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公積金租房提取的額度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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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接下來由小編爲大家整理出東莞公積金租房提取的額度怎麼算,希望大家喜歡!

東莞公積金租房提取的額度怎麼算

東莞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

(1)符合繳存月份的按照不高於職工月繳存額(包括單位+個人)的65%且不超過1500元的'規則計算,符合條件的夫妻雙方可分別申請。

(2)自《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定》頒佈實施之後、申請日之前(不含申請當月)繳存月份的住房公積金;

(3)每次分別計算可提取區間的最大可提取額度,當次租房提取業務完成後,下一提取區間重新清零計算最大可提取額;同一個繳存月份多次發生匯、補繳業務的以先入賬的業務計算金額。

根據《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定第八條

1、符合本規定第五條第(三)項租住本市住房的,職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應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可計提不高於職工本人繳存當月金額60%且不超過540元的住房公積金作爲支付租金的補充資金。

2、符合本條情形申請提取的,須是本規定頒佈實施之後、申請日之前(不含申請當月)繳存月份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的時間間隔不少於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