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土地流轉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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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經營權的流轉,是一個新的課題,也是黨在農村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本文是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鄉鎮土地流轉調研報告,僅供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鄉鎮土地流轉調研報告

鄉鎮土地流轉調研報告範文(一)

土地流轉是當前深化農村改革的重要課題。爲了解我縣土地流轉現狀,探索建立規範、有序的土地流轉機制,我部組織人員先後到新城、池江、**、黃龍、浮江、吉村、**鎮等7個鄉鎮17個行政村19個村小組,採取座談、問卷、實地察看等形式進行了深入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縣當前土地流轉的基本情況和形式

我縣農村土地流轉始於第一輪土地承包期,但在1998年農村土地第二輪承包之前土地流轉只是個別現象,此後土地流轉才呈現出較大的規模,並以較快速度發展。20xx年縣農業部門對全縣農村耕地流轉情況進行了一次調查統計,根據調查統計結果,全縣有51282家農戶,共承包耕地145566畝,截止20xx年12月全縣共發生耕地流轉面積18956畝,佔總耕地面積的13.02%,其中農戶自發流轉18176畝,佔95.88%。

這次調研組調查的17個行政村19個村小組,共有農戶814戶,承包耕地面積3897.43,其中發生流轉行爲的有325戶,佔到39.92%,耕地流轉面積1432.82畝,佔36.76%。流轉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五種:

(一)代耕。因外出務工等原因,無勞力耕作,將土地以口頭協議形式委託親友、鄰居耕種,這種流轉大多是臨時性短期行爲,隨機性較大,農民一旦返鄉,土地自然交回本人耕種。這是當前我縣土地流轉的普遍形式。分析原因主要是進廠務工的時間長短、待遇好差無定數,因此流轉的期限多在1年左右。這種不放棄土地承包權的流轉形式佔整個流轉形式的27.11%。

(二)轉讓。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全家外遷戶將土地交回村集體,由村集體將土地經營權重新發包給他人;另一種是部分人均耕地面積多的村組,農戶當時爲了減輕農業稅,把一些邊遠、不易灌溉的排田、坑田的經營權永久性轉讓給他人。如吉村鎮中村2016年一次性把280畝排田轉讓給果業專業戶用於臍橙開發。

(三)轉包。即農戶在承包期內,自找對象,自行協商權利義務,自定轉包期限。有二種情況,一種是無償,農戶將種不了或不願種的土地轉包給願意種的農戶。這種流轉形式多發生在父子、兄弟及親朋好友之間,一般期限較短,流轉面積較小,不經過集體辦理任何轉包手續,原承包關係不變。另一種是低償(每畝50-100斤稻穀)轉包給願種又種得好的能人,如池江鎮團口村沙背上村小組種田能手劉太陽承包本村民小組耕地126畝,用於全程農機化種植水稻,並計劃逐年增加到500畝。這種流轉形式佔該村小組流轉戶的48.6%,佔該村小組流轉總面積的77.13%。

(四)租賃。集體或農戶將土地經營權租賃給企業、單位和個人,用於發展開發性農業,經營者一次性或分期付給集體或農戶一定的租金。這種形式流轉的土地一般是交通方便和容易連片開發的耕地或難以發包的棄耕地或荒山荒坡地,流轉期限較長,履行租賃合同或協議手續。如**鎮二塘村,20xx年將連片的600畝耕地,以每畝年500元租金租賃給**興邦公司種仙人掌。又如池江鎮板棚村2016年將500畝荒坡山地租給莊下村張節科等人搞農莊立體開發,現已種臍橙300畝,開發魚塘180畝,年出欄生豬8000頭,在張節科的示範帶動下,板棚村農民興起了種果高潮。這一成功實踐說明,土地流轉爲開發利用土地資源,擴展企業發展空間創造了條件。

(五)互換。爲了方便耕作與管理或發展某項專業性生產,通過自願協商的辦法,將地塊相互交換經營權,兌換條件由雙方商定或村集體或親戚朋友出面調解,土地的承包權不變,流轉期限具有一定的週期性。這種形式通過土地互換不僅解決了地塊零散、不便耕作與倒茬的矛盾,還克服了統一佈局規模經營的困難。如**鎮長裏村,20xx年爲發展規模養殖,村民自發規劃幾條低產壠田60畝,通過養魚戶與種地戶的地塊調整兌換,解決了規模養殖問題。採用互換流轉的辦法,該村共開發200多畝水面搞規模立體養殖。

