股權。

3、乙方購買目標股權後自願委託甲方繼續以甲方名義代爲持有目標股權,乙方不參與目標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委託甲方代爲行使目標股權對應的股東權利。

據此,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之規定,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股權轉讓及委託持股等相關事項達成一致。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轉讓標的概述

本次股權轉讓的標的爲:甲方合法持有目標公司股權,以及基於此而產生的一切派生、衍生權利及權益。具體轉讓股權的數量,按以下約定的期間,乙方實際支付給甲方金額的核算。

第二條 股權轉讓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在201 年 月 日至 月 日期間,以轉賬方式購買受讓股份,股份受讓的最終具體份額,以乙方最終支付的金額,按上文作價約定進行覈算。

第三條 甲方聲明及保證

1、甲方爲目標股權的唯一所有權人。

2、甲方作爲目標公司的合法股東已完全履行了目標公司註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3、甲方保證擬轉讓的目標股權不存在任何權屬糾紛,如存在任何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本協議簽訂後,甲方不得將目標股權轉讓給其他人,不得在目標股權上設定任何質押或其他權利限制。

第四條 乙方聲明及保證

1、乙方自願向甲方購買上述目標股權,並自願委託甲方繼續以甲方名義代爲持有目標股權。

2、乙方保證在協議約定期限內,通過銀行匯款方式將上述股權轉讓款支付給甲方。

第五條 委託事項及委託權限

1、乙方自願委託甲方以甲方名義代爲持有目標股權,並以甲方名義代爲行使相關股東權利。甲方自願接受乙方委託,並以自身名義代爲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2、乙方委託甲方代爲行使的權利包括: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公司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相應活動、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代爲收取股息或紅利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作爲目標公司的登忌東,有權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以自身名義代爲行使相關股東權利。

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處置(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等處置行爲)上述目標股權及其股東權益,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乙方權益的行爲。

3、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代爲持有上述

4、甲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爲持有上述目標股權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但不限於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乙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五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全部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甲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乙方支付等同於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5、委託持股期間,乙方擬將上述目標股權及相應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者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義下時,甲方須對此提供無條件的協助及便利,並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報酬。

6、甲方與乙方的此項委託關係爲無償委託,甲方無權就此委託事項向乙方收取任何報酬。

7、因甲方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目標股權被查封、凍結、執行的,甲方應及時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相關機構作出說明,並提供任何其他財產向上述機關申請解封,保證不得損害乙方的任何權益。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享有對目標公司的知情權,有權通過甲方瞭解目標公司的實際生產經營狀況、財務狀況、重大決策以及利潤分配方案等。必要時,甲方應將每一次股東會表決的情況向乙方作出書面通知。

2、乙方作爲目標股權的實際所有權人,對目標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基於目標股權所產生的全部投資收益(包括但不限於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

3、委託持股期間,乙方有權將上述目標股權及相應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者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義下,其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對此提供無條件的協助及便利,且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報酬。

4、如目標公司因某種原因解散並進行清算,乙方仍委託甲方參與清算,如經清算後目標公司有剩餘財產並分配給甲方的,乙方有權基於目標股權取得應分配的財產。

5、乙方作爲目標股權的實際所有權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甲

6、在委託持股期間,乙方有權以合理價格向甲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轉讓目標股權,並有權要求甲方對此提供無條件的協助及便利,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報酬。

7、乙方以其持有的目標股權爲限,對目標公司的投資風險承擔有限責任。

第八條 保密條款

本協議雙方承認及確定凡彼此就有關本次股權轉讓及委託持股的主要條款而交換的任何口頭或書面資料均屬機密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本協議主要條款及本次交易)。本協議雙方保證對所有該等資料絕對保密,而在未得對方同意前,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披露任何有關資料,惟下列情況除外:

1、公衆人士知悉或將會知悉該等資料(且並非接受該等資料之契約者擅自向公衆披露);

2、按適用法律或法規所需披露之資料;

