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傳廣播稿(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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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校廣播站鍛鍊的學生,大家廣播前都會提前做好廣播稿,好的廣播稿會帶來更好的節目效果,寫廣播稿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法制宣傳廣播稿(通用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法制宣傳廣播稿(通用7篇)

法制宣傳廣播稿1

農民朋友們:

大家好!今天播講的內容是整治違法建設行爲,確保城市建設健康有序開展。爲配合近期在全縣範圍內開展的集中整治違法建設活動,讓廣大羣衆準確判斷什麼是違法建設,認清參與或購買違法建設的危害,快速有效打擊違法建設,遏制違法建設蔓延的勢頭,現就“違法建設”問題向你作專題介紹,希望你通過學習,自覺抵制並積極參與打擊違法建設。

一、什麼是違法建設:

違法建設,是指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

二、違法建設的危害:

(一)亂搭亂建易使房屋的基礎遭到破壞,不僅影響了市容環境同時也存在各類安全隱患。

(二)危害公共安全。違法建房房主隨心擴大建房面積,擠佔了消防通道,一旦發生火災等緊急事件,難以及時救援,將會給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巨大安全隱患。

(三)侵蝕城市公共資源、寶貴的土地資源和發展空間受到違法建設蠶食侵佔,制約了城市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

(四)影響城市對外形象。違法建設的高強度開發和低水平無序管理,城市建設雜亂無章,不能達到統一部署、統一規劃的要求。嚴重影響城市市容市貌,損害城市環境和對外形象。

(五)危害社會公平正義。違法建設者其建房的目的並不是爲了自己居住,而是想拿來出售或出租,以獲取最大利益。

(六)破壞社會風氣。一些人利令智昏,頂風建房,阻擾拆違事件時有發生,增加了社會不穩定因素,嚴重影響和諧社會建設。

三、查處違法建設的主要法律法規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和《四川省城鄉規劃條例》。

四、城市規劃相關要求:

(一)新建、擴建、改建、維修各類建(構)築物,工程開工前應當嚴格按要求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二)屋頂、陽臺、平臺、外走廊及窗外不得違章搭建彩鋼棚等影響市容的建(構)築物。

(三)臨街建築不得設置遮陽(遮雨)篷。小區內經批准設置遮陽(遮雨)篷的,應當做到整齊、清潔、美觀,高度不低於3米,伸出寬度不超過1米。

(四)臨街建築物不得安裝外挑式防護欄,防盜窗安裝時不得超過窗臺外沿。

(五)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搭建建築物、構築物;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牆上開門、窗。

五、整治違法建設的範圍:

(一)在待建用地、政府規劃預留地和城鄉結合部城鎮發展用地上的違法建設;

(二)未依法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施工許可證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其它設施;

(三)侵佔公共綠地、侵佔市政公共設施、嚴重影響城鎮景觀或嚴重影響居民生活的違法建設;

(四)主、次幹道兩側影響市容市貌的違法建設;

(五)佔壓各種管線、擠佔消防通道等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的違法建設;

(六)在建築物屋屋項、陽臺、平臺或外走廊上違章搭建的設施;

(七)其它被認定的違法建設。

法制宣傳廣播稿2

各位老師、同學:

大家好! 今天,我廣播的主題是《打擊侵害校園犯罪,加強自我防衛能力》。

(女)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接班人。教育和培養好青少年,是我們中華民族永葆生機和活力的根本大計,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基礎工程,是全黨全社會共同的社會責任。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和政府高度重視青少年的培養教育,爲青少年成長提供了良好的條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長。

(男)但是,我們應該清醒地看到,近幾年來,侵害校園的案件以及學生犯罪時有發生,嚴重破壞了學校正常的學習、教學秩序。我們一方面對侵害校園的犯罪要進行嚴厲的打擊,另一方面,也要加強校園治安環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衛能力。

(女)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從主體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頭腦簡單,解決問題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貪圖享受。從客觀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誤區;二是學校教育的失當;三是社會文化氛圍消極方面的誤導;四足缺乏社會救濟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對滯後:六是受社會經濟負面效應的影響。

(男)對學生來說,讓犯罪遠離校園,應從自身做起,加強思想道德修養,從而剷除校園犯罪滋生的土壤。許多案例表明,校園犯罪事件的發生有一定的條件,一定的氣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學生紀律差的學校,發生的事件越多。學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種見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當,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進行。如果我們讓陽光普照校園,那麼參與犯罪者就不敢出現。陽光是什麼,陽光就是學校的正氣,就是全校同學的正氣,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女)我們在打擊侵害校園犯罪的同時,還應加強自我防衛能力:

