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標註冊申請的法律依據以及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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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專利商標局設在華盛頓,各州都設州立商標局,任何美國執業律師都可替商標申請人辦申請手續。在美國註冊商標申請的法律依據是哪些?優勢是什麼?

美國商標註冊申請的法律依據以及好處

  

對商標擁有者來說,商標是非常有價值的資產。一個商標可以是任何形式、一個字、標示、聲音、形狀、顏色、氣味、口味或任何的組合,用以區別商標擁有者與別家貨物或服務的不同。商標也確保消費者可識別貨物及服務的來源,從而有助於促進有效競爭。

1. 商標申請可以依據以下3點:

1) 一個真正有意圖會使用的商標,可以在商標局獲准商標專利後,保留此商標至少3年; 以(1b) 申請

2) 實際在美國商務上使用;以 (1a) 申請

3) 擁有外國申請或註冊的所有權;以(44d)(44e)申請

雖然在法律上並沒有要求申請前的商標檢索,且這些檢索也都是簡單明瞭的;但事前的檢查可以預防之後在貨物和服務的某個商標,在有意圖使用上有衝突。

2. 申請主要註冊商標有以下好處:

1) 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在審查商標時會舉出容易混淆的相似商標申請,並拒絕該商標的註冊登記,防止其取得美國全國地區的商標註冊,以保護原商標;

2) 在USPTO註冊商標,可向全國公告商標所有權,達到公告公衆的目的;全國統一使用的'申請日,在系統中是非常重要的。在USPTO,註冊商標是以先申請先獲得的方式,不然的話,你的商標權利在區域地理上或在商業聲譽上是有侷限的。因此造成的潛在問題是,他人可在另一區域使用同樣的商標;當任何一方擴大其使用商標時,就必然會造成問題;

3) USPTO確保合法的證據,和在其註冊單中,商品和服務的商標獨佔所有權的註冊;且提高到五年後的保護及成爲「無可爭辯的」商標。如此不但可以幫助法院訴訟,且能更快說服他人在不經法院程序下,就能停止使用此商標;

4) USPTO給予商標擁有者在聯邦法院訴訟的權利。在某些案例中,商標合法擁有者勝訴可向侵權者索取獲得三倍的損失和律師費的賠償;依美國商標法保護註冊商標擁有者在假冒案中遭受損失的規定,可以減免提供實際損失的證據,仍至少可獲得法律規定中的金錢賠償;

5) 當一個商品和服務所用的商標在USPTO登記後,USPTO將授與使用註冊商標符號(?)的權利,並明確公佈該商標註冊與否,讓你的競爭者知道你的權益;而未經註冊的商標則僅可以標示『TM』;

6) 在美國的註冊商標可以做爲提供國外註冊的依據,便於保護你的商標做爲全世界的業務拓展;

7) 註冊商標擁有者可以要求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單位(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阻止商標侵權或假冒產品的進口;美國海關幫助註冊商標擁有者防止侵權產品入境美國,且無額外的收費。

對於「只是描述相關的產品和服務商標,是不能申請商標主要註冊的,但可能可以申請輔助註冊,不過,輔助註冊只會給予部分之前提到的好處,例如輔助註冊無法保證商標擁有者使用商標的權利,或也無法保證此商標在法院做爲證據的合法性。但輔助註冊允許USPTO阻止隨後被提交易混淆的類似商標;它也做到記錄商標的所有權,所以當他人申請新商標前在檢索商標時,可以減少一些申請類似商標的問題,也可以較容易找到商標。另外,輔助註冊也授權商標擁有者使用其 商標。此外,一旦這個商標「取得獨特性」,就可以申請商標的主要註冊。

無論註冊與否,一個商標千萬不能變成通用的詞來形容一產品或服務,像是「Tiffany Setting」一詞用於形容某種珠寶設計。不然的話,你的商標很可能成爲一個語言中不被保護的一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