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的調查報告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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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是孩子走進學校的第一步,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幼兒園裏孩子們接受啓蒙教育,人們在1-4歲將學會一生中50%的獲得核心知識的學習方法,5-8歲將學到人生中的30%,從8歲以後學到的是剩下的20%。人類還將在1-3歲獲得一生中50%的IQ和身高。因此幼兒園環境的好壞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有着很重要的影響。因此,爲了孩子負責,我們必須要對幼兒園和孩子有充分的瞭解。

幼兒園的調查報告參考

調查人員:

倪偉龍,趙青,劉澤發,朱波,呂文浩,韓夏,付春祥周娜娜

調查的時間:

2011年3月11日 星期五 上午

調查的目的:

此次調查是爲了更深入的瞭解孩子,瞭解幼兒園的,更好的瞭解幼兒園設計在功能交通外觀等方面的問題。

調查的對象和遇到的問題:

此次我們一組八個人對青島市南幼兒園進行了調查。由於幼兒園老師們對孩子的關切,我們被大多數幼兒園擋在門外,費盡周折我們來到了市南幼兒園。青島市南幼兒園始建於1994年,系市南區教體委直屬單位,座落在東部風景秀麗的浮山三小區,是一所具有現代化的教育設施、富有創意的園設環境、高素質的

教師隊伍及創造教育特色的集示範、實驗爲一體省級示範幼兒園。

調查的資料:

《託兒所、幼兒園建築的造型設計》、《幼兒園、託兒所設計規範》

整理其中自己覺着對此設計比較有用的。

應有全園共用的室外遊戲場地,其面積不宜小於下式計算值:室外共用遊戲場地面積(m)=180+20(N-1)(注:1、180、20、1爲常數、N爲班數(乳兒班不計))。室外共用遊戲場地應考慮設置遊戲器具、30m跑道、沙坑、洗手池和貯水深度不超過0.3m的戲水池等。

嚴禁將幼兒生活用房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託兒所、幼兒園的生活用房應佈置在當地最好日照方位,並滿足冬至日底層滿窗日照不少於3h(小時)的要求,溫暖地區、炎熱地區的生活用房應避免朝西,否則應設遮陽設施。

託兒所、幼兒園宜在供應區內設置雜物院,並單獨設置對外出入口。基地邊界、遊戲場地、綠化等用的圍護、遮攔設施,應安全、美觀、通透。

單側採光的活動室,其進深不宜超過6.60m。樓層活動室宜設置室外活動的露臺或陽臺,但不應遮擋底層生活用房的日照。

幼兒衛生間應滿足下列規定:

一、衛生間應臨近活動室和寢室,廁所和盥洗應分間或分隔,並應有直接的自然通風。

二、盥洗池的高度爲0.50~0.55m,寬度爲0.40~0.45m,水龍頭的間距爲0.35~0.4m。

三、無論採用溝槽式或坐蹲式大便器均應有1.2m高的架空隔板,並加設幼兒扶手。每個廁位的平面尺寸爲0.80m×.070m,溝槽式的槽寬爲0.16~0.18m,坐式便器高度爲0.25~0.30m。

四、炎熱地區各班的衛生間應設沖涼浴室。熱水洗浴設施宜集中設置,凡分設於班內的應爲獨立的浴室

廚房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託兒所、幼兒園的廚房與職工廚房合建時,其面積可略小於兩部分面積之和。

二、廚房內設有主副食加工機械時,可適當增加主副食加工間的使用面積。

三、因各地燃料不同,燒火間是否設置及使用面積大小,均應根據當地情況確定。

四、託兒所、幼兒園爲樓房時,宜設置小型垂直提升食梯。

託、幼建築的造型設計應反映公共建築造型的共同規律及託、幼建築自身所特有的環境特徵及空間特徵。它們都是通過各種造型相關的要素,如體量的組合、虛實的排列、色彩的處理、光影的變化及材料、質地效果等來創造託、幼建築所特有的心理感覺與個性特徵。

