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單位承諾書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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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復一日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對書信都再熟悉不過了吧,書信在人類的交流與溝通的歷史上佔有重要地位。那麼一般書信是怎麼寫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單位承諾書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選】單位承諾書八篇

單位承諾書 篇1

***審計組: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我單位向審計組提供了審計所需要的財務會計資料及相關資料,並做出如下承諾:

一、所提供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銀行開戶賬號等會計資料是真實的、完整的。

二、所提供的與審計有關的資料是真實的、完整的。 三、所提供的資料如存在不真實、不完整情況,願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被 審 計 單 位(公章):

被審計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被審計單位財務負責人(簽字):

年月 日

注:已撤銷但審計期間發生收支的賬戶也要填寫且註明撤銷

提 供 資 料 交 接 清 單

單位承諾書 篇2

由 (建設單位) 建設、 總承包的 (總包工程名稱)工程,現該項目的 (分包工程名稱)工程由 (分包單位)分包,爲明確三方權利與義務,就該分包工程項目有關事項作出如下承諾:

1、分包方應服從總承包方的管理,執行總承包方規定的規章制度

2、分包方的分包工程價款應與建設方結算,由建設方直接撥付給分包方。分包方不得向總承包方主張本工程工程款。

3、如分包方(包括所屬全體人員及導致的第三人)發生人身傷亡等事故的,由分包方自行處理並承擔全部經濟責任。由此給總包方帶來扣證、行政單位各項處罰所遭受的損失,都由分包單位承擔。

4、分包方與所屬民工因工資、與材料商等因材料及借款(欠款)等發生糾紛,向總承包方信訪主張的',總承包方有權責令分包方立即支付,並有權對分包方處以適當的經濟罰款。

5、由於分包方原因造成總包工期延誤的,總承包方不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6、分包方對分包工程質量承擔全部責任,與總承包方無關,總承包方不承擔一切責任。若因分包方責任導致總承包方工程質量問題或驗收不合格的,分包方承擔所有經濟賠償責任。

7、由於分包方過錯導致總承包方被罰款、被起訴等造成經濟損失的,總包方有權要求分包方賠償或追償等。

8、工程建設過程中如總包單位遭遇管理單位各項檢查,分包方主要人員必須到場,以完善工程資料,若導致罰款或其他處罰的,總包方有權要求分包方賠償或追償。

  承諾單位:(分包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單位承諾書 篇3

工程名稱:

本人承諾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對工程施工安全承擔監理責任。在該工程建設過程中認真履行下列職責:

1、應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執行技術標準、規範,確保施工現場安全生產。

2、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3、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並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組織被責令限期或停工整改項目的隱患整改完成情況驗收。

4、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

5、採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工程的建設過程進行監理,並確保驗收及資料記錄的及時、真實、準確。(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巡視監督,對超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進行旁站監督。)

6、對應檢測的材料和構配件進行取樣見證。

7、配合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8、法律法規及標準規範規定的其他質量責任。

9、不以任何形式,干擾安全監督機構和工作人員的正常安全監督抽查和行政執法活動。

本承諾書一式四份,一份在辦理安全監督手續時提交安全監督機構,一份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與檔案資料一併交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存檔,一份交建設單位留存。

單位承諾書 篇4

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司:

我單位將嚴格按照《國家高技術產業管理暫行辦法》(發展改革委令20xx年第43號)及相關配套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項目,保證向國家發展改革委高技術產業司提供的資料真實、有效,項目建設各項手續齊全、合規,項目建設資金落實到位,項目按計劃實施,確保項目建設效果。

我單位承諾保證不出現任何項目建設違法違規行爲,如出現上述問題我單位將承擔一切責任。

單位法人代表: 單位公章

20xx年8月15日

單位承諾書 篇5

我企業進入南陽市轄區擬承接南陽市金開源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地下車庫及南區沿街商業 工程的施工業務,將嚴格遵守《建築法》、《招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河南省建建築市場管理條例》、《南陽市外地進宛施工企業管理辦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範性文件的規定,並鄭重作出以下承諾:

1、本公司全權委託駐宛分支機構或項目部處理在宛施工事宜,所做出一切行爲我公司全部認可,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我公司願承擔全部責任;

2、公司及負責人、分支機構或項目部必須服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專職管理機構的管理,認真執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管理規定和決定。

3、自覺履行建設工程合同條款,維護南陽市的建築市場秩序,不超資質承攬工程業務,不違法轉讓工程業務;不與建設單位或者其他企業之間相互串通投標,或者以等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

4、認真執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質量、安全的規範、標準(包括強制性標準),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

5、按時參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召開的有關會議,並自覺執行會議所提出的有關要求或規定;

6、自覺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專職管理機構對建設工程施工質量、安全等的監督檢查,及時整改檢查中提出的問題;

