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紀守法誠信承諾書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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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紀守法誠信承諾書1

爲樹立公司良好形象,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確保自身、家庭以及社會公衆的安全、幸福,本人作爲傲農集團這個大家庭中的一員,承諾做到:

遵紀守法誠信承諾書4篇

一、 認真學習,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二、 堅決不酒後開車、無證駕駛以及駕駛證照不全、保險不齊的車輛;

三、 堅決做到持證上崗,不違規操作,不能有僥倖心理,意氣用事;

四、 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安全教育培訓,自覺配合各部門的安全檢查;

五、 堅決抵制各種經營違規行爲,促進行業健康和諧發展;

六、 保守公司商業機密,不爲個人私利損害公司利益。

以上承諾,請公司嚴格監督,如有違反,本人願意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承諾人:

年 月 日

遵紀守法誠信承諾書2

膠州市城鄉建設局:

工程,於 年 月 日完成設計圖紙文件的所有內容,以達到竣工驗收條件,現正向貴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

根據貴單位《關於進一步規範建築市場秩序、遏制違法分包等不良行爲發生的通知》(膠建建字【20xx】第25號)文件要求,現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勞務分包單位鄭重承諾:在工程的施工過程中決不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等法律法規和《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築業勞務分包企業資質標準》、《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及(膠建建字【20xx】第25號)文件有關規定的如違法分包、違法轉包、非法掛靠等問題,同時也決不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

以上承諾,如有違反,造成一切後果我四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特此承諾。

建設單位(公章) 施工單位(公章)

監理單位(公章) 勞務單位(公章)

遵紀守法誠信承諾書3

本(單位、人)自願申請木竹材經營加工,經營加工地點位於 縣 。爲了維護正常的木竹材經營加工市場秩序,現對縣林業局作出如下承諾:

一、嚴格按照木竹材經營加工許可證的經營範圍、經營種類和數量從事木竹材經營加工。保證在經營加工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經營加工地點、經濟性質、經營加工範圍和經營加工方式發生變化以及經營加工企業撤銷、破產、歇業的一個月內向發證機關及時申請辦理變更、註銷手續。

二、不僞造、變造、出租、買賣、轉借木竹材經營加工許可證。

三、嚴格遵守一證一點制度,未經縣林業局批准不另行設立經營加工點。

四、按照規定認真建立木竹材原料來源、購銷、加工登記臺賬,並對臺賬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不弄虛作假。

五、切實做到守法經營加工,不經營加工無證木材和來源不合法的木材。

六、積極主動接受林業局和當地林業站的監督管理。

七、若一年內被發現有兩次以上違法經營加工行爲的,我願意接受處罰並自願放棄木竹材經營加工資格,由林業局註銷木竹材經營加工許可證。

若違反上述任一條款,我願意主動接受縣林業局的行政處罰直至註銷木竹材經營加工資格;若構成犯罪,我願意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承諾單位(蓋章) 承諾人(簽章)

管理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章)

二0xx年 月 日

遵紀守法誠信承諾書4

尊敬的家長、親愛的同學們:

爲創建文明校風,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努力實現“先學做人,再學技術”的宗旨,加強學生遵紀守法觀念,爲社會培養合格人才,特將延邊工業學校的校規校紀重點通告給各位家長和同學,望共同做出遵守的承諾。如果不能履行如下承諾,請您到學校辦理離校手續(請三思而後行)。

一、承諾遵守的.內容和相應的處罰:

1、 儀容儀表:

1) 男同學不許留長髮、怪發、染髮、光頭等(前發不低於眉毛,後發不低於衣領,兩側不低於耳垂;女同學不許佩帶首飾、化裝、穿高跟鞋等。違背者,學校不允許其進入校園。超過3天不改正,處以勒令退學的處分。

2) 學生不準奇裝異服。平常要求穿校服。每年4月1日~7月1日、9月1日~10月30日,必須全天穿校服。不穿者,按嚴重違紀處理。

2、 曠課:連續5天曠課或者累計曠課50課時(包括早、晚自習,課間操等),處以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的處分。

3、 上課紀律:

1) 經常遲到或早退(1周累計3次,1個月累計9次),上課吃零食、打撲克,接電話(沒收電話處理),隨意出入教室,上課時間在走廊逗留、打鬧,考試作弊等,累計3次,處以勒令退學的處分。

2) 不聽從老師勸告,頂撞、辱罵、毆打老師,態度惡劣。處以勒令退學的處分。

4、 在校內吸菸或酗酒,累計3次。處以勒令退學的處分。

5、 在校拉幫結夥,強迫他人加入團夥;攜帶管制刀具進入校園;勒索他人錢物(數目較大或次數較多);發生打架事件2次以上,處以開除學籍的處分。

6、 道德敗壞,強迫他人談戀愛;或行爲不檢點。處以勒令退學的處分。

7、 故意損壞公物,5天之內按原價1~2倍賠償。不按時交納學費(開學超過2周),並處以勒令退學處分

8、 住宿生違反《寢室管理條例》,按相關條例處理。

9、 開學7日內學生提出退學退費申請的,學校扣除學生學雜費30%;7日以上一個月以內的,扣除學生學費50%;一個月以上的不再辦理退費手續。

10、 翻越圍牆進出學校者,一經發現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二、注意事項:

1、本承諾書在學生入學報名時,由家長陪同,學生本人做決定,認真思考後,由家長或監護人簽字之日起開始生效。

2、本承諾書的解釋權歸延邊工業學校。

(家長或監護人)簽字(蓋章)

承諾人(學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