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性視野中的文學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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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性視野中的文學制度研究
——讀王本朝《文學制度
  文學制度是文學生產、流通和消費過程中所形成的機制和場域,它是文學現代性的重要組成部分。以往,我們對於現代文學的關注往往集中在文學的觀念、思想、語言、形式等“審美現代性”上,忽略了在審美形式背後除了社會生活的外,還有着複雜的制度性因素。隨着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的轉型,文學生產的方式也逐步從以個體寫作爲主轉換爲以“制度寫作”爲主,文學不再是純粹的意識觀念和語言形式,而成爲社會綜合力量參與競技的場所。現代社會中的職業作家創作機制,報紙雜誌等傳媒機制,讀者接受消費機制,文學社團、文學機構的組織機制以及文學批評的規約機制等等,形成了現代作家寫作難以逾越的文學制度。而探索文學制度、社會體制與作家之間的複雜關係,或者套用布迪厄的即文學場與其他社會場域同作家自主性的關係,越來越成爲人們重視的,其背後隱含着知識、結構、慾望與權力之間的多重矛盾與糾葛。

  對於20世紀中國文學制度問題,已經引起不少學者的關注,並取得了一些成果。如陳平原《二十世紀中國小說史(1897——1916)》的前四章,考察了這個時期“新小說”生產的諸多制度性因素,如作家的身份、收入與報酬,作品的發表、出版方式,讀者的閱讀消費狀況等等。洪子誠《問題與——中國當代文學史研究講稿》第五講,對當代文學的文學體制與文學生產問題進行了闡述,注意到當代文學的機構、出版業、作家身份等問題。此外,王曉明《一份雜誌和一個“社團”》、曠新年《1928:革命文學》的第一部分“1928年的文學生產”等都涉及到文學制度問題。但就明確提出“文學制度”問題並加以系統研究而言,王本朝的《中國現代文學制度研究》當屬國內第一本專著。在這部近20萬字的著作中,作者系統地論述了文學制度與中國現代文學的關係,闡述了文學制度的現代性意義。全書共十一章:第一章主要闡明“文學制度”的社會學內涵及其與現代性的關係,進而提出了這一研究角度的意義;第二章主要闡述文學制度形成的社會背景,探討中國現代文學制度的產生與現代知識分化、新式的形成、大衆媒介的勃興以及都市文化的流行等社會因素的密切關係;第三章主要論述中國現代文學制度的進程,勾勒了從晚清到五四、三四十年代中國文學制度從產生到,並不斷完善的過程。第四章到第八章分別就現代文學的文學社團與組織制度、文學論爭與批評制度、文學媒介與傳播制度、文學審查與傳播制度、文學審查與評獎、文學接受與反應等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通過這五章作者爲我們清晰地描繪了中國現代文學制度的基本狀貌和特點。第九章“整理國故與新文學秩序”,就傳統與現代意義的論爭問題,從現代中國的思想、學術與文學之間的互動角度,展現了“傳統”與新文學秩序的建立之間的關係。第十章以新文學主將魯迅爲例,就魯迅的寫作與文學體制、個人閱讀問題進行了個案分析。第十一章則考察了現代文學知識與文學體制的關係,分析了1949年以前的個人化的中國新文學知識,1949年以後的化和制度化的現代文學知識和八九十年代以來的多元化和學術化的現代文學知識,以及與這三種知識形態相應的體制形態和社會背景,進而從現代文學知識的角度對現代性話語的闡釋限度及合法性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

  文學制度研究從一般意義上講屬於考察文學與社會的關係問題,但它又不同於傳統的社會學批評。傳統的社會學批評從斯達爾夫人發表《從文學與社會制度的關係論文學》開始,到後來丹納提出種族、環境和三要素論,以及馬克思主義的社會結構分析,大多將文學看作是社會的影響結果或“反映”,將文學寫作看成是社會生活與社會結構的產物,缺乏對文學生產的具體社會機制和文化空間的考察,社會結構或社會體制不等於文學生產的結構與體制,文學作爲獨特的生產方式有着自己的規則與運作體制,它們是社會對文學進行影響與規約“中介”,而文學也恰恰是在自己的運作體制中追求着創造的自由與自主。隨着知識社會學、生產理論等的興起,尤其是在當今盛行的文化研究中,對消費文化、大衆傳媒、信息方式等的研究,爲文學制度的研究提供了廣闊的思路。馬克思的藝術生產理論、韋伯的科層制、阿爾都塞的“意識形態國家機器”、福柯的“知識型”、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及其結構分析、以及布迪厄對“文學場”的生成與結構探討等等,都爲我們研究文學制度問題提供了豐富的理論資源。在王本朝的《中國現代文學制度研究》一書中我們可以看到這些理論的影響和創造性運用。從這個意義上說,王本朝的研究在方法論上超越了傳統的社會學批評,可以說是當代社會學方法在中國現代文學領域的一次成功演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