(1)託、幼建築造型設計的原則

(2)託、幼建築的造型設計應反映“新、奇、趣、美”的幼教建築個性風格,並應處理好建築內涵與形態之間的關係。

(3)託、幼建築的`造型設計應符合公共建築形式美的法則,即遵守統一與變化,對比與微差,均衡與穩定,比例與尺度,節奏與韻律;視覺與視差等構圖法則。

託、幼建築造型特徵

1)體量不大,尺度小巧。

2)錯落有致,虛實變幻。

3)佈局活潑,造型生動。

4)新奇、童稚,直觀、鮮明。

3)託、幼建築造型設計

1)主從式造型

·託、幼建築主體是幼兒生活用房,服務用房、供應用房是其配體。託、幼建築的平面佈局已確定了這種關係,在建築造型設計中應突出主體建築鮮明的個性。而且兒童活動單元因其數量多且反映幼築個性,常組合成富有韻律感的建築羣,形成托幼建築的主體,起主導支配地位。音體活動室因其功能要求及體量較大,常獨立設置,從而形式了兒童活動單元組羣與音體活動室之間的主從關係。在建築形體組合時應突出主體富有韻律感的形態,強調某一建築符號的重複運用,強調形成整體組合羣,並考慮活動單元羣與其化體部之間的均衡。

在造型設計時,應注意兒童活動單元這一羣體的整體感,不應追求過多的變化,從而削弱其整體感。在具體處理時,應從建築形體組合、色彩的明度、材料質感等方面加強對比,強調其主導地位。

2)“母題”式造型

母題造型即運用同一要素做主題,在建築造型上反覆運用,並以統一中求變化的原則使“母題”產生一定的相異性,以達到託、幼建築的活潑、生動之感。

託、幼建築的兒童活動單元因其形狀、大小,色、質等相同或類同,而且數量多,應強調並重復使用某種要素如體形、屋面、門窗等構成“母題”強烈的韻律感。

“母題”有多種形式,託、幼建築的形體一般運用簡單的幾何形體如,正方形、矩形、六邊形、圓形及圓弧與直線相結合的複合形作爲建築外形的基本要素;託、幼建築母題的內容還包括了門、窗、屋面、牆面及某些裝飾等均可作爲託、幼建築母題的基本要素。

“母題”的相異性即在統一中求變化的原則下產生基本要素的霜些部分的不同(相異),如圓與圓弧,直線與圓弧等等,變化不宜太多、太大,否則會破壞“母題”感。

3)積木式造型

幼兒建築的造型特色在於它與幼兒生理、心理的內在聯繫,積木這種遊戲器具不僅被幼兒所認知,而且其形體簡潔、明快,符合幼兒的特徵,常被用作託、幼建築重要的造型手法之一。積木式造型的基本要素是方、圓、三角形等幾何形體。積木造型並不是簡單地積木堆砌,而是要經過加工、提練並在託、幼建築的重點部位大膽使用。

積木式造型常採用模擬手法表達“童話”意境,如有的似城堡、鐘樓,有的似林中營寨,有的似大自然中的動物等,形象生動活潑,靜中求動,多姿多彩,頗有童稚之氣和新奇之感。

調查的內容:

孩子們都是童真無邪的,喜歡童話,喜歡漂亮的顏色,所以幼兒園建築及其周圍環境的立意構思要反映出明快、活潑的兒童建築特點。從建築空間到建築細部、傢俱、衛生設施、採光照明、綠化配置的尺度都要適合兒童的需要,選擇生動、鮮明、有趣而爲幼兒所喜愛和有益於身心健康的造型、材料和色彩

保證流線互不干擾,即活動流線和供應流線分開,後勤供應與垃圾處理應避開活動區域,最好設兩個出入口;

合理安排道路,儘量少用地;

出入口設置上,主要出入口應面向次要街道,避開擁擠車輛,若必須放在主幹道 上,則應該內退一部分;方便家長接送,避免交通干擾。能爲建築功能分區、出入口、室外遊戲場地的佈置提供必要條件。晨檢室宜設在建築物的主出入口處。

幼兒園應根據設計任務書的要求對建築物、室外遊戲場地、綠化用地及雜物院等進行總體佈置,做到功能分區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適宜,遊戲場地日照充足,創造符合幼兒生理、心理特點的環境空間。

爲了安全防護,不同性質房間的分區要明確,兒童用房與輔助用房要明顯隔離,防止幼兒到鍋爐房、洗衣房等處去,以免發生事故。樓梯、陽臺、建築細部的棱角以及大型活動器械的周圍要考慮安全和防護措施。戶外場地不宜種植有毒、有刺的植物。學前兒童不僅有遊戲、運動的需要,還有獲得知識的需要。活動室內應提供視聽電化教育設備和有利於激發智力的色彩裝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