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房地產的調查報告怎麼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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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住房制度改革20多年來,城鎮家庭的居住條件顯著改善,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從6.7平方米增加到目前的超過30平方米,以住房爲主的房地產業成爲國民經濟的支柱性產業之一。然而,近年來住房市場的矛盾逐步顯現,其中最突出的是房價上漲過快。中央從2003年開始出臺土地、稅收、信貸、市場規範等方面的系列措施對住房市場進行調整,2007年美國次貸危機爆發以來實施了更加密集的、直接針對房價的組合調控。貫徹落實好中央關於當前經濟工作和住房價格的調控措施,需要深入分析住房價格上漲的原因。

關於房地產的調查報告怎麼寫呢

“土地財政”是房價上漲的重要原因——在很多城市,土地出讓金是地方財政的重要來源。在土地財政的激勵下,地方政府積極在城市開展“三舊”改造,並最大限度地挖掘農村土地資源。如果說早期階段是房價拉高地價,那麼,現階段已是地價推高房價了。

居民收入增加是房價上漲的首要原因——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居民收入大幅度增加,恩格爾係數明顯下降,消費結構不斷升級,投資能力越來越強。在住房制度改革的推動下,住房的有效需求得以釋放,家庭結構的變化和城鎮化的推進又擴大了住房需求。這是房價保持上漲態勢最顯而易見的原因。同時,在缺乏“儲蓄—投資”轉化渠道的'情況下,購置房產是較富裕居民的理性選擇,住房投資需求逐漸啓動,房價被進一步拉高。當房價超出與居住需求相符的水平時,投機就會出現,進而導致空置率偏高、租售比倒掛、房價收入比超過國際警戒線等現象。這樣,房價就在消費需求、投資需求、投機需求的共同推動下不斷攀升,早買房、買大房的住房消費行爲成爲居民應對房價快速上漲的選擇。

寬鬆的信貸政策是房價上漲的重要支撐——我國房地產開發企業自有資本比例低,對銀行信貸高度依賴;而銀行體系也很看重房地產開發貸款對調整資產結構的作用,並因手持土地抵押物而對房地產開發給予高槓杆支持。同時,我國住房消費信貸政策非常寬鬆,銀行大都按照央行規定的最大貸款比例和遠低於其他類型貸款的利率水平發放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可以說,寬鬆的住房開發貸款和住房消費貸款是促成住房市場產銷兩旺、房價節節攀升的重要推手。而且,房價不倒、地價不垮的預期使手持抵押物的銀行不僅沒有動力落實央行的調控政策,而且會採取各種對策來消化“不利”的調控政策。

1、城市化帶來的住房需求和土地資源稀缺導致的供求矛盾

這是房價上漲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國的城市化水平只有36%左右,農村人口占54.3%,城市化進程在未來一段時期內還將繼續呈加速態勢。按目前年均1.12%的城市化速度估算,每年平均有近1500萬農村人口轉爲城市人口。如果城市化水平提高到70%,城市就要增加4億人口。不斷擴大的購房隊伍與城市有限的土地供應之間的矛盾,必然導致房價不斷上漲,這是由價值規律決定的必然趨勢,也是房價上漲的根本原因。

2、投資性需求旺盛助長了房價不斷上漲

我國居民儲蓄率高,伴隨着城市化進程和經濟快速發展的是人們對通貨膨脹的擔憂和房價上漲的預期,通過買房實現保值增值成爲許多居民的投資選擇。不但富人買房投資,越來越多的工薪階層也加入其中,有不少地方投資買房比例甚至超過了居住買房。據新華社報道,在京、滬、深三地各取樣2000名購房者進行需求調查顯示,在北京的調查中有62%的登記購房者表示如果手上有剩餘資金,房產將是首選的投資目標。而這一數據在上海也達到了51%。大量投資客進入樓市炒房,直接助推了房價飆升,造成越有房越買房、越沒房越無望的局面。

