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國傳統道德規範的精神對現代道德規範建構的啓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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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文摘要]今天的中國是歷史中國的發展,在着力構建現代道德規範時,我們不能忽視中國的歷史文化傳統,而是應該把構建現代道德規範建立在中國歷史文化的基礎之上。只有這樣,才能使現代道德規範構建有歷史的和文化的根基,才能彰顯和諧中國的社會底蘊。從而更好的去解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中國社會面臨的“道德失範”現象。

關於中國傳統道德規範的精神對現代道德規範建構的啓示

[論文關鍵詞]中國;道德規範;建構;啓示

一、中國傳統道德規範的精神

中國傳統倫理源遠流長,精微而博大,這對我國傳統道德規範起了關鍵性的作用。形成了自己獨特的理論系統與建構原理。這種系統與原理是傳統的道德規範特質不可缺少的要素。這裏我們拋開些先驗的理論模式,從中國傳統道德規範本身的.特質出發進行實事求是的分析與總結。

1.家族本位
  中國血緣文化的特點,決定了中國倫理精神以家族爲本位,因此在道德規範中人們也以家族利益爲核心。正如黃建巾先生所說:“巾土以農立國,國基於鄉,民爲聚族而居,不輕離其家而遠其族,故道德以家族爲本位。所謂五倫,屆家者三,君臣視父子,朋友視兄弟,推爲則四海同胞天下一家。”
  這種家族本位主要表現在人倫關係中以家族血緣爲原型,設計整個人際關係。血緣家族是傳統倫理的根本,它在倫理生活,倫理精神中具有絕對意義。中國文化價值取向、出發點以及人的確立方式等都有着濃厚的家族本位思想,如孟子在“人倫”中把調節家族內部的核心關係——父子關係的道德規範列爲首位:說:“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妻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騰文公上》)。《大學》提出“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表明了家庭倫理的重要性,以及後來董仲舒制定的“三綱”中,“君爲臣綱,夫爲妻綱,父爲子綱”的內容,其中兩綱屬於家庭倫理。因此,家族精神既是人倫的原則與出發點,又是人倫的歸宿;既是人格的出發點,又是人格的最高理想。家族的原理就是整個社會的基本原理,家庭精神不僅是中國道德規範的根本精神,而且也是中國倫理精神的根本,這種家族精神對中國傳統道德規範的影響是多方面的。首先,在社會道德規範上,它使血緣關係成爲整個社會的根基;在個體道德規範上,以考悌爲核心;在思想上,以親疏、親尊爲道德思維模式。其次,它確立了傳統道德的核心一一維護血緣關係和等級統治的孝親忠君,始終是封建道德規範的基本原則。第三,以血緣爲最高價值取向,“親”成爲價值的始點與標準,血緣宗法足社會結構的原理,形成一種家族式的集體主義。但這種家族的原理與精神,對家庭來說是比較滿意的,而對國家則是災難性的。第四,以家族爲本位的傳統倫理,也造就了中國的宗法家長制的君主專制制度相結合的社會。

2.重義輕利
  中國傳統倫理思想的一個根本觀點是“重義輕利”,那麼很顯然在巾國曆史長河中中國人將“重義輕利”就作爲一條指導行爲的道德規範。所謂“義”,主要指道德倫理,後經董仲舒,朱熹將它哲學化和神化爲“道”或“天理”。所謂“利”,指個人的私利、私慾,並不泛指國家、民族的普遍利益。在中國史上,體現“重義輕利”思想的例子數不盡數。如,孔子言:“君子喻以義,小人喻以利。”(《論語·里仁》)“子罕言利”(《論語·子罕》)苟子主張以義制利。他說:“正義而爲謂之行。”(《正名》)即認爲符合義去做,就叫做德行。又說:“利少而義多,爲之。”(《修身》)“義之所在,不傾於權,不顧其利,重死而持義不撓,是士君子之勇也。”到了漢代的董仲舒那裏,在義利關係上,仍是重義輕利。其言日:“天之生人也,使之生義與利。利以養其體,義以養其心。心不得義不能樂,體不得利不能安。義者心之養也,利者體之養也。體莫貴於心,權養莫重於義。義之養生人,大於利矣……夫人有義者,雖貧能自樂也。而大無意者,雖富莫能自存。”(《身之養重於義》)明清之際王夫之也認爲離義無利。《尚書引義·禹貢》說:“立人之道日義,生人之用日利。出義入利,人道不立;出利人害,人用不生……”但中國的重義輕利思想實際上是被當時統治者利用,最後變成了被統治者的個人利益應無條件服從統治者的利益,而且是絕對的服從,故有“殺生成仁”、“捨生取義”的說法。這種義利觀更加突現了中國人在處理個人與國家、集體、以及個人與個人之間的關係上是以“重利輕義”爲道德準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