3、由任何一方就本協議主要條款所述交易而需向其法律顧問或財務顧問披露之資料而該法律顧問或財務顧問亦受本保密條款的約束。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如甲方無故提出終止協議或者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甲方應將上述股權轉讓款全部返還給乙方,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元。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應按實際損失計算(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2、如乙方無故提出終止協議或者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元,甲方應將剩餘股權轉讓款返還給乙方。

第十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由於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之目的無法實現的。

(2)另一方喪失實際履約能力的。

3、委託持股期間,本協議解除以甲方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標股權恢復至乙方名下爲準。

4、在委託持股期間,乙方以合理價格向甲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轉讓目標股權的,本協議因該股權轉讓行爲的生效而終止。

第十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本協議書及由此而簽署的其他補充文件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如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目標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生效後,如一方需修改本協議的,應提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對本協議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訂立,並作爲本協議的附件。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叄份,雙方當事人各執壹份,壹份留存證明人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合同範本15

甲方(委託旅行社):

(經營範圍:國內旅遊、入境旅遊許可證號:)

乙方(受委託旅行社):

(經營範圍:國內旅遊、入境旅遊許可證號:)

甲方委託乙方承辦在一地的旅遊團隊接待(即地接接待)爲保證團隊接待質量,共同維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和旅行社的信譽,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就接待旅遊團中的有關事項及權利、義務關係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協議目的

本協議的目的是爲保證甲方團隊在委託乙方接待範圍內的旅行安全、順利,甲方委託乙方安排交通、住宿、遊覽、餐飲、購物、娛樂等旅行服務項目,乙方根據甲方委託的內容迅速、準確地實施安排。雙方特此以甲乙雙方間的業務委託合同的方式,正式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合作主體的認定

甲乙雙方應爲在各自屬地旅遊主管部門註冊並獲得經營許可的合法經營旅行社,其中一方以任何方式欺詐或隱瞞對方自己的真實資質的則視爲其違約,對方有權視合同無效,停業、歇業、被旅遊主管部門取消經營資格的旅行社將視爲無旅行社業務經營資質。負責具體操作的人員必須是各自公司的正式員工並有公司負責人的授權證明。

第三條:適用範圍

(1)本協議適用於甲、乙雙方簽訂的業務委託合同。但在本協議若另有補充協議時,則以補充協議爲準。

(2)對本協議中未作規定,並且在甲、乙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中亦無特別規定的事項,則遵循行業慣例。

(3)本合同適用於合作期間內的多批次散客及團隊。合同附件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附件爲各批次散客及團隊的委託接待合同。

第四條:委託的內容

甲方委託給乙方的業務,以委託行程內的安全、順利運行爲目的,其內容如下(但甲方可以根據個別要求限制或擴大下述安排業務範圍)

(1)提供有益於甲方業務開展的有關交通、住宿、旅遊設施、名勝古蹟等的信息和實施方案。

(2)爲甲方所組織的團隊,同具有相關經營資質的交通部門簽訂客運合同並落實各項交通的安排、承運。

(3)爲甲方所組織的團隊,同具有相關經營資質的並符合甲方團隊所需標準的飯店簽訂住宿合同並落實住宿安排。

(4)爲甲方所組織的團隊安排用餐、旅遊及觀看文藝節目、購物等。

(5)爲甲方所組織的團隊配備導遊、翻譯等。

(6)對計劃外發生的事情采取應急措施並向甲方報告。

(7)其它爲保證甲方團隊旅遊活動安全運行所採取的必要措施。

第五條:相關證明文件

甲乙雙方簽定本合同時,各自向對方提供一份旅行社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旅行社責任保險協議及發票、開戶銀行、帳號、通訊地址、組織機構和部門負責人名單(含聯繫電話、傳真一覽表)等相關資料。

第二章:委託接待合同的簽訂

第六條:委託接待合同的簽訂辦法

一、甲方委託乙方承辦旅遊服務時,應將行程接待計劃(以下所指行程接待計劃包括散客和團隊)以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等形式通知(以下將這些通訊方式的通知統稱爲“送達”)乙方,行程接待計劃內容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旅遊線路名稱;

