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創業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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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推進全民創業,去年初,我市制定出臺了《關於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促進全民創業的實施意見》(簡稱“《意見》”),通過實施一系列扶持政策,開闢一片創業沃土,點燃全民創業熱情,釋放每個市場主體的潛能。在全民創業進程中,這項政策的扶持、引導、帶動作用正在顯現。

張家口創業扶持政策

零門檻零收費

《意見》提出,放寬創業條件,爲創業者“鬆綁”。主要包括:放開投資領域,按照“非禁即入”原則,我市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支持民間資本以獨資、參股、控股等多種方式進入可以實行市場化運作的各個行業和領域,全力打造全省創業門檻最低的城市。

放寬限制條件,實行投資主體“零門檻”,註冊登記“零收費”。由“先證後照”改爲“先照後證”,廢除影響全民創業的一切不合理規定。凡是在法定時限內應辦未辦的,一律視作同意。最大限度削減行政審批事項。

專項扶持資金

《意見》規定,從2014年起,市財政每年安排5000萬元全民創業專項扶持資金,配套制定具體的管理和審計辦法,用於各類創業主體創業貸款貼息和創業擔保風險補償及創業獎勵、補貼,並建立逐年增長機制。對創業者創辦的發展前景好、科技含量高、勞動密集型的企業項目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融資保費補貼,並每年根據吸納就業情況給予一定的貸款貼息;對成功轉製爲企業,穩定經營半年以上的創業者,給予一次性轉制補貼。

用地指標

《意見》規定,市政府每年安排不低於上年度安排數量的用地指標,專項用於中小企業創業輔導基地及大學生創業園、高層次人才創業園建設,爲各類無力單獨建廠的創業者和投資者建設孵化樓、標準化車間、職工公寓等,實現拎包入駐,並在租金、稅收等方面最大限度給予優惠。對投資建設創業基地、創業園的企業及各類社會主體,行政事業性收費除上交省級以上部分,免交地方收取部分,並按照入駐該基地企業和創業者每年應交稅額地方留成部分的10%給予獎勵;對入駐基地符合當地政府規定投資強度的中小微企業,允許其辦理土地確權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