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壓疾病50例臨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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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壓疾病50例臨牀分析
        妊娠期高血壓疾病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發病率我國爲9.4%,國外報道7%-12%。本病患者多數在妊娠期出現一過性高血壓,蛋白尿等症狀,在分娩後患者症狀多數會消失。但嚴重者可出現抽搐和胎盤早剝等症狀,危及孕婦和胎兒健康和生命。現對我院2009年10月-2010年5月期間收治的50例妊娠期高血壓患者進行臨牀分析。
        1臨牀資料
        1.1一般資料  50例妊娠期高血壓疾病患者年齡爲26-40歲,平均33.5歲,其中7例爲經產婦,43例爲初產婦,發病最早的爲孕12周,36周前發病者爲28例。
        1.2終止妊娠時間  輕度,中度妊娠期高血壓30例,先兆子癇12例,重度子癇前期6例,其中2例死胎及時終止妊娠,其他46例新生兒全部存活,其中4例胎兒爲早產兒,經新生兒好轉出院。2例產前子癇分別在34周和33周終止妊娠,產後2例胎兒宮內發育遲緩,爲低體重兒,均及時轉院治療,預後良好。
        1.3分娩方式及結果  50例妊娠期高血壓疾病患者中,剖宮產32例,18例經陰道分娩,15例採取側切胎吸。2例死胎分別於26周和28周胎死宮內。
        2討論
        妊娠期高血壓疾病是常見的妊娠期特有疾病,對於孕婦及胎兒的危害極大,其好發因素與年齡,產次有關[1]:初產婦,孕婦年齡小於18或大於40歲,多胎妊娠,妊娠期高血壓病史及家族史等因素。
本文50例除7例爲經產婦外,其餘爲初產婦,平均年齡爲33.5歲,另外妊娠期高血壓疾病中初產婦比例升高,年齡年輕化,可能與當前實行計劃生育,經產婦,多產婦減少有關。
        妊娠期高血壓疾病主要病理改變是全身小動脈痙攣,導致各臟器的血流不暢及血供不足,以致組織缺氧,尤其是子宮胎盤血流量明顯減少,使胎兒慢性缺血缺氧,發育遲緩,甚至胎死腹中。病程愈長,對胎兒影響愈大。本文50例,36周前發病者有2例胎死宮內,2例低體重兒,而36周後發病者,新生兒全部存活。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的.治療,輕度以鎮靜爲主,中,重度以解痙爲主,輔以鎮靜,必要時降壓,如血液濃縮可考慮擴容,如有全身水腫,腿水腫,腦水腫等時,可以給與利尿,本文50例妊娠期高血壓疾病患者經積極治療,病情均得到有效控制。
        終止妊娠時間,原則是:1,妊娠大於或等於36周,胎兒成活,產前子癇經治療12-24小時無明顯效果者;2,妊娠期36周,胎盤功能減退,胎兒成熟,終止妊娠;3,胎盤功能嚴重低下者,不應過分強調週數,本文中的26周和28周胎死宮內的患者如果在胎死宮內前終止妊娠,胎兒還有存活的可能;4,經治療病情繼續惡化者。
        終止妊娠的方法[2~3],許多學者認爲妊娠期高血壓患者對催產素極爲敏感,只有引產失敗或難產及產科指徵時方進行剖宮產,但有人認爲剖宮產可安全迅速終止妊娠,爲搶救子癇患者的措施之一,我們認爲,如果患者已臨產,子癇控制,宮頸成熟,無產科指徵或難產可能者,可經道分娩,如未臨產,可宮頸給藥促宮頸成熟。對於未到36周患者可行剖宮產。本文病例中,除2例胎死宮內,4例低體重兒外,均無併發症。
        目前,關於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的治療和終止妊娠的時間方法國內外仍存在很多的爭議,有待於我們婦產科的全體工作人員進一步探討。

[1]蔣迪仙,妊高徵流行病學調查,實用婦產科雜誌,1991,7(3)
[2]張振鈞,妊娠期高血壓綜合症,婦產科新理論與新技術,1996
[3]曹澤毅,中華婦產科,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