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司法年終總結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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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是對過去一定時期的工作、學習或思想情況進行回顧、分析,並做出客觀評價的書面材料,它有助於我們尋找工作和事物發展的規律,從而掌握並運用這些規律,因此十分有必須要寫一份總結哦。那麼你知道總結如何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司法年終總結3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品】司法年終總結3篇

司法年終總結 篇1

今年以來,我局以黨的十八大“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精神爲指導,按照“六五”普法規劃和20xx年全區普法工作要點,堅持創新與發展,堅持法制宣傳教育和法治實踐相結合,突出中心、服務大局,,深入紮實開展法制宣傳和市民法治素養大提升活動,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一、圍繞中心工作,強化服務大局能力

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的中心工作,多措並舉,深入開展法制宣傳工作。一是開展基層組織換屆選舉法制宣傳工作。結合我區社區“兩委”和股份合作公司班子進行換屆選舉工作,我局制定了《關於在XX區社區換屆工作中開展法制宣傳活動的工作方案》在全區廣泛開展基層組織換屆選舉法制宣傳。組織法律專家、律師、普法志願者等採用集中培訓、法制講座等形式展法制宣傳教育,全面講解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操作過程,以及選舉過程中的相關注意事項,共開展各類培訓活動40場;依託普法陣地開展宣傳活動,在宣傳平臺、社區宣傳欄、政務公開欄刊出廣泛宣傳《憲法》、《選舉法》、《居委會組織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將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到社區、到戶、到人、不斷增強幹部羣衆的法制觀念和依法選舉觀念,爲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順利進行營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圍。其中在《深圳僑報》“天天普法”欄目刊登相關內容7期,在龍崗廣播電臺《法在身邊》欄目開展專題講座8期,發送普法短信6萬條;二是舉辦全區社區新當選“兩委”班子成員法律知識培訓。爲加強社區的依法治理、規範社區管理,在區政府會議中心三樓會堂分兩批組織全區各社區新當選的九百多名“兩委”班子成員開展法律知識培訓活動。8月28日,邀請了XX區政府法律顧問團成員、區普法講師團講師、資深律師李繼忠先生爲學員深度解讀《村(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物權法》、《擔保法》、《廣東省信訪條例》等法律法規,擬於9月17日舉辦第二期培訓;三是開展巡迴法治宣傳活動。聯合專業演出公司,編排了以法制情景劇、相聲、歌曲等基層羣衆喜聞樂見的節目,並設立法律知識諮詢點現場接受羣衆的法律諮詢,將法律知識以有獎競猜的形式自然地穿插其中,寓教於樂,不僅豐富了羣衆的業餘文化生活,更把崇尚法律、文明、向上的理念帶給了羣衆。共接待羣衆法律諮詢1500餘人次,發放宣傳資料5000份。四是開展系列主題法制宣傳活動。根據區委、區政府關於創建“一流法治城區”的總體部署及相關要求,依託報紙、電臺、網絡等普法載體和平臺,開展了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春運安全、安全生產月、反恐安全、誠信文化、“人民調解月”、“安全生產月”、《XX市控煙條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涉訪涉訴系列宣傳等專項法制宣傳工作,在《深圳僑報》“天天普法”欄目刊登相關內容65期,通過手機短信共發送宣傳信息108萬條,發放宣傳海報6000份,宣傳摺頁12萬張。

