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建設安全的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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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書人承包廣西巴馬鉑泉天然礦泉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工程,爲確保工作安全,願意遵守甲方如下之作業安全規定,並負完全責任,特簽署本承諾書。

施工建設安全的承諾書

一、權責:

1.立書人承諾爲施工人員購買人身意外險,對其所僱人員之工作意外傷亡,負全部職業災害賠償責任。

2.立書人承諾落實各項工作安全規範並遵守自動檢查,倘有疏忽導致工作人員傷亡或任何其它災害時,願自行承擔一切責任,概與甲方無關。若造成甲方之各項損失時,願負賠償之責。且若發生安全事故,願接受甲方2000—5000元罰款。

3.立書人承諾若施工人員發生意外,由立書人派員送至醫院救治,如傷者無人護送,須由甲方協助處理的,其相關費用仍由立書人負責。

4.立書人承諾專職或指定安全管理人員,在施工人員進被施工廠前,需對施工人員作安全宣導施工中應經常經巡查施工區域,及時配合改善甲方所提出的問題點。

5.立書人承諾遵守甲方《外包施工安全管理規定》、《廠區管理規定》、《施工安全承諾書》等相關安全事項。

6.立書人承諾施工現場設置合理的施工安全通道,掛貼安全施工標牌及安全施工宣傳標語。施工區域有明顯的警示標識,並設置防護隔離措施。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加欄護及封蓋,必要時增設安全警示燈。

7.立書人承諾及時清運施工所造成之垃圾,以確保現場整潔。

二、安全管理人員資格及證件管理

1.報建的項目,有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持市場認可的安全資格證。

2.非報建的項目(零星維修工程等),指定安全管理人員。

3.特種作業人員(如焊接、切割作業、電工作業等),持安監、質監等部門頒發的真實、有效的特種作業資料證。

三、施工人員管理:

1.施工人員依甲方入廠規定配戴證件。

2.施工人員須爲成年人(年滿18週歲)、身體健康,登高人員,無恐高症。

3.施工人員遵守甲方廠內的基本規範,如不準穿拖鞋、要走人行道、不準在廠內吸菸、嚴禁酒後上崗、不準亂扔生活垃圾等。

4.施工人員進入施工區域須正確配戴安全帽;進入生產區域,須依規定穿戴衣帽。

5.立書人指派現場監工或督導人員,負責管理其工程全部工作人員並遵守甲方各項廠區規定,甲方有權將不遵守規定者驅離廠區或報警處理。

6.外包工程施工人員需穿施工方統一服裝及配戴附有本人近期照的`識別證,由工務負責人徵得被施工部門的課長(含)以上人員同意方可進入車間,登記程序由工務負責人一次性統一辦理,可使用單獨表單,遇同一工程人員變更(含增加)時需及時登記並在“來訪事由”中標註說明。

(1)在生產車間施工時,施工區需做隔斷,施工人員嚴禁在施工外區域逗留。

(2)若無法做隔斷或臨時施工的區域,則需派監工人員(工務/被施工單位)全程陪同。

(3)施工人員進入非施工區域,現場人員應予以制止勸離並反饋給工程負責人。

7.施工單位工人必須有與簽約單位簽定勞動合同的相關證明文件;

8.工程項目經理必須爲簽約單位正式員工,且有資料證明;

9.工程施工前,必須先簽定工程合同,然後才能進場施工。

四、防火、防爆:

1.施工區域動火作業前,依規定取得動火申請,經覈准後才施工。

2.在規定區域內動火作業;施工現場配備滅火器等相關消防器材;對於溶劑、粉塵、原料作業場所採取防範其產生燃燒爆炸。

3.氣焊設備、橡皮管、氣閥、壓力計、切斷器保持良好使用狀況,無漏氣現象。

五、防止墜落:

1.作業中可能有物體墜落飛散之虞時,配置適當安全帽及其它防護具,作業高度在二米以上時,設護欄或護蓋防護措施,落實配戴安全帽、安全索。若甲方發現施工人員未佩戴安全帽或安全帶願接受甲方罰款:第一次被發現未佩戴安全帽者罰款20元/人,第二次被發現罰款50元/人,第三次被發現將沒收施工證及不允許此人進廠施工;第一次被發現未佩戴安全帶者罰款50元/人,第二次被發現罰款100元/人,第三次被發現將沒收施工證及不允許此人進廠施工。

2.土木營建工程工地四周之危險地區,設圍欄或圍繩,禁止非相關人員進出,並設置警告標誌。

3.杜絕在高處投下工具或零星材料。

4.土木營建之施工架、鷹架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履行。

5.高空作業防護需準備充分,施工人員正確配戴防護品(如安全帶、安全帽等);登高人員需使用完整的攀爬工具(如人字梯等),同時下方有人看護。杜絕在高空中沒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隨意走動;不直接在採光帶走動

六、搬運防跌採取之措施:

1.搬運有腐蝕性或多刺角之環境工作時,備手套、安全鞋、安全帽或面罩供作業人員使用。

2.搬運時應使用適當工具,鋼索吊繩勿超載,除人員需佩戴安全帽外並嚴禁人員進入吊舉物、吊車下方。

3.巨型龐大對象搬運時,指定具經驗之專人擔任指揮。

七、施工現場需安全用電。

1.凡接用臨時電源從事作業時,事先經甲方許可後才能施工,未經許可不擅自接用電源。

2.工地所有臨時用電由專業電工(持證上崗)負責,其它人員禁止接駁電源。

3.施工現場配備具有合格且安全的專用配電櫃。

4.臨時用電,設漏電開關作保護,由專業電工進行檢查和維護,不採花線、銅芯線亂拉亂接。

5.所有插頭應保持完好,電氣開關不一擎多用。

6.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及施工用金屬平臺有可靠接地。

7.電氣線路檢修時,在電源開關上掛上「禁止送電」警示牌。

8.搬運或使用鐵件時,注意不碰觸到電氣設備。

9.現場點焊作業時,電焊機之接地線不任意掛接於電氣管路上。

10.未經甲方電務主管同意,不碰觸或啓閉高壓開關及設備。

八、意外事故災變處理:

施工中遇有意外事故災變發生時,除就現場緊急處理外,立即報告甲方工程主管或現場主管,以協助採取有效措施。

九、施工場所衛生

施工場所衛生確保乾淨整潔,施工地設備及材料維護遮擋,施工地衛生及時清理,現場衛生未達到甲方要求,願接受罰款。施工地設備及材料未做維護遮擋第一次罰款100元/人,第二次被發現罰款200元/人,第三次被發現將責令停工整改。施工地衛生未及時清理第一次罰款100元/人,第二次被發現罰款200元/人,第三次被發現將責令停工清理。

十、其它安全事項:

1.有限空間作業,配戴防護用具,並有專人看護。

2.大中型施工機械(吊裝運輸碾壓等)指派專職人員指揮。施工所需之吊車、腳手架、安全帶等相關配套工具,依工程所需,準備完整安全的工具備用。

3.全力配合配合甲方相關單位開“工程安全會議”。

4.立書人承諾負責對所屬施工人員宣導本承諾書相關安全、衛生相關要求,且願接受甲方現場監工、安衛人員的檢查、督導,若違反相關規定,願接受相應處罰。

5.立書人承諾在工程進行中指派富有工程經驗及合格之監工常駐工地,督促管理施工及要求品質。本工程甲方只負責最後品質之驗收,但於施工期間甲方需派人至現場協調工程進度,立書人承擔全部施工期間工程安全責任。

  立承諾書人:

  工程承包方(蓋公章):

  日期: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地址: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