1、提高法律意識,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們要多學點法律知識,弄明白什麼是違法、什麼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麼是違法,什麼是犯罪,纔有可能自己不做違法犯罪的事,同時也有可能制止他人違法犯罪。

2、增強同犯罪分子作鬥爭的勇氣。爲什麼侵害校園犯罪屢禁不絕,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同學們沒有團結起來,缺少同犯罪分子作鬥爭的勇氣。面對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脅,竟然會束手無策,讓他們得逞,原因是他們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男)3、掌握防衛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門,家門要隨時關好,錢財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請假,夜行要結伴,讓同學老師知道你去哪裏,或者遇到問題有個照應,防止犯罪分子襲擊;二是同學們應該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青少年在哪些方面應受到保護。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險或可能發生危險時,要主動、及時地與老師、家長、公安人員取得聯繫,積極爭取學校、社會和家庭的保護和幫助。發生事情後要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要大膽揭發壞人壞事,不要姑息養奸。

(女)總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設的基礎性工作,國民素質的提高,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民主與法制的推進,這都寄希望於廣大的青少年。爲推進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開展,全社會都應當行動起來,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陽。

(男)接下來我們爲大家送上一篇文章 《爲自己鼓勁》。揚起自信的風帆,駛向成功的彼岸,爲了目標,爲自己鼓勁,爲自己吶喊,爲自己喝彩……學會爲自己鼓勁,就是給成功增添砝碼。

(女)很久以前有兩個朋友想穿越沙漠,當他們喝完最後一滴水時,一個朋友絕望了,他無助地坐在那兒渴望能夠遇到一個救星來拯救絕望的他,而另一個朋友則不斷地爲自己鼓勁,給自己信心,給自己力量,這個生存的目標在引誘他,他不氣餒地尋求着出路,拼命給自己加油吶喊……最後,這個朋友死在了沙漠中,而他成功地存活了下來,成爲了一個有名的冒險家。

(男)學會爲自己鼓勁,就是給成功之路上多放置一塊墊腳石。任何人都是被上帝咬過一口的蘋果,上帝是公平的,正因爲如此,才讓烏龜頂着自不量力的罵名,自信地接受了高傲的兔子的挑戰,路途漫漫,烏龜給自己鼓勁成了動力的源泉,讓它毫無爭議的戰勝了目空一切的兔子。學會爲自己鼓勁,才能看見成功,才能觸及成功。

(女)波蘭藝術大師梵高的鼎盛是在其辭世之後的一百多年,當時梵高800幅油畫,700多幅素描無人問津,僅僅賣出了可憐的一幅,他氣餒了,不斷懷疑自己的能力,所以,梵高遺憾地錯過了他應有的及時的成功,只有他的靈魂纔看見了他的成功,這種遺憾多麼令人惋惜啊!爲自己鼓勁,讓自己穿過困難的荊棘;爲自己鼓勁,讓自己跨越困難的溝壑;爲自己鼓勁,讓自己戰勝駭人的巨浪;爲自己鼓勁,讓自己翱翔在蒼穹的寧靜中;爲自己鼓勁,讓自己稽留在成功的王國中。

讓我們把這一份信念變對成功眷戀不捨爲牢牢把握,讓我們爲自己鼓勁,讓我們穿越障礙,走向成功!

(男)接下來我們再來講一講良好的學習習慣

一個人一天的行爲中大約只有5%是屬於非習慣的,而剩下95%的行爲都是習慣性。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按時上課,勤學好問,作業認真及時總結等,對你的學業上提高具有重要意義。科學研究表明:個性決定人的一生。我想一個堅忍不拔,不畏艱難困苦,孜孜不倦奮鬥的人,一定會有美好的人生。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是自然規律。社會也一樣,時代不可憐落後者;社會也不會可憐懶惰者。同學們充分利用豐小的優雅的學習環境和優越的學習條件,爲了我們的幸福生活——奮鬥吧,拼搏吧。

(女)今天的節目到此結束,再見。

法制宣傳廣播稿3

尊敬的老師和各位同學們:

大家好!我是XXX,今天很高興能在這裏與大家共同探討普法工作的重大意義。今天我們講的是:“學法用法,從我做起”。

21 世紀是一個法制社會,所以我們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了法律我們的生活將無法正常的運行。也許有些人對此會不以爲 然,認爲人應該擁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來決定的。可是大家有沒有想過,在一個有規則、有規矩的社會中生活,你能不顧一切地去追求這樣的自由嗎?當然不 能!做爲一個社會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爲中心,不能隨心所欲、爲所欲爲。因爲在這個社會裏,並不是只有你一個人,我們所擁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約束下的自由, 如果沒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麼我們也不會擁有自由。法律和我們生活息息相關,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離不開它的束縛。有了法律,社會纔有和平和秩序, 否則我們將生活在一個混亂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麼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們就應該要遵守法律,遵守規則。

