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房產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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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上海的房產稅政策,大家知道多少呢?下面一起來看看!

上海的房產稅政策

一、上海房產稅徵收對象

上海房產稅徵收對象分爲兩類:

1、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

2、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

從此徵收對象中可以看出對本地居民有首套免徵優勢,也有限購規定。要多買可以,但是得繳納房產稅!

二、上海房產稅計算依據

1、計稅依據: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

2、稅率:實行0.4%~0.6%差別化稅率。適用稅率暫定爲0.6%,但對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可暫減爲0.4%;

3、徵稅面積:對本市居民家庭給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稅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築面積)扣除。合併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爲居民家庭新購住房面積和其他住房面積的總和。

因而,上海房產稅的計算公式爲:應納稅額=應稅面積*新購房單價*70%*稅率

納稅人可到住房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稅務窗口申報繳納個人住房房產稅。還可以到住房所在區縣稅務局辦稅服務廳的申報納稅專窗,就近的上海銀行、上海農村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自營)在本市辦理個人業務的營業網點,或登錄付費通網站按網上流程繳稅。

三、上海房產稅減免條件

房產稅是每年都要交的,在年底的時候交付當年的'稅費。如果這套房子是首套房,上海戶籍首套房免徵,非本市戶籍則需要交納。不過非本市戶籍居住證滿三年後,那麼交的這些稅費還是可以退還的。

友情提示:房產稅是取得房產證以後就要交的,如果是12月取得房產證,那今年是可以不用交的,往後推算一個月。

凡逾期納稅的,應到住房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稅務窗口繳納,其他徵收點不再受理。稅務機關將按規定對滯納稅款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對經催報催繳仍拒不納稅的,稅務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和本市試點辦法有關規定處理。同時,根據《上海市個人信用徵信管理試行辦法》將未納稅信息納入聯合徵信體系。

案例一:非上海戶口,在上海有一套房,現在想換一套大點的,要每年都要交房產稅嗎?

答:本市房產稅徵收對象是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而提問者出售後再購入屬非本市居民家庭新購住房,需繳納按規定房產稅。

不過滿足兩類情況可免交:

1)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重點產業緊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證並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房產稅。

2)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並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購房人,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房產稅;持有本市居住證但不滿3年的購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稅,待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並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徵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案例二:外地來滬工作多年,符合購房標準並已購房,沒及時辦居住證,房產證拿到後辦理了居住證,問3年後是否可以退房產稅?

答: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並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購房人,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房產稅;持有本市居住證但不滿3年的購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稅,待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並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徵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案例三:新房和二手房房齡滿五年,且是家庭首次購房和唯一房源,可以免徵房產稅嗎?不可以的話,那免徵房產稅得條件是什麼?

答: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併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人均不超過60平米(含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徵收房產稅;人均超過60平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按房產稅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稅。另外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購一套住房後的一年內出售該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購住房已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徵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上海房產稅細則

徵收範圍包括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當地新購的住房。

上海市居民家庭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徵收房產稅。稅基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適用稅率暫定爲0.6%。對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當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爲0.4%。

最新消息:上海住房房產稅12月31日前繳納 不足一年按月算

從稅務部門獲悉,繳納2015年度個人住房房產稅辦法已經出臺,個人住房房產稅的納稅人應於今年12月31日前,繳納當年度應納稅款。

即日起,納稅人可直接登錄網上繳稅。付費通網站常年受理個人住房房產稅逾期稅款繳納業務,納稅人可在付費通網站繳納逾期稅款和滯納金。即日起至12月31日,納稅人可到就近的上海銀行、上海農村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自營)在本市辦理個人業務的營業網點,使用銀行卡或現金繳稅。應稅住房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稅務窗口,服務時間爲週一至週日辦公時間。

稅款從納稅人取得應稅住房產權的次月起計算,按年計徵,不足一年的按月計算應納稅額。

(一)凡在2015年之前取得產權的應稅住房,2015年應繳納稅款爲認定通知書中確定的年應納稅額。

(二)凡在2015年1月至11月期間取得產權的應稅住房,2015年應繳納稅款按以下公式計算:當年度應納稅款=年應納稅額÷12個月×當年度應納稅月份數。

沒有居民身份證的納稅人有以下兩種繳納個人住房房產稅的渠道:

(一)登錄付費通網站按照網上流程繳稅。

(二)到應稅住房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稅務窗口辦理繳稅,並帶好產權人之一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以及應稅住房的產權證(原件或複印件)。

(三)其他繳稅渠道只受理持居民身份證的納稅人辦理繳稅。納稅人不在上海,可在網上繳稅,也可以委託他人繳納稅款。

上海市房產稅減免政策

1. 人均住房低於60平方米的,暫免徵收房產稅

2. 上海市居民家庭中有無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經覈定可計入該居民家庭計算免稅住房面積;對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稅住房面積計算辦法另行制。

3. 上海市居民家庭在新購一套住房後的一年內出售該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購住房已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徵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4.上海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後,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房產稅。

5.符合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重點產業緊缺急需人才,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並在上海市工作生活的,其在上海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房產稅。

6.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3年並在上海市工作生活的購房人,其在上海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徵收房產稅;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但不滿3年的購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稅,待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3年並在上海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徵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7.其他需要減稅或免稅的住房,由市政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