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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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長期拖欠或剋扣勞動者工資,但勞動者沒證據證明拖欠或剋扣勞動者工資的事實,勞動者怎麼辦?大家知道該怎麼辦嗎?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怎麼辦?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逾期不支付的,責令企業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一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另外,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爭議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資報酬,同時勞動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符合條件的勞動者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佈了羣衆反映人社領域問題的九種途徑,“教你九招”保護好自己權益。

第一招:舉報投訴

任何組織或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爲,有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舉報。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爲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

第二招:調解仲裁

主要處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發生的勞動人事爭議。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爲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第三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可申請信息爲:除主動公開或其他法定不予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外,由政府履行職責過程中製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

第四招:政策諮詢

組織或者個人想了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方面的法規政策規定,可撥打“12333”熱線電話、登錄人社部門門戶網站“網上諮詢”欄目或者到各地人社部門信訪接待室進行諮詢。

第五招:信訪

適用於信訪途徑反映的問題包括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制定或執行政策提出意見和建議的;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工作人員職務行爲的投訴等。

第六招:申訴

對機關、事業單位做出的人事處理不服的,可通過申訴途徑處理。

第七招:行政複議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具體行政行爲侵犯其合法權益,未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爲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上一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複議,也可以向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複議。

第八招:工傷職工勞動能力再次鑑定申請

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或者用人單位對各地級以上市(含順德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初次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或複查鑑定結論不服的,可在收到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

第九招:司法途徑

適用於司法途徑反映的問題包括:依法應當由司法機關處理的申訴和控告類信訪問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爲人社部門具體行政行爲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人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