二、抓創新載體,提升普法效能

爲增強普法的針對性和時效性,着力創新,積極打造新的普法平臺,提升普法效能。一是建成公交普法平臺。與華程交通有限公司合作,利用公交車、出租車覆蓋面廣、流動性強、影響力大的特點,充分發揮公交、出租車等服務窗口“流動宣傳員”的作用,將該公司下屬十個汽車場站、282臺紅色出租小汽車、 98臺城際公交和43臺長途車輛作爲傳播法治文化信息資源新平臺,這一流動平臺的搭建必將使法治文化隨着旋轉的車輪融入社會的每個角落,成爲龍崗一道流動靚麗的法治風景線,現該平臺已經基本建成,下半年可投入使用;二是做好普法公益廣告。爲進一步提高法制宣傳教育的覆蓋面和影響力,充分運用普法公益廣告進行宣,根據市依法治市辦(市普法辦公室)《關於做好公益廣告投放工作的通知》和《關於進一步做好法治公益廣告宣傳工作的通知》深法治辦[20xx]26號的相關要求,在7個led屏、3個立柱廣告位投放普法公益廣告,突出宣傳創建法治龍崗、平安龍崗、打造“六區一城、”“中國夢”、權益保護、法律格言等內容。三是建成聲、影、字並茂的立體普法平臺。現在我區已建成了以深圳僑報“普法天地”欄目、龍崗影城電子屏幕、普法電影巡迴放映、龍崗電臺“法在身邊”節目、手機普法短信平臺、區青少年法制教育館、宣傳長廊等各種法制宣傳和普法平臺、載體及陣地爲主體的有影像、有聲音、有文字的多維立體的普法格局。今年以來共刊載各種法律條文、案例、律師點評96期,觀衆互動節目125場,普法電影專題片1300場。

三、抓“法律四進”,注重普法實效

一是力促領導幹部、公職人員帶頭學法。制定了《XX區20xx年法治政府建設機關法制宣傳工作方案》,明確全年各階段的學法任務,區五套班子等各級領導親自參加了學法活動和指導普法工作,充分地調動了基層和行業部門的普法積極性;組織全區處以上幹部參加由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庭資深法官王成明主講的行政訴訟典型案例講座,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維護穩定,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的能力進一步增強;舉辦了科級幹部法制培訓、初任XXX法制培訓等各類法制學習、培訓,領導幹部、公職人員100%參加了法律知識學習。

二是突出法治文化建設,拓寬青少年普法新路。繼續發揮區青少年法制教育館“法治文化示範基地”的作用,開展了“創建平安龍崗”、“道德學堂”等專題教育,同時將普法教育納入教學計劃,做到普法有計劃、有教案、有時間、有教員,有效地保證了青少年法制教育落到實處,今年年來受到系統法制教育學生達 1.8萬人。組織開展熱點問題普法活動,如:平湖街道司法所所與平湖中學、平湖外國語學校聯合舉行“青少年壓力及情緒管理”、“預防濫用止咳藥水”等專題知識講座,舉辦“防毒拒毒禁毒”黑板報、手抄報等系列活動;布吉街道司法所在可園學校舉行“學法用法,做遵紀守法好少年”普法教育活動啓動儀式暨“法制展板進校園”活動,以案說法,幫助同學們增強法律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安全防範意識,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是着力基層和諧平安建設普法教育。結合平安龍崗創建,在每個基層社區設立法制宣傳室,利用駐社區的律師、社區專職調解員、綜管員等隊伍,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社區居民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如:坪地街道聯合勞動、社保、法庭等單位開展“平安學堂—法律服務進社區”活動,每週安排一天到社區與企業管理人員、居民小組長、社區調解人員面對面講授當前與企業和工人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並當場解答在各種生產生活中常遇的法律問題。

四是着力在企業管理人員和外來務工人員法制教育。主動爲外來工送發放法律知識等讀本,送法制電影和舉辦法制文藝活動。其中,聯合區電影公司的 20多支流動電影隊,長期在各工業園(區)放映法制電影和專題片,今年來共播放電影 400場;藉助“坪地勞動在線”微信平臺,開展理性維權工程,營造理性維權氛圍;以全利廠爲企業普法示範點,組織500人以上的企業到全利廠參觀法制宣傳長廊和法律圖書角,並讓全利廠介紹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有利於減少勞資糾紛的經驗。

司法年終總結 篇2

20xx年,##鎮司法所緊緊圍繞縣局提出的“四創”精神,突出一個平臺建設,強化“兩個重點”,規範“三項”工作爲抓手,積極推動民主法制的人性化管理進程,爲社會穩定、和諧發展作出了應有的貢獻。全年,鎮社會矛盾調處中心共調處各類矛盾486起,其中民間糾紛共462起,跨級別的糾紛共6起,未出現五人以上進市、盛京上訪,到縣級上訪的次數與去年相比明顯下降,信訪工作基本做到了依法有序,較好維護了社會的穩定。鎮司法怕今年6月份被市局記集體三等功一次,9月份被司法部授予“全國先進司法所”光榮稱號。