二、土地流轉的主要成因

一是主要勞力外出務工無力耕作。從調查情況來看,所調查的村組外出務工人數均在20-40%之間,而且外出的大多數是青壯年勞力。農村家庭主要勞力外出務工後,留守在家的老人、孩子或婦女無力耕作全部土地,把部分土地委託親友代耕或無償或低迴報轉包給鄰居耕種。

二是種植大戶或能人擴大種植規模。花卉、臍橙、蠶桑、甜玉米、水稻、養魚等種養植大戶爲擴大規模,通過與周邊農戶協商,達成土地流轉協議,如吉村鎮沙村的養蠶專業戶曾慶紅經過多年發展,積累了豐富經驗和一定資金,去年一次性租下100畝土地用於發展蠶桑產業。

三是農業龍頭企業連片開發需要。一些農業龍頭企業爲了方便管理,一般都要求有連片開發的土地,如**鎮引進的**興邦公司,已租賃當地農戶連片土地600畝用於種植食用仙人掌。

三、土地流轉中存在的問題與原因

從調查的情況看,目前我縣農村土地經營權的流轉基本處於初始探索階段,儘管出現了多種流轉形式的典型,對促進生產要素的優化組合,提高土地利用率,解決人地矛盾和發展規模經營起了積極作用,但也存在一些應引起注意與防範的問題。

(一)土地流轉宣傳不到位。一些鄉鎮政府沒有把推進農村土地流轉放到推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增加農民收入這個大局來認識。對土地流轉政策的宣傳不夠深入,羣衆對土地流轉的認識還存在誤區,主要表現爲一些農戶和部份土地承包業主對推進土地流轉還存在"三怕":一是部分農民怕土地轉包出去後,自己喪失了土地經營權,沒有了生活的最低"保障線",因此部分農民外出打工後,寧願土地荒蕪也不願轉包出去。二是部份業主怕政策不穩,政府收回土地承包租賃權是一句話的事,不敢大膽投入。三是部分業主怕市場前景不佳,承包無效益,不敢大規模搞開發。

(二)流轉管理機制不健全。當前土地流轉大都是羣衆的自發性行爲,缺乏約束力和規範性,政府在土地流轉上缺少應有的管理、引導和服務,制約了土地流轉的規模和速度。一些鄉鎮和村組沒有認識到土地流轉的重要性,在工作中還存在不作爲的現象,從調查中瞭解到,如果租金適當,有相當一部分農戶還是願意把土地拿出來流轉的,而且各地也有一些種植大戶想擴大規模,但是到目前爲止,縣鄉二級還沒有出臺一個比較健全、完善和規範的土地流轉制度和辦法,更沒有一個土地流出、流入的信息平臺和市場環境。主要原因是一些基層幹部及有關部門對土地流轉的意義認識不足,對流轉的範圍、程序、補償標準、配套政策、管理措施研究不夠,對流轉中存在的苗頭性問題沒有引起重視,工作缺乏主動性和超前性。

(三)土地流轉行爲不規範。主要表現:一是交易自由化。目前農村土地流轉,特別是農戶之間的轉包轉讓,多數情況是私下協商交易,一方將多餘的或不願種的土地讓給另一方耕種,雙方確定轉包轉讓期限、應承擔的義務或補償標準,很少通過村組幹部出面協調,也不簽訂轉包或轉讓手續。農民之所以這樣做,是認爲這種做法靈活、方便、簡捷,怕依法履行手續後不易更改,因而農戶自發流轉積極,依法流轉被動。二是流向不合理。由於集體缺乏管理與規範,土地流轉出現流向不合理的傾向,沒有向規模化、效益化、產業化流轉。三是流轉權屬與用途不清晰。土地經營權的每一次流轉,都是對土地使用權的重新界定,這種界定必須以明確權屬爲前提,以法律爲依據。但在調查中發現一些業主借土地流轉改變了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借土地流轉變爲自己長期所有)和土地的農業用途(如租用農田改魚塘、種果樹等),致使合同不合法。從而形成農民與承包戶間的矛盾,嚴重的甚至會造成新的社會矛盾,阻礙土地流轉進程,影響農村穩定。四是不在期限內流轉。一些承包者借農民不瞭解"土地管理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違法違規簽訂一些"官司"合同。