我 們中國有句古話叫“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就是告訴我們凡事要講道理,如果我們人人不講理,那我們的國家將是怎樣一副場面,這個國家怎能還稱其爲 一個國家呢?所以我們一定要培養法律意識,提高我們的法律素質,這是非常有必要的。這就需要我們不但要好好學習它,還要合理的運用,才能更好的遵紀守法, 維護自身的利益。

新中國成立以來,一直朝着建設民主法治國家的方向在努力。國家一直在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活動,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 識,教育公民自覺守法,並且學會使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利益。而對於執法機關,普法的意義則在於能促使執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職 能,懲治違法犯罪份子,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

多年來,我們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就好像電影《秋菊打官司》裏的秋菊一樣,有很多 原來對法律一無所知的人,如今都能運用法律來尋求一個說法。隨着普法宣傳教育工作在全國範圍內深入的開展,使得人民羣衆逐漸接受了法律意識的培養,並自覺 自願地運用法律。我作爲一名社區工作者,並且從事着基層法制宣傳教育的工作,我沒有什麼更好的心得,我想普法宣傳教育之所以取得這樣的成效,總結其中的一 條經驗,那就是大家都懂得了“學法用法,從我做起。”

有句古話說:“勿以善小而不爲,勿以惡小而爲之”。點滴小事,積累成山。別看這“學 法用法,從我做起”,說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還是得有很強的法律意識和覺悟的。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要從身邊一點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 情,它正是你素質修養的體現,或許在不經意間你就做了一個好公民,也或許在不經意間你就違反了規章制度。舉個再簡單不過的例子,當你在過馬路的時候,你有 沒有嚴格按照交通規則呢?“紅燈停、綠燈行、黃燈等一等”的規定你有沒有銘記在心呢?這雖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體現公民的素質和修養。

我 想如果人人都能從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學法用法,遵守法律,進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會形成大家都來學法用法,大家都遵紀守法的大好局面,這樣我們的社會就 會有越來越好的治安環境和社會秩序,違法犯罪活動就會大大減少,人民羣衆就能過上安居樂業的美好生活,我們的國家就會逐步成爲健康、文明、法治的國家,這 不正是我們普法的目的所在嗎?

同學們,爲了我們的國家,爲了我們的社會,爲了我們自己,請記住“學法用法,從我做起”!

法制宣傳廣播稿4

同學們:

你們好。

今天,我們借紅領巾小廣播給大家講講這方面的話題。

常言道:"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法律就是調整人們行爲的"規矩"。隨着社會的發展,法律的作用愈來愈重要,與人們生產生活的關係愈來愈密切。作爲21世紀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學習、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是實現新世紀宏偉藍圖、振興中華的需要,也是維護人類和平,促進世界發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黨和政府歷來十分重視青少年法制教育。黨中央、國務院批轉的全國第五個五年普法規劃將少年兒童的法制教育列爲重要內容。廣大青少年應當抓住這一有利時機,積極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學習法律知識。

第一,通過學習法律知識,邁好人生的第一步。青少年時代正是長身體、學知識的重要時期,只有學習了法律知識,才能知道什麼是合法,什麼是違法,學會分辨是非,識別善惡,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

第二,通過學習法律知識,爭做新世紀合格公民。廣大青少年只有學法懂法,才能樹立法制觀念,明確公民的權利與義務,才能依法辦事,依法維護自身權益,成爲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過學習法律知識,努力成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接班人。爲了更好地肩負並完成歷史賦予的重任,少年兒童必須用科學的理論武裝頭腦,必須具有堅定的信念和廣泛的知識面,不僅要學習、掌握科學知識,而且要學習和掌握法律知識,增強法制意識。我們知道,我們所處的時代是一個信息時代,同學們可以通過多種途徑接收到各種新鮮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東西,你們是否能分辨得清楚?

