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書札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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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論文

【作 者】啓功
【摘 要 題】書畫研究
【正 文】
或問學書宜學何體,對以有法而無體。所謂無體,非謂不存在某家風格,乃謂無某體之嚴格界限也。以顏書論,多寶(注:指《多寶塔碑》。) 不同麻姑,(注:指《麻姑仙壇記》。) 顏廟(注:指《顏家廟碑》。) 不同郭廟。(注:指《郭家廟碑》。) 至於爭坐、祭侄,(注:指《爭座位帖》和《祭侄文稿》。) 行書草稿,又與碑版有別。然則顏體竟何在乎,欲宗顏體,又以何爲準乎。顏體如斯,他家同例也。
寫字不同於練雜技,並非有幼工不可者,甚且相反。幼年於字且不多識。何論解其筆趣乎。幼年又非不須習字,習字可助識字,手眼熟則記憶真也。
作書勿學時人,尤勿看所學之人執筆揮灑。蓋心既好之,眼復觀之,於是自己1生,只能作此1名家之拾遺者。何謂拾遺,以己之所得,往往是彼所不滿而欲棄之者也。或問時人之時,以何爲斷。答曰:生存人耳。其人既存,乃易見其書寫也。
凡人作書時,胸中各有其欲學之古帖,亦有其自己欲成之風格。所書既畢,自觀每恨不足。即偶有愜意處,亦僅是在此數幅之間,或1幅之內,略成體段者耳。距其初衷,固不能達34焉。他人學之,即使是其愜之處,亦每是其34之34,況誤得其76處耶。(注:宋代大書家米芾自書7言絕句2首,自注雲:“34次寫,間有1兩字好,信書亦1難事。”按米氏自己寫1百餘字中,只自認爲有1兩字好,約佔百分之1。而不滿意的卻有百分之910餘。今人學古人書,不宜學其百分之910餘,豈不明顯無疑。)
學書所以宜臨古碑帖,而不宜但學時人者,以碑帖距我遠。古代紙筆,及其運用之法,俱有不同。學之不能及,乃各有自家設法了事處,於此遂成另1面目。名家之書,皆古人妙處與自家病處相結合之產物耳。
風氣囿人,不易轉也。1鄉1地1時1代,其書格必有其同處。故古人筆跡,爲唐爲宋爲明爲清,入目可辨。性分互別,亦不可強也。“雖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注:曹丕《典論·論文》語。) 故獻不同羲,轍不同軾,而又不能絕異也,以此。
或問臨帖苦不似奈何?告之曰:永不能似,且無人能似也。即有似處,亦只爲略似、貌似、局部似,而非真似。苟臨之即得真似,則法律必不以簽押爲依據矣。
古人席地而坐,左執紙卷,右操筆管,肘與腕俱無着處。故筆在空中,可作6面行動。即前後左右,以及提按也。逮宋世既有高桌椅,肘腕貼案,不復空靈,乃有懸肘懸腕之說。肘腕平懸,則肩臂俱僵矣。如知此理,縱自貼案,而指腕不死,亦足得佳書。
趙鬆雪雲,“書法以用筆爲上,而結字亦須用工”,(注:見趙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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