(四)土地集中流轉難成片。當年土地聯產承包分地時,大部分地方都是把全村、組土地按好、中、差分等級後平分到各家各戶的,導致每家每戶的土地分散,單位面積內土地戶頭多。這種現狀對土地的規模流轉產生較大影響,有的連片租用10畝地就要跟十幾戶人打交道,一戶、兩戶談不好就影響整片土地的流轉,這種土地分戶經營的分散性、隨意性與土地流轉的計劃性、規模性之間的矛盾制約了規模經濟的發展。如新城鎮想引進甜葉菊、黑玉米等幾個農業項目都是因爲租不下連片土地而放棄的。另外,地塊分散也是制約農機推廣的主要因素。

(五)土地規模流轉難融資。大面積承包土地從事高效農業開發需要較大的資金投入,而土地承包大戶一般沒有貸款擔保單位,又不能將土地使用權作爲貸款抵押,因此很難從銀信部門貸到款,加之一些地方交通等基礎設施和自然基礎條件較差,更難籌集資金或引進資金,致使部分業主在土地開發上存在嚴重的資金困難,規模難以擴大,效益難以提高。如池江鎮池江村的張鶴謄想規模種植100畝芋荷,團結村的劉太陽想再擴大100畝(已有126畝)水稻,新城鎮蓮塘村的吳至波想推開一條坑的壠田養魚,吉村鎮沙村村的羅春林想擴大規模種桑養蠶都苦於沒有資金。

四、加快和完善土地流轉的幾點建議

土地經營權的流轉,是一個新的課題,也是黨在農村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針對土地流轉存在的問題及未來發展趨勢,我們認爲,要加快農村土地流轉步伐,使之走上規範健康的軌道,應採取以下對策。

(一)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切實解決好認識問題。土地流轉是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重點內容,是實現規模農業、效益農業,推動農業產化經營的前提和基礎。土地是最基本的生產要素,土地流轉的主體是農民。因此,解決好農民的思想認識問題,打破阻礙土地適度規模流轉的思想桎梏尤爲重要。首先,要打破傳統的小農經濟意識,摒棄"搞土地流轉就是搞土地私有化、肥水不流外人田"等思想觀念,牢固樹立發展的觀念、創新的觀念、市場的觀念、效益的觀念,正確處理短期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係,充分認識到承包權和經營權相分離是必然的趨勢。其次,政府要切實轉變觀念,要把土地流轉放到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和發展農村經濟這個大局來認識,正確引導規範,強化服務意識,改進工作方法,切實將農民的積極性保護好、發揮好、引導好。同時要積極開展試點工作,及時總結典型和成功的經驗,向農戶推廣和展示土地流轉所帶來的好處。

(二)加強引導,切實解決好土地流轉的管理機制、服務機制問題。正確引導和規範是加快土地流轉速度的關鍵。爲此,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轉的管理機制、服務機制,促進土地流轉的健康快速發展。先進地區的經驗表明,組建土地流轉服務中心,用市場化手段規範土地流轉,是促進土地規模流轉,提高土地經營效益的重要途徑。針對我縣土地流轉的實際情況,建議以鄉鎮爲單位,每個鄉鎮組建一個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形成鄉鎮流轉服務中心、村級流轉服務站、組服務員三級服務網絡,其中鄉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2-3人(成立之初可由鄉幹部兼任),主要職責是爲全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提供政策和法律諮詢等服務,發佈土地流轉信息,組織協調跨村、跨鄉和大規模土地流轉,建立全鄉(鎮)土地流轉檔案;村土地流轉服務站1-2人(可由村幹部和村組農資經營點業主擔任),主要職責是將各組服務員收集的土地流轉供求信息彙總、發佈,協調本村土地流轉,對土地流轉合同的訂立、變更進行鑑證,建立本村土地流轉檔案,並將本村土地流轉情況報鄉鎮服務中心備案;組服務員1人,一般由村小組長擔任,主要職責是負責做好本組土地流轉供求信息的上戶調查、收集,登記需轉出的土地面積、方位、等級、意向價格等,信息彙總後上報村土地流轉服務站。鑑於目前土地流轉尚處在起步階段,市場發育還不成熟,建議土地流轉服務中心暫定位爲政府領辦的非營利事業性中介機構,暫時與鄉鎮農服中心合署辦公,免費爲農民提供土地流轉服務,待土地流轉市場發育逐漸成熟,再逐步推向市場,與政府脫鉤,成爲純社會性中介服務組織。