7、所承接的工程實行承包商履約擔保和農民工工資支付擔保或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8、按時支付農民工工資,決不發生拖欠行爲;

9、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收費標準,不隨意壓低收費標準進行惡性競爭。

本公司同時聲明此次向南陽市建設委員會提交的備案資料及其載明的內容和數據真實有效,並保證在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我企業如果出現違反國家建設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南陽市建築市場管理規定以及上述承諾,自願接受有關監督管理部門依法依規作出的行政處罰,並承諾二年內不再在南陽市轄區內承攬工程業務。

  企 業 公 章:

  法定代表人籤(章):

  日期: 年 月 日

單位承諾書 篇6

本人以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鄭重承諾:

一、將遵循公開、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自願參加項目的投標;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實、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轉讓資質證書,不讓他人掛靠投標,不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

四、不與其他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不排擠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損害招標人的合法權益;

五、不與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或其他投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

六、嚴格遵守開標現場紀律,服從監管人員管理;

七、保證中標後不轉包及使用掛靠施工隊伍,若有分包徵得建設單位同意;

八、保證中標之後,按照投標文件承諾派駐管理人員及投入機械設備,如有違反,同意接受建設單位違約處罰;

九、保證企業及所屬相關人員在本次投標中無行X等犯罪行爲;

十、如我公司中標,保證中標的建造師無在建工程。或如該建造師有在建工程,保證在合同簽訂前按有關規定辦理建造師變更手續並備查;

十一、如在投標過程和公示期間發生投訴行爲,保證按照《滁州市招標採購活動投訴處理暫行辦法》要求進行。投訴內容符合要求,投訴材料加蓋企業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人簽字,並附有關身份證明覆印件。不惡意投訴,對本公司提供的投訴線索的真實性負責,否則願接受有關部門的處罰。

以上內容我已仔細閱讀,本公司若有違反承諾內容的行爲,自願依法接受取消投標資格、記入信用檔案、取消中標資格、沒收投標保證金等有關處理,願意承擔法律責任,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開戶銀行:

基本賬戶:

投標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並蓋章):

單位承諾書 篇7

爲保證特種設備安全使用,我單位承諾如下:

一、我單位及主要負責人對使用的特種設備安全負責。主要負責人是特種設備安全第一責任人。工作中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法》、《山東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遵守有關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及相關標準,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節能環保、綜合治理的原則,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崗位責任、隱患治理、應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和節能責任制度,制定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和節能管理,確保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符合節能要求。承諾確保不發生特種設備一般及以上事故,不發生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其他特種設備事故。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足夠的取得相應資格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檢測人員和作業人員,並對其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術規範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不使用未取得相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的特種設備管理、檢測和作業人員。

三、使用取得許可生產並經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和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在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三十日內辦理使用登記。特種設備進行改造、修理,按照規定需要變更使用登記的,在辦理變更登記後繼續使用。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修理價值,或者達到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其他報廢條件的,依法履行報廢義務,採取必要措施消除該特種設備的使用功能,並辦理使用登記證書註銷手續。

四、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對使用的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對使用的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使用時確保特種設備具有規定的安全距離、安全防護措施,確保與特種設備安全相關的建築物、附屬設施,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五、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提供特種設備相關資料和必要的檢驗、檢測條件,並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不使用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

六、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立即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繼續使用。充分授權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並及時報告單位有關負責人。充分授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時,立即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特種設備運行不正常時,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按照操作規程採取有效措施保證安全。

七、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專項預案,並定期進行應急演練。一旦發生特種設備發生事故,按照應急預案採取措施,立即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事故現場和有關證據,並及時向青島開發區質監分局和有關部門報告。不遲報、謊報或者瞞報事故情況,不隱匿、毀滅有關證據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場。

八、本單位在簽訂本承諾的同時,與相關部門、車間、班組和人員簽訂特種設備安全責任書,確保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落到實處。

以上承諾如有違背,自覺接受政府監管部門的處罰,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和社會責任。

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聯繫座機: 手機:

使用單位地址:

xxx年 月 日

單位承諾書 篇8

爲營造江陰市建設工程誠實守信的招投標交易環境,切實維護建設工程交易市場的公開、公平、公正,我單位自願鄭重承諾如下:

一、我單位企業資質、人員資質等均真實有效,在招投標過程中提交的材料均無任何僞造、虛假成份。

二、我單位保證資質不外借、不掛靠,不與其它投標人串標圍標,不以他人名義投標。

三、我單位保證不越級承接業務。

四、我單位在參加投標過程中嚴格遵守上述承諾,若違反本承諾一經查實,本單位願意接受公開通報,自願退出所有在江陰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正在進行的投標項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三個月~三年內不進入江陰市招投標市場。並自願按相關法律法規接受江陰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的處罰。

  承諾單位蓋章:

  承諾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