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後報到證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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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時,須持“報到證”。由教育部印製,省、市、自治區教委(教育廳)簽發,分上下兩聯,上聯交畢業生本人報到使用,下聯由學校裝入畢業生檔案。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畢業後報到證怎麼處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畢業後報到證怎麼處理

一、畢業後報到證怎麼處理?

通常報到證的副本就業通知書一聯(白色聯)一般會在檔案內,報到證的正本藍色聯(研究生爲粉色)通常在本人手中,也由人才中心報到部門統一保管的情況,但檔案內通常只保存白色就業通知書一聯。

二、報到證

"報到證"由原來"派遣證"轉化而來,是應屆普通高等學校、應屆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統招生)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的憑證,也是畢業生參加工作時間的初始記載和憑證。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時,須持"報到證"。

三、如何辦理

(1)可以憑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辦理,如用人單位無人事權,不能接收檔案,還須到其上級主管部門簽章(簽在"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一欄);用人單位無上級主管部門的,則到當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在"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一欄處簽章)。

(2)可以憑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另外還須到當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簽定"就業協議書",辦理人事代理手續,簽好後的."就業協議書"要一併帶到省校就業指導中心。

(3)未落實就業單位且本人申請回生源地自主擇業的畢業生應提供書面申請。

(4)普通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的全日制在籍學生,在學期間參加高一層次學歷自學考試,通過專業考試計劃規定課程的考試並取得畢業文憑者,畢業離校時,可根據學生本人意願,按取得的自學考試學歷發給"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以下簡稱報到證);在學期間參加高一層次學歷自學考試,但畢業時尚未能通過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本人要求繼續參加自學考試,在畢業後三年內通過全部規定課程考試並取得畢業文憑者,且沒有落實就業單位的,也可按自學考試學歷發給報到證。

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在籍學生畢業時或在畢業後三年內獲得自學考試畢業文憑且沒有落實就業單位的,本人可憑自學考試畢業證書和相關材料到省人事廳申請辦理高一層次學歷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報到證上的畢業學校統一填寫爲"全日制普通高校自學考試學歷畢業生"。按自學考試學歷登記簽發的就業報到證,與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具有同等效力,與普通高校畢業生享有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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