(三)加強管理健全制度,切實解決土地流轉的規範問題。農村土地流轉是一項新事物,各級各部門要加強管理和指導。一是要規範土地流轉程序。堅持農戶申請、選擇對象、雙方協商、簽定合同,服務中心鑑證,並報村、鄉鎮管理部門備案的土地流轉程序。二是規範土地流轉合同。土地流轉合同要明確流轉的形式、流轉土地的面積、質量、年限、用途、流轉費、復耕費的標準及支付方式、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期滿後地上附着物的歸屬、違約責任等。委託流轉的要有委託書,受託人只能在委託的權利範圍內行使權利。對土地流中形成的合同、協議等,要整理歸檔。三是規範鄉鎮、村、組和鄉鎮、村、幹部參與土地流轉的行爲。鄉鎮、村、組和鄉鎮村組幹部不得以任何名義強迫農戶土地流轉,要積極做好土地流轉的管理與服務,對土地流轉的具體內容要進行審查、監督,防止集體土地權益流失,防止經營者損害生態和生產環境,搞掠奪式經營或隨意改變土地用途,以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使土地流轉走上健康、有序、規範、法制的軌道。

(四)科學規劃統籌安排,切實解決好土地流轉的規模問題。現代經濟越來越朝着規模經濟的方向發展。沒有規模,就沒有效益,也就沒有市場競爭力。加快土地流轉速度,突出規模效益的關鍵是要解決好土地難以集中成片,不易形成規模的問題。解決土地流轉規模問題,首先,鄉村兩級要按照本地農業結構調整的要求,圍繞培育適宜本地的主導產業和優勢項目,精心制定土地生產經營規模的規劃。其次,要做好"四荒"土地的調查和統計,在此基礎上超前規劃,合理安排,要在耕地的深度開發,非耕地的廣度開發上下功夫。第三,要在充分尊重農民自願的基礎上,以土地中介服務組織爲載體,對擬流轉的土地集中統一管理,有目的地篩選出適宜本地的生產經營項目,採取統一規劃和開發。政府要積極引導,健全土地流轉機制,充分發揮農民、業主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依託資源優勢,發揮比較優勢,突出土地流轉的規模經營,體現規模效應,以提高土地流轉的綜合效益,促進土地合理、有序流轉。

(五)加大資金扶持,切實解決好業主開發資金匱乏問題。生產啓動資金匱乏是阻礙土地流轉進程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必須從多方面加大對土地流轉所需資金的扶持力度。一要加大銀信部門的貸款支持力度。對利用流轉土地搞規模開發,比較效益高,優勢明顯的項目,要在政策和資金上給予扶持,銀信部門要給予貸款支持。二要積極向上爭取專項資金。政府要加大農業資金投放力度,對利用流轉土地搞高效農業、規模農業的優先投放資金。三要通過公司、業主的投入解決資金問題。採取承租反包、購買土地使用權、股份合作等模式,讓公司、業主和農戶共同投入資金開高效農業、特色農業,從而降低業主和農戶風險,有效解決土地流轉資金難的問題。四要建立土地流轉風險基金,確保流轉合同兌現。租賃承包農民土地的企業、業主,應按實際用地面積交納一定資金建立土地流轉風險基金,政府也注入一定資金,實行專戶儲存,全縣統一管理,如遇企業破產倒閉,不能履行合同時,則用該基金履行相應農戶的土地流轉合同。

