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作者更要像“捏腳”一樣去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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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以來,內容創業的熱度絲毫不減,隨之而來是的騰訊系、阿里系、百度和今日頭條的內容分發平臺之爭愈演愈烈。剛剛過去的一週,UC頭條(阿里系)和今日頭條完成了一場關於“內容分發哪家強”的正面交鋒。以下是小編J.L分享的內容作者更要像“捏腳”一樣去創業,更多創業指導請關注應屆畢業生創業網。

內容作者更要像“捏腳”一樣去創業

一個現象:羣雄逐鹿的“內容分發哪家強”

UC將UC頭條從瀏覽器中獨立拆分後包下9大都市報頭版,完成一輪“資訊看UC,6億人選擇”的PR,矛頭直指今日頭條早先的刷牆廣告“4億用戶正在使用的資訊閱讀App”。緊接着,UC在後續的PR稿中更是給今日頭條的用戶羣體貼上“屌絲青年”的標籤。

UC矛頭直指今日頭條

作爲安身立命之本的內容分發遭遇挑釁,今日頭條立刻正面應戰,在多家媒體放出話題“內容分發平臺,你更看好誰”,細數UC槽點,一邊打臉,一邊將輿論導向於己有利的行業數據。

今日頭條數據佔優

事實上,自BAT集體參戰內容分發以來,內容分發平臺之間的相互攻伐已經持續多時。

稍早時候,騰訊搬來范冰冰、吳亦凡、薛之謙、TFBOYS以“有料體”爲天天快報刷牆造勢;

6月,百度啓動百家號的全面推廣,入局內容分發領域的同時更將“內容生態”和“服務生態”與“金融生態”並列爲百度三大公司級戰略;

8月2日,獵豹移動5700萬美元收購美國今日頭條News Republic;

同一時期,位列第二陣營的網易新聞、搜狐新聞、一點資訊、新浪新聞、鳳凰新聞同樣摩拳擦掌,伺機而動。

三個前提:流量、內容和BAT的恐慌

爲什麼內容的行情會一路看漲?爲什麼內容分發會成爲BAT爭奪的主戰場?答案隱藏在如下三個前提之中。

1、建立在流量基礎上的BAT國家模式

無論在何種政體、何種文化的國家,金融和地產永遠都是最賺錢的生意,因爲它們具有基礎設施和高度壟斷雙重屬性。那麼,最深層的基礎設施和最高級的壟斷形式是什麼?沒錯,是國家。國家自上而下進行統治,建立一切活動的基礎,施行最高形式的壟斷,制定法律和收稅。

在中國,BAT構成了中國互聯網的基礎入口,控制並壟斷了互聯網的基礎設施——流量,以國家模式統治着中國的互聯網生態。無論我們願不願承認,在國家模式下,BAT制定了中國互聯網的玩法和規則,並以“稅收”的形式售賣流量賺取高額利潤。

2、線上攻陷線下之後,流量成本越來越高

近10年來,中國互聯網一派欣欣向榮,並出現了BAT等成功的大公司。實際上,互聯網行業的發展是線上對線下的勝利,換句話說,正是線上對比線下相對廉價的流量成本,催生了互聯網的繁榮。

然而,在BAT對流量的壟斷形成之後,中國互聯網開始進入下半場,原本相對廉價的線上流量成本在猛漲後,已經開始接近線下流量成本的水平。

3、不穩定因素,內容帶來了相對廉價的流量

關於內容,有這樣一種說法:內容作爲高性價比的流量承載物在市場上被重新定位。二爺對此非常認同。

當下,由BAT配給的線上流量越來越貴,而自帶流量的內容卻相對廉價。造成的結果是,用戶不再完全依賴通過BAT購買流量,轉而去消費內容。對廉價流量的需求催生內容生產市場,內容創業因此成爲風口。與此同時,排在BAT身後的一批次級入口看到了希望,紛紛起身爭奪內容這種性價比更高的流量載體。

