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高層建築防火安全問題及防控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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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高層建築是指建築高度大於27米的住宅建築和建築高度大於24米的非單層廠房、倉庫和其他民用建築。近年來,隨着我國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推進,高層建築如雨後春筍般拔地而起,其火災隱患日益突出,一旦發生火災,極易引起大規模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在此,結合城市發展情況對高層建築的防控工作,淺析高層建築的防火安全問題和防控對策。

淺析高層建築防火安全問題及防控對策

關鍵詞:防火安全;高層建築;防控對策;

引言

隨着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高層建築成了城市中又一道亮麗的風景線,並有效緩解了我國人口密度大的問題。高層和超高層建築又因其功能多元化、佈局複雜化,一旦發生火災,面臨着人員難以疏散、煙囪效應導致火災迅速蔓延擴大、火勢難以撲滅等困難,其潛伏性和危害性更大。如何預防和減少高層建築的火災隱患,健全消防管理機制、完善消防設施、加強消防宣傳培訓等方面成爲當前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的新課題、新問題。

一、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隱患分析

(一)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識不強

一方面,物業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員缺乏責任感,工作責任心不強。在高層建築檢查中發現多個居住小區或公共建築內的消防監控設備形同虛設,有監控報警系統癱瘓的,有消控室人員脫崗的,有值班記錄長期空白的。另一方面,高層建築的功能多樣,用途廣泛。人員進出頻繁,成分複雜,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引發火災事故的不確定因素也相應增多。再次是高層建築內人員的安全素質不高。如:有的住戶在樓道、樓梯、出入口堆放雜物造成擁堵;有的'住戶將消防通道佔爲己用;較大部分居民不懂得滅火器的使用方法,特別是老人、兒童缺乏火災事故的預防及初起火災的撲救知識,缺乏自我保護和逃生自救能力。

(二)裝修裝飾、用火用電造成火災荷載過大

一是建築採用大量可燃或易燃的裝飾材料和物品陳設。如:吊頂、牆布(紙)、窗簾、地毯、沙發等等。雖然有些材料經過阻燃處理,但是一旦發生火災,這類材料仍然會被引燃,且大量的可燃易燃材料釋放的濃煙擴散迅速且通常有毒,極易讓人窒息而亡。二是空調、熱水器、冰箱、電視、電腦等各種大功率電器和電子產品已成爲現代生活必需品,用電量急劇增加,電器線路超負荷運轉,這些都給高層建築防火埋下了隱患。

(三)消防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一是許多高層建築防火牆的耐火極限達不到規範的要求;防火捲簾耐火極限未達要求,有的存在質量問題,不能正常升降;建築內通風空調系統地送、迴風管路,管道井、電纜井等未設置防火閥,消防設施先天設計不足或不完善致使消防隱患突出。二是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故障、損壞嚴重。諸多高層住宅小區內室內消火栓箱內的水槍、水帶丟失,消火栓壓力不足或無水,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故障或癱瘓等現象普遍。三是物業管理公司未履行職責。現代高層建築的固定和自動消防設施一般是委託物業公司負責管理,但物業管理公司的人員流動性較大,部分管理人員未接受專業的消防技能培訓,消防安全意識淡薄、消防管理機制較弱,易導致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隱患產生的主要原因

(一)物業消防安全管理不完善

有的小區投入使用後,開發商與物業公司之間對消防設施管理沒有具體的交接手續,雙方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職責不清,雙方在設施維護管理中互相推諉,導致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不到位。檢查發現,部分物業公司不能提供完整的系統圖紙,對建築面積、高度等基礎資料也掌握不全,消防安全管理基礎比較薄弱。

(二)物業管理人員業務不強

高層建築一般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等消防設施,一旦發生火災主要依靠建築自身的消防設施進行預防和撲救。目前,高層居民住宅小區物業公司管理人員消防業務素質普遍不高,達不到消防設施專業維修管理人員的標準。物業公司存在值班人員業務不熟悉、新上崗人員未經消防安全培訓,不會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進行檢查等問題。

(三)公衆消防安全意識不高

公衆對高層建築特別是高層住宅樓的要求普遍是按照環境、舒適度、安全的順序排列的,公衆的消防安全意識普遍不高。在小區主幹道或出入口設置限高限寬的障礙物,限制大型車輛通行,也限制了消防車的通行;在消防車通道上設置停車位,堵塞消防車通道;私家車在小區內亂停亂放,影響疏散。

三、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防控對策

(一)健全消防管理機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消防監督檢查規定》、《高層建築消防管理規則》等法規的有關規定,對高層建築物業應確實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加強日常的安全管理。各級消防部門和主管部門要抓好消防安全培訓,尤其抓好物業管理隊伍的消防安全培訓,使其能夠掌握消防管理的基本常識,實現持證上崗。物業公司在街道和社區委員會的直接領導下,在公安派出所的監督下開展工作,形成自上而下,層層抓、層層管的局面,落實日常的防火巡查、檢查制度,及時有效消除火災隱患。

(二)完善消防安全設施

結合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現狀,積極開展消防技防系統建設,聯合科研單位研發相應的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通過城市遠程報警系統,消防部門可全天候對聯網單位消防設施的運行情況進行監管,實時檢測設備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及時督促單位修復,提高設施完好率。通過該系統可對聯網單位值班人員進行點名,及時檢查單位值班履職情況,提升消防監督執法效率與質量。同時,加強高層建築消防設施維保工作,切實加強建築消防設施的監督管理和消防檢測技術服務企業的管理。通過提高建築消防設施完好率,規範消防設施維修保養技術服務質量,確保建築消防設施在火災預防和火災撲救中發揮應有的作用。

(三)提升公衆消防安全素質

公安消防部門要積極會同建設、房產、城管、廣電等部門,充分運用各種宣傳媒介和手段,廣泛深入地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制訂防火公約,普及防火、滅火和自救逃生知識。加強消防宣傳培訓,提高高層建築內人員應急防滅火能力。在高層建築內建立動態消防宣傳欄、消防漫畫、專題圖片展等,讓羣衆在進出樓道時,時時看到警示圖片,重點突出高層建築安全疏散、初起火災的撲救方法、消防設施使用等基本常識。社區、街道應組織開展消防滅火演練,熟悉建築消防設施的操作,開展消防常識和疏散救援的培訓,提高高層建築內人員應急防滅火能力,增強建築物內的人員自行逃生能力,加大逃生知識普及力度,從而減少火災發生時的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參考文獻:

[1]《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4).

[2]《消防監督教程》公安部消防局.

[3]《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公安部120號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