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申請條件

學識都 人氣:1.28W

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範性和強制性。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南寧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申請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南寧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申請條件

南寧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申請條件

職工在我中心設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並繳存滿6個月後,可在繳存網點櫃檯辦理異地轉移申請,將其原在異地中心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移到我中心。

應提供以下材料:

1、《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原件二份)。

2、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複印件一份,提供原件複覈)。

職工可委託單位經辦人代爲申請,需額外提供以下材料:

1、《集中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委託書》。

2、職工有效身份證件複印件(複印件一份,單位蓋章)。

3、單位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複印件一份,提供原件複覈)。

擴展材料

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上班時間

1、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具體上班時間(市區營業部執行“朝九晚五”工作制度的部門作息時間除外),星期六、星期日正常休息,具體爲: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2、市區營業部執行“朝九晚五”工作制度,具體上班時間爲: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