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自主創業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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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自主創業優惠政策有哪些呢?大家是否知道呢?下面一起來看看!

山東自主創業優惠政策

 (一)爲大學生創業提供資金支持

按照多方籌資、形成合力、提高效益的原則,統籌運用好省級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專項資金、就業專項資金,重點向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傾斜,加大對大學生就業創業工作的支持力度。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也要加大投入,支持大學生自主創業。各高校每年要安排一定經費用於扶持大學生自主創業,鼓勵和扶持大學生開展自主創業實踐活動。

(二)加大貸款支持力度

大學生創業自籌資金不足的,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新發放的個人小額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爲10萬元。對當年新招用大學生佔企業職工總數30%以上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經辦金融機構可根據企業實際招用人數合理確定小額擔保貸款額度,最高可達300萬元,貸款期限可延長到2年。除國家限制行業(如建築業、娛樂業、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等)以外的商貿、服務、生產加工、種養殖等各類經營項目均視爲小額擔保貸款微利項目,納入財政貼息範圍。經辦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個人新發放的貸款,貸款利率可在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貸款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其中,用於微利項目的小額擔保貸款的利息(包括上浮利率增加的部分),由中央財政據實全額貼息。對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發放的小額擔保貸款,由財政部門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貼息資金中央和地方財政各負擔50%。探索適合大學生創業的信貸服務模式,簡化貸款手續,通過實行“一站式”服務等形式,切實建立起大學生創業貸款綠色通道。

 (三)實行創業和吸納就業獎勵

2014年起,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創辦企業吸納勞動者就業,並與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按實際創造就業崗位個數給予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補貼標準爲每個崗位2000元,並免收創業大學生2年內相關人事代理費用。對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創業首次領取營業執照並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給予1萬元一次性創業補貼。

 (四)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屬於就業困難人員的大學生以靈活就業形式創業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給予3年期限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失業保險補貼,根據當地規定的繳費標準和比例按其實際繳費的2/3予以補貼。

(五)實行工商註冊優惠

對大學生從事個體經營符合條件的,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大學生申辦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受出資額限制。鼓勵大學生依法以知識產權、實物、科技成果等可評估、可轉讓的非貨幣資產作價出資;允許大學生自主創業公司以股權出質融資。放寬經營場所等限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程序,大學生創業人員從事非擾民項目的,可以住所(經利害關係人同意)、租借房、臨時商業用房、農村住宅等作爲創業經營場所。同時,依法放寬企業名稱登記條件、放寬營業執照期限限制。

 (六)享受稅收減免優惠

大學生創業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和促進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84號)等文件規定的,可享受相關稅收扶持政策。

山東創業補貼政策

山東省政府近期印發《山東省實施就業優先戰略行動方案》和《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兩個文件。將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納入“社區就業計劃”,每年開發2000個崗位,用於吸納擇業期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意見》從實施就業優先戰略、積極推進大衆創業、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羣體就業、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新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等五個方面提出了22條政策措施。

對首次領取小微企業營業執照、正常經營滿12個月的'創業者,給予不低於1.2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有條件的市可將一次性創業補貼政策放寬到符合條件的新註冊個體工商戶,給予不低於2000元的補貼。各地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區應優先爲有創業能力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等提供創業場所,按規定給予場地租賃費用減免。

對直接購買或租賃已開發閒置房地產樓盤作爲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和創業示範園區的,最高給予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有條件的市對原創業孵化基地補助資金,可按政府購買服務原則調整支出方向,對認定的孵化基地按規定爲創業者提供創業孵化服務的(不含場租減免),按實際孵化成功(註冊登記並搬離基地)戶數給予創業孵化補貼。

大學生創業貸款優惠政策及申請條件

 貸款要求:

(1)大學生創業貸申請者年滿十八週歲,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和貸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證明,有固定的住所或營業場所;

(2)大學生創業貸款申請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及相關行業的經營許可證,從事正當的生產經營活動,有穩定的收入和還本付息的能力;

(3)大學生創業貸款申請者投資項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資金;

(4)大學生創業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和銀行信貸政策規定,不允許用於股本權益性投資;

(5)在銀行開立結算帳戶,營業收入經過銀行結算。

 優惠政策:

(1)大學畢業生在畢業後兩年內自主創業,到創業實體所在地的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註冊資金(本)在50萬元以下的,允許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資金不低於註冊資本的10%(出資額不低於3萬元),1年內實繳註冊資本追加到50%以上,餘款可在3年內分期到位。

(2)大學畢業生新辦諮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稅務部門批准,免徵企業所得稅兩年;新辦從事交通運輸、郵電通訊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稅務部門批准,第一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新辦從事公用事業、商業、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遊業、物流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教育文化事業、衛生事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稅務部門批准,免徵企業所得稅一年。

(3)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有條件的城市信用社要爲自主創業的畢業生提供小額貸款,並簡化程序,提供開戶和結算便利,貸款額度在5萬元左右。貸款期限最長爲兩年,到期確定需延長的,可申請延期一次。貸款利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貸款利率確定,擔保最高限額爲擔保基金的5倍,期限與貸款期限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