一、突出大調解這一平臺建設,全力維護社會穩定。

“大調解”這一平臺建設,是今年初縣局作爲一項主要工作進行佈署的。鎮司法所作爲這項工作的牽頭組織部門,在縣局的關心和支持協調下,在人力、物力、財力上進行積極努力,鎮司法所正規化建設已基本達標,實現了辦公用房達150平米,所長室、辦公室、檔案室、人民調解室、信訪接待、聽證評議室等一應具全,辦公桌椅更新,新增空調三臺。大調解中心工作人員共7人,配有專職信訪員,各項工作均有明顯突破。

一是理順矛盾調處思路,將複雜疑難問題分解成若干個小矛盾進行規範化調處。##鎮司法所在去年已化解各類矛盾的基礎上,歸納、總結矛盾的形成原因、矛盾發展的規律、化解矛盾的層次及其運用的調處手段,總結出一條複雜的矛盾簡單化解,簡單矛盾複雜處理化的工作思路,爲各類矛盾的順利化解,指明瞭工作方向,明確了工作的側重點。第一,對傳統性的.矛盾糾紛的化解上,立足於已建立起來的專業隊伍,要求按照司法部規定的格式化協議書的製作進行規範調處,在調處過程中側重是否有可能激化爲民轉刑或自殺案件爲重點,其他案件以將化解矛盾後是否有連鎖反應爲預防重點,如果有連鎖反應,而且事態難以控制的要求及時將矛盾上交,由鎮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處,力求將矛盾化解在初發階段,如各類土地糾紛的化解、醫患糾紛的化解、土地租賃費分配的矛盾、拆遷安置矛盾、羣體鬥毆、避免自殺案件等,如走與縣人民法院銜接聯動的路子化解了十里村寧杭高速路旁的廣告牌佔用耕地的糾紛,控制了矛盾在寧杭高速沿線的負面影響。最近又與法院共同調解婚嫁女因戶口未遷要求參與隊組分配的糾紛,力爭將矛盾控制在小範圍內解決,否則對全縣都有不同程度的影響。又如中山村小村的土地租賃費的分配、聾啞學校實驗基地土地租賃費的增加等矛盾的處理,較好地維護了地區的穩定。在處理這一類矛盾時,我們體會到,個案的處理就是一類案子的的處理,必須將矛盾糾紛放到全局中來考慮。

二是對複雜的矛盾分解成若干個小矛盾,採取談判的方式,成熟一個解決一個,最終將矛盾在邊控制邊解決中化解爲無形。如本鎮東廬村一住民建房,因一個幫承攬木工活打工的人摔傷骨折住院,但在即將出院的當晚病死於醫院,因這個死者爲“五包戶”,涉及的法律、政策性的規定比較多,權利、義務的承擔以及對死者應承擔的責任部門也比較多,責任的認定相當複雜,死者直系親屬在向法院起訴後,法院認爲索賠的證據不足而撤訴,鎮調處中心在接到此案後,經調查調解,採取的是對爭議不清的問題進行擱置,就問題如何的承擔進行協調,通過召集當事人雙方談判,當天就成功化解。又如十里村湯家羣衆、東廬村的韓三隊對鎮輪窖廠用地權屬的爭議上,矛盾突出,鎮調解中心將矛盾分解成若干子矛盾進行逐步化解,矛盾得到了比較好的處理。在化解中,分清集體土地劃撥的時間、年代、徵用和租用等法律關係,對徵用、權屬清楚的擱置,對集體土地達到二十年以上的依據政策仍然有現使用者使用;對租用土地取土換田的,以及在計劃經濟年代協議上有糧食補差的給予履行;對安置的勞動力,在回家有補償的擱置;對沒有補償依照政策辦理;對有勞動能力可以進廠打工的,政府協調進行打工;對生活困難,能納入低保的進行低保;兩起大的羣體性矛盾在兩天內全部化解,較好地平息了事態。在事態平息後,作爲司法建議,鎮司法所向政府提出了上個世紀九十年中晚期辦的鎮辦企業,要求加快土地不動產改制,將矛盾發展的主動權控制在可控範圍內,儘量避免類似矛盾的發生。截止年未,土地不動產改制符合條件的已基本辦結。