(2)旅遊行程的出發地、途經地和目的地;

(3)旅遊行程中交通工具(包含航班及車次、旅遊汽車標準)安排及其標準和報價;

(4)旅遊行程中住宿酒店的星級、房型、間數、陪同房類型等及其報價;

(5)旅遊行程中餐飲服務安排及其標準和報價;

(6)旅遊行程中12歲以下兒童的接待標準及報價;

(7)旅行社統一安排的遊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

(8)旅遊者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

(9)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的名稱;

(10)需要旅遊者另行付費的遊覽項目及價格;

(11)當團操作人員的聯繫電話、旅遊服務監督、投訴電話;

(12)雙方確認的參團成員人數及名單(含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證件號碼等)

(13)雙方協商一致的其他內容。

二、乙方在接到前項團隊接待計劃書後,應迅速(最晚在6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給予確認是否受理該申請。

第七條:委託接待合同的生效

(1)根據前條第二項,甲方在接到乙方行程接待計劃確認書時,則甲乙間業務委託合同成立。

(2)乙方若對甲方前條第一項計劃中的一部分不能受理,須立即通知甲方,甲方若同意刪除不能受理部分後仍委託乙方安排時,則應再次履行第六條第一項所定程序對甲乙雙方的委託接待協議進行重新約定;如果甲方不同意刪除則視爲協議解除;

(3)行程接待合同一經生效,甲乙雙方不得以非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合同,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則被視爲違約,對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對其進行賠償,可投訴到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部門。

第八條:委託報價

甲方接到客戶請求之後,整理出初步方案,向乙方進行詢價,乙方有義務給予及時回覆,甲乙雙方均應按照以下條款進行操作。

一、對甲方的操作規定

(1)甲方操作人員必須以書面(包括傳真、qq、msn、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乙方提出詢價要求,條件不允許或者特殊情況下也可以用電話口頭的方式。

(2)儘可能詳細地表述客戶的具體要求:時間、地點、人數、等級、是否安排購物店等其它具體要求。

(3)特殊情況應註明最晚答覆時間。

二、對乙方的操作規定

(1)乙方必須以書面方式回覆(包括傳真、qq、msn、電子郵件等)

(2)甲方需要分項報價時,乙方的報價必須與甲方的詢價要求逐條對應。乙方報價應註明所含與不含內容,特別應註明:航班信息;酒店星級、位置、房型、是否含早餐;早餐及正餐標準、種類、地點、餐頓、酒水;旅行社統一安排的遊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導遊、司機的小費、超時費,是否安排購物店,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的名稱;旅遊者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旅遊行程中12歲以下兒童的接待標準等。

(3)乙方的報價必須準確,不允許提供模糊的數字或概念,並明確告知甲方報價的幣種,甲方收到的乙方報價單,即刻構成甲乙雙方合同的一部分。因爲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價格上漲的或甲方已經與客戶簽訂協議的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按原先的報價執行,遇特殊情況雙方可協商解決,

(4)一般團隊的報價,應在12小時內回覆;特殊要求較多的團隊,可在24小時內回覆;甲方規定最晚答覆時間的,乙方必須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回覆。

(5)對於行程中不合理之處或由於交通等問題需更改之處,乙方在報價時,應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或提供替代方案。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初或在每年度之初,爲甲方提供儘可能完整的當地旅遊資訊,其中的價格僅供甲方臨時參考,不作爲結算依據。旅遊資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乙方人員名單、崗位及聯絡方式,包括常用的導遊、司機等。