鄉鎮土地流轉調研報告範文(二)

加快農村土地流轉,既是優化農業結構、提高規模效應、促進產業發展的必然選擇,也是當前解決農民收入不高、增長不快的關鍵所在。xx屆三中全會提出,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近期,我們帶着“促進土地流轉、發展高效農業”這個調研課題,來到了交通便利、依山傍水、民風淳樸的XX縣竹山村,利用1周時間,通過召開座談會、走訪農戶等方式, 對竹山村農村土地流轉情況進行專題調研。

一、竹山村土地流轉現狀及特點

祁陽是一個農業大縣,也是農副產品加工大縣,全縣總面積2538平方公里,具體來說可分爲“六山一水二分田,一分道路加莊院”。近年來,XX縣按照“先行試點、總結經驗、典型引路、穩步推進”的工作思路,建立縣、鎮兩級土地流轉中心及村級土地流轉服務站,制定出臺了《關於加快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促進農業規模經營的意見》,較好地解決了農村土地流轉渠道不暢、運作不規範、容易產生糾紛、農民利益得不到保障等問題。目前,全縣土地總流轉面積爲29.4萬畝,約佔總土地面積的12%,其中耕地流轉22.7萬畝,佔耕地總面積的35%。

竹山村距縣城36公里,衡棗高速公路9公里,轄9個村民小組,有302戶、1150人,其中黨員41名。全村總面積6.8 平方公里,其中耕地857畝,水面600畝,林地4000畝。近年來,竹山村按照“建設新農村、發展新農業、培育新農民”的總體目標,強力推進土地流轉,大力發展現代農業、鄉村旅遊業,有效地促進了村級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先後被評爲“全國文明村”、“全國綜治維穩模範村”、“湖南省生態示範村”、“湖南省新農村建設示範村”、“湖南省特色旅遊名村”。

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基礎上,竹山村以“管好所有權,放活經營權”爲目標,積極穩妥推進土地流轉,對發展現代農業、轉變農業農村發展方式、提高農業的規模化和集約化發揮了積極作用。主要以下四個特點:一是流轉初具規模。據統計,該村共流轉土地1185畝,其中流轉耕地385畝,佔總耕地44.92%;水域流轉580畝,佔水域面積97%;林地基本上由村集體進行管理。土地流轉涉及承包農戶53戶,佔全村的17.55%;其中用於種糧的155畝,水產養殖600畝,苗木種植200畝,大棚蔬菜種植90畝,水果種植100畝,休閒農莊40畝。二是流轉形式多樣。土地流轉從初始時的代耕發展到目前的轉包、租賃、互換等形式。在這幾種流轉形式中,轉包與租賃面積最多,達985畝,佔流轉面積的83.12%,這兩種形式主要存在於本村農民外出務工後農戶與農戶、農戶與專業大戶、農戶與外來業主的流轉,屬於有償流轉,是目前流轉雙方均能接受、並能較好地保護農民利益,實現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最好形式。其次是互換形式,屬隱性。三是流轉對象多元。土地流轉對象已從初始時的農戶間流轉逐步擴大到農戶與企業之間、農戶與專業大戶之間、農戶與外來業主之間的流轉,流轉的對象不僅有本地業主,也有外來業主。如在外地工作的劉豔在該村租賃土地40畝,發展休閒農業山莊;種植大戶歐愛民在該村租賃耕地90餘畝,發展大棚設施蔬菜。四是流轉效益明顯。通過土地流轉,該村土地適度向種植大戶和經營大戶集中,形成了規模經營,效益明顯提高。一方面,土地流出戶由於擺脫了土地的束縛,在外專心務工,還可以獲取一定的土地租金收入。另一方面,流入方由於採取規模經營和機械化作業,生產效益大幅提高。如種田大戶管賢金,在該村6、8組租賃稻田155畝,年生產糧食 140噸,純收入10萬元以上。