二是分清責任,暢通矛盾處理渠道,簡化矛盾處理程序,爲矛盾的化解,方便當事人。“大調解”平臺建設,初衷是爲了方便重大疑難問題在涉及多部門、多級別的處置過程中便於協調,齊心協力共同將矛盾園滿解決,但是如果採取矛盾糾紛集中受理再進行分流指派,這在一定程度上多了一個運轉環節,如果矛盾當事人直接到相對應的部門去處理,在處理不了後由該部門再移送社會矛盾調處中心,由中心直接處理。這樣就可以節省人力、物力和時間,同時,對分清問題,落實責任是強於分流指派,反饋的,這樣做有以下幾個優勢:第一,便於當事人的矛盾糾紛得到及時化解;第二,便於節省警力、人力和時間;第三,便於樹立社會矛盾調處中心最終能解決問題的權威性、專業性;第四,對矛盾處理責任單位不但有壓力,而且有相應的責任感,方便在今後的工作吸取教訓,便於中心始終掌握矛盾處理的主動權;第五,可以擺正矛盾糾紛的指導和直接處理的關係,做到集中精力辦大案、複雜疑難事件,在大調解的實踐中,集中受理案件,並且分流指派這一環節在很大程度上形同虛實,並沒有多少實質性的意義,既不方便當事人也不便於案件處理過程中人性化的體現,當事人容易產生對中心不信任的思想,給將來處理案件帶來變數。鑑於上述問題,##鎮實行社會穩定領導小組案件分類管理責任制,處分不同的案件由不同的分管領導負責,實行首問制、連代制、考覈制,明顯提高了辦案的效率和質量,凸現了公正、及時、效率的原則,暢通了矛盾處理的渠道。

三是化大功夫造就和培養一支高素質的調解隊伍。近年來,##鎮司法所應對矛盾多發期的工作需要,爲培養和造就一支既懂法律又懂政策,既能說會道,又人熟情通,既能摸排發現矛盾,又能及時化解處理的隊伍,工作的重點始終放在高素質的隊伍建設的培訓、指導和發案率低上,而不是整天陷在矛盾中,天天與矛盾打交道上。第一,建立一支相對穩定的調解隊伍。隊伍人員的不穩定,要想提高素質是困難的。因此,每當人員調整,鎮組織部門及時與司法、綜治部門協調,原則上有重用,不適應的可以調整,一般情況,原則上不動。近五年來,基層調委會人員的調整未超過五人。第二,化大力氣,進行業務和理論知識的培訓,從理論與實際兩方面同時進行。今年共開展業務培訓六期,從實際效果來看,基層調委會就傳統矛盾糾紛基本上沒有上交的。截止年未,鎮調委會介入調處的案件累計只有八起,基本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鎮。第三,爭創基層調委會達標,力爭在年內考覈達標的調委會在八個以上,建立全縣最好的村(居)調委會各一個,基層調委會規範個案格式化協議書達40件以上。第四,強化對基層調委會的調解與指導工作。在指導基層調委會的工作上,重點規範檔案臺帳、表薄以及調解案件規範歸檔上,一般情況下鎮調委會下基層調處案件,要求基層必須做好前期的受理、登記、調查取證工作,在案件調解完畢後,由村或居委會歸檔。

二、強化“兩個重點”,積極推進民主法制人性化管理的進程。

今年,鎮司法行政工作“兩個重點”是迎接市、拾四五”普法、依法治理的驗收和全面實施社區矯正工作。

一是抓好自查自糾,積極做好“四五”普法暨依法治理的驗收工作。

第一,繼續認真做“四五”普法的常規性工作。今年共舉辦鎮級培訓班四期,培訓內容爲農村常用法律知識、憲法修正案、行政許可法以及信訪條例的學習,其中村級培訓一期二十二場次,內容爲土地法、民法、行政法、憲法、刑法以及三大訴訟法及其訴訟方式等,參訓人數達1萬餘人,發放各類學習資料近3000餘份。同時與鎮成人教育中心40名學生開展“一幫十”活動,組織青少年學法培訓一期,並在全鎮組建了社區法律學校23家。

