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檔案制度將改革:取消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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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制度改革,取消管理費是第一步

2015檔案制度將改革:取消管理費

雖然說,今後的檔案管理費由財政來買單,但是,如果現有的大量檔案管理並不能產生社會效益,服務於民衆和企業的需求,繼續高成本維持是否有必要?

■ 社論

據報道,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展改革委等五部門本週聯合下發通知,明確將於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流動人員人事關係及檔案保管費、查閱費、證明費、檔案轉遞費,各地要將相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此前,新華社曾報道,全國200多個地級市,每個市每年收費少則數百上千萬元,大城市動輒上億元,全國每年收取的檔案保管費至少達數十億元。但這筆錢怎麼花,一直缺少明白賬。

如今,不合理的檔案費終於取消,而且取消日期也比預期提前了一年——根據2012年發佈的《關於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規定,檔案保管費“三年後自動取消”。對於多如牛毛的行政收費清理,就應當有這樣的.緊迫感和高效率,能早一天做到的事,就沒必要再拖。

檔案管理費的取消,是順應民意之舉。但檔案制度的改革不能止步於此,要看到,管理費問題只是檔案制度弊病的一個方面,檔案制度,是計劃經濟時代的產物,在市場經濟體制已確立,“單位人”向“社會人”轉換的今天,舊有的檔案制度越來越不能適應時代的需要。

人事檔案最初是作爲考覈幹部的重要依據,由於這樣的制度設計初衷,後來這一制度被當成“職業誠信記錄”服務於就業,難免產生種種問題。例如,檔案的不透明管理,使得公民對自己的檔案中裝有哪些記錄一無所知,現實中,公民因爲自己檔案中莫名其妙出現污點記錄,而四處碰壁的事情屢有發生。

對於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以外的就業人羣而言,人事檔案的功能已大大弱化,由此產生大量的“棄檔”、“死檔”等問題,2007年12月,北京市人才檔案公共管理服務中心公示首批長期失去聯繫的流動人員檔案5700多份,僅有200多人前來認領。但對於這些“沉睡檔案”,各地人才服務機構也不敢隨意銷燬,必須得妥善保管,導致無謂的社會成本。

毫無疑問,目前的檔案制度與人才的頻繁流動格格不入,其對大部分就業人羣和用人單位的服務功能聊勝於無。此前南京大學公共事務與政策研究所的一項調查表明,有45%的受訪者明確表示我國現行的人事檔案亟須改革,有84%的受訪者明確表示我國現行的人事檔案無繼續存在的必要。雖然說,今後的檔案管理費由財政來買單,但是,如果現有的大量檔案管理並不能產生社會效益,服務於民衆和企業的需求,繼續高成本維持是否有必要?

在國外,統一的檔案管理多隻適用於公務員,對於企業而言,並不存在一個高度統一的、行政化色彩濃厚的檔案管理制度,個人的誠信記錄的管理,多通過社會徵信系統來實現。所以,面對人口大流動的現實,出於以人爲本和尊重權利,取消管理費之後,人事檔案制度改革當提上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