BAT身後,次級入口伺機而動

對BAT來說,具備流量屬性的內容是其商業帝國裏出現的不安定因素,與內容創業者相“勾結”的次級入口總有一副顛覆者的嘴臉。“內容分發之爭”實際上是流量再次分配的博弈與抗爭,源自互聯網的流量崇拜和BAT被“自下而上”顛覆的恐慌。

三個結果:壟斷再現、內容付費再見和內容生意觀

1、內容本質是流量,壟斷會再次出現

敲碎權威與壟斷,自下而上的革命總是令人心潮澎湃,充滿嚮往。內容創業者們希望分發渠道更加多樣,就能夠更好的把流量綁定在自己身上,內容的身價便會水漲船高。

但市場和資本卻一定會將內容分發推向壟斷,眼下內容分發平臺之間的攻伐相向正演化着這樣的過程,如同所有流量入口一樣,少數幾個分發平臺會壟斷整個內容分發市場,這是商業邏輯對效率的永恆追求,並不以任何人的意志爲轉移。

當內容分發平臺之爭帶來的是流量被再次壟斷,隨之而來的依舊是寡頭對內容創業者的肆意盤剝和商家放棄內容重歸平臺。這一集,我們早就看過。

2、成不了千分之一,就向內容付費說再見

根據《2016年中國網絡新媒體用戶研究報告》,60.8%的移動互聯網用戶將微信、微博等社交媒體作爲獲取新聞資訊的主要方式;58.9%的.用戶將手機新聞客戶端作爲獲取新聞資訊的主要方式。

中國有8億的移動互聯網用戶,也就是說,內容創作者有5億人的龐大用戶池,這無疑是一則喜訊。既然蛋糕這麼大,內容創業者夢寐以求的內容付費是否就有戲了?

我們都知道微信公衆號數量超過2000萬,即便刨去大量“死號”,留下的數字仍舊很恐怖,但下面這組數據更加恐怖。

內容創業是一個“頭部效應”極爲典型的領域,極少數的頭部內容佔據了絕大多數的關注和流量。如果我們把“10萬+”當作頭部內容的一個標尺,那麼微信一天有多少“10萬+”呢?

來自企業內容營銷衆包平臺聚媒的數據顯示,微信每日的“10萬+”基本在600-700篇之間。結合微信官方數據,每天微信公衆號提交的羣發信息是70萬次,姑且就算每條羣發信息只有一篇文章,那麼內容作者獲得“10萬+”的概率也就是千分之一不到。

抱歉,我們得出了一個令人寒心的數字,結論是讓內容創業者過上好日子的內容付費尚遠,或許遙不可及。

3、內容生意觀,像捏腳一樣去販賣內容

其實我並不願意承認,這個時代,出現在我們手機屏幕上的內容比過去任何一個時候都更像一門生意。內容創業者是內容的販賣者,買家是B端的企業,他們中有新興的互聯網公司也有大量的傳統企業,他們或精明或遲鈍都是揣着錢包的“上帝”。

所以,二爺認爲,內容創業者的當務之急是提高To B的內容營銷能力,商業化的能力,唯有這樣,這樣才能活下去。對絕大多數內容創業者來說,用所擅長的內容爲企業用戶創造價值的難度遠小於從2000萬同行中突圍再通過C端變現的難度。

事實上,“分發渠道之爭”對內容創業者來說,是個僞命題。既然內容分發平臺還沒有制定排他性規則,那麼入駐了今日頭條的內容創業者沒有理由不去入駐UC頭條,任何內容分發渠道對內容創業者來說都是爲廣告主提供服務的渠道,價值相當,多多益善。

所以,有遠見的內容創作者除了會入駐微信公衆號、UC頭條、今日頭條、百家號等內容分發平臺,同時也會入駐類似新榜、聚媒等連接B端企業和內容創業者的內容營銷衆包平臺,以獲取廣告主資源和商業變現能力。

在內容分發平臺還在爭奪優質內容資源的大趨勢之下,內容創業的真正考驗是創業者能否在不傷害內容的前提下像“捏腳”一樣爲企業廣告主提供更多、更好的差異化內容營銷服務,如果能,這門生意就能持續做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