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的概念特點與徵稅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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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稅是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爲徵稅對象的各種稅收的統稱。下文是相關的概念,特點以及徵稅範圍知識,歡迎大家閱讀與瞭解。

消費稅的概念特點與徵稅範圍

概念:

消費稅(或:銷售稅)是政府向消費品徵收的稅項,可從批發商或零售商徵收。銷售稅是典型的間接稅。消費稅是1994年稅制改革在流轉稅中新設置的一個稅種。

消費稅是在對貨物普遍徵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少數消費品再徵收的一個稅種,主要是爲了調節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現行消費稅的徵收範圍主要包括:煙,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妝品,成品油,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錶,遊艇,木製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汽車輪胎,摩托車,小汽車等稅目,有的稅目還進一步劃分若干子目。

消費稅實行價內稅,只在應稅消費品的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環節繳納,在以後的批發、零售等環節,因爲價款中已包含消費稅,因此不用再繳納消費稅,稅款最終由消費者承擔。

在消費稅於1994年1月1日正式開徵後,有人認爲消費稅是額外增加的商品稅負,會引起物價的上漲,其實這是一種誤解。根據稅制設計,徵收消費稅的產品原來是徵收產品稅或增值稅的,先改爲徵收增值稅後,這些產品的原稅負有較大幅度的下降,爲了不因稅負下降造成財政收入減收,需要將稅負下降的部分通過再徵一道消費稅予以彌補。

因此,開徵消費稅屬於新老稅制收入的轉換,徵收消費稅的消費品雖然還是徵收增殖稅,但基本上維持了改革前的稅負水平。對少數消費品徵收消費稅不應成爲物價上漲的因素。

特點

1、消費稅以稅法規定的特定產品爲徵稅對象。即國家可以根據宏觀產業政策和消費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點地選擇一些消費品徵收消費稅,以適當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費品的消費需求;

2、按不同的產品設計不同的稅率,同一產品同等納稅;

3、消費稅是價內稅,是價格的組成部分;

4、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兩種計算方法。

徵稅範圍

消費稅是在對貨物普遍徵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少數消費品再徵收的一個稅種,主要是爲了調節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現行消費稅的徵收範圍主要包括:煙,酒,鞭炮,焰火,化妝品,成品油,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錶,遊艇,木製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摩托車,小汽車,電池,塗料等稅目,有的稅目還進一步劃分若干子目。

凡是以菸葉爲原料加工生產的產品,不論使用何種輔料,均屬於本稅目的徵收

範圍。本稅目下設甲類捲菸、乙類捲菸、雪茄煙、菸絲四個子目。

捲菸是指將各種菸葉切成菸絲,按照配方要求均勻混合,加入糖、酒、香料等輔料,用白色盤紙、棕色盤紙、塗布紙或菸草薄片經機器或手工卷制的普通捲菸和雪茄型捲菸。

(一)甲類捲菸

甲類捲菸是指每標準條(200支,下同)調撥價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稅)以上(含70元)的捲菸,其從價稅率爲56%。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煙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84號)。

(二)乙類捲菸

乙類捲菸是指每標準條(200支,下同)調撥價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稅)以下的捲菸,其從價稅率爲36%。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煙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84號)。

(三)雪茄煙

雪茄煙是指以晾曬菸爲原料或者以晾曬菸和烤煙爲原料,用菸葉或捲菸紙、菸草薄片作爲煙支內包皮,再用菸葉作爲煙支外包皮,經機器或手工卷制而成的菸草製品。按內包皮所用材料的不同可分爲全葉卷雪茄煙和半葉卷雪茄煙。

雪茄煙的徵收範圍包括各種規格、型號的雪茄煙。其從價定額稅率爲36%。

(四)菸絲

菸絲是指將菸葉切成絲狀、粒狀、片狀、末狀或其他形狀,再加入輔料,經過發酵、儲存,不經卷制即可供銷售吸用的菸草製品。

菸絲的徵收範圍包括以菸葉爲原料加工生產的不經卷制的散裝煙,如鬥煙、莫合煙、煙末、水煙、黃紅菸絲等等。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93號),自2014年12月1日起,“酒及酒精”品目相應改爲“酒”)

