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最新公司註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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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註冊流程依次爲:查名(確定公司名字)→開驗資戶→驗資(完成公司註冊資金驗資手續)→簽字(客戶前往工商所覈實簽字)→申請營業執照→申請組織機構代碼證→申請稅務登記證→辦理基本帳戶和納稅賬戶→辦理稅種登記→辦理稅種覈定→辦理印花稅業務→辦理納稅人認定→辦理辦稅員認定→辦理髮票認購手續。

2016年最新公司註冊流程

公司種類

1.根據股東對公司所負責任的不同,可以把公司劃分爲五類:

(1)無限公司,即所有股東無論出資數額多少,均需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公司;

(2)有限責任公司,所有股東均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公司;

(3)兩合公司,由無限責任股東和有限責任股東共同組成的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資本分爲金額相等的股份,所有股東均以其所持股份爲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5)股份兩合公司,由無限責任股份和有限公司股東共同組成的公司。這種劃分方法是對公司進行最基本的劃分方法。

2.根據公司國籍的不同,可以劃分爲本國公司、外國公司和跨國公司。

3.根據公司在控制與被控制關係中所處地位的不同,可以分爲母公司和子公司。

母公司是指擁有其他公司一定數額的股份或根據協議,能夠控制、支配其他公司的人事、財務、業務等事項的公司。母公司最基本的特徵,不在於是否持有子公司的股份,而在於是否參與子公司業務經營。子公司是指一定數額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協議被另一公司實際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擁有自己所有的財產,自己的公司名稱、章程和董事會,對外獨立開展業務和承擔責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決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決定。我國公司法第13條第2款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4.根據公司在管轄與被管轄關係中所處地位的不同,可以分爲總公司和分公司。

總公司又稱本公司,是指依法設立並管轄公司全部組織的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總機構。總公司通常先於分公司而設立,在公司內部管轄系統中,處於領導、支配地位。分公司是指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轄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公司不具有法律上和經濟上的獨立地位,但其設立程序簡單。我國公司法第13條第1款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本公司承擔。

5.根據公司的信用基礎的不同,公司的經營活動以股東個人的信用而非公司資本的多寡爲基礎的公司稱爲人合公司,如無限公司;公司的經營活動以公司的資本規模爲基礎的稱爲資合公司,如股份有限公司就是典型的資合公司;公司的設立和經營同時依賴於股東個人信用和公司資本規模的公司,如兩合公司。

申請材料

(一)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設立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內含《企業設立登記申請表》、《負責人登記表》、《企業經營場所證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以及加蓋公司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3、《指定(委託)書》;

4、《企業名稱預先覈准通知書》及《預覈准名稱投資人名錄表》;

5、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6、經營範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的,應提交有關審批部門的批准文件。

在中關村科技園區登記註冊的企業申請不具體覈定經營項目的,應提交《承諾書》。

註冊資本

公司註冊資本的增減

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我國按照資本確定、資本維持、資本不變三原則,要求公司必須保持註冊資本的相對穩定,同時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規定了具體的條件和程序。

公司增加註冊資本

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是指在公司成立後,經權力機構決議,依法定程序在原有註冊資本的`基礎上予以擴大,增加公司實有資本總額的法律行爲。

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的主要途徑是股東增加出資,情況比較簡單;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過發行新股來增加註冊資本,也可以將公積金轉爲註冊資本,情況比較複雜。下面主要介紹一下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的程序和要求。

(一)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應由董事會擬訂增資方案並提交股東大會,由股東大會決議通過。決議內容應包括新股種類及數額、新股發行價格、新股發行的起止日期、向原有股東發行新股的種類及數額。

(二)增量發行新股應符合法定條件。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1)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2)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3)3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爲;(4)經國務院批准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准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覈准。

(三)發行新股須進行審批。股東大會作出發行新股的決議後,董事會必須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覈准。

(四)進行公告。公司經批准向社會公開發行新股時,必須公告新股招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表及附表。

(五)公積金轉增資本。股份有限公司經股東大會決議將公積金轉爲資本時,按股東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增加每股面值。但法定公積金轉爲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於註冊資本的15%。

(六)變更登記。公司增加註冊資本後,應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減少註冊資本

公司減少註冊資本是指公司成立後,經權力機構決議,依法定程序使其註冊資本在原有基礎上進行削減的法律行爲。其法定程序如下:

(一)公司權力機構作出決議或決定。公司減少註冊資本,在有限責任公司,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決議通過; 在國有獨資公司,必須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決定,其中,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的減資,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覈後,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在股份有限公司,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決議通過。

(二)編制表冊。公司決議減少註冊資本時,董事會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通知和公告。應當注意的是,就增加註冊資本這一事項,公司不必通知和公告債權人,但當公司減少其註冊資本時,應當自作出減少註冊資本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四)進行變更登記。公司減少註冊資本時,公司章程原定的註冊資本發生變化,須向原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辦理登記時虛報註冊資本的,責令改正,處以虛報註冊資本金額5%以上15%以下的罰款。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收購本公司股票的方式減少註冊資本的,必須在10日內註銷該部分股份,並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辦理變更登記並公告。

公司減少資本後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的最低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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