第二,認真做好迎查驗收的自查自糾工作。一方面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召開迎查協調會,要求各部門對照標準自查自糾,另一方面努力實現兩個目標:一個是在全市、省的驗收上不拖後腿,另一個是實現綜治創建驗收合格。目前,已通過市級檢查驗收。

第三,繼續認真做好依法治理工作。今年是民主法制示範村、社區、單位爭創的第三個年頭,通過三年來的努力,我鎮目前有省級命名的村、社區二個,市級命名的村(居)委會、單位七個,縣級命名的村、居委會、單位十個,村、居委會被命名的已達81.8%,實現了上級下達的考覈指標。在依法治理上,重點抓好重大矛盾的排查和預防,以大防控、大穩定工作要求爲目標,努力爭創“平安##”,全年治安發案率與去年相比有所好轉。

二是以社區矯正銜接爲抓手,全面啓動矯正工作。

從今年五月起,社區矯正的銜接摸排便緊張地進行,通過摸排,六月下旬,司法所與公安派出所完成了交接工作,第一批共交接了21人,此外,還受縣局的安排,接受了開發區5名矯正對象的託管。在交接後,還接受了7名經縣法院新判的矯正對象,年未在冊矯正對象共28人,其中含在9月份後到期解矯的共6人。今年來,社區矯正工作共完成四項工作:第一,落實矯正銜接工作計劃,從人性化角度出發,到罪犯的居住地進行逐個交接,並落實保證書、矯正協議書等;第二,在全鎮範圍內招募社區矯正志願者,年未,在冊志願者人數達120多人,並進行志願者矯正知識的培訓;第三,組建了領導小組和“兩支隊伍”,爲工作的順利開展創造條件;第四,依照社區矯正工作流程,進行矯正對象的日常管理工作,到年未,社區矯正工作人員人均落實矯正方案5件,有力地推進工作的開展。

三、規範“三項工作”,爲司法所再上新臺階創造條件。

這規範“三項工作”分別是安置幫教、148和法律援助、調查研究,這三項工作,是日常工作,也是事關社會穩定的關鍵性工作。

一是落實安置幫教工作,將其納入社會穩定關鍵性的基礎工作來抓。我鎮共迴歸41人,目前已全部進行了安置,幫教協議書等一人一檔工作仍然按系統化管理模式進行,前五年迴歸的刑釋人員和前三年迴歸的勞教人員仍然採取分類管理的模式,當年迴歸的人員未出現重新犯罪,對當年迴歸的,需要培訓的,與勞動就業部門協商並開展就業免費培訓,將安置幫教的重點轉到了婚姻家庭的和諧、收入、就業三方面的落實,努力減少犯罪。

二是“148”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148”法律服務和法律諮詢日平均接電、接待來人諮詢在15件左右,基本上做到有問必答,有案必處,通過“148”服務,化解自殺事件三起。在法律援助上,今年組建了農民工維權分部,截止11月底,共幫農民工追討工資一百餘萬元,其中春節前兌付60工資餘萬元,進行法律援助案件3起,追討工資近5萬元,幫助鎮輪窯廠農民工追討工資17萬元,10月份爲農民工向賢澤公司追討農民工工資20萬元。積極向縣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案源達10起。同時,鎮司法所還結合相關會議進行法律援助的政策法規的宣傳,併爲鎮弱勢羣體建立一人一檔臺帳,完善法律援助的工作規程。

三是落實調查研究工作。全年共完成理論調研文章兩篇,完成授課稿二件,完成信息八篇,其中有三篇文章分別被縣今日溧水、南京司法和司法簡報錄用,溧水法制網也完成了全年三十篇工作任務,特別是調研文章和普法授課稿,對於指導面上的工作有了較好的指導價值。