本稅目下設白酒、黃酒、啤酒、其他酒、酒精(酒精子目現已被取消)五個子目。

(一)白酒

白酒是指以高粱、玉米、大米、糯米、大麥、小麥、小米、青稞、白薯(紅薯、地瓜)、木薯、馬鈴薯(土豆)、芋頭、山藥等各種糧食和薯類爲原料,經過糖化、發酵後,採用蒸餾方法釀製的白酒。

(二)黃酒

黃酒是指以糯米、粳米、秈米、大米、黃米、玉米、小麥、薯類等爲原料,經加溫、糖化、發酵、壓榨釀製的酒。由於工藝、配料和含糖量的不同,黃酒分爲幹黃酒、半乾黃酒、半甜黃酒、甜黃酒四類。

黃酒的徵收範圍包括各種原料釀製的黃酒和酒度超過12度(含12度)的土甜酒。

(三)啤酒

啤酒是指以大麥或其他糧食爲原料,加入啤酒花,經糖化、發酵、過濾釀製的含有二氧化碳的酒。啤酒按照殺菌方法的不同,可分爲熟啤酒和生啤酒或鮮啤酒。

啤酒的徵收範圍包括各種包裝和散裝的啤酒。

無醇啤酒比照啤酒徵稅。

(四)其他酒

其他酒是指除糧食白酒、薯類白酒、黃酒、啤酒以外,酒度在1度以上的各種酒。其徵收範圍包括糠麩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土甜酒、複製酒、果木酒、汽酒、藥酒等等。

1.糠麩白酒是指用各種糧食的糠麩釀製的白酒。

用稗子釀製的白酒,比照糠麩酒徵稅。

2.其他原料白酒是指用醋糟、糖渣、糖漏水、甜菜渣、粉渣、薯皮等各種下腳料,葡萄、桑椹、橡子仁等各種果實、野生植物等代用品,以及甘蔗、糖等釀製的`白酒。

3.土甜酒是指用糯米、大米、黃米等爲原料,經加溫、糖化、發酵(通過酒麴發酵),採用壓榨釀製的酒度不超過12度的酒。

酒度超過12度的應按黃酒徵稅。

4.複製酒是指以白酒、黃酒、酒精爲酒基,加入果汁、香料、色素、藥材、補品、糖、調料等配製或泡製的酒,如各種配製酒、泡製酒、滋補酒等等。

5.果木酒是指以各種果品爲主要原料,經發酵過濾釀製的酒。

6.汽酒是指以果汁、香精、色素、酸料、酒(或酒精)、糖(或糖精)等調配,衝加二氧化碳製成的酒度在1度以上的酒。

7.藥酒是指按照醫藥衛生部門的標準,以白酒、黃酒爲酒基,加入各種藥材泡製或配製的酒。

(六)酒精(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93號),自2014年12月1日起,取消酒精消費稅。)

酒精又名乙醇,是指以含有澱粉或糖分的原料,經糖化和發酵後,用蒸餾方法生產的酒精度數在95度以上的無色透明液體;也可以石油裂解氣中的乙烯爲原料,用合成方法制成。

酒精的徵收範圍包括用蒸餾法和合成方法生產的各種工業酒精、醫藥酒精、食用酒精。

化妝品

化妝品是日常生活中用於修飾美化人體表面的用品。化妝品品種較多,所用原料各異,按其類別劃分,可分爲美容和芳香兩類。美容類有香粉、口紅、指甲油、胭脂、眉筆、藍眼油、眼睫毛及成套化妝品等;芳香類有香水、香水精等。

本稅目的徵收範圍包括:

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紅、指甲油、胭脂、眉筆、脣筆、藍眼油、眼睫毛、成套化妝品等等。