(2)乙方建議在當地使用的酒店名錄及價格。

(3)常用的接待價格:每人天綜合服務費、門票費、餐費、車費(超公里費)導遊服務費等。

第三章:委託接待合同的效力

第九條:委託業務的開始甲乙雙方的委託業務合同一旦成立,乙方應立即着手安排業務。

第十條:報告經過的義務

(1)乙方應適時或經甲方要求向甲方以口頭或書面形勢報告委託業務的進展狀態。

(2)對甲方的委託內容,乙方在安排完畢或判定不能達到安排目的,應及時用書面形式逐次向甲方報告。

(3)甲方在接到乙方根據前項所做的部分委託項目不能安排的報告時,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變更該部分內容、或解除全部委託業務合同。

第十一條:委託業務確認期限

(1)乙方原則上在甲方團隊旅行開始一週前,履行前條各項所定手續,完成全部被委託的旅遊業務。

(2)除前項正文中所規定的事項,如甲、乙間另有補充協議時,按補充協議辦理。

第十二條:費用的結算

(1)由於甲乙雙方團隊合作頻繁,雙方協商一致,團隊出發前甲方支付乙方不低於接待和服務成本的費用,餘款月結,具體每團付款金額於協議附件的委託接待合同雙方約定爲準。

(2)團隊結束後三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將團隊結算單加蓋公章(或合同章)連同甲方遊客反饋表傳真至甲方計調部門,並覈對清楚結算金額。

(3)每月的1日—10日乙方將上月1日至31日之間接待的甲方的團隊或散客的結算清單以傳真形式通知甲方結算專管員,乙方根據雙方確認的結算單金額開具發票給甲方,甲方財務收到發票審覈無誤後當月將結算款匯入乙方銀行賬戶。

(4)如果因爲行程變更而造成甲方預付費用超過實際產生的費用時,乙方應在團隊結束三個工作日內與甲方計調部門覈對清楚結算金額,差額應於次日退還至甲方所指定的帳號上。

(5)對於前幾項的規定,若甲、乙雙方以補充協議制定特別條款時,則以後者爲準。

第四章:委託接待合同的變更

第十三條:甲方變更

一、因爲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戰爭、疫病、自然災害、政治因素等)或無法協調的第三方原因造成甲方團隊未能按照團隊行程計劃到達旅遊目的地的,甲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雙方按照以下流程協調妥善處理相關接待工作:

(1)造成航班、車次、船班等交通方式提前抵達旅遊目的地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相關接待單位安排提前接站的事宜,包括安排好提前抵達期間的住宿、用餐、住宿、導遊陪同、交通承運、景點遊覽等,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有權利向遊客或者造成變更的第三方索要相應的費用;

(2)造成航班、車次、航班等交通方式延遲抵達旅遊目的地的,乙方及其所委派的導遊人員應及時聯繫甲方或承運的交通工具公司,儘快落實準確的抵達時間,與甲方協商對於可能錯過的餐飲、住宿、景點遊覽等應提前做好與接待單位的取消工作,但不可視爲全計劃取消,乙方所委派的導遊員及旅遊客運車輛應在交通工具抵達的接站地點等候旅遊團隊,團隊抵達後應一如既往的做好接待工作,因延遲抵達而減少的費用乙方應如實退還給甲方,並努力爭取降低各項因延遲抵達而造成的損失費用;

(3)造成航班、車次、航班等交通方式取消而未能抵達旅遊目的地的,乙方應立即聯繫行程計劃的相關接待單位,告知其實際情況,取消相關的接待工作,因交通方式取消而減少的費用乙方應如實退還給甲方,並努力爭取降低各項因計劃取消而造成的損失。

二、因爲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團隊未能按照行程計劃到達旅遊目的地的,甲方也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乙方按照以下流程妥善處理相關接待工作:

(1)造成團隊提前抵達旅遊目的地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相關接待單位安排提前接站的事宜,包括安排好提前抵達期間的住宿、用餐、住宿、導遊陪同、交通承運、景點遊覽等,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造成團隊延遲抵達旅遊目的地的,乙方應及時根據新的甲方所提供的行程計劃,與甲方協商對於可能錯過的餐飲、住宿、景點遊覽等應提前做好與接待單位的取消工作,但不可視爲全計劃取消,乙方所委派的導遊員及旅遊客運車輛應在交通工具抵達的接站地點等候旅遊團隊,團隊抵達後應一如既往的做好接待工作,因延遲抵達而減少的費用乙方應如實退還給甲方,並努力爭取降低各項因延遲抵達而造成的損失費用;因團隊延遲抵達而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造成團隊取消的,在接到甲方的文字取消件或總經理口頭確認後乙方立即聯繫行程計劃的相關接待單位,取消相關的接待工作,並努力正確降低各項因團隊取消而造成的損失費用;因團隊取消而減少的費用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乙方變更

一、因爲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戰爭、疫病、自然災害、政治因素等)造成乙方需要對生效的旅遊接待合同進行變更的,乙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雙方按照以下流程協調妥善處理相關接待工作:

(1)因爲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戰爭、疫病、自然災害、政治因素等)造成乙方所安排的交通、住宿、景點遊覽、用餐等需要做變更時,乙方可以提出變更甲方所委託的業務內容;

(2)乙方在根據前項向甲方提出變更時,應迅速以書面形式將變更的內容、理由及變更後的安排方案送達甲方。

(3)甲方在接到前項變更申請後,應立即書面答覆或同意乙方變更後方案或委託新的業務內容,委託新的業務內容,將作爲新的委託接待合同另行處理。

(4)對於更改後的新的團隊行程計劃,乙方要盡力和相關接待單位做好協調、溝通工作,儘量安撫客人,並努力做好相關的接待工作,並將團隊的具體安排及時告知甲方;

(5)甲方或乙方在緊急情況下,對第2項的申請及第3項的回答可以口頭形式通知,但事後必須以書面形式將申請及回答送達對方。

(6)視變更程度,當該團隊提出解除合同時,甲方可以全部解除與該旅行相關的委託業務合同。此時,甲方必須迅速將此內容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退還已收的此團團款;

二、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委託接待協議生效後產生變更的乙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雙方按照以下流程協調妥善處理相關接待工作:

(1)乙方自什麼原因造成所安排的交通、住宿景點遊覽、用餐等需要做變更時,乙方應第一時間通知甲方,提出新的接待方案,在徵得甲方同意的時候可以做相應的變更;

(2)未徵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已生效的委託接待合同進行任何更改,甲方如果不同意乙方的更改方案,乙方又確定無法按照原合同執行的時候,視乙方單方面違約,甲方有權取消此團隊操作,並按照損失的程度向乙方索賠;

(3)甲方在徵得遊客同意後如果同意乙方所做的更改方案,甲乙雙方另立委託接待協議進行操作,因此造成的費用減少,乙方應無條件退還給甲方,增加的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擔;

(4)另立委託接待協議時,乙方不得以其他藉口推託、刁難甲方,應一如既往的做好相關接待工作;

(5)在甲方與客人簽定協議後,乙方提出變更的,所有因協議產生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五章:旅程管理

第十五條:宗旨

(1)甲方的團隊在旅行中,如認爲可能得不到應提供的服務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採取必要措施提供委託業務合同規定的服務。

(2)在採取以上措施後,仍不得不變更委託業務合同中的內容時,如變更旅行日程,要儘量使變更後日程符合當初日程的宗旨。如變更旅行服務內容,要儘量使變更後的旅行內容與當初的一致,使委託業務合同的內容變更降低到最小限度。

第十六條:接待質量標準

因甲方團隊多爲同行客戶所委託團隊,團隊類型分爲:散拼團、獨立團;團隊等級分別爲:普通團,特別關注團,vip團。乙方在接待過程中應針對團隊類型及團隊等級的不同特點,在確保接待質量的前提下提供符合團隊要求並符合以下甲方質量標準的服務,乙方應按照本協議和委託接待合同所確認的日程、標準、報價內容提供服務。所提供的服務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550號令《旅行社條例》的要求,選擇具有安全保障和質量保證的單位安排用餐、住宿、用車、購物等,爲確保甲方團隊能安全、順利地旅行,乙方應按下列原則實施:並按以下各項的要求嚴格執行:

一、酒店客房

(1)乙方不得使用模糊概念,將酒店以次充好,欺瞞甲方工作人員,乙方所提供的酒店必須符合甲方團隊所要求的標準,一經確認之後的準確酒店乙方不得隨意更改,除非經得甲方的同意,具體酒店標準以甲方操作人員要求爲準。

(2)酒店硬件設施應符合相應的國際等級星級標準,所有設施應保持乾淨整潔、保養良好、運轉正常,並配有足夠的安全設施及足夠的提醒標誌;

(3)酒店位置應符合交通便利、治安良好的原則,使客人的商務活動和自由活動既方便又安全。

(4)酒店的服務應熱情周到,隨時爲客人的特殊要求提供有效的幫助。如:甲方要求乙方爲vip團、特別關注團在客房放置歡迎卡、鮮花或果籃時,酒店能積極配合。

(5)酒店前臺人員不得向除乙方工作人員之外的人員透露協議價格,因酒店人員向遊客或組團社領隊人員透露協議價格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可向酒店追償;

(6)如酒店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星級的客房時(或分爲主樓、附樓),乙方應在報價時特別說明。

(7)乙方安排的酒店不得對中國團隊有歧視性行爲,如單獨安排早餐或與其它客人隔開用早餐,服務態度差等歧視性行爲。

(8)乙方因自身或所預定酒店原因需要更改酒店的,所提供的酒店標準不得低於已確認酒店的標準,中間的費用差額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可抗力及其他特殊原因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二、餐飲

(1)就餐環境清潔乾淨,具有國家允許經營餐廳的各項證照要求(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擁有足夠的營業場所(大廳、包廂、停車場等)其所配備衛生間不準有污漬、異味。

(2)用餐需使用到的餐桌、桌布、餐具乾淨、清潔、無毒;經營場所要有必要的防滑措施和警示標誌;

(3)按餐費標準訂餐,嚴禁剋扣餐費,酒水及菜單按單團合同標準執行

(4)滿足客人特殊要求,如:素食、穆斯林餐等。

(5)餐食要衛生、可口、足夠足量,如遇菜量不足或口味嚴重不符,乙方陪同人員應立即現場調整、解決,並避免以後再次發生。

(6)每桌原則上最多安排10人,超過10人,必須分桌。(人數在12人以下不夠分桌時必須增加菜品,菜量)

三、城市間交通

(1)按照甲乙雙方確認好的行程、日期、等級、班次安排城市間的交通,包括:機票、火車票、船票等。

(2)由於不可抗力(如更改、延誤、取消等)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但需乙方提供相關證明。

(3)由於人爲失誤造成的損失,如漏訂、錯訂等,由責任方賠償。

(4)乙方有責任協助確認全程機票(包括內陸段)

(5)遇航班變更,乙方負責及時通知下一站接待社或導遊。

四、車輛

(1)必須使用在交通部門註冊的合法運營旅遊車,一定要爲乘客投保意外傷害保險,並在每團確認單上說明具體保額。

(2)嚴禁使用非運營車輛(黑車)以及超齡服役的車輛;

(3)車內外保持乾淨整潔,車內設施能正常使用,如麥克風、空調、閱讀燈、窗簾、座椅調節、衛生間設施等。

(4)車況良好,保證機械設施運轉正常、有效。如出現意外,導致拋錨或其它影響行程的事故,應迅速採取補救措施,更換正常車輛,不得出現反覆修車耽誤行程的現象。因此造成的投訴、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5)不得超載,至少要預留出1—2個以上空位,司機不得同意團隊及導遊以外的人員搭車或路上收客;