縱觀全年的工作,雖然成績明顯,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大調解平臺建設已組建成功,但要發揮其功能,在經費、人力上還需要進一步投入。二是社區矯正工作已納入正規化管理,但經費遲遲不能落實,給工作的開展也帶來很大的困難。三是基層調委會的建設仍然需要進一步加強,特別是綜合素質。四是矯正工作人員隊伍的建設,從長遠的觀點來看,還需要強化專業性訓練和提高。

司法年終總結 篇3

社區矯正工作

20xx年全鄉在冊社區服刑人員3名,截止目前,共解矯5名,接管的矯正對象未出現一例漏管,脫管現象。每月5日組織社區矯正對象參加公益勞動八小時,每月20日組織社區矯正對象進行思想彙報及開展八小時學法。截止今年,我鄉累計接收社區矯正人員20人,累計解除社區矯正人員18人。

1、建立完善領導組織機構、落實經費保障。我鄉社區矯正由坦洪鄉司法所姜峯亮同志負責日常辦公,曹領寅同志任司法助理員。經費保障構入財政預算,保障了社區矯正工作的正常開展。

2、組建社區矯正工作隊伍。坦洪鄉社區矯正工作小組成員由司法所人員、派出所管片民警、駐村幹部、村委會工作人員和工作志願者組成,提高了社區矯正工作質量和水平。

3、建交分工負責的協作機制。明確各村的責任、義務並要求16個村明確一名分管領導和一名工作人員爲社區矯正聯絡員,負責處理涉及本村的社區矯正相關事宜。各村在分工負責的基礎上,密切配合,相互協作,積極發揮職能優勢,有效促進社區矯正的開展。

4、坦洪鄉司法所設置了專門的社區矯正辦公室,爲矯正對象開展學習、談心、彙報思想情況等活動提供了固定的場所,爲社區矯正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保障。

5、建立義務勞動制度。爲加強全鄉社區矯正服刑人員的勞動改造和監督管理,用真摯愛心提高矯正服刑人員的悔罪意識、責任意識及法律意識,引導其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坦洪鄉司法所組織我鄉社區矯正對象每月到義務勞動場所進行勞動。對社區矯正對象參加公益勞動都由司法所對矯正對象的勞動情況進行記錄,統一考察。

6、進一步貫徹工作制度。統一貫徹了社區辦公室工作制度、接收登記制度、監督管理制度、培訓制度、會議制度、檔案管理制度等制度,並嚴格執行各項制度規定,依法矯正。在此基礎上,又重點加強了三個方面的制度建設。一是結合社區矯正工作行爲,建立了請示報告制度。二是建立了信息宣傳、統計等制度,並定期向市矯正辦上報各項信息和數據。三是建立了請銷假、談話制度,對請銷假的矯正人員要求到鎮司法所矯正辦報到請、銷假。

7、認真執行《刑法》、《刑事訴訟法》、《社區矯正實施辦法》有關規定的基礎上,坦洪鄉司法所還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體系。矯正對象進入社區矯正環節後,我們都要進行調查和走訪,全面掌握其基本情況,逐人建立檔案;爲每名矯正對象確定1名工作人員和1-2名志願者組成幫教小組,負責全程監督、教育、管理;要求矯正對象每月進行口頭或電話彙報、書面彙報,並堅持做到“六個必須”。尤其是在與矯正對象第一次見面時,當面向其宣讀《社區矯正宣告書》,由矯正對象簽訂《接受社區矯正保證書》,牢固樹立和強化其服刑意識。

8、實施人性化改造,提高矯正質量。爲了讓矯正對象感受到自由和不自由之間的差距,我們今年主要採取電話交談、來所會面、家庭走訪、個別談話、感化心靈等方式對矯正對象進行人性化的挽救。通過教育,從行爲上、心理上對矯正對象起到極大的促動和震懾作用,增強社區矯正對象接受改造的自覺性和積極性。

人民調解工作

20xx年四季度坦洪鄉共排查矛盾糾紛59件(鄰里糾紛55件,婚姻家庭糾紛1件,工傷糾紛2件,其他糾紛1件),調處成功59件,調處率達100%,調處成功率100%,履行率100%。其中鄉鎮調委會調解案件11件,村調委會調解案件48件。成功防止和避免集體上訪,制止和避免了羣體性械鬥。