(一)香水、香水精是指以酒精和香精爲主要原料混合配製而成的液體芳香類化妝品。

(二)香粉是指用於粉飾面頰的化妝品。按其形態有粉狀、塊狀和液狀。高級香粉盒內附有的彩色絲絨粉撲,花色香粉粉盒內附有的小盒胭脂和胭脂撲,均應按“香粉”徵稅。

(三)口紅又稱脣膏,是塗飾於嘴脣的化妝品。口紅的顏色一般以紅色爲主,也有白色的(俗稱口白),還有一種變色口紅,是用曙紅酸等染料調製而成的。

(四)指甲油又名“美指油”,是用於修飾保護指甲的一種有色或無色的油性液態化妝品。

(五)胭脂是擦敷於面頰皮膚上的化妝品。有粉質塊狀胭脂、透明狀胭脂膏及乳化狀胭脂膏等。

(六)眉筆是修飾眉毛用的化妝品。有鉛筆式和推管式兩種。

(七)脣筆是修飾嘴脣用的化妝品。

(八)藍眼油是塗抹於眼窩周圍和眼皮的化妝品。它是以油脂、蠟和顏料爲主要原材料製成。色彩有藍色、綠色、棕色等等,因藍色使用最爲普遍,故俗稱“藍眼油”。眼影膏、眼影霜、眼影粉應按照藍眼油徵稅。

(九)眼睫毛商品名稱叫“眼毛膏”或“睫毛膏”,是用於修飾眼睫毛的化妝品。其產品形態有固體塊狀、乳化狀。顏色以黑色及棕色爲主。

(十)成套化妝品是指由各種用途的化妝品配套盒裝而成的系列產品。一般採用精製的金屬或塑料盒包裝,盒內常備有鏡子、梳子等化妝工具,具有多功能性和使用方便的特點。舞臺、戲劇、影視演員化妝用的上妝油、卸妝油、油彩、髮膠和頭髮漂白劑等,不屬於本稅目徵收範圍。

護膚護髮品

(2006年以後“取消”該稅目)

護膚護髮品是用於人體皮膚、毛髮,起滋潤、防護、整潔作用的產品。

本稅目徵收範圍包括:雪花膏、面油、花露水、頭油、髮乳、燙髮水、染髮精、洗面奶、磨砂膏、火局油膏、面膜、按摩膏、洗髮水、護髮素、香皂、浴液、髮膠、摩絲以及其他各種護膚護髮品等。

(一)雪花膏是一種“水包油”型的乳化體。雪花膏品種繁多,按其膏體結構、性能和用途不同,大體可分爲微鹼性、微酸性粉質雪花膏及藥物性和營養性雪花膏四類。

(二)面油又稱“潤面油”或“潤膚油”,是一種強油性的“油包水”型乳化體,含有大量油脂成分,能起抗寒、潤膚及防裂作用。

(三)花露水是一種芳香護膚用品,有殺菌、除臭、止癢和爽身效用。它是以酒精、水、香精等爲主要原料混合配製而成。花露水與香水的主要區別是:花露水香精用量少,在5%(含5%)以下,酒精用量多,但濃度低,且要加入少量桂皮油、藿香油等原料;香水香精用量大,在5%以上,酒精用量少,但濃度高。

(四)頭油也稱“生髮油”或“髮油”,是一種護髮美髮用品。

(五)髮乳是一種乳化膏體護髮用品,按其乳化體的結構可分爲“水包油”型髮乳和“油包水”型髮乳。

(六)燙髮水是使頭髮捲曲保持髮型的日用化學品。用於電燙(或冷燙)的叫燙髮劑;用於冷卻處理的叫冷捲髮劑。定型發水也按燙髮水徵稅。

(七)染髮精又稱染髮劑,是用於染髮、使頭髮保持一定顏色和光澤的產品。根據染料染髮後保留時間的長短,染髮精分爲暫時性染髮精、半永久性染髮精和永久性染髮精三類。

(八)洗髮水又稱洗髮液或洗髮精、洗髮香波。一般採用硫酸脂肪醇的三乙醇胺與氫氧化胺的混合鹽、十二酸異丙醇酰胺、甲醛、聚氧乙烯、羊毛脂、香料、色料和水作爲原料。

洗髮塊、洗髮粉應按洗髮水徵稅。

(九)香皂(包括液體香皂),又叫化妝皁,是具芳香氣味較濃的中高級洗滌用品。是以動植物油、燒鹼、松香和香精等爲主要原材料,在一定溫度下經化學(皂化)反應而成。其花色品種較多,按其成分組成可分爲一般香皂、多脂香皂和藥物香皂三種。

徵收範圍爲各種香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