3、地方財政過度依賴房地產業

這是房價上漲的深層次原因。據國土資源部去年調查結果,全國地價占房價比平均爲23.2%,有的大城市地價已佔到房價的46.7%。在土建成本變化不大的情況下,地價的不斷攀升導致了樓價的瘋長。據國土資源部2010年2月公佈的最新數據顯示,2009年,我國城市土地出讓總價款爲15910億元人民幣,同比增加63.4%。再加上各種配套稅費,政府收益實際上占房價的32.8%—38.8%,賣地已成爲一些地方政府的重要財源。並且房地產還可以拉動建材、水泥、家用電器、玻璃、窗簾、紡織品、衛生潔具等60多個相關產業的發展,已成爲地方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地方政府對房地產業情有獨鍾絕非偶然,投資少、收益高、見效快,是快速提高GDP的一個法寶,同時也使地方政府成爲高房價的受益者和推手。

4、保障性住房“門檻過高”

住房保障制度是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主要途徑。近年來,國家加大了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力度,尤其是國際金融危機以來,進一步加快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進度,3年內全國將新建200萬套廉租房和400萬套經濟適用房,將有力緩解城鎮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但是,由於保障性住房的“零地價、低稅費”,政府不但得不到收益,反而還要拿出土地,投入資金,致使部分地方政府缺乏保障性住房開發的積極性。保障型住房發展相對緩慢,導致門檻過高、覆蓋面過窄、實物配租比例過低等問題。目前大多數城市出臺的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政策,保障的對象多限定在城市低保範圍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戶,而這只是城市住房困難羣體中很小的一部分。大批既買不起商品房又不夠條件購買經濟適用房的中低收入的居民,被限制在門檻以外,成爲“夾芯層”,這是中低收入羣體買房難的主要原因。

所以爲了使中國的房價避免快速上漲,平衡中國房價,是中國的房價合理化,是中國人民都能買得起自己的房子,我們的政府必須要認真對待,出臺各種政策來控制中國的房價,爲中國百姓謀福利。

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大力發展公共租賃房

許多地方政府僅關注房地產市場對當地經濟增長的貢獻,而忽視了住房的社會保障功能,這是政府職能的嚴重缺位。應進一步擴大廉租住房的覆蓋面。適當放寬廉租住房政策標準,降低准入門檻,把更多的困難家庭納入廉租住房保障範圍,逐步由最低收入家庭向低收入家庭延伸,實現全部城鎮低收入家庭的“應保盡保”。進一步加快經濟適用房建設,逐漸涵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防止形成“夾芯層”。積極借鑑香港公屋經驗,加大公共租賃房的建設力度。對不符合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房供應條件,又無力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應從實際出發,大力發展租賃住房方式,這也是目前國際上國家解決住房問題的通行做法。香港有40%的居民租住公房,日本有38%,法國36%,英、美等國均在30%左右,瑞典、德國達50%,可以享受政府優惠租房政策。完善中低收入家庭租房制度,不僅是健全房地產市場體系的需要,也是解決目前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有效途徑。

強化市場監管措施

一是完善市場監督制度,加強對房地產業的資質管理和房地產開發項目審覈管理。二是建立房地產市場價格監測體系。科學準確地做好房地產市場價格的監測和信息發佈工作,合理引導企業理性投資和居民理性購房,正確引導消費。三是整治房地產市場秩序。加大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力度,重點查處房地產開發、交易、中介服務中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爲,防止開發商利用政策、市場信息不對稱與不透明,通過交易,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慌報商品房銷售進度、發佈不實價格信息、哄擡房價、誤導市場預期行爲。四是規範房地產價格行爲。按照有關規定對經濟適用住房實行政策指導價,限價銷售。嚴格審覈成本費用,控制利潤水平。對商品房銷售實行一房一價明碼標價制度,要求開發商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後,在其售房場所顯眼位置設置商品房售房明碼標價表,標明位置、房屋、套內面積、價格及其他收費項目和標準等內容,接受社會監督。

在中國人的觀念中,房子是很重要的,有了房子纔算有個完整的家。國家,顧名思義,有國纔有家,有家纔有國。只要政府能做到讓房價合理化就是對我們老百姓最大的恩惠,就會讓我們依然對政府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