那麼,什麼行爲是犯罪的行爲呢?要遠離犯罪,這是同學們首先要弄清楚的問題。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羣衆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爲,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爲是犯罪。常言道:千里之堤,潰於蟻穴。如從小養成了各種不良習性的話,以後要改正就很難,平時又不注重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注重規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種規章制度做事,最後必將釀成大錯。在這裏,我給同學們舉幾個說明未成年人由於不知道用法律來規範自己的行爲、不懂犯罪概念而釀成大錯的真實案例:一個是發生在2002年的一名十四周歲的中學生投毒案,這起案件發生在去年的四月份某天下午,該學生將自己買來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灌入一點老鼠藥,而後放入附近一小學的某教室的一張課桌抽屜裏,第二天,坐該課桌的小學生喝了這有毒的冰袋後,很快就死了。這起案件偵破後,該投毒的中學生後悔不已,他說自已沒有想害死人,以爲小學生吃了只會拉肚子,但是嚴重的後果已經造成,該學生的後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懲罰,根據《刑法》的規定,投毒致人重傷、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後該同學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再就是一個發生在2001年夏天的案例:杜某十四歲,從一年級到五年級成績一直很好,在他小學畢業就要升入初中的那個暑假,在與同學玩時認識了在社會上混的李某等一夥人,他見李比自己才大兩歲,卻比自己瀟灑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經常帶杜到網吧、遊戲室等地方玩,他很羨慕李某,於是天天跟着李玩,但是出去玩必須要有錢,李某口袋中的錢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對杜說:"我們現在沒錢玩了,要玩就必須搞錢",他們一合計杜某決定到一個他認爲有錢的同學家去搶錢,杜某帶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學的父母上班、同學一人在家之時闖入同學家實施搶劫,同時還將該同學打成重傷。公安機關很快就破了案,將李某和杜某等人抓獲歸案。到了9月1號,杜某坐在牢房裏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開學的日子,我多麼想揹着書包去上學呀,當時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沒想到我的行爲是犯法的,我後悔呀。"但是法律是無情的,誰觸犯了它就要受到處罰。

法制宣傳廣播稿5

農民朋友們:

大家好!

今天播講的內容是以案釋法《司機疲勞駕駛車毀人傷僱主沒有過錯也應擔責 》,

案例:

李某於2012年初受僱於郭某,給郭某的重型自卸貨車當司機。2012年5月某日的凌晨3時許,李某駕駛該貨車在高速路上行駛。由於李某過度疲勞,在打盹兒時,該車右側與公路護欄擦滑,瞬間翻入高速公路右側的深溝裏,車輛毀損,李某受傷嚴重,後經醫院診治並鑑定,李某已構成十級傷殘。

李某認爲自己是在給郭某提供勞務中受傷的,向郭某索要醫療費等費用;而郭某認爲李某的傷是他自己操作不當造成的,不同意賠償。因此,李某將郭某起訴至法院,索要醫療費、營養費、護理費等費用共計10萬餘元。

法院經審理後認爲,李某在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郭某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是由於李某疲勞駕駛,對損害的發生亦有一定過錯,應當減輕郭某的賠償責任。最後,法院判決郭某賠償李某各項損失共計7萬餘元。

法官指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條的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侵權責任法》第35條規定,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在本案中,郭某作爲僱主,在李某遭受人身損害時,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李某雖然受僱開車,但是自己受傷的主要責任在於夜晚疲勞駕駛,其對這一損害的發生存在過錯,因此根據法律的規定雙方均應承擔責任。

僱員在僱傭活動中遭受損害,僱主承擔的是無過錯責任。也就是說,僱主即使沒有過錯,也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只是在責任承擔比例上,會考慮到僱主和僱員雙方的過錯。這一規定有利於督促僱主對僱員進行監督。法官提醒廣大公衆,在運輸活動中,僱主一定要提醒僱員謹慎駕駛、遵守交通規則,不能爲貪圖利益讓僱員超載運輸或疲勞駕駛。

法制宣傳廣播稿6

農民朋友們:

大家好!

今天播講的內容是以案釋法——反悔《調解協議書》難獲法院支持 。

案例:

爲創建法治化社會,把小額民事糾紛解決在基層,近年來上海各地相繼成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積極調處化解糾紛。若糾紛雙方一旦在該調解委員會達成了調解,該調解即具有民事合同性質。日前,上海法院對一起發生交通事故,導致一方受傷而達成了人民調解協議再反悔作出了一審判決,判令楊先生支付受害者彭先生各類賠償款9476元。

2012年5月29日20時30分許,50歲的楊某駕駛一輛江蘇牌照的小客車,由本市鎮寧路駛入長樂路時,與彭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致彭某受傷。經交警部門認定雙方在此次事故中負同等責任。彭某治癒後,經司法鑑定部門鑑定,彭某“腰2左側橫突骨折。”該起糾紛經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雙方達成:由楊某賠償彭某醫藥費、誤工費、營養費及車損費等各類費用共計9476元,應於2012年11月30日前付清。交警部門也向楊某開具了《道路交通事故經濟賠償憑證》,但楊某並未按約支付上述賠償款。2013年初,彭某起訴至法院稱雙方就賠償事宜,已於2012年11月1日達成《人民調解協議書》,現楊某逾期不履行給付賠償款,請求法院依照上述協議書,判令楊某予以支付。

