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時,須持“報到證”。由教育部印製,省、市、自治區教委(教育廳)簽發,分上下兩聯,上聯交畢業生本人報到使用,下聯由學校裝入畢業生檔案。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憑報到證遺失證明是否可以辦理就業報到手續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憑報到證遺失證明可以辦理就業報到手續嗎
報到證遺失證明不可以當報到證用。
拓展資料:
一、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是畢業生就業報到的重要材料
在業務中應當堅持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是畢業生就業報到的重要材料,凡遺失就業報到證的,應先要求畢業生向原發證機構努力申請補發新證。
二、持有遺失證明畢業生辦理就業報到要求
對原發證機構不予補發新證,只給開具遺失證明的,則按以下方式辦理就業報到手續:
1、根據我市接收畢業生相關流程辦理網絡申報手續並獲得通過。
2、由接收單位委託的人事代理機構調取畢業生檔案,並進行審查,切實仍屬於畢業生狀態檔案的',由人事代理機構出具《廈門市普通教育畢業生檔案狀況證明》(具有檔案管理權的單位根據檔案管理權限調檔審查)。
3、畢業生本人持《廈門市普通教育畢業生檔案狀況證明》、“遺失證明”,以及畢業證書等就業報到所需材料,到我局畢業生業務窗口(市行政服務中心)申請辦理。擬遷移戶籍的,還需提供相關戶籍材料。
4、在我局畢業生業務窗口領取《報到證遺失個人承諾》,由畢業生本人當場填寫並簽字確認,該承諾一式兩份,一份與遺失證明黏貼後一併交人事代理機構存入畢業生個人檔案,一份由我局留存。
5、我局業務窗口受理後,根據業務辦理要求進行處理。