1、發生重大矛盾糾紛時,各級調委會都能夠在獲悉情況後的第一時間組織人員趕赴現場,控制事態擴大,並主動介入糾紛的調處,直至糾紛妥善解決。

2、風起於青萍之末,重大疑難糾紛都有一個由小到大的發展過程,密切掌握矛盾的發展動向是調解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因而我們不斷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制度。每月開展常規排查,在“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等重大節日前開展定期排查,在重要會議等敏感時期進行專項排查,做到定期排查與專門排查相結合。從村、社區擴展到各規模民營企業,實現了排查範圍的全覆蓋。由於排查制度的不斷完善,使我們的調解工作掌握了主動,能夠在最佳時機介入矛盾糾紛的調處。做到排查一起、調處一起、化解一起,保證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鎮,爲我鎮經濟社會的發展提供一個良好穩定的發展環境。

3、針對疑難案件,我們建立了大調解工作平臺,整合公安、綜治、司法、交通、衛生等調解資源和力量,專門在坦洪鄉政府內設立調解室,並積極組建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織密了調解組織網絡,做到統一受理、梳理、分流各類矛盾糾紛。

4、我們一直注重調解回訪工作,並使之制度化。通過回訪及時掌握糾紛調處的效果和協議履行情況,對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協議的,說服教育當事人,督促其履行協議。

5、組織開展各村調解員培訓。由司法所或法律服務所人員講課,內容包括法律知識、辦案中的實踐體會、調解協議書的製作等,提高各村調解員的業務能力。

6、坦洪鄉司法所成立了以鄉黨委主要領導爲組長的人民調解矛盾糾紛排查工作領導小組,對於重大矛盾和突出問題,主要領導都親自過問,親手包案,定期分析研究,及時解決。

普法工作

現就我鄉“六五”普法工作(20xx-2018年)總結如下:

(一)健全組織機構,完善普法工作機制。

成立領導組織和工作機構。坦洪鄉成立了“六五”普法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司法所作爲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全鄉普法工作的指導、督促、檢查和管理工作。坦洪鄉普法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指導、推進全鄉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着力於普法工作整體推進,着力於普法工作平衡發展。

精心制定“六五”普法規劃。結合我鄉自身實際,坦洪鄉黨委政府制訂出臺了《坦洪鄉“六五”普法工作實施方案》,對“六五”普法工作進行了統一安排部署。做到了普法工作年初有計劃,工作有指導,活動有主題,年終有檢查,工作善始善終。

爲普法工作提供經費保障。坦洪鄉開設了鄉村規範化法制宣傳欄,每年將普法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併爲全鄉老百姓徵訂幹部讀本、羣衆讀本、企業讀本、物權法、勞動合同法、促進就業法等普法書籍20xx餘冊。

加強基層普法隊伍建設。坦洪鄉建立了一支素質較高、羣衆信任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隊伍。其中鄉、村級法制宣傳員隊伍30人,普法講師團18人,村法制文藝宣傳隊20個,宣傳隊員50餘名。

(二)突出重點對象,促進普法宣傳。

一是領導幹部帶頭學法用法。爲使領導幹部學法常態化、制度化、規範化,逐步建立和完善了黨委(組)中心組集體學法、政府辦公會前學法、學法情況登記、幹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決策諮詢等領導幹部學法用法的長效機制和監督制約機制。二是督促政府工作人員學法。爲進一步督促工作人員學法,坦洪鄉開展形式多樣的學法活動。每個週一學習日舉辦1次集中學法活動,每位學員每年學法時間不少於40學時,參學率達到100%,學習過程中要有專門記錄本。三是加大青少年學法。坦洪鄉將法制教育融入學校教育的各個環節,根據各類學校不同年齡階段學生的特點,開展適合青少年的法制講座、法制漫畫、演講比賽、法制文藝演出等豐富多彩的活動,並有針對性地開展以未成年人保護法、治安處罰法等爲主要內容的法制教育。六五普法以來,坦洪鄉開展進校講法6場次,直接受教育學生達500多人。四是大力開展農民大講堂活動。爲促進坦洪鄉農民進一步知法懂法,坦洪鄉每年組織開展“農民大講堂”活動2次以上,並向農民贈送法律圖書1000餘冊。