二、竹山村土地流轉做法及成效

爲有序推進土地流轉,該村充分發揮引導作用,多措並舉,將土地流轉與農業發展整體相結合,與發展村級經濟相結合,進一步促進農產品種植朝着區域化、規範化、專業化方向發展。主要成效:一是提升了規模種植水平。隨着土地流轉的規模不斷擴大,涌現出了不少種植大戶,這些大戶均擁有插秧機、耕田機、收割機等大型農機具,加速了土地流轉的進程,去年該村主要農作物綜合機械化水平爲50%。二是緩解了農田拋荒程度。據統計,該村因水利設施不完善影響,耕地撂荒面積40畝。今年,預計拋荒面積將減40%左右。三是提高了村民經濟收入。以土地經營權流轉換取發展機遇和發展空間,村民人均收入由20xx年的不足3000元發展到目前的1萬餘元。四是加快了新村建設進程。以舊村改造爲突破口,聘請中南林業科技大學專家完成新村規劃並組織有序實施,完成硬化水泥道路5.5公里,新建村民文化廣場1500平方米、村綜合樓500平方米,種植綠化樹1萬株,加快了新農村建設步伐。

竹山村在土地流轉方面,主要有以下做法:一是轉變觀念,積極引導。以發展設施農業爲目標,通過召開村“兩委”班子會、黨員會、羣衆代表會,通過發放傳單、廣播、參觀學習等方式,幫助羣衆算清楚“田帳”,讓羣衆明白“租金+工資>種田收入”,有效改變“單打”的落後生產模式。二是科學規劃,合理佈局。根據村裏自然條件和資源優勢,通過充分論證、合理佈局,將全村規劃爲糧食作物區、蔬菜設施栽培種植區、苗木花卉果樹區、水產養殖區、休閒觀光區五大區塊,積極引進種養大戶、工商企業等承租土地,促使土地規模化流轉。如改造灰衝老院,建成集旅遊觀光、體閒娛樂、住宿垂釣、飲食服務爲一體的竹山雅苑休閒山莊;引進了年加工能力達500噸的大米加工廠;修建了農貿市場。三是規範管理,紮實推進。爲規範土地流轉,竹山村不定時邀請縣土地流轉服務中心有關工作人員和專家,及時爲羣衆提供有關土地流轉方面的政策導向、法律諮詢服務,完善規範流轉手續及合同的簽證登記等工作。四是積極探索,創新模式。由村委會代表羣衆,統一將承包地租賃給外來業主,在收租金時,也是由村委會統一收租金返還到農戶。對部分羣衆不願轉租土地,而土地又在種植大戶或外來業主所租賃範圍內,村裏按照同等面積、同等地力的條件進行轉換,增加土地流轉的成功率。五是優化服務,提供保障。積極與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農業局、技能培訓學校等單位聯繫,對剩餘勞動力進行法律知識和崗位技能培訓,使剩餘勞動力都能掌握1-2門實用技術,提高了農村勞動力素質,帶動加快土地流轉進程。

三、竹山村土地流轉存在的問題

竹山村土地流轉措施有力、勢頭較好、成效明顯,但也存在不少制約因素和問題,主要表現爲:一是受思想觀念制約不願流。一些農民戀土情結嚴重,“寧可拋荒,不可失業”;有的農民擔心通過長期流轉土地會喪失土地承包權,對土地流轉持謹慎觀望態度;加之農村社會保障水平總體上還比較低,客觀上也造成部分農民心存疑慮,不肯流轉土地。二是受基礎設施制約不便流。該村多數農戶承包的耕地比較分散,而且地塊面積小,大部分農田沒有機耕道相配套,加之農田水利設施失修老化,農業抗災能力脆弱,難於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如1、2、3組由於電排設施年久失修,造成灌溉困難;4、5組農田丘塊面積小,且多爲梯田,不適合機械化操作。三是受流轉機制制約不易流。當前,土地流轉“有形市場”還不健全、不完善,土地供求信息渠道還不暢通,土地供求雙方對接較難。四是受資金不足制約不能流。當地的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大多處於起步階段,資金相對緊缺,在擴大土地經營規模、添置大型生產設備等方面,常常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四、對策及建議