(6)司機應證照齊全、經驗豐富、安全駕駛記錄良好、服務熱情,熟悉行程內路線、路況,如遇未知地點、路線,乙方應提前查詢,確保將客人及時、準確無誤地送達目的地。

(7)旅遊車輛要確保有足夠的空間供客人放置行李,能夠正常使用,並保證客人物品的安全。

(8)司機在車上不得抽菸、喝酒、賭博、兜售物品等違規、違法行爲,並嚴格按照《中國道路交通法》《營運車輛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不得有任何違法、違規的行爲

五、導遊服務

(1)擁有導遊執業資格的中文普通話或甲方指定的特殊語種導遊。

(2)經驗豐富,熟悉目的地的情況,特別是熟悉與旅遊相關的情況,如交通、景點、酒店、餐廳、機場、車站、碼頭等;

(3)導遊接機(站)時,應在機(車)抵達前到達機場(車站),按甲方要求舉牌接機(站)

(4)導遊爲客人提供嚮導、講解及相關旅遊服務。做到熱情周到、主動到位,對經常發生或可能預見的情況要提前提醒或告知客人,確保客人安全,堅決杜絕一切安全事故隱患,避免客人投訴事件和安全事故的發生,如某地多扒手,被盜案件時有發生,應如何預防;某地嚴禁吸菸;在某景點易掉隊;如何保證不掉隊;萬一掉隊如何返回等。

(5)導遊接送團和隨團出席重要活動時。必須注意儀表,着正裝。平時着裝要求整齊、簡潔、大方、得體,化妝要適度。

(6)遇客人蔘加自行安排的商務活動及用餐時,導遊應積極配合、爲客人提供必要的幫助。

(7)導遊應向客人講解旅遊地的人文和自然情況,介紹風土人情和當地習俗;但不得迎合個別客人的低級趣味,在講解中攙雜庸俗下流的內容。

(8)在帶團過程中,導遊應嚴格執行接待計劃,嚴禁導遊擅自增加購物店、行程外客人需另行付費的項目;或壓縮計劃內項目遊覽的時間。

(9)特殊情況下如需變更行程,應以保障客人利益爲原則,經甲方同意並在甲方或由甲方授權者與遊客簽訂行程變更同意書之後方可根據新的行程安排進行接待工作;

(10)嚴禁向客人索要小費;

(11)其他未提及的事項,導遊的行爲必須符合《導遊人員管理條例》及《旅行社法規》的相關要求,如果因爲導遊違反相應要求而造成的投訴,甲方有權根據旅客的要求或者法規的許可向乙方索賠;

六、購物

(1)以客人自願爲原則,嚴禁強買強賣,嚴格執行甲方計劃內的購物安排,嚴禁增加購物次數及購物時間;

(2)每次購物時間不得超過40分鐘,導遊應告知客人,嚴禁擅自延長購物時間;

(3)如客人提出退貨,乙方應無條件協助客人在離境前解決,不準將問題帶入下一站或造成投訴;

(4)甲方要求無購物的團隊,乙方不得安排客人進旅遊購物店;

(5)乙方導遊人員應告知客人購物退稅有關規定,並在團隊離境前協助客人辦理退稅手續。

七、娛樂活動

(1)嚴格執行接待計劃內娛樂活動。

(2)嚴禁隨意增加自費項目或高價銷售自費項目,如因增加自費項目造成客人投訴,乙方應雙倍返還客人所支出的費用。

(3)嚴禁乙方導遊人員誘導或組織客人涉足黃、賭、毒場所。

第十七條:領隊或全陪

甲方或委託業務給甲方的組團社派領隊或全陪陪同旅行時,領隊有權代表甲方與乙方協調旅程有關事項。乙方及乙方選派的導遊在旅行實施過程中,應聽從領隊的合理要求。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除了以上約定的權利義務,乙方爲甲方旅遊團隊所提供的接待服務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550號令《旅行社管理條例》的要求,乙方出現以下任何情況之一併造成遊客投訴、索賠的,甲方有權根據《旅行社管理條例》的規定向乙方索賠:

(1)將旅遊業務委託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旅行社;

(2)未與接受委託的旅行社就接待旅遊者的事宜簽訂委託合同;