法庭上,楊某辯稱雖然《人民調解協議書》是他本人簽名,但認爲在《交通事故認定書》上未能真實反映事故客觀情況,對事故責任認定結論有異議;《人民調解協議書》確認的醫療費、鑑定費、誤工費、營養費等費用計算有誤,現不同意上述賠償金額。

法院認爲,根據《人民調解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經人民調解委員會達成的、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並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調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質,當事人應當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該案的楊某對交警部門就該起交通事故作出責任認定未提出異議,自願同意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與彭某達成了調解協議並簽字,該調解協議合法有效。按照該調解協議約定,楊某未按協議賠付實屬違約。日前,法院作出判決,楊某敗訴。

法制宣傳廣播稿7

男:點擊班隊生活,感受校園精彩;

女:放飛童年夢想,打造陽光生活。

男:常周小學“紅領巾”廣播臺又和您準時見面了。我是四一中隊的 。

女:我是四一中隊的 。今天由我們兩個給大家主持節目,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男:本次節目的主題是——《學法、懂法、做守法的小公民》。

女:同學們,你們知道每年12月4日是什麼日子嗎?

男:12月4日是我國的法制宣傳日。我國的法制宣傳日從2001年開始,今年已經是第xx個法制宣傳日了。

女:2014年是“六五”普法的第四年,我們應該大力宣傳憲法和法律,弘揚法治精神,全面落實“六五”普法規劃,深入推進法制宣傳教育。

男:接下來,我們來聽一個故事。程浩是個非常活潑好動的男孩子。今年讀四年級了,可是他總是管不住自己,特別的調皮。爲此他爸爸經常地打他、罵他。有一次爸爸在打他之後,還把他關在房間裏不准他吃飯。

女: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父母對未成年人有撫養教育的職責。程浩的爸爸應該以適當的方法去教育他。而不能以暴力去體罰他。更不能經常性地體罰,用不文明的語言去罵他。程浩的爸爸沒有尊重程浩的人格,已經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

男:剛纔,我們在故事中提到了《未成年人保護法》。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滿18週歲的青少年。簡單點說,《未成年人保護法》是一部保護我們的法律。

女:今天,我們就是希望通過廣播讓同學們知道《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同學們關係是非常密切的。知道如何用《未成年人保護法》去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

男:下面,我就和同學們聊聊我國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有關內容。《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四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爲: (一)曠課、夜不歸宿; (二)攜帶管制刀具; (三)打架鬥毆、辱罵他人; (四)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 (五)偷竊、故意毀壞財物; (六)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 (七)觀看、收聽不健康的音像製品、讀物等; (八)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場所; (九)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爲。

女:可是有些同學認爲,講法律就要講紀律,可是講紀律就沒有了自由。這種看法是錯誤的,俗語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自由是相對的,是有條件的。人走在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規則,亂走馬路,被車輛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男:是呀,世上沒有不受約束的自由。此外,紀律限制自由,又保護自由。當你走進閱覽室,裏面靜悄悄的。對於想看書的人來說,這一片寧靜多麼寶貴!因爲人人都遵守閱覽室的規則,大家可以享受閱讀不受干擾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紀律,高聲談笑,這自由就消失了。

女:學校裏,同學間總會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學們要互相關心和尊重,友愛相處,團結合作。遇到矛盾時,一定要冷靜,決不可意氣用事,更不可揮拳相向,傷及自身或他人。所以,同學們遇事要冷靜,要有法紀觀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男:我們正擔負着努力學習,將來建設祖國的重任。祖國、社會都要求我們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着嚴肅的校紀和優良的校風,我們作爲其中的一名小學生,更應該與同學和睦相處,理智冷靜地對待和處理問題!

女:作爲新時代的學生,我們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自覺學習基本的法律知識,逐步培養法律素質,成爲一個遵紀守法的小公民;同時我們也要善於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同時我們還要熱心宣傳法律法規,以正確的法制觀念去影響身邊的人,帶動周圍的人都遵紀守法。

男:同學們,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知法守法,與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必經之路。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自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護法,爲推進我國依法治國、建設和諧社會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女:老師們,同學們,短暫的時間很快就過去了,願我們的廣播能帶給您收穫與啓迪。

男:本期的每週一歌請同學們欣賞歌曲《成長在法制的陽光下》。我們下週同一時間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