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信用等級用處是什麼

學識都 人氣:3.25W

現在納稅信用等級已經受到了人民銀行、中央文明辦、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部、商務部、文化部、國資委、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工商聯、鐵路總公司等部門的認可。下面是本站小編爲大家帶來的關於納稅信用等級的作用的知識,歡迎閱讀。

納稅信用等級用處是什麼

【A級】

我們稅務部門給A級納稅人提供便利有以下這些,自己劃重點啦!

1.一般納稅人可單次領取3個月的增值稅發票用量,需要調整增值稅發票用量時即時辦理。

2.普通發票按需領用。

3.連續3年被評爲A級信用級別(簡稱3連A)的納稅人,由稅務機關提供綠色通道或專門人員幫助辦理涉稅事項。

4.納稅信用A級出口企業可評爲出口企業管理一類企業。評爲出口管理一類企業的A級納稅人,享受以下便利措施:

(1)國稅機關受理出口退(免)稅正式申報後,經覈對申報信息齊全無誤的,即可辦理出口退(免)稅。

(2)可優先安排該類企業辦理出口退稅。

(3)國稅機關可向該類企業提供綠色辦稅通道(特約服務區),並建立重點聯繫制度,指定專人負責並定期聯繫企業。

5.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

【B、C級】

A級納稅人在發票的領用和掃描認證方面有這麼多的便利,B級和C級的納稅人也不弱喔,B、C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發票也可以免認證啦!而且,B級的納稅人還可以一次性領取不超過2個月的增值稅發票用量!

【D級】

【嚴肅臉】既然A級能享受那麼多,有獎就有罰,對於D級納稅人稅務機關就要嚴格!嚴格!嚴格!

對納稅信用評價爲D級的納稅人,稅務機關應採取以下措施:

1.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公開D級納稅人及其直接責任人員名單,對直接責任人員註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其他納稅人納稅信用直接判爲D級;

2.增值稅專用發票領用按輔導期一般納稅人政策辦理,普通發票的領用實行交(驗)舊供新、嚴格限量供應;

3.加強出口退稅審覈;

4.加強納稅評估,嚴格審覈其報送的各種資料;

5.列入重點監控對象,提高監督檢查頻次,發現稅收違法違規行爲的,不得適用規定處罰幅度內的最低標準;

6.將納稅信用評價結果通報相關部門,建議在經營、投融資、取得政府供應土地、進出口、出入境、註冊新公司、工程招投標、政府採購、獲得榮譽、安全許可、生產許可、從業任職資格、資質審覈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7.D級評價保留2年,第三年納稅信用不得評價爲A級;

8.稅務機關與相關部門實施的聯合懲戒措施,以及結合實際情況依法採取的其他嚴格管理措施。

所以,爲了輕鬆愉快辦稅,讓我們按時誠信納稅吧!

提提你:稅務機關每年4月將確定上一年度納稅信用評價結果,併爲納稅人提供自我查詢服務。

納稅信用評價

1、納稅信用評價主要文件政策有哪些?

答:國家稅務總局以公告的形式頒佈了關於納稅信用評價的5個重要文件(見附件):

(1)《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稅總公告2014年第40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納稅信用評價指標和評價方式(試行)>的.公告》(稅總公告2014年48號)

(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納稅信用補評和複評事項的公告》 (稅總公告2015年第46號)

(4)《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納稅信用管理若干業務口徑的公告》(稅總公告2015年第85號)

(5)《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納稅信用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稅總公告2016年第9號)。

2.什麼是納稅信用評價?

答:納稅信用評價是稅務機關根據採集的納稅人納稅信用信息,按照《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稅總公告2014年第40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納稅信用評價指標和評價方式(試行)>的公告》(稅總公告2014年48號)的相關規定,就納稅人在一定週期內的納稅信用狀況所進行的評價,納稅信用級別分爲A、B、C、D四級。納稅人最終評價指標得分90分以上的爲A級,得分70分以上不滿90分的爲B級,得分40分以上不滿70分的爲C級,得分不滿40分或者直接判級確定的爲D級。

3.哪些納稅人屬於參加納稅信用評價的範圍?

答:已辦理稅務登記(含“三證合一、一照一碼”、臨時登記),從事生產、經營並適用查賬徵收的獨立覈算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和個人合夥企業。扣繳義務人、自然人納稅信用管理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4.適用範圍內的納稅人,爲什麼有的沒有本期納稅信用評價結果?