(3)未經甲方的同意,將旅遊者轉交給其他旅行社組織、接待的。

(4)拒不履行旅遊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5)非因不可抗力改變旅遊合同安排的行程的;

(6)爲接待旅遊者選擇的交通、住宿、餐飲、景區等企業,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或者接待服務能力的;

(7)要求旅遊者必須參加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活動、需要旅遊者另行付費的旅遊項目,或者對同一旅遊團隊的旅遊者提出與其他旅遊者不同合同事項的;

(8)未經旅遊者同意在旅遊合同約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償服務;

(9)地接旅行社及其導遊人員和領隊人員拒絕繼續履行合同、提供服務,或者以拒絕繼續履行合同、提供服務相威脅的;

(10)爲旅遊者安排或者介紹的旅遊活動含有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內容的;

(11)委派的導遊人員和領隊人員未持有國家規定的導遊證或者領隊證的;

(12)旅行社違反旅遊合同約定,造成旅遊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不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的;

(13)發生危及旅遊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採取必要的處置措施並及時報告的;

(14)旅行社接待入境旅遊的旅遊者非法滯留境內,旅行社未及時報告並協助提供非法滯留者信息的。

第十九條:接待部門的責任

乙方在履行委託業務合同時,由於乙方或乙方從業人員以及乙方委託的相關旅遊服務部門的故意過失,對甲方或甲方旅遊團(者)造成損害時,乙方應承擔對甲方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七章:事故對策

第二十條:

(1)乙雙方事故對策責任人,要在履行本協議前,協商事故發生時的聯絡體制,另行交換事故處理備忘錄。

(2)乙方爲在甲方的旅行實施中萬一發生事故或其它不可預見事件時能迅速聯絡,應建好通訊聯絡組織,在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應迅速將通訊組織圖交給對方。

第二十一條:

(1)甲乙雙方無論責任歸屬,在甲方團隊旅行中,萬一發生事故或突發事件時,乙方迅速、準確處理,並及時通報給甲方及相關的旅遊主管部門,並努力防止進一步擴大損失。

(2)凡因不可抗拒力(如戰爭、火災、地震、鐵路中斷、機場關閉、因機械故障、氣候等航班專列改點)或意外事故(如車禍、食物中毒、疾病)使旅遊團滯留在旅遊目的地或途經地,乙方應妥善安排旅遊者,並採取措施使旅遊團(者)儘快離開當地。意外事故所發生費用屬於《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險規定》理賠範圍的,由甲乙雙方向各自投保的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不在理賠範圍且屬於第三者責任造成的意外事故所發生的費用,在乙方負責追索第三者賠償的同時,由雙方協商處理。

(3)因不可抗力因素或非旅行社過失的原因造成損失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第八章:特別條款

第二十二條:

嚴禁乙方以回扣的方式賄賂甲方員工,甲方一旦發現立即停止與乙方合作,必要時將追究相應責任。

第二十三條:

遇甲方競標大客戶或大型活動時,乙方應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細節。

第二十四條:

嚴禁乙方與甲方客戶直接聯繫業務、向客戶透露雙方合作中的商業機密。

第二十五條:

乙方對外進行文字宣傳,如需使用甲方名義或涉及甲方時,應事先爭得甲方同意或授權。

第二十六條:

其他未提及或未約定的事項,雙方可參照XX年版國務院550號令《旅行社條例》及中國旅遊局相關的實施細則執行

第九章:雜則

第二十七條:(協議期限)

協議簽訂後,有效期爲一年,期滿前3個月內如雙方未提出書面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以後類推。

本協議因期滿失效後,仍適用於在本協議有效期間簽訂的個別業務委託合同。

第二十八條(糾紛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地旅遊質量監督部門申訴請求調解;也可申請仲裁或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二十九條(語言)

本協議由中文撰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電話:

通訊地址:

簽訂協議時間: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電話:

通訊地址:

簽訂協議時間: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