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創業扶持政策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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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中央還是地方,各級政府相繼出臺相關激勵政策,爲創業、創客們添柴加火。爲大家介紹上海創業扶持政策。

上海創業扶持政策2017

上海市初創企業場地補貼政策

補貼條件

1、在本市註冊登記18個月以內的小企業(不包括勞務派遣公司)、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民辦非企業單位;

2、創業組織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具有本市戶籍的勞動者或畢業後兩年以內的本市高校非上海生源畢業生;

3、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勞動者在本市創辦18個月以內的小微企業(不包括勞務派遣公司)、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且吸納本市失業人員、協保人員和農村富餘勞動力不少於6人的(首次申請不少於6人);

4、創業組織租賃獨立、合法的經營場所滿半年及以上;

5、簽訂書面租賃協議並繳納房租;

6、吸納本市戶籍失業人員、協保人員和農村富餘勞動力,併爲其辦理用工登記備案手續且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政策優惠

房租補貼以創業組織所在註冊地實際發生的租金爲限,補貼金額根據創業組織當年從業人員人均房租金額及從業人員中本市失業人員、協保人員和農村富餘勞動力人數來確定,年度人均房租補貼最高不超過3000元。

補貼時間

最長不超過自創業組織註冊登記(認定)起的三年

上海市科技企業孵化器

補貼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申請時實際繳納的註冊資本不低於100萬元(註冊時間不一般少於6個月);

2、組織機構健全,管理人員中需有企業管理經驗者和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大專以上學歷佔70%以上;

3、有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場地爲創業者、創業團隊和初創科技企業提供各類創新創業服務;

4、孵化場地內在孵企業15家以上,專業孵化器內75%在孵企業與孵化器專業領域一致;

5、孵化器建設與發展目標明確,有與其宗旨相稱的完善的管理制度;

6、具備較爲完善的孵化服務功能,可爲入駐企業提供商務、信息、諮詢、培訓、人力資源、技術開發與交流、投融資及市場拓展等孵化服務;

7、專業孵化器應具備明確的專業方向以及與之相對應的專業服務隊伍與專業服務平臺。

政策優惠

本市經評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可按照上海市及區縣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的扶持。

1、經認定爲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一次性給予50萬元的啓動補貼;經認定爲國家級孵化器的,一次性追加補貼50萬元。

2、獲上年度上海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考覈等次爲合格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良好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優秀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3、按科技企業孵化器內上年度新增在孵企業數,給予每家1萬元孵化補貼;按上年度孵化畢業並落戶該孵化器園區或本區的企業數,給予每家5萬元孵化獎勵;按科技企業孵化器園區內培育成爲高新技術企業、市小巨人企業、創新型企業的企業數,給予每家一次性5萬元培育獎勵。

4.對新修建或改建新增的投資項目,給予不超過投資總額20%的建設補貼;對爲提升園區功能的信息化項目或科技公共平臺建設、改造項目等,給予不超過項目建設費用50%的建設補貼,資金安排一次性不高於300萬元。

5.除由區招商投資服務政策適用的情形外,引進符合區重點發展產業的科技企業,給予績效獎勵;對落戶科技企業孵化器園區的科技型企業,根據經濟社會貢獻情況,給予績效獎勵。

在孵企業

補貼條件

1、企業註冊地和主要研發、辦公場所須在本孵化器場地內;

2、申請進入孵化器的企業,成立時間一般不超過24個月,其產品(或服務)尚處於研發或試銷階段,上年營業收入不超過200萬元人民幣;

3、在孵時限一般不超過42個月(從事生物醫藥、集成電路設計、現代農業等特殊領域的創業企業,一般不超過60個月);

4、企業成立時實際繳納的註冊資金,扣除“知識產權出資”後,現金和實物出資部分一般不超過300萬元人民幣(屬生物醫藥、集成電路設計等特殊領域的創業企業,一般不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

5、單一在孵企業使用的孵化場地面積,一般不大於500平方米;

6、在孵企業從事研發、生產的主營項目(產品),應符合國家及上海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導向,並符合國家及上海市節能減排標準;

7、在孵企業開發的項目(產品,含服務),知識產權權屬清晰,無糾紛;

8、在孵企業團隊具有開拓創新精神,對技術、市場、經營和管理有一定駕馭能力。留學生和大學生企業的團隊主要管理者或技術帶頭人,由其本人擔任。

政策優惠

本市經評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可按照上海市及區縣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的扶持。

對引進符合本區產業導向科技企業的,按實際租用面積(每家企業不超過200平方米)給予不超過3年同期實際房租30%的出租補貼;對留駐於孵化器園區的創業企業,前3年給予同上標準的承租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