答:在《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稅總公告2014年第40號)規定的評價適用範圍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不參加本期的評價:

(1)納入納稅信用管理時間不滿一個評價年度的;

(2)本評價年度內無生產經營業務收入的;

(3)因涉嫌稅收違法被立案查處尚未結案的;

(4)被審計、財政部門依法查出稅收違法行爲,稅務機關正在依法處理,尚未辦結的;

(5)已申請稅務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尚未結案的;

(6)其他不應參加本期評價的情形。

5.納稅信用級別由誰來評,什麼時間評?

答:國稅局、地稅局共同管轄的納稅人,由主管國稅、地稅機關聯合進行評價;國稅局單獨管轄的納稅人(海洋石油類納稅人)由主管國稅機關單獨組織評價。自2015年起,稅務機關每年對納稅戶上一年度的納稅信用級別進行評價,並在4月份確定納稅信用級別評價結果。

6.納稅信用評價信息主要採集範圍?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納稅信用評價指標和評價方式(試行)>的公告》(稅總公告2014年48號),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納稅人信用歷史信息。主要包括納稅人的稅務登記信息、經營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等基本信息,評價年度之前的納稅信用記錄,以及質檢、環保、工商、銀行、海關等相關部門評定的優良信用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目前這部分信息只記錄不參與評價。

(二)稅務內部信息。包括經常性指標信息和非經常性指標信息。經常性指標信息包括涉稅申報信息、稅(費)款繳納信息、發票與稅控器具信息、登記與賬簿信息等4個一級指標,非經常性指標信息包括納稅評估、稅務審計、反避稅調查信息和稅務稽查信息。細化爲20個二級指標,113個細化指標。評價年度內,納稅人經常性指標和非經常性指標信息齊全的,從100分起評;非經常性指標缺失的,從90分起評。非經常性指標缺失是指:在評價年度內,稅務管理系統中沒有納稅評估、大企業稅務審計、反避稅調查或稅務稽查出具的決定(結論)文書的記錄。

(三)稅務外部信息。主要指評價年度相關部門評定的優良信用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等外部參考信息,以及從銀行、工商、海關等相關部門取得的影響納稅人納稅信用評價的外部評價信息。外部參考信息只記錄不參與評價,而外部評價信息當前主要有銀行、工商和海關等部門4個指標,評價方式爲扣11分,即如果發現納稅人在不同部門之間存在提供信息不對稱的情形,則納稅人不能評價爲納稅信用A級。

7.有哪些情況不能評爲A級?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本評價年度不能評爲A級:

(一)實際生產經營期不滿3年的;

(二)上一評價年度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爲D級的;

(三)非正常原因一個評價年度內增值稅或營業稅連續3個月或者累計6個月零申報、負申報的;

(四)不能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並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覈算,向稅務機關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

(五)當年度信用評價低於90分。

8.有哪些情況直接判定爲D級?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本評價年度直接判爲D級:

(一)存在逃避繳納稅款、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行爲,經判決構成涉稅犯罪的;

(二)存在前項所列行爲,未構成犯罪,但偷稅(逃避繳納稅款)金額10萬元以上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稅收違法行爲,已繳納稅款、滯納金、罰款的;

(三)在規定期限內未按稅務機關處理結論繳納或者足額繳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的;

(四)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或者拒絕、阻撓稅務機關依法實施稅務稽查執法行爲的;

(五)存在違反增值稅發票管理規定或者違反其他發票管理規定的行爲,導致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稅款的;

(六)提供虛假申報材料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

(七)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稅資格未到期的;

(八)有非正常戶記錄或者由非正常戶直接責任人員註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

(九)由D級納稅人的直接責任人員註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

(十)存在稅務機關依法認定的其他嚴重失信情形的。

9.有哪些情形不影響納稅人納稅信用評價?

答:(一)由於稅務機關原因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納稅人未能及時履行納稅義務的;

(二)非主觀故意的計算公式運用錯誤以及明顯的筆誤造成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

(三)國家稅務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影響納稅信用評價的情形。

10.如何查詢納稅人信用級別評價結果?

答:稅務機關每年4月中下旬確定上一年度納稅信用評價結果後,將主動公開A級納稅人名單及相關信息。對於B、C、D級納稅人名單及相關信息,也可以通過國稅、地稅各級網站直接查詢A級納稅人名單。其他級別的納稅人需要查詢自身信用級別的,可在電子稅務局涉稅查詢模塊查詢本企業信用評價級別情況。

11.如何申請補評、複評?

答:納稅人對當期未予評價或納稅信用評價結果有異議的,可在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確定的當年內,填寫《納稅信用補評申請表》、《納稅信用複評申請表》,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補評、複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