(三)切實開展法律“六進”主題活動。

坦洪鄉制定了“法律六進”活動實施方案,以機關、農村、學校爲重點,開展“法律六進”活動。一是開展法律進機關活動。坦洪鄉以憲法爲核心,以履行崗位職責的相關法律法規爲重點,適時的開展機關幹部的法制培訓,教育引導廣大幹部不斷推進依法行政,切實保障羣衆的切身利益,全體機關人員100%參加受訓。二是開展法律進村兩委活動。坦洪鄉廣泛開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重點加強了農村“兩委”幹部的涉農、維穩基本法律知識培訓活動,提高了農村基層幹部用法律手段管理事務和處理矛盾糾紛的能力。邀請專家深入田間地頭宣講勞動合同法、法律援助條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三是開展法律進村活動。坦洪鄉將法律進村和農民的法制宣傳與惠民便民工作結合起來,通過社區法制宣傳櫥窗、社區法律圖書角等形式,構築社區法制宣傳陣地,建設坦洪鄉的行政村法制文化,並充分利用這些陣地,圍繞社區居民關注的城市拆遷、環境污染、社會就業保險、入學就醫、環境保護、社會治安等經常性地開展行政村法制宣傳30餘次。四是開展法律進學校活動。爲全面提高青少年學法的興趣,增強守法意識,促進青少年身心健康發展。坦洪鄉將法制教育納入教學內容,配強法制副校長,並充分利用現場說法、圖片展覽、法制講座等形式活動10餘次,積極宣傳《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與學生學習生活相關的法律法規,寓教於樂。

同時,坦洪鄉組織司法所工作人員,積極開展“送法上門”活動5次,加強對特殊羣體的教育和關愛。一方面對經濟困難、農村弱勢羣體免費提供法律諮詢,免費調處糾紛,無償提供法律援助,使他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的法律保護;另一方面加強對社區矯正對象和刑釋人員的政策、法律教育及安置幫教,通過走訪、解答諮詢、培訓幫扶等活動,積極幫助他們增強就業技能,拓寬就業途徑,坦洪鄉無重新犯罪人員。通過紮實開展“法律六進”活動,爲促進全鄉經濟健康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創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

(四)大力開展法治大講堂計劃活動。

一是坦洪鄉要求各村蒐集彙總相關工作數據、信息等資料,建立普法工作臺賬。二是成立法治大講堂隊伍。坦洪鄉在16個村均建立完善了 “法制宣傳志願員”和“法治文藝演出小分隊”等兩支隊伍,爲廣大羣衆學法知法守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氛圍。三是實現村法律顧問全覆蓋。坦洪鄉爲16個村聘請了法律顧問,讓法律顧問全面參與到村的自治管理當中,參加村組的村民議事會議,用他們豐富的法律知識爲村組建言建策,引導幹部和村民在法律框架內科學決策。20xx年以來,坦洪鄉16個村法律顧問共開展法制培訓5場次,義務諮詢265人次,發送宣傳資料20xx多份。

(五)圍繞中心工作,開展形式多樣的法治宣傳。

圍繞鄉黨委政府中心工作,針對廣大羣衆關心的生態移民、環境污染、土地管理、道路建設、生活保障等熱難點問題,坦洪鄉組織鄉綜治辦、司法所、團委、婦聯等相關職能部門適時的開展普法宣傳活動。通過以廣播、電視、牆板報、標語、橫幅等形式,在土地徵用、房屋拆遷、計劃生育、基層換屆、企業改制、土地流轉等工作當中,在“5.12防災減災日”、“6.26禁毒日”、“12.4法治宣傳日”等節點,廣發開展以憲法爲核心廣泛宣傳促進經濟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社會管理、反腐倡廉的法律法規和政策。20xx年以來,開展各類法律宣傳教育活動180次,共接受羣衆諮詢2500人次、發放宣傳資料8000餘份,受教育羣衆達7000餘人次,極大地推動了全鄉羣衆學法、知法、守法風尚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