土地流轉是不僅是一個經濟問題,更是一個重大的政治和社會問題。爲此,特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積極引導,造濃土地流轉氛圍。要使農戶懂政策。要充分利用各種行之有效的形式,廣泛宣傳土地流轉的意義,引導農民增強流轉土地的自覺性,加大對《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以及相關政策法規的宣傳。要使農戶看到實惠。通過土地流轉典型的引導,使廣大農民看到土地流轉帶來的實際利益,從而轉變思想觀念,加快農村土地流轉。使農戶無後顧之憂。完善保障制度,建立勞動力輸出培訓制度,提高就業能力和素質,使外出務工人員就業和收入穩定;要健全農村醫療、養老和最低生活水平等多層次農村社會保障制度,以代替土地對農民的保障功能。

(二)創新機制,規範土地流轉管理。要創新流轉機制。在充分尊重農民意願、保護農民合法權益的基礎上,敢於探索和勇於嘗試各種形式的流轉辦法,以轉包、轉讓、租賃、入股、合作、置換、託管等方式將土地集中到能人、大戶、合作組織、龍頭企業進行規模化種植。建立土地流轉出讓、受讓和臺賬登記制度,使用統一規範的流轉合同文本,做好登記、審批、備案、合同認證、檔案管理和信息發佈工作。要完善配套機制。加大支持扶持,多角度、全方位、寬領域增加對農業農民的支持,大力推進農村金融創新,加強服務支撐體系建設;整合現有培訓資源,採取多種培訓方式,提高農民科技種養能力;加大農機購置補貼力度,發展農機專業合作社,有效地整合現有農機資源,加快推動農業機械化發展。要改善投入機制。土地整理、農業綜合開發、農業產業化建設等項目與農村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緊密結合,形成“農業項目跟着土地流轉走,基本設施圍繞產業基地建”的格局,更好地發揮涉農項目的效益,促進土地流轉。

(三)構築平臺,優化土地流轉服務。要建立服務機構。建立縣級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和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鄉鎮建立鎮級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和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解委員會;村建立農用土地專業合作社和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解小組,完善縣、鎮、村三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調解體系,明確各自職責,及時化解因土地流轉引起的各種糾紛和矛盾。要構建網絡平臺。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流轉交易信息網絡平臺,以村組爲單位,全面統計農村土地承包情況、流轉情況、農村勞動力情況等,實行微機化聯網管理,實行信息資源共享,使農戶及有意投資農業的經營者能獲得及時、準確、可靠的信息,有效化解土地供求矛盾。要實現信息共享。整合農業生產、黨務村務、教育文化、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社會管理等涉農公共服務信息資源,實現農業公共信息資源的跨部門、跨地區、跨行業互聯、互通、共享。

(四)加大扶持,培育土地流轉主體。通過扶持、培育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種植大戶等經營主體,推進農村土地流轉,提高規模經營效益。扶強龍頭企業。鼓勵龍頭企業等以“公司+基地+農戶”或訂單農業的方式參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與農戶建立緊密型利益聯結機制;鼓勵龍頭企業、科研單位以資金、技術、土地承包經營權、實物、勞動力等作爲股份,按照自願互利原則興辦公司制農場,實行企業化經營。壯大合作組織。依託優勢產業和特色產品,以服務爲載體,以家庭經營爲基礎,積極引導和發展各類專業合作組織,爲規模經營主體提供農業產前、產中、產後等過程系列化服務,以規模服務推動規模經營。以“建設規範化、生產標準化、經營品牌化、服務信息化、產品安全化”爲目標,積極開展農民合作社聯合社試點,鼓勵農民合作社以法人身份按產業鏈、產品、品牌等組建聯合社,着力打造一批大社強社。發展種養大戶。大力支持發展種養大戶,形成規模大戶集羣,促使龍頭企業主動聯繫種養大戶,並給大戶相應的投入支持扶助,建立企業原料基地,然後再由大戶帶動周邊農戶,穩步擴張規模化經營面積。鼓勵具備條件的農戶成立家庭農場,支持引導大學畢業生、個體工商戶、農村經紀人等從事現代農業開發,以技術和資金入股家庭農場。制定家庭農場認定登記辦法,支持符合登記條件的家庭農場向工商部門申領營業